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出轨被妻子发现,妻子要求他将1000万的房产转到未成年的儿子名下。
没想到儿子成年后将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些年的租金710万元,男子:租金都给你花了。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20年前,周先生和妻子陈女士从湖南老家来到广东打拼,夫妻俩经营建材批发。
很快就在行业里站稳了脚跟,从一无所有到身家千万,只用了5年。
有钱后他们也开始投资房产,花1000万买了四套房子,其中一套自己住,剩下的三套全都租出去,每年能收50万元左右的房租。
后来他们儿子出生后,陈女士把精力几乎都投入到家庭中,很少参与生意上的事,周先生为了拓展生意,经常需要出去应酬。
但他渐渐的被一声声“周老板”、“周哥哥”迷失,常常借口应酬整晚不回家。
一开始陈女士也没多想,只是偶尔会抱怨几句,直到她无意中遇见丈夫搂着公司一个年轻女员工进了酒店。
陈女士拍下照片,就跟丈夫打电话让他马上回家,周先生回家后,她拿出手机里的照片质问道:你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是不是有钱就飘了?
周先生看着照片只能承认自己犯了错,保证会立即和外面的女人断绝关系。
但陈女士不相信他,要求周先生把四套房子全部过户到儿子小周名下,并且由陈女士来管理那三套出租房的租金。
周先生考虑到自己就这一个儿子,觉得早晚房子也是要给儿子的,就同意了妻子的要求。
从那以后,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直有裂痕,但为了儿子有个完整的家庭,他们也会做做恩爱夫妻的样子。
直到儿子小周读研的时候,周先生和陈女士都觉得无法继续维持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了,就向儿子坦白,准备离婚。
没想到儿子的反应是:你们可以离婚,但是房子在我名下,这十几年的租金700多万你们得返还给我。
周先生听到这话,对儿子怒吼道:你这个白眼狼!这些年你的学费、生活费、出国旅游的钱,那些租金都不够你花的!
周先生和陈女士办理离婚手续后没多久,周先生和陈女士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是小周把他们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返还这些年的租金710万元。
02 法律分析
一审法院支持了小周的诉求,让他们将710万房屋租金归还给儿子小周,周先生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天然产生的孳息,其所有权归属于原物的所有者。如果存在用益物权,则孳息归属于用益物权人,除非双方有其他约定。
简单说孳息就是房屋所产生的租金,小周作为房产的所有者,他索取租金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义务。
小周之所以能够获得这四套价值连城的房产,是因为父母为了挽救婚姻和保护家庭财产,这使他轻松地拥有了这些财产。
当他向父母索取租金时,并没有体现出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他追求自己的权利,却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小周的全部诉求。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肯定是陈女士为了多分财产,教唆儿子这么干的。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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