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真与对不对 | 黑格尔《小逻辑》读书札记
文摘
2024-10-16 21:12
四川
在日常生活里,“真理”与“不错”常常当作同义的名词。因此当我们的意思本想说某句话不错时,我们便常说那句话是真理。一般讲来,“不错”仅是指我们的表象与它的内容有了形式上的符合,而不问这内容的其他情形。反之,真理基于对象与它自己本身相符合,亦即与它的概念相符合。(黑格尔《小逻辑》)
这里非常有意思,黑格尔明确区分了对错问题与真理问题的区别。显然对错问题仍然在二元选择的结构之中,强调的是形式与内容的二分之后的符合论问题。但是黑格尔敏感地认识到康德所强调的概念与对象符合的问题实际上只是表象与对象的问题。在黑格尔的认识论结构之中,黑格尔认为是对象-表象-概念的结构。最后发现,真理是“基于对象与它自己本身相符合”。这意味着真理的问题的难题不仅仅要处理概念与对象的问题,还要处理表象与对象,表象与概念的问题。譬如说,某人病了,或某人偷窃东西,这些话尽可以说是不错的,但这样的内容却不是真的。因为一个有病的身体与身体的概念是不一致的。同样,偷窃行为与人的行为的概念也是不相符的。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一个直接的判断,关于某一个别事物的某种抽象的质有所表述,无论这质的判断如何不错,却不能包含真理,因为这种判断里的主词与谓词彼此的关系,不是实在与概念的关系。(黑格尔《小逻辑》)
在黑格尔举的例子里面,我们发现对错问题可能更多的是经验性的认识。而要上升到理论的完满认识的时候需要进行严格的逻辑论证。或者说,这种理论性的对于概念的把握实际上就是要处理我们前面在认识论中把一个简单的二元分裂问题上升为一个三一体结构。把握一个活生生的理念。只有理念才能真正的自己规定自己,达成自由的概念。在直接的判断中,比如A是B。我们如果仅仅从主词与谓词相符合的角度而言,我们仅仅作一种意见的表达,对于主体和客体(或者主词与谓词)的复杂的一与多的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澄清。大家可以参考笔者关于真理与意见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