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在任二十三年,在休养生息的基本国策指导下,始终大力推行发展农工商、戒奢省费、轻徭薄赋的政策,以使平民百姓过上安居乐业、温饱不愁的生活。
他认为:“国以民为本,民以衣食为本,凡生产衣食以不失农时为本。”(《贞观政要•务农第三十》),即位后继续推行唐高祖颁布的均田令,并进一步规定:“户口稠密之处的农民可以迁徙到人口稀少的宽乡去”(《旧唐书》卷191《崔善为传》),大力奖励垦荒,发展农业生产。
同时,将农业发展状况作为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内容之一,如果辖区内出现户口减少,鳏寡孤独者增多,没有经常劝导农桑等情况,就要受到降级降职的处分。又在各地设置义仓和常平仓,“岁凶以给民”。
贞观五年(631),有关部门上书说,皇太子将举行成年冠礼,拟于二月举行为吉。李世民认为:“如今春耕刚刚开始,举行大型典礼恐怕妨碍农事,应改到十月举行。”
太子少保萧瑀说:“依照阴阳家的推算,二月为胜。”
李世民说:“吉凶在人,岂能以阴阳受拘忌?农事要紧,农时不可暂失。”(《贞观政要•务农第三十》)
贞观十八年(644),李世民在灵口(陕西临潼)视察,见当地丁男受田只有30亩,达不到均田令规定的100亩,“夜分而寝,忧其不给”,随后颁下命令,让州府“登记受田特别少者,给复移到宽乡。”(《册府元龟》卷105《惠民》)
在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恢复经济的同时,李世民还始终坚持轻徭薄赋政策,以便尽快恢复民力、增强社会再生产的能力。
在封建社会专制政治环境下,一般来说,各个朝代法定的徭役赋税并不十分苛重,扰民伤农在于“苛捐杂税”。
贞观时期,其法定赋役大约不比此前各代少,其轻徭薄赋的实在含义在于它除了法定徭役赋税外,绝少法外增加赋役。
当他听说州县有的都督、刺史沿袭前代弊俗,法外赋敛时,立即重申:这种弊政“极为劳扰,应当更改,不得再犯。”(《贞观政要•贡赋第三十三》)
相反,却是常常因自然灾害或国家财政状况很好而宣布减免徭役赋税。
能够实行轻徭薄赋政策的关键在于,国家财政收支始终保持平衡或常有节余,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又全靠有一个廉洁自律的政府和君主以及一大批廉洁自律的文武大臣。
社会上一切好的和坏的风气均来自上层与官方,一个廉明的君主和一大批忠贞的大臣绝不可能治理出一个男盗女娼、风气污浊的社会,同理,一个风气污浊、男盗女娼的社会就绝对存在一个同样昏暗的上层统治集团。
李世民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看到了这些因果相关的连锁反应,既大力提倡政府和官员的廉洁自律,也严格要求自己和皇室成员戒奢省费,以便节省政府开支,减轻人民负担。
关于李世民的俭朴戒奢,史书记载相当多,他一再强调:“雕镂器物,珠玉服玩,若任其骄奢,则危亡之期立刻就会到来。自王公以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依照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断。”
他本人所住宫殿地势低湿,有关部门多次请示重加修缮一下,他坚决不许。
对于历代厚葬之风他也深恶痛绝,下令:“其王公以下以至平民百姓,自今以后,送葬之具有不依国家《令》《式》者,会县官明加检察,视情况轻重判罪。”
对他自己死后的陵寝,则多次重申“以山为陵,容棺而已”。
在他的言传身教之下,“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贞观政要•俭约第十八》)
政府官员更是以廉洁自律,中书令岑文本住房低矮潮湿,并且没有那时官府十分平常的帐幔之类装饰,部下有人劝他另建造一点房产,他说:“我本来出身平民,致位中书令,已经十分满足了。国家给我这么多俸禄,心里已经够惭愧了,怎么能再想置产业的事呢?”
另一位宰相温彦博,家庭贫穷,房屋没有堂厅,去世后只好停尸于侧室。
上行下效,官风正则民风不可能不正,贞观君臣戒奢节俭的政风有效地净化了整个社会风气,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长足发展。
贞观初年,全国户口不满三百万,绢一匹只能换一斗米。
至贞观四年,“米一斗值四钱,民间夜不闭户可达数月,马牛遍野,人行千里不需带粮,民殷物富,四方少数民族来归附者前后达一百二十余万。”(《新唐书•食货志一》)
【选自《隋唐韬略》(崇文书局2023年3月),为连载需要,文字略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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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章雪峰,文史作者、出版人、编审,现供职武汉。主要写作方向为隋唐史、出版史。已出版《中国出版家·章锡琛》(人民出版社2016年5月)、《唐诗现场》(山东文艺出版社2017年12月)、《隋唐韬略》(合著,崇文书局2018年1月)、《一个节气一首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8年11月)、《藏在节日里的古诗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3月)。其中,《唐诗现场》已由台湾好读出版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出版繁体中文版。
【责任编辑:秦雅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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