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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柳叶刀糖尿病与内分泌学子刊发表了一份报告,提出了一个统一的、与临床相关的肥胖定义以及更准确的肥胖诊断方法。
建议将体型测量指标(如腰围、腰臀比、腰高比或直接测量体脂量)与体重指数(BMI)结合诊断肥胖。
报告指出,BMI并不是体脂的直接测量指标,不能反映脂肪在体内的分布情况,也不能提供个人健康或疾病的详细信息,仅依据BMI可能导致对体脂过多的错误分类和对疾病的误诊。而且目前不同国家使用不同的BMI临界值。因此,不建议仅根据BMI来诊断肥胖。
我国学者发表的开滦研究也发现,正常体重中心性肥胖者比超重/肥胖无中心性肥胖者更危险。
正常体重中心性肥胖者的 BMI正常,但由于内脏脂肪堆积,代谢异常和炎症反应增加了他们的健康风险。
报告建议使用以下方法之一来确诊体脂含量是否过多(肥胖)及体脂分布情况:
(1)除BMI外,至少参考1种体型测量指标(如腰围、腰臀比或腰身比);
(2)不考虑BMI,至少参考2种体型测量指标(如腰围、腰臀比或腰身比);
(3)不考虑BMI,直接测量体脂(如通过骨密度扫描或DEXA法检测);
(4)对于BMI非常高的人(如>40 kg/m2),可以假定其实际存在体内脂肪过多。
肥胖新分类:临床肥胖和亚临床肥胖
报告指出,将肥胖视为一种风险因素而非疾病,还是将肥胖笼统地定义为一种疾病,均不妥。
报告基于个体水平的客观疾病指标,提出了肥胖新分类,即临床肥胖和亚临床肥胖。
临床肥胖定义为因体脂过多直接导致器官功能减退的客观体征和(或)症状,或进行标准日常活动(如洗澡、穿衣、进食和自主排便)的能力显著下降的一种肥胖状态。
诊断为临床肥胖的患者应被视为患有持续性慢性疾病,并接受适当的管理和治疗。
报告为成年人制定了临床肥胖的18项诊断标准,为儿童和青少年制定了13项特定诊断标准,主要包括:
(1)由肥胖对肺部的影响引起的呼吸困难;
(2)肥胖导致的心力衰竭;
(3)体脂过多对关节的直接影响引起的膝关节或髋关节疼痛,以及关节僵硬和活动范围受限;
(4)儿童和青少年因骨骼和关节病变而导致运动受限;
(5)其他器官(包括肾脏、上呼吸道、代谢器官、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和下肢淋巴系统)功能障碍引起的症状和体征;
临床肥胖患者应及时接受治疗,以全面恢复或改善因体脂过多而受损的身体机能,而不仅仅是为了减轻体重。
临床肥胖的治疗和管理方式包括生活方式干预、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应进行风险-受益评估,个体化选择治疗方案。
亚临床肥胖是一种在器官功能正常情况下的肥胖状态,虽然无持续性疾病,但未来发展为临床肥胖和其他非传染性疾病(包括2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某些类型癌症和精神疾病等)的风险高。
对亚临床肥胖的干预目标是降低风险,为其提供健康咨询和长期监测,必要时进行积极治疗。
本报告的专家组由来自全球不同国家的内分泌学、内科、外科、生物学、营养学和公共卫生等多个医疗领域的56位专家组成,另外肥胖患者也参与了报告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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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循环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