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磊,大成DENTONS和美瑞MMM联合贸易救济律师团队,高级合伙人】
2018年,美国开始实施对华知产及创新政策301征税之后,几乎所有中国产品对美出口的价格竞争力被削弱。虽然,中国产品的竞争力来源主要是中国的配套产业、人工熟练和服务客户的意识。但是,价格仍然是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的显著竞争优势。301征税的实施,使得在生产及运营成本和效能与中国接近的国家和地区,具备了与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进行价格竞争的机会和能力。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我们也必须意识到,配套产业、人工熟练和服务客户意识这类根本的竞争优势,并不是天然的,而是在商业和贸易对接中不断积攒起来的。在全球疫情及防控政策、地区冲突所导致的全球供应链安全风险意识抬升、对美出口的价格竞争力被削弱,并且国内人工及营商成本提升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中国的企业家开始考虑,通过向生产及运营成本和效能与中国接近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转移投资,拓展企业发展的空间,挖掘对美出口的商业潜力。同时,包括USMCA、CPTTP、RECP等在内,全球区域自贸蓬勃发展,中国产业利用区域自贸协定等政策,实施对外转移投资,规避美国对华301关税。中国产业的外迁趋势,不再限于外商投资企业。中国本土民营企业的对外转移投资的明显加速。原产地是出口产品的身份标识。以规避征税和利用区域自贸优惠政策为目标的转移投资,如果其产品不能取得被投资地区的原产地资格,或者出口目的国对其被投资地区原产地资格的认可,不但无法实现对美销售,从而形成简单交易损失,更为根本和致命的是会导致整个转移投资的目的落空,造成重大商业决策失败。中国的企业家从来不缺乏决策能力。但是,这种决策能力的发挥,必须建立在对事实和规则有充分认知的基础上,否则就是无本之木,倒悬累卵。原产地作为企业实施跨境转移投资所必须充分把控和理解的规则,是转移投资形成产品之后,能否实现规避对华征税和享受相应区域自贸优惠政策最基本的根据。鉴于不同区域自贸协定的原产地基本规则和原理相通,同时美加墨/USMCA协定脱胎于北美自贸/NAFTA协定,其原产地规则是包括CPTTP、RCEP等全球主要自贸协定中原产地规则的蓝本;同时,实务中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通过对墨西哥进行转移投资,利用USMCA优惠政策,维持和开拓美国市场,大成DENTONS和美瑞MMM联合国际贸易救济律师团队,就USMCA/NAFTA的原产地及累积规则进行了以下梳理,供中国企业做转移投资决策参考:第一,原产地及累积规则的基本原理;
第二,USMCA/NAFTA原产地的规则框架和逻辑
第三,取得能被美国认可的USMCA优惠原产地规则路径;
第四,税则规定改变及区域规定增值规则的技术内容和适用;
第五,特殊规则和区域增值/RVC核算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