在漫长的封建皇朝时代,中国都是个农业国家,农民是缴税的主力。在雍正帝以前,朝廷征税主要有两种形式:“地税”和“丁税”。
“地税”是根据一户家庭的土地收成来征收的,比如收取当年收成的“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这种情况下,地多者会多缴税,地少者则少缴税。
“丁税”是按照一户家庭中成年男子的数量来征收的,与家庭的收入和土地数量完全无关。女子和未成年人一般不需要缴纳“丁税”,但史上也有让女子和未成年人缴纳“人头税”的特殊时期。
“丁税”是一种“人头税”,人活着,无论收入多寡,不分贫富贵贱,都得缴税。比如汉代的“丁税”是每人每年缴纳一百二十钱,穷人和富人一视同仁。显然,固定的“丁税”税额,对穷人来讲,税负更重;对富人来讲,税负更轻。
“丁税”的额度是相对固定的;“地税”的额度则根据收成的变化而变化,是“浮动”的。如果遇到灾荒之年,“地税”会少交甚至免交,而“丁税”照交不误。地多的富人得到了“减税优惠”,且富人本就“财大气粗”,交“丁税”对他们来讲没有多大的经济压力;灾荒之年收成减少,“丁税”对穷人来讲可能就“不堪重负”了。为了缴纳“丁税”,穷人只好变卖土地给富人。所以,在“地税”与“丁税”并存的情况下,灾荒之年往往成为富人“兼并土地”的好机会。这会造成土地集中,加剧贫富分化,最终不利于底层老百姓的生产生活,也会影响到王朝的统治稳定。
古代王朝的覆灭大多是因为财富分配不均、土地兼并严重,之所以这些问题很难彻底解决,“丁税”的存在绝对是核心原因。
失去土地的农民则由“自耕农”被迫变成租用地主土地的“佃农”。因为只要活着就得缴纳“丁税”,这种情况下穷人就有隐匿户口的必要,成为寄托在富人羽翼下生活的“黑户”。他们为富人耕田打粮,但没有正式户口,以此避免朝廷征收的“丁税”,但会受到富人的欺负,因为他们怕富人“曝光”他们的黑户身份。对朝廷来讲,大量隐匿户口的“黑户”存在,也不利于精确掌握国家的真实民力状况,不利于搞“兴修水利”等大工程或者征兵打仗。这是一个对层面民众和朝廷“双输”的结果。
当然,在农业社会,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选择“卖出土地”的。那么,遇到灾荒之年,特别是女子和未成年人也需要缴纳“人头税”的时期,为了削减更“刚性”的“丁税”的缴纳额度,农民会选择“杀婴”这类戕害未成年人的惨烈的方式来“避税”。由于婴儿和未成年人不创造财富,还会增加家庭缴纳的税负,是妥妥的“负资产”,当家人就会把“负资产”处理掉。
“丁税”的存在,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限制了中国人口的增长。毕竟,对穷人来讲,多生孩子是不划算的,要多缴税。
随着时代的发展,开始有人意识到:“丁税”虽然是朝廷收入的一个主要税源,但害处甚大。
在明朝万历年间,首辅张居正进行了一场著名的改革。张居正在推行“一条鞭法”的时候推出了很多辅助政策,其中就包含了“摊丁入亩”。据考证,张居正是史上首位提出“摊丁入亩”政策的人,这位张大人确实是一位高瞻远瞩的人才。
但是,随着张居正病死且在身后遭到清算,他的“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一起在政敌的攻击下“人亡政息”。在晚明风雨飘摇的日子里,在明清易代血雨腥风的日子里,没人注意到不起眼的“摊丁入亩”改革方案。
大清入关,定鼎天下,税收沿袭明制,“丁税”与“地税”并存。
经历清初战乱的洗劫,很多失去土地的农民纷纷逃亡,加上满洲贵族大量圈占土地,出现“穷民有寸土全无而受丁银之累者,富户有田连阡陌而丁银与穷户相等者,苦乐不均”的状况。
康熙五十一年,康熙帝意识到“丁税”导致了“贫富分化,贫民税负沉重”的严峻局面,颁布旨意:按照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2462万作为征收丁赋的固定数字,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康熙帝的做法是把“丁税”的总额度固定下来,以后无论人口增加到何种程度,不增加全国“丁税”的总额,这样就变相减轻了分摊到每个人头上的“丁税”负担。
康熙五十五年,御史董之燧翻阅了明朝典籍后,找到了张居正提出的“摊丁入亩”之策,将其献给了康熙帝。康熙帝看了之后龙颜大悦,认为是拯救时局的良策,欲颁旨施行。
但“摊丁入亩”政策遭到了官员和大地主等“既得利益者”的一致反对。原因也很简单:原本朝廷的税制是“地税”和“丁税”两条腿走路;现在如果断了“丁税”,那“地税”的征收额度必然会提升,才能填补不征“丁税”而造成的财政空缺。而“地税”的特点是“田产越多则税负越重”,越是富人越要多缴税,朝廷官员和大地主都是有钱人,他们当然不愿意让税收的“利刃”砍到自己身上。
康熙晚年吏治腐败极其严重,他对贪官太“宽厚”,眼看“摊丁入亩”遭到纷纷反对,于是放弃了在全国推行的想法,只在广东、四川首先实行,将两省所属丁银,按各州、县地亩分摊,每地赋银一两,均摊丁银一钱六厘四毫。
雍正帝即位后,加紧对吏治和钱粮的整顿。时任山东巡抚黄炳治理的地区内出现旱灾,民不聊生,上疏请求为了缓解灾情而“按地摊丁”,此议虽没得到采纳但还是引起雍正重视。
雍正元年七月,直隶巡抚李维钧上疏,请求将直隶州内丁银并入田亩中。
雍正帝对待大臣可没有康熙那么“厚道”,他是个“不留情面”的狠人。发现“摊丁入亩”这玩意儿确实对朝廷对百姓都有好处,哪怕遭到群臣的纷纷反对,雍正帝仍然义无反顾在全国推行。
雍正二年,“摊丁入亩”制度正式在全国轰轰烈烈铺开。困扰了中国农民两千多年的“丁税”就此被彻底埋葬。
施行“摊丁入亩”只征收“地税”而不征收“丁税”,好处显而易见。
首先,减缓了社会的贫富分化。“摊丁入亩”之后,田多者多缴税,田少者少缴税,增加了富人的税负,减轻了穷人的税负,对底层老百姓来讲,负担轻了,这是一种“德政”,是一种更“公平”的税制。
其次,简化了税则,征税更容易,为了征税而付出的成本更低。征收“人头税”,人是流动的,是可以隐匿户口的;但只征收“地税”,土地就在那里,无法隐瞒,也无法逃走,这当然让赋税的征收更有保障。
再次,因为不再征收“丁税”。老百姓就没有了隐匿户口的必要,不再做黑户,不再依附于地主才能生存,这让百姓能够更好地得到《大清律》的保护,不再任由所依附的富户欺负。
从朝廷的角度,“摊丁入亩”之后更有利于朝廷的人口统计。以前为了逃避丁税,丁口有隐匿现象,各地方上报的丁口数不一定是实数,一般要少于实际的丁数。摊丁入亩以后,丁口不交税了,也没有隐匿的必要,以后人口的统计相对接近实数。
实行“摊丁入亩”后,因为新出生的人口不会增加税负,老百姓敢生育了。大清的人口开始迅速增长,由雍正继位时候的2600多万迅速增加到1790年的3亿。有人把大清人口的增长主要归因于番薯、土豆等高产农作物的引进,其实是不全面的。在明朝的时候这些农作物已经被引进了,但在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之前,人口并未迅猛增长。实行“摊丁入亩”除掉了老百姓生儿育女的“后顾之忧”,让老百姓不因为多生育孩子而增添税负,这个导致人口增长的原因不可忽视。
大清朝三百年,正是西方殖民大扩张的年代。如果大清没有出现人口的迅速膨胀,在晚清有4亿人口垫底,以清朝与当时西方的经济、军事差距,大清是守不住庞大的版图的。所以,雍正帝“摊丁入亩”,导致人口增长,对于保住中华国土,居功至伟。
必须提一下的是,“摊丁入亩”在雍正帝手上得以被推广实施,跟雍正帝的个人因素有关。
历来改革这种事,都是得罪人的,得罪的还都是有实力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不甘心被人“动了蛋糕”,必然会抵制、反抗。张居正就被“既得利益集团”清算,改革夭折。康熙帝晚年不够狠,改革触动“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一叫痛,康熙帝就不再推行改革了。跟张居正比,雍正爷是皇帝,拥有张居正没有的至高权力;跟康熙爷比,雍正爷足够“薄情”、足够“铁腕”、足够“集权”。雍正帝有决心推行新政,有能力摧毁“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的抵制或反抗。
“摊丁入亩”政策在施行过程中也是遭遇了重重阻力和反抗的。
《清史稿》对此有明确记载。“摊丁入亩”政策在浙江推行时,由于浙江富人多,读书人多,这项政策动了他们的蛋糕,他们就煽动当地士绅和百姓,发起抵制。“蛊惑百余人,齐集巡抚衙门,喊叫阻拦摊丁。”
于是浙江巡抚法海奏请朝廷,希望可以暂缓这项制度。但雍正这样的铁腕君主岂能因为遇到官吏或士绅的反抗就放弃新政?他果断派了自己的得力干将李卫去浙江掌控局面。
李卫到了浙江之后,秉承雍正爷旨意,对反抗新政的士绅官民不留一丝情面,遇到抗议就直接武力镇压。
这些不可一世的旧势力面对强势的李卫没有一丝办法,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摊丁入亩”制度在浙江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