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协最不看重中国书协的声誉
文/长安居
近日,辽宁书家刘睿先生在最新发布的视频中称,他前次质疑个人投稿八届“兰亭奖”的作品似未经评审的视频发布之后,中国书协的某工作人员曾给他打过电话,要求他删除这一视频,理由是他的这一质疑视频会引起部分公众的误解云云。
着眼于表面,中国书协好像非常珍视协会的声誉,其实不然。我觉得,最不看重中国书协声誉的,正是中国书协自身,我这么断言绝对不是“造谣”,而是有充分理由、证据的。
冒充中国书协名义,对外售卖中国书协会员证,乃至售卖中国书协理事证者多多,但中国书协每遇这类涉嫌犯罪的重大事件,中国书协只是强烈谴责此冒名诈骗的违法行为,并要求这个或这群骗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删除相关违法信息,以及再假模假式地喊上一声,我们“真中国书协”,将保留对“假中国书协”进一步诉诸法律的权利等等。
就在前几天,又有人冒充中国书协下辖之机关报《中国书法报》的名义向书法名家诈骗作品,中国书协同样是循前例只发布一则《严正声明》了事儿。中国书协以及《中国书法报》的这种做派也太过古怪,中国书协和《中国书法报》明明是受害者,两者为此遭受的声誉、尊严等方方面面的无形损伤,均称难以估量,中国书协、《中国书法报》为什么不去公安机关报案,以令行骗者早日受到法律的严惩,却莫名其妙让个体的受骗者去报案,身为最大受害者的一方,只以一纸轻飘飘的《严正声明》,“谴责“、“要求”骗子终止行骗行为,这岂非是在助涨骗子们的行骗“胆量”与“热情”呢?!
列举以上这些实例,能否证明中国书协是最不看重中国书协声誉者?想读者诸君自有明鉴。要知道,这种假借中国书协及其下辖单位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例,只要往公安机关报案,就马上能得到立案,而侦破这类案件也相对简易,盖行骗者毕竟要借助电话、网络、信函等,同被骗者联系,这就在诸多方面留下了难以灭失的破案线索。以今之侦破技术,通过对以上通讯工具使用人的锁定,在短时间内就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加之现在“天眼”密布,这个或这群骗子一定是插翅难逃的。中国书协对待这群最可恶的骗子从未安排专业律师专为处理,却要安排专业律师同批评它、质疑它的会员“打官司”,中国书协是珍视自己的声誉?还是要坚决“捍卫”自己的面子?已经一目了然矣。
说白了,中国书协对自己的声誉一向是不看重的,更从不担心有关于中国书协的社会舆论或自己某些不检点的行为会引起公众的误解。中国书协最看重的无疑是自己的“面子”,但凡自己那点儿可怜的“面子”没有受损,一切均可忽略不计。
因为在面子文化中“面子”比“里子”重要,所以不顾“里子”只重“面子”的必然后果即体现于,中国书协会把大量精力用来装点自己的“面子”,于是乎,各种各样,花色百出的自我吹牛,浮夸,欺骗,造假等,就会在其工作中层出不穷。比如,中国书协已经把“兰亭奖”办成了名副其实的“抄袭奖”“关系奖”了,由于这其中涉及到某些相关人员的利益,因之,即便外界的批评、质疑舆论再激烈,中国书协也永远不会有被公众“误解”的顾虑,而为此回应一个字。可是,刘睿先生和本人的些许质疑,一旦存乎所谓瑕疵,中国书协马上就会从维护“面子”的立场出发,对质疑者发出“打官司”的威胁,以此可证,中国书协所在乎者仅仅是“面子”,与声誉无关,更加不会顾及会引起公众对它的误解。
在12月18日所刊拙文《但愿中国书协尽快“声明”》中,我要求就以上所列的三个问题尽快“声明”(截图见上),这个三个问题在中国书协而言,显然更容易使公众引发误解,“误解”中国书协在此间,进行了不能见光的黑箱操作,但近一个星期过去了,中国书协却一言不发,中国书协的沉默,实质上与默认没有区别,故而,中国书协是最不看重中国书协的声誉者的结论,已然得以成立。
明眼人都看得出,当下的中国书协在文联内部是存在各类问题较多较大的重灾区之一。中国书协会不会被最高监察机关再次专门巡视?中国书协会不会再次出现“赵长青第二”的巨大丑闻?这都很难预料。但愿没有,否则丢人可就真的丢大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