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书协《声明》的“声明”
作 者:长安居
昨天晚间,中国书协发布了一则《声明》,《声明》内容是专门针对辽宁书家刘睿先生,以及拙文《从八届“兰亭奖”再爆谜团说起》的。
刘睿先生是八届“兰亭奖”的投稿作者,他在一个视频中质疑其投稿作品似未经中国书协的评审,本人在《从八届“兰亭奖”再爆谜团说起》一文中,就刘先生的质疑,发表了一些议论。确切说,无论是刘先生的质疑视频,抑或拙文《从八届“兰亭奖”再爆谜团说起》,都没有说一句过头话,都在正常艺术批评范围之内,附上拙文链接,以供读者诸君批评、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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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常理讲,中国书协如以举证的方式,来证明刘睿先生的投稿作品,确实经过了本届“兰亭奖”评委的评审,聊为对刘睿先生以及拙文《从八届“兰亭奖”再爆谜团说起》的回应,这无疑是值得点赞的。积极回应书坛普通作者的关切、质疑,是中国书协的职责,拙文发表于本月14日,未及两天,中国书协即予以回应,且是在公休日回应,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儿。
然而,在此《声明》中,中国书协却莫名其妙祭出了要同刘睿先生或本人“打官司”的“大棒”。比如,《声明》中“针对捏造歪曲事实博取流量、传播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中国书协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授权协会法律顾问胡钢律师处理相关事宜”一语,这句话既显得杀气腾腾,又折射出中国书协在无理可讲之余,恼羞成怒的样子。读罢这份《声明》,令人忍俊不禁之外,也只能轻叹一声,当下的中国书协太虚弱了,已虚弱到了极点。
凡关心书法国展的朋友们都知道,中国书协惯以黑箱操作的方式来操控“国展”。中国书协过去不胜枚举的丑闻暂且放下不说,如果一一列举,恐怕可撰写一大部头的《中国书协丑闻录》了。我们就以中国书协在今年爆出的黑箱操作丑闻为示例,即足以说明一切问题。
比如,在第13届书法展的参展作品中,除却中国书协正式公布取消参展资格的几件违规作品外,另有十数件违规作品并没有正式公布处理结果,这不仅是典型化的黑箱操作,且情节异常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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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5月27日,本人即以《提醒提醒中国书协》为题撰文,要求中国书协务必对剩余违规作者、作品的处理结果尽快公布,因为这事关13届书法展所有参与者,甚至事关整个书坛的公平正义。但本人自5月27日向中国书协公开提出这一要求后,中国书协没有给予一个字的回复。
出人意料的是,6月24日,中国书协却委托二马头陀先生的书法自媒体“书法秘笈”,说明对13届书法展剩余违规作品的处理方式。
二马头陀先生撰文称:“针对社会关切,中国书协先后三次给予回应。第一次是4月22日……。第二次是5月1日……。第三次是5月底。针对第三批举报材料,中国书协于5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界定,并依据专家意见做出处理决定:对违规作品取消入展资格,明确违规作者受到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展览和理论研讨活动的处罚。该处罚决定中国书协已于5月底以文件形式正式通报给了各有关团体会员(省级书协),相关处罚已由省级书协通知到涉事作者个人。”
凡明眼人,大约都能看出中国书协就此事所玩得猫腻儿,即:同样是第13届书法展中的违规作者、作品,中国书协为什么会对待前者选择公示处理,对后者则采取“秘密”处理的方式呢?(没有公示,即视为“秘密”处理)而且对于这种“秘密”处理方式的具体办法,中国书协官方媒体不予发布,反而破例交由一个私人的书法自媒体,来发布如此严肃、重要的消息,中国书协这种出离、大悖常规的行为,已然属于严重的黑箱操作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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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二马头陀先生代替中国书协宣布了对剩余之违规作者作品已“秘密”处理的信息后,本人于6月25日又撰《长安居可为李昕的“考官”乎?》一文,认为中国书协上述处理方式大为不妥,并致中国书协驻会副主席李昕先生“电子信”一封,简略陈述了不妥的理由(相关链接和截图附上,敬请读者诸君参阅)。
时至今日,距离6月25日《长安居可为李昕的“考官”乎?》一文的刊发日期,又过去近半年的时间,我想继续郑重求问中国书协,在半年之前,由书坛民众列举的13届“国展”违规作品未被处理者,多达十数件以上,所有违规作者、作品都得到取消入展资格的处理了吗?此外,中国书协为什么不在书协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这一“秘密”处理的办法呢?读者诸君但凡智商、思维正常,都能清晰窥得,中国书协于此,之所以一反常态处多多,必有其不能见光的地方。
比如,我们手中掌握的违规作品多达十数件,这十数件违规作品如与中国书协存档的“秘密”处理名单一一核对,其中必有没有处理的作者、作品,而这些没有被处理的作者,恰恰是中国书协必欲刻意包庇的。难道不是吗?对待这十多个违规作者的具体名单,中国书协为什么讳莫如深,引为“机密”,不敢像今天这么“正大光明”地发布“声明”?很显然,中国书协想掩盖其黑箱操作的事实。
在此,本人有胆量公开叫板中国书协,书协敢于公布在第13届书法展中,所有被处理违规作者的名单吗?设若中国书协在其官方媒体上正式公布这份名单,且确实处理了所有违规作者,我长安居马上认栽,杀剐存留,悉听尊便。不是我蔑视中国书协,借中国书协200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公布这份名单,因为在其心中有鬼之故。至于为什么有鬼?只要是正常人,用脚趾头都想得明白。
凡有基本公正心的书友们,多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在过去的五年间,本人是对中国书协监督最勤,批评最尖锐的人。在相当多的实况中,以黑箱操作为能的中国书协,每每被拙文揭露、批评,几近于“裸奔”的形状,中国书协可谓糗大了。比如,第13届书法展中爆出的轩雅倩小姐“舞弊门”丑闻,以及陈海良为其情人张嫚嫚捉刀的“代笔门”丑闻;第八届“兰亭奖”银奖得主朱明月的“抄袭门”丑闻(包括入展作者陆晨辉)等等,都是经由本人率先揭露、批评的。不自谦地说,我觉得我尽到了一个书法自媒体人的责任,我的所作所为更对得起个人良心、对得起渴望追求公平正义的书坛民众。
轩雅倩的话做实了中国书协黑箱操作的事实
但对于以上所述这些中国书协成立40多年历史上,仅见的巨大丑闻,却从未见中国书协给予“声明”,而这些丑闻无不涉及中国书协黑箱操作的丑陋。比如,中国书协在第13届书法展的《征稿启事》中明确说明,(拟入展作者在)“接到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取消资格”,轩雅倩小姐明明没有参加面试,为什么其作品又能在13届“国展”中顺利展出?此非黑箱操作又是什么?至于中国书协在此丑闻爆出后,又抛出一个“二次面试”来忽悠书坛公众,以遮掩自身深度违规违纪的恶行,则犹如自扇耳光,根本不值一驳。
13届书法展评委陈海良,从12届国展开始,即为其情人张嫚嫚代笔,他一直努力充当着张嫚嫚的忠实“枪手”,两者“感情”之深之真,因此也得到实际考验,这真是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书坛“绝恋”。以陈海良、张嫚嫚为主角的“代笔门”丑闻,是中国书协和书法国展历史上最大的丑闻,面对这一最重量级的丑闻,也未见中国书协“声明”一个字,更未见中国书协要对陈海良“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中国书协在陈海良面前为何马上就怂了下来?马上把自己的身段放软了呢?俨然也是因为在此背后,存在黑箱操作的内幕。
而代表中国书法创作最高水平的“兰亭奖”评奖,今天业已被中国书协异化为一个“抄袭剽客”的大奖,“兰亭奖”得主朱明月艺术水平低劣到极点就不说了(可证“兰亭奖”评委的眼光同样低劣到极点),他在两届“兰亭奖”评奖中,均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败坏方式荣膺这一“大奖”,即能视为最显要的例证。从严格意义上评价,中国书协把朱明月评选为八届“兰亭奖”银奖得主,在其丑行被曝光后,又不做任何处理及“声明”,这无异于在以“无言之教”来鼓励、教唆书坛后学们欲得“兰亭大奖”,必要先娴熟于抄袭剽窃的手段,而后另兼“厚黑”的本领,才得以有机会于当代书坛出人头地。本人这样理解,中国书协敢说、能说有错吗?
以上罗列的有关中国书协一贯黑箱操作的事实,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把过去五年间,中国书协所有黑箱操作的事实一一例举,谓之罄竹难书也不为过。
行文至此,想睿智的读者大抵已不难发现,中国书协昨晚所发之《声明》最恶劣的部分,暴露无遗矣,即“声明”内容是虚的(回应刘睿先生和拙文的质疑是虚的),而对刘睿先生和本人发出的“打官司”威胁和恐吓,则是真真切切的。
自第13届书法展开幕之后、第八届“兰亭奖”开幕之后,因中国书协工作不利(黑箱操作)而爆出的各色丑闻至少在十宗以上,中国书协为什么不就这些被本人公开质疑、批评的丑闻给予正式、公开的“声明”?这是不是也深刻反证了,拙文所揭露的丑闻均系事实无疑!中国书协面对拙文的有力的批评无力辩驳,也就只能用装聋作哑的方式“耍赖”,实在“赖”不下去的时候,即动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泉力”,对关涉这些丑闻的拙文,进行大面积“山贴”。本人批评第13届书法展的文章,遭遇“山贴”命运者达20篇之多,中国书协的“野蛮”,出离底线。而今变本加厉,又用“打官司”来威胁本人,中国书协的这一行为,还不引人发指,兼有搞笑的功能吗?
综上所述的内容,足以证明中国书协在各类“国展”的组织、操作工作中,惯用黑箱操作的事实。鉴于中国书协对应公开信息的全面封锁,鉴于中国书协自身公信力的几乎归零,鉴于中国书协一向“不作为乱作为”的消极工作作风,刘睿先生自然有质疑、批评中国书协的权利。
我注意到,刘睿先生这一质疑中国书协的视频已经被其主动屏蔽了,读者诸君中如有与刘睿先生相识者,请转告他,对于中国书协的那份《声明》,嗤之以鼻可也,根本不需要把他当作一回事儿,更不需要屏蔽那个视频。这是基于,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以中国书协一贯黑箱操作的工作作风为观照,作为八届“兰亭奖”投稿作者的刘睿先生,在个人与中国书协掌握信息完全不对称的前提下,出于维护个人权益的需要,质疑中国书协是理所当然,哪怕质疑错了,也没有问题。法律上就此有其相关解释。刘睿先生的质疑略有瑕疵,中国书协就以“打官司”相威胁,这明显是恃强凌弱的做派,用老百姓的话说,即欺负人呗。
中国书协所以要在昨晚的《声明》中,祭出“打官司”这一“大棒”,来威胁刘睿先生和本人,正想起到杀鸡儆猴的恐吓效应。即从此之后,就没有人再有勇气来公开质疑、批评中国书协了,中国书协做起坏事儿来,必更加有恃无恐,或曰,日后但有批评质疑中国书协者,中国书协就同谁“打官司”,由此,中国书协就可以放手放胆的黑箱操作了。如此而已。
一个社会的进步,包括当下中国书协若想得到自身工作上的提升,必要以两个自油为前提保证:一个是合理的容错率,一个是批评自油。任何意义上的进步,无不是在试错和批评的不断抗衡中曲折发展、前行的,而不是依靠一个“正确”的统一意志,就可以做到一蹴而就者。遗憾的在于,对待这样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文明常识,中国书协却未能理解。
特别好笑的还在于,中国书协的“脖颈”之后黑黢黢的一大片,简直比煤球还要黑上十倍也不止,居然还要叫嚷着同质疑、批评者“打官司”,荒诞无稽若此,怎么可能不引来书坛众人的集体吐槽和讥讽。从浅显处着眼,这是中国书协智商严重有亏的直接呈现;如深究其里,这不啻又证明了中国书协的主事者群体,对于现代文明常识的无比蒙昧。
在书法国展组织、评审工作的操作中,在书法创作不同观点的较量中,凡是产生于书法界的各种问题,哪怕是天大的问题,都应该通过争鸣的方式,理智表达各自的立场和观点,而非动辄即气势汹汹地扬言“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云云。为了各自专业认知、观点的不同,即相见于法庭,是心虚的表现。
曾几何时,自中国书协理事吴雪的“烂苹果”书法被本人严厉批评后,乃引发了喧嚣一时的“2021书坛第一案”,当代书坛最败坏的风气由吴雪开启了。我是这场“官司”的当事人,且在这场“官司”中“大败”而归,但身为“失败者”的在下,非但没有被这场“官司”打成“过街老鼠”,反赢得书法界无数师友的更多同情和尊重。我既有的亲身经历,是否印证一个深刻的至理,即“打官司”并不是解决专业观点争端的好办法,因专业观点不同而引发争端,最佳方式就是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中国书协的《声明》中,有“我们将一如既往秉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工作理念服务书家和书法界”的句子。中国书协能做出这么滑稽可笑的自我评价(实为自我表扬),是其“厚”字诀发挥到极致的结果,果然是“脸皮厚,吃个够”!信然信然。假如中国书协的确是“秉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工作理念服务书家和书法界”,那么轩雅倩、陈海良、朱明月的丑闻又怎么解释?这分明解释不通嘛。而在此《声明》中之“针对捏造歪曲事实博取流量、传播散布虚假信息……”一语,全系对刘睿先生和本人批评动机的揣测和质疑,这已经和那位冒充北师大兼职研究员到处招摇撞骗之伪评论家的口吻毫无二致矣。中国书协自降身价若此,委实让人痛心不已并痛彻心扉。中国书协从什么时候开始,竟堕落到这种地步?!
享誉世界的批评家别林斯基尝有明训曰,“对于文学来说,公众是最高的审判,最高的法庭”。
对于“文学”如此,对于“书法创作”和“书协工作”何尝不是同样如此?中国书协的服务工作,是不是真的达到了“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水平,不能由中国书协自己胡乱吹嘘,而应遵循别林斯基厘定的准则——交由当代书坛的全体民众论定裁判。在书法界民间的口碑中,中国书协多被戏谑为“书邪”,好一个“不同凡响”的“书邪”,难不成中国书协口中的“公平公正”等,乃与“书邪”为同义词?哈哈,当我们亲眼目睹了一幕这么不可思议、理喻的实相,一定又会联想到中国书协理事王厚祥,自言其已超过于右任、林散之的“卖瓜”丑态,无论怎么看,中书协和王厚祥两者不着边际的浮夸,都是那么如出一辙,相似乃尔,堪称滑稽无比。
如果说“失败是成功之母”,那么“质疑”和“批评”一定是进步的阶梯,中国书协的服务、组织工作较之以前,所以急剧下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源于对外界质疑、批评意见的抵触和敌意,由此色厉内荏的可笑《声明》,已能窥得全豹。尽管中国书协做过一火车都装不下的丑事儿、烂事儿,在其自身而言,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自我反省和检讨;但对待他人稍有瑕疵的质疑、批评,则极尽敌视,恨不能用“打官司”的“大棒”,将质疑、批评者的声音消灭于无形。中国书协的丑陋,不止于恶心,更令全体书坛中人为之深深鄙视。
自此中国书协的《声明》面世,我已经被吓到“心惊胆寒”了,日后批评中国书协一定要先斋戒沐浴,闭门静思,并尽量加入到对中国书协歌功颂德的“合唱团”中去。唯此,或才能避免被“打官司”追杀的厄运。思想一溜号到这里,我又感到十分羞愧,难道中国书协一句“打官司”解决的恐吓,就真的会让我心惊胆寒起来?这又怎么可能!我素来崇尚有血性有力量的文字,我认为也只有这样的文字,才备有永恒的魅力。我愿为此努力终生。真正的恐惧,来自恐惧本身,犹如“自己吓唬自己”,只要我不被自己吓倒,中国书协又怎么会吓倒我呢?
因之,针对中国书协的《声明》,本人也正式“声明”如下:
第一,我热烈欢迎、盼望中国书协同我“打官司”,谁不打谁是……;
第二,我保留按照正规方式,向有关纪检机关,公开检举中国书协涉嫌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权利;
第三,中国书协由此《声明》传递出的极度负面信息,值得多方关注,整个文艺界和媒体界,乃至整个社会都应密切关注。
最后,再免费教授中国书协一个最普通的常识,于文明昌明的社会来说,不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切领域都非法外之地,包括中国书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