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论文丨史如深等 -- 层级结构依存:来自婴幼儿早期句法加工的证据

学术   2024-01-26 19:00   北京  

层级结构依存:来自婴幼儿早期句法加工的证据


史如深1、Camille Legrand1,2、Emeryse Emond1、Sophia Badri1、Anna Brandenberger3

1.魁北克大学;2.蒙特利尔大学;3.麦吉尔大学;


Shi R., Legrand C., & Brandenberger A. (2020). Toddlers track hierarchical structure dependence. Language Acquisition, 27(4), 397-409.

Shi R., Emond E., & Badri S. (2020). Hierarchical structure dependence in infants at the early stage of syntactic acquisition. In M. M. Brown & A. Kohut (eds.), Proceedings of the 44th Boston University Conference on Language Development (pp. 572-585). Somerville, MA: Cascadilla Press.





研究背景

在语言交流中,我们听到的句子是以线性顺序呈现的。而在线性顺序背后,句子中的具体词项以抽象语类的形式相互依存,形成层级结构关系。儿童如何透过线性的句子来习得抽象的层级结构表征,一直是语言习得领域的重要议题。句子成分之间的一致关系(agreement)是层级结构依存(structure dependence)的表征之一。研究显示,学习不同语言的婴幼儿(如英语、法语、德语)对助词-动词、主语-谓语等一致关系均表现出了敏感。尽管在上述研究中儿童能够较早地区分合法和不合法的一致关系,仍无法证明这一区分是源于对线性共现规律的掌握,还是源于抽象的层级结构依存知识。    

为验证这一问题,本研究从法语中的性特征一致关系(gender agreement)入手,测试婴幼儿是否能区分符合/违反该一致关系的句子,从而探究其是否具备层级结构依存知识。在法语中,名词自带阴阳性特征,冠词、代词等功能语类需要与名词保持性特征一致,而特征一致操作发生在层级结构中,而非取决于线性顺序。为测试儿童对符合/违反一致关系句子的区分是源于线性共现规律还是层级结构知识,我们选用了如下所示的两种结构。

结构1中的主语包含一个PP修饰成分dans … ‘in …’,其中 la banane ‘the banana’为中心语;结构2中的主语为包含et ‘and’的并列NP短语。尽管两种结构的主语中均包含 la banana ‘the banana’和le chapeau ‘the hat’,但由于句法层级不同,在进行性特征一致操作时,句子中的主语附着代词(subject pronoun clitic)体现出不同的性特征赋值。如下图所示,结构1中,主语附着代词应与复杂名词短语保持性特征一致,而整个复杂名词短语的性特征由其中心语bananaFEM ‘banana’决定,因此附着代词也应体现为阴性,即elleFEM;而结构2中,主语附着代词应与整个并列名词短语ConjP保持性特征一致,当并列短语中各成分性特征不同时,整个并列短语则被标为默认特征阳性,因此主语附着代词体现为阳性,即ilsMAS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种结构中,名词短语la banana ‘the banana’、le chapeau ‘the hat’与主语附着代词的线性位置是相同的,但层级结构关系不同。因此,只有在基于层级结构进行一致关系操作时,两种结构中的主语附着代词才会表现出不同的性特征赋值;若单纯依靠线性顺序进行加工,则两种结构中的主语附着代词应有相同的性特征赋值。也就是说,对比儿童在面对这两种结构中的性特征一致关系时的合法性判断,可以看出其在句法加工中依靠的是线性共现关系还是层级结构知识。


研究方法

该研究采用注视法(visual-fixation procedure),即通过比较被试在听到不同语言刺激时的注视时长,判断其是否能对其做出区分。

实验采用的测试句为前文所述的两种结构,每个结构中都有符合性特征一致关系的合法句和违反性特征一致关系的不合法句。如下表所示,被试被分为两组,第一组听到结构1合法句和结构2不合法句的对比,第二组听到结构2合法句和结构1不合法句的对比。实验中用到的语料由母语者朗读,并通过对录音材料的处理去除了可能干扰实验的声学因素。

实验过程中,被试面对电视屏幕,屏幕上的人偶读出测试句,合法句和不合法句交替播放。实验人员在另一房间中操作实验程序,并通过摄像机观察被试的目光注视情况,由实验程序记录并现时计算出被试的注视时长。为确保实验的客观性,测试室采用双墙隔音,实验人员既听不到测试语料也看不到人偶视频。通过比较被试听到不同测试句时对屏幕的平均注视时长,能够了解其是否能够区分两类测试句。

如果被试识别出两种测试句结构之间存在的层级结构差异,并基于层级结构对性特征一致关系进行加工,那么他们在听到两类测试句(合法与不合法)时的平均注视时长之间会有显著差异,且两组被试都应该对同一类句子(合法句或不合法句)产生注视偏好,即变量“测试句类型”和变量“组别”之间不应有显著交互作用。而如果被试仅对两种结构中的具体词项敏感(dans ‘in’ vs. et ‘and’),并未注意到结构差异带来的一致关系对比,那么两组被试都应对包含其中一种词项的句子产生显著注视偏好,变量“测试句类型”和变量“组别”则会产生显著的交互作用。


研究结果及讨论

在被试年龄为30-31个月龄(Shi, Legrand & Brandenberger, 2020)的实验中,被试对违反性特征一致关系的不合法句的注视时长显著长于符合性特征一致关系的合法句,表明其能够对两类测试句做出区分。为进一步探究更早期婴幼儿的表现,Shi, Emond & Badri(2020)采用相同方法测试了17-18个月龄的法语被试,得出了相同的区分表现。此外,两个实验均未发现变量“测试句类型”和变量“组别”之间的显著交互作用,即不同组别对于测试句类型的注视偏好是相同的,无论合法句/不合法句是PP修饰结构还是并列结构,被试都对不合法句存在注视偏好,即反应惊讶。两个实验的注视时长数据见下图。

综合两个实验的结果,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法语婴幼儿在句法加工中展现出了层级结构依存意识,能够运用这一知识对句子中一致关系的合法与否进行判断。这种能力在17-18个月龄的婴幼儿中就已经有所体现,说明其在句法习得的初始阶段就能为儿童所用,帮助儿童进行一致特征的加工。值得关注的是,若想对性特征一致操作进行加工,儿童必须首先掌握母语中名词自带的阴阳性特征。过往研究发现17-18个月龄左右是法语儿童学习名词性特征的开始(Heugten & Christophe, 2015)。本研究发现则显示,在习得阴阳性这一词汇特异性特征之初,他们就已经具备了性特征一致关系的层级结构依存意识。此外,作者对语料库进行了分析,发现该实验中涉及到的两种结构在语言输入中极为少见,单纯通过语言输入进行统计学习的可能性较小。总之,很早的出现年龄以及较低的输入频率,说明对于层级结构依存的敏感很有可能源于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是儿童先天句法知识的组成部分。




中文整理丨王子琪

审校 | 杨小璐、吴宇仑

设计排版| 吴宇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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