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上海,一男子去世后,其私生子拿不出亲子鉴定,但要求继承男子1200万遗产,能得逞吗?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文摘   社会   2024-10-22 16:18   河北  

上海一男子去世后,情人抱着私生子上门,虽然拿不出亲子鉴定,但情人要求儿子继承男子的遗产。

遭到拒绝后,将原配告上法庭,她能得逞吗?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01  案情回顾

赵先生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早年投资过两套商品房,每年光租金就收入一大笔钱。

跟他妻子李女士是青梅竹马,感情一直很好,在俩人二十四五岁的时候就结了婚。

命运总是喜欢开玩笑,李女士身体条件不太好,医生建议最好不要要孩子,于是俩人一直没有生育。

他们就这样生活了十几年,看着身边的朋友们家庭圆满,儿女双全,赵先生心中的遗憾越来越深。

就在这个阶段,他在一次房产交易中遇到了王女士,一个充满活力的房产销售员。

两人看对了眼,不久之后,王女士竟为赵先生诞下一子。

赵先生对这个意外之喜欣喜若狂,尽管是私生子,他依然倾注了全部的爱。

他虽然尽力隐瞒这段关系,但对小王的关爱却是一点儿都不少。

他经常悄悄给王女士转账,并且在小王出生时都是亲自陪产签字,表现出了一个父亲的全部责任和爱。

万万没想到,就在儿子两岁半时,赵先生因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骤然离世,也没有处理身后事。

赵先生的葬礼本打算平静举行,但在最后关头,王女士抱着儿子小王出现了。

她先是带儿子给老赵上了三柱香,随后声称小王是赵先生的骨肉,应有权继承遗产。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震惊了,尤其是李女士,她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还骂王女士知三当三。

面对李女士的拒绝和指责,王女士没有过多争执,只是默默带儿子地离开了。

后来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拿回儿子小王的合法继承权。

02  法律分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遗产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最大的问题是赵先生的遗体已经火化,没有办法做亲子鉴定了。

但王女士拿出了他们的转账记录,和生孩子时赵先生签字的证明,也就是说,赵先生生前是承认小王是自己儿子的。

虽然赵先生已经去世,无法与孩子进行亲子鉴定,但赵先生的姐姐却可以。

根据鉴定,孩子和赵先生的姐姐确实是姑侄关系。

法院根据这些证据,认定了孩子就是赵先生亲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也就是说,赵先生的父母、妻子、儿子均有继承权,不过情人王女士是没有的。

但儿子现在只有两岁半,所以只能王女士代为保管儿子这部分。

最后法院判定,儿子小王有四分之一的继承权。

03  案件看法

有网友表示:看着吧,过不了多久,这王女士就得带着遗产嫁给别人了。

婚姻不是儿戏,在法律面前,爱情和责任不能混为一谈,每个人都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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