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CDE更新3条受理共性问题。
处于早期探索阶段的临床试验申请,申请表“主要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应如何填写?
根据填表说明填写申请表,考虑到简略填写适应症无法涵盖实际全部适应症的情况,建议对于处于早期探索阶段的可增加相关备注(例如:适应症为实体瘤,但实际为不同瘤种的多队列研究可增加备注写明具体瘤种)。
申请人在提交上市许可申请时,如何规范填写申请表中委托研究机构信息?
上市许可申请申报时,药品申报资料中凡属于非申请机构自行研究取得而是通过委托其他研究机构所取得的试验资料或数据(包括药学、药理毒理及临床等),申请人均应规范填写“委托研究机构”项下相关信息,包括“研究项目”、“研究机构名称”、“研究负责人”等内容。
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中:口服溶液剂、注射剂、外用制剂等,不同装量如何申报?
按照《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说明书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化学药品说明书及标签药学相关信息撰写指导原则(试行)》要求,制剂的规格系指每一单位制剂(如每支、每片)中含有主药的标示量(或效价)、含量(%)或装量。对于口服液体制剂(如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注射液、注射用浓溶液、电解质平衡盐溶液、肠外营养液、粉液双室袋、吸入液体制剂、半固体制剂(如乳膏剂、软膏剂、凝胶剂、眼膏剂)、其他外用制剂(如喷雾剂、滴鼻剂、滴眼剂)等,规格应体现装量或体积,不同装量应按照不同规格申报。
以下是CDE往期已发布的2024年“受理共性问题/常见一般性技术问题”
及2023年“受理共性问题/常见一般性技术问题”年度汇总超链接,点击即可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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