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案例|特许经营项目如何实现经济平衡、民企参与、资金保障?
文摘
财经
2024-08-18 16:46
浙江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发布后,经济平衡、民企参与、资金保障等问题一直备受业界关注。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近期落地的特许经营案例,项目由建筑央企与上下游民营企业合作参与,采用新建项目与存量资产打包的方式增加特许经营收费权,依靠使用者付费实现项目平衡。1.项目名称:英德市农村供水“三同五化”县域统管改造提升项目(英德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3.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存量资产转让两部分。新建部分供水规模为33.30万立方米/天,包括水厂11座、水源厂6座、增压泵站115座、管道490公里,标准化与智慧化供水工程改造370宗,一体化管理与专业化运作系统1宗。存量部分供水规模为30.85万立方米/天,其中保留规模为9.15万立方米/天。4.项目规模:总投资为129191.5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05025.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33.64万元,预备费5882.96万元,建设期利息5649.38万元。5.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4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37年。包括特许经营期内新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存量项目的收购运营及委托运营。本项目整体采用投资人+特许经营权模式实施,具体运作方式为DBFOT+TOT+O&M。市政府授权水利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运作及组织实施;授权地方平台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负责政府方出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作为特许经营者,水利局、平台公司、社会资本方共同签订《初步协议》,约定特许经营相关权责及成立项目公司事宜。社会资本方与平台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水利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新建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以及存量资产的盘活,权责包括项目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资产无偿移交给水利局或其指定机构。项目资本金比例占总投资2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据实设定,期中社会资本方出资80%,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20%。各股东出资方式均以现金方式缴纳。资本金以外部分资金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负责融资,社会资本方需予以协助,并承担相应的融资责任。1.定价原则。供水价格分用户类别制定,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2.调价原则。根据人工成本、电费、政府规定供水标准等变动因素确定,水价与周边市县相比处于合理区间,运营后水价首次调增不超过现行水价30%。3.运营补贴。项目公司连续三年出现亏损,且水价无法再进行调整,财政审核项目公司经营成本支出均为正常情况下,政府可用项目公司缴纳的水资源费为上限对项目公司进行适当补助。4.利益分配。项目全投资收益率不超过4.9%,政府方不分红;项目全投资收益率处于4.9%至5.5%区间,双方按股权比例分红;项目全投资收益率超过5.5%,超过部分特许经营者和政府方按照2:8比例进行超额收益分成,其余部分按股权比例分红。 5.资产权属。新建供水资产在特许经营期内归项目公司所有;存量供水资产产权和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通过受让或委托运营等方式获得。1.回报方式:项目公司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各股东回报方式为项目公司收益分红。2.回报来源:按照政府方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服务范围内用水户收取用水费用。1.中标单位: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水清景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中标条件:建安费下浮率0.18%;融资利率3.85%。项目平衡方面,采用新建项目与存量资产打包的方式,提升项目整体经营性,增加运营收入来源,保障项目投入产出平衡。民营企业参与方面,由建筑央企和民营企业组成联合体中标,并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响应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要求。资金筹集方面,联合体成员中引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参与,且项目公司不设股权锁定期,为项目资金进出预留通道。对于项目平衡,按照PPP新机制规定,能用于项目平衡的资金来源只有使用者付费、相关开发经营权益、建设期政府投资支持、运营补贴四种,其中使用者付费是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营的核心收入来源,项目实操过程中,一是应合理设置收费定价权和特许经营期限,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应积极扩大收费权来源,新建项目收费来源不足时,可考虑策划纳入存量项目收费权及其他经营开发权益,扩大项目收益来源范围,保障项目经济平衡。对于民营企业参与,可优先选择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提升项目公司经营效能,降低项目长期运营风险;亦可与本企业上下游单位合作,依托彼此间长期业务往来、密集资金流转,合理拓展运作空间。比如本项目由建筑央企牵头,与之合作的民营建筑企业可发挥两方面作用,一是满足新机制对民营企业参股的硬性要求,二是通过认购有限合伙企业份额提供资金支持、实现施工利润回流反哺。对于运营补贴,可积极争取行业通用补贴,并要求地方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明确,尽可能保障资金补贴连贯性。对于资金筹集,可在联合体成员及项目公司股东层面引入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等,预留资金通道,保障项目资金灵活流转、进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