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花4000万买的房子,竟被租客私自以1800万卖给别人!男子去收房,被保安拦住,保安:我拿钱办事。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文摘   社会   2024-10-23 05:16   河北  

北京一男子花4000万买的房子,以6万元一个月租出去,没想到竟被租客私自以1800万卖给别人!

男子去收房的时候,还被保安拦住,保安:我拿钱办事,在我这里他就是业主。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01  案情回顾

北京的徐先生在新疆开了家电缆厂,几年前出于投资,在北京花4000万买了套别墅。

因为自己常年不在北京,再加上近两年房价不稳定,他趁着回北京的机会想把房子租出去。

徐先生在物业那正好看到有个叫马女士的留了想租房的信息,物业说这个马女士开的是保时捷,穿戴气质都很好。

徐先生约了马女士看房后,她给徐先生的第一印象确实是个有钱人。

马女士对房子也很满意,当场就支付了10万元押金,表示要急着住进来。

他们约定好每月租金6万,按季度支付,但是还没来得及签合同,徐先生突然接到工厂电话,说设备出了重大故障,必须立即赶回去处理。

徐先生只好要求下次再补签合同,前两个季度,马女士都提前打来租金,让徐先生很是放心,他就把签合同的事就放在了脑后。

但到了第三个季度,租金却迟迟不到账,徐先生打电话,却发现马女士的手机变成空号了,微信也显示“已被对方拉黑”。

徐先生赶紧订机票赶回北京,当他敲开房门时,开门的却是个陌生男子,徐先生以为是马女士的丈夫,开口就问为什么联系不上你媳妇。

谁知男子一脸茫然:什么马女士?我姓张,这房子是我一个月前花1800万买的,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

徐先生解释这是自己的房子,只是租给了一个姓马的女士,房产证还在自己手里,怎么可能卖出去。

张先生拿出购房合同说:你是骗子吧?再不走我就报警了!

因为当时房产证没带在身上,徐先生只好先离开了,几天后徐先生带着房产证再去小区,却被保安拦在了门外。

保安说新业主已经打过招呼,特意发了张照片给他们,说有人可能会来闹事,坚决不能放进去。

徐先生报了警,没想到这个马女士早就被抓了,她是个职业骗子,用各种身份在北京多个高档小区租房。

通过伪造房产证和身份证件,以“拆迁房暂时无法过户”为由,用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把房子卖给急于买房的人。

马女士虽然已经被警方抓获,但涉案的近亿元资金已经被转移,而买房的张先生称自己是"善意买受人",一直占着房子不肯搬走。

徐先生只好把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搬离自己的房子。

02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对善意取得制度规定了三个条件:

(一)受让人是善意的,即不知道转让人没有处分权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财产已经依法登记

1800万的售价远低于市场价格4000万,这种明显的差价应当引起买受人的警觉。

另外房屋都没有进行过户登记,却先付了全款,所以张先生的购买行为明显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现在房子还在徐先生名下,所以这房子的所有权人为徐先生,张先生无权占用房屋,但张先生可以另行起诉马女士。

最后法院判决:张先生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搬离房屋。但他一直不搬走,徐先生申请了强制执行。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什么样的傻子会花1000多万买不能过户的房子?很可能卖房的女人和买房的男人是同伙。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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