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对于这一规定,大家是否真的搞懂弄通了?什么叫逐个讨论和表决?程序是怎样的?今天的文章,咱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按照细则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包括: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假设支部大会需要讨论两名发展对象(A和B)入党的问题,会议议程该如何安排呢?有的小伙伴认为应该是这样的:
1.发展对象A和B分别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分别介绍发展对象A和B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分别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分别报告对发展对象A和B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A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B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这样的程序安排看上去好像没啥问题,但其实是对细则规定的断章取义。主要存在如下两个问题:
1.安排两位发展对象一前一后分别介绍情况、说明问题,会不会有相互干扰和影响之嫌?
2.对于入党介绍人发表的意见和支部委员会报告的审查情况,待到需要充分讨论之时,与会党员是否还能记得清楚,分得明白?是否会影响到最后表决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鉴于此,小哥认为,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的规范程序应该是这样的:
1.发展对象A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A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分别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A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A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发展对象B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6.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B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分别表明意见;
7.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B的审查情况;
8.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B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