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 10.3760/cma.j.cn112140-20240321-00193
封面图:《不要气候灾难》 作者:李梓凡 女,8岁,山东大学附属中学小学部趵突泉校区
摘要
目的总结脊髓性肌萎缩(SMA)疾病修正药物对1型患儿在急性呼吸衰竭后通气支持需求的影响。
方法病例对照研究,纳入2020年1月至2023年7月于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呼吸内科因肺炎并急性呼吸衰竭住院的38例1型SMA患儿的临床特征、用药及通气支持需求情况。根据住院前是否开始并坚持使用诺西那生或利司扑兰分为治疗组和未治疗组;根据治疗组患儿出院后半年能否脱离长期持续依赖机械通气分为改善组与未改善组。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 t检验、 χ 2检验。
结果38例患儿中男女各19例,因肺炎住院年龄1.3(0.6,2.0)岁。治疗组26例、未治疗组12例,治疗组出院半年后无需长期持续依赖机械通气者比例高于未治疗组[69%(18/26)比2/12, χ 2=9.10, P<0.05]。改善组18例、未改善组8例,改善组首次发生急性呼吸衰竭的年龄更大[1.6(0.4,3.4)比0.5(0.3,0.7)岁, Z=2.07, P<0.05],用药时间更长[3.6(2.4,8.7)比1.2(1.2,2.4)月, t=2.74, P<0.05],合并基础疾病比例更小(1/18比6/8, χ 2=13.58, P<0.05)。
结论SMA疾病修正药物有助于1型患儿在急性呼吸衰竭后避免长期持续依赖机械通气,坚持更长时间用药、首次发生急性呼吸衰竭年龄更大、无基础疾病者更有可能避免。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病例对照研究,纳入2020年1月至2023年7月于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呼吸内科因肺炎住院治疗的38例1型SMA患儿的临床特征、用药及通气支持需求情况。纳入标准:(1)基因确诊SMA,临床分型为1型 [ 6 ] ;(2)因肺炎并急性呼吸衰竭住院;(3)住院及出院后均坚持规范的呼吸管理,且出院半年后能完成随访。排除标准为使用除诺西那生及利司扑兰之外的其他治疗SMA的药物,如腺相关病毒介导的基因治疗药物。本研究经首都儿科研究所伦理委员批准同意(SHERLL2023062),患儿监护人均签署了知情同意书。
二、方法
1. 资料收集:通过医院电子病历系统以及出院后半年内电话随访信息收集研究对象的临床特征、疾病修正药物使用情况、肺炎治疗经过及通气支持需求变化情况,回顾性分析各组疾病修正药物使用与肺炎后无需长期持续依赖机械通气的相关性,总结通气支持需求改善者的临床特征。
2. 临床观察指标:SMA发病时年龄、诊断SMA时年龄、首次发生急性呼吸衰竭时年龄、因肺炎住院时年龄、开始使用疾病修正药物时年龄、至肺炎住院时的用药时长、因肺炎住院时长、身高体重指数、合并其他基础疾病情况以及从住院至出院半年通气支持需求情况。通气支持需求种类包括有创呼吸机辅助通气、全天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夜间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其中使用有创通气包括通过气管插管以及通过气管造口2种方式。
3.分组:从住院前开始并坚持使用诺西那生或利司扑兰的患儿为治疗组,未使用者为未治疗组。患儿是否用药、药物种类及用药起始时间均为疾病基因确诊后家长和临床医生已作的决定。治疗组中,如患儿在出院后半年已改为维持夜间无创通气以及脱离呼吸机属于无需长期持续依赖机械通气,纳入改善组;治疗组中仍需要有创通气或全天无创通气患儿属于长期持续依赖机械通气者,此类患儿以及死亡患儿纳入未改善组。
三、统计学方法
应用统计软件SPSS 27.0进行数据处理,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
结果
一、一般资料
38例1型SMA患儿中男女各19例,因肺炎住院时年龄1.3(0.6,2.0)岁,范围2月龄至6岁2月龄。治疗组26例、未治疗组12例。治疗组中单用诺西那生钠注射液8例(31%),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7例(27%),两者联合用药11例(42%)。由 表1 可见,治疗组与未治疗组之间性别、发病年龄、诊断年龄、首次发生急性呼吸衰竭年龄、肺炎住院年龄、肺炎住院时间、体质指数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 P>0.05)。
二、疾病修正药物治疗对1型SMA通气支持需求的影响
如 表1 所示,治疗组出院半年后无需长期持续依赖机械通气者比例高于未治疗组( χ 2=9.10, P=0.004)。治疗组26例中住院期间曾使用有创通气21例(81%),无创通气4例(15%);未治疗组12例中住院期间曾使用有创通气9例,无创通气2例。治疗组与未治疗组均有大部分患儿在住院期间从有创通气改为无创通气,分别为17例(81%)、7/9。治疗组患儿对于呼吸支持需求的降低在出院后仍在继续,出院时18例(69%)全天无创通气的患儿半年后脱离全天无创机械通气者14例。而未治疗组仅各有1例在出院半年后维持了夜间无创通气或脱机,无患儿从全天无创通气状态改善。
26例患儿中使用诺西那生8例、利司扑兰7例及联合用药11例,出院后半年无需长期持续依赖机械通气者分别为6、4、8例。单用诺西那生及利司扑兰之间通气支持需求差异无统计学意义(6/8比4/7, χ 2=0.54, P=0.608),联合用药与单独用药之间通气支持需求差异无统计学意义(10/15比8/11, χ 2=0.11, P=1.000)。
三、疾病修正药物治疗后改善的1型SMA患儿的临床特征
如 表2 所示,在疾病修正药物治疗的26例中,改善组患儿首次发生急性呼吸衰竭的年龄更大,至住院时用药时间更长,合并除SMA外基础疾病者比例更小(均 P<0.05)。治疗组26例中支气管软化2例(8%),喉软骨软化1例(4%),支气管狭窄1例(4%),房间隔缺损1例(4%),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2例(8%)。改善组中包含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1例(6%),其余合并基础病患儿均在未改善组中。
改善组与未改善组脊髓性肌萎缩患儿临床特征分析
注: a为 χ 2值; b为 t值;20例以下不计算百分比
在改善组18例患儿中,有16例在肺炎并急性呼吸衰竭出院后半年内降低了通气支持需求,其中从出院时全天无创通气之后改为夜间无创通气10例,脱机4例,从出院时夜间无创通气之后脱机2例。在降低通气支持需求的16例患儿中,3例在出院后<1个月发生,11例在1~<3个月发生的,2例在3~6个月发生的。
讨论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