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投资案例|污水处理厂类项目能采用特许经营以外其他模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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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2024-08-15 23:42
浙江
特许经营是污水处理厂类项目的重要投资模式,但不是唯一模式。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近期落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案例,项目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采用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实施,通过使用者付费收回投资并获取回报。1.项目名称:丹阳市水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厂网站”一体化提质增效项目)3.建设内容:包括4个子项目,分别为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管网整治工程、“厂网站”一体化管控工程及存量资产统一托管运营。4.项目规模:总投资为129191.5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05025.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33.64万元,预备费5882.96万元,建设期利息5649.38万元。5.合作期限:整体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项目采用投资人+EPC+O模式实施,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平台公司作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实施主体,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核准立项、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平台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一次性选定社会投资人及工程总承包商作为项目合作方,平台公司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据实设定,其中平台公司持股25%,社会投资人持股75%。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负责债务性融资,股东方提供必要支持。包括污水处理厂2座,市政污水管网328km(含存量管网),污水泵站35座。1.回报方式:使用者付费。依据政策要求,由平台公司统筹归集项目经营性收入。2.中标条件:水环境治理服务费总额报价3025930800.00元。1.核心亮点。运作模式方面,项目没有采用主流的特许经营模式,而是采用更加市场化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实施,与特许经营模式相比缺少独占性、排他性承诺,更加考验投资者的经营水平和运营能力。招标方式方面,项目没有采用政府授权、直接委托的方式赋予平台公司项目主体身份,而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平台公司作为市场化运作实施主体,平台公司基于投融资、项目运营需求,通过二次招标选定投资合作人,共同负责项目实施。合作主体选择方面,平台公司将投资人能够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银行意向性贷款承诺书直接作为重要招标评分标准,通过融资先行的方式保障项目资金需求。2.应用建议。对于经营性较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如污水处理厂、固废处理厂、城镇供水、供气、供热项目等,若按照EOD项目谋划,则实施内容不符合新规要求,无法入库获取政策性银行贷款;若按照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则受到民营企业必须控股、参股以及本级国有企业无法主导的限制。实践中,由于此类项目通常属于优质资产且经营属性较强,可通过新建、存量打包的方式提升项目经营性和平衡性,吸引社会资本自有资金投资;通过资产抵押、经营权质押等方式,争取银行项目贷款,项目推进以融资到位、落地实施为原则,在合规前提下灵活选择运作方式和投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