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磊、诸葛辰辉、李远行,大成DENTONS国际贸易救济律师团队】
2024年10月21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纪事(Federal Register)公告,启动对华两次光伏电池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以及对台湾光伏电池反倾销措施的情势变更复审(Change of Circumstance Review),从而判定是否将会特定类型的小型低功率离网式晶体硅光伏电池(板)排除出征税产品范围。
这一复审立案后,中国股市中的光伏板块马上有了敏感反应。随即,有的机构和媒体把本次情势变更复审解读为美国对华光伏产业贸易措施的“重大变化”,“意味着美国对中国光伏组件产品关税政策出现了松动”。
大成DENTONS国际贸易救济律师团队由衷希望中国光伏电池行业的国际市场环境不断改善。但是,就美国对华光伏电池的基本行业和贸易政策而言,虽然此次情势变更复审在客观上,可能会把特定离网光伏产品排除出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的征税范围。但是,基于美国反倾销、反补贴贸易救济措施的性质和本案客观事实,仅以本次情势变更复审对光伏产业的影响而言,目前不宜过早进行过分解读。我们做出这个判断的基本根据和逻辑如下:
第一,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以及情势变更复审的技术规则性质,与排除对东南亚四国光伏保障措施的总统行政令完全不同;
第二,情势变更复审依申请启动。在美国的政策执行机制中,客观上并不存在政府号召或者指令企业响应和配合,协同实施对外贸易救济调查,以落实政府政策的联动先例;
第三,此次复审立案,实际上得到了此前对华光伏贸易救济措施的利害关系方认可。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商务部仍然采取了保守立场,仅批复立案,却并没有接受申请方要求立案同时采取豁免临时措施的要求;
第四,俄乌战争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下,全球传统能源供应体系逐渐解构,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与替代问题,是美国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可持续发展核心问题。维护美国国内新能源供应链安全,是美国政府采取慎重政策的基础,轻易动摇不得;
最后,从国际贸易救济规则的体系性技术角度讲,光伏电池产品除了涉及硅片和电子器件外,还涉及铝型材。除对华铝型材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EAPA等措施外,美国在2023年10月启动了对全球14国铝型材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其中,此次申请排除的离网光伏电池产品,一旦被另外认定为含铝型材的组件类产品,还可能存在落入铝型材征税执法的对象。
因此,大成DENTONS国际贸易救济律师团队,希望基于以下技术性分析,从规则和实务角度提出,我们就美国此次针对中国光伏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的政策性分析,为中国光伏行业、企业家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