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宗教退出了中国社会的主流文化生活。近十几年来,崇信宗教或对宗教发生兴趣的人日益增多。部分旧有的教堂、寺庙得到修缮并恢复了宗教功能,各种宗教组织,尤其是名目繁多的基督教教会,不断扩大数量和规模,形成了独特的社会“圈子”并向外界辐射其影响力,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论。
中国文化(实质是指构成其主体和核心的华夏文化)具有根深蒂固的世俗主义传统。自古以来各种宗教——无论本土的还是外来的,在大部分时期内都处于一种被边缘化的地位,难以对现实政治发挥影响力,更不能像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一般实现对社会生活的统治和对人们精神世界的支配,世俗主义传统在华夏民族的形成阶段已根植于早期文化之中。
史学界一般认为,历史上的华夏民族是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成形的,而论“肇华夏意识端倪,创华夏文化本体,成华夏社会基石”,则必上溯西周。武王伐纣之前,殷商作为统治中原的强大国家,物质文明极为发达,政权体制高度完善,军事力量威服四夷,文化和政治影响力远播黄河、长江流域,当时的西周作为一个小邦国亦受其控制。史载殷商重鬼崇巫,而今天的考古发现也能对此予以证明。
由此可见,与世界其他古文明一样,在殷商时代的中国,宗教对社会生活起着巨大的支配作用。而西周以蕞尔小国,经牧野一战克败殷商,充分说明鬼巫并没有拯救小心翼翼崇奉它的子民,这不得不令周人对殷商的宗教进行反思。
“周人一方面对此成果有不可思议的感觉,必须以上帝所命为解,另一方面又必须说明商人独有的上帝居然会放弃对商的护佑,势必另据血缘及族群关系以外的理由,以说明周之膺受天命。于是上帝赐周以天命,是由于商人失德,而周人的行为确使周人中选了”,即所谓“天命靡常,唯德是辅”。对这种将“天命归结为人主自己的道德及人民表现的支持程度”的观念革新,傅斯年在《性命古训辩证》中评价道:“周之兴也,亦有其特征焉。唯此特征决不在物质文明,亦未必在宗法制度耳。……既不在物质文明,又不在宗法制度,其转变之特征究何在?曰,在人道主义之黎明”。从此以后,中国人不必依赖巫师和祭司来解释、传达那幽远晦涩的“天命”,而只需一心一意于“尽人事”,开创了华夏文化和中国政治源远流长的人本主义、世俗主义传统。许倬云指出:“这一思想上的大革命,当可称为中国文化演变中的一个极重要的事件,不仅安定了当时,而且为后世儒家政治哲学开了先河,为中国政治权威设下了民意人心的规制与约束。”
随着这一文化体系的成熟,逐渐开始对人类社会进行全方位的世俗主义解释:政治制度如礼乐政刑,并非源于上天,而是皆由人所设,且为人所设,并随着时代进步、人的需求而不断丰富;甚至连祭祀活动亦“人道”而非“鬼事”。与此同时,作为最高神同义词的“天”本身也逐渐失去了人格化神灵的意义,向“自然之天”转化,开始了以朴素的唯物主义学说如“阴阳”等指导解释自然现象、发现自然规律的尝试。
此外还有一点有趣的现象:一些自两周时期开始流传的神话传说,如大禹治水,后羿射日等,“上帝与其神界有时被描写成人间世界的对头:人可以与神为敌,而且有时立于不败;神常致患人间,而人能拯救世界,驱退天患”。神话传说往往是古人对相当长时期的一段真实历史的抽象化解释,由此也可以看出当时人本主义思想的发展,以及种种自然现象从获得神性再到失去神性回归自然界,最终被人力克服的历史过程。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初民社会关于自然界的知识往往掌握在巫师、祭司阶层手中,“商周时代的巫便是数学家,也是当时最重要的知识分子,能知天知地,是智者也是圣者”。然而他们的职能毕竟是沟通鬼神与人,故在其知识体系传承和发展的过程中,尽管后人已经初步认识到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的物质属性而不再以鬼神对其加以解释,却往往难以将兴趣集中在自然界本身,而倾向“注意于所谓天人之际,以为天道人事互相影响,以后所谓阴阳五行家,皆即此推衍”。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时代之后,“及至秦汉,阴阳家之言,几完全混入儒家”。儒家学说由于拥护君主专制的内容被汉武帝推崇,成为加强皇权的思想武器。有了皇家的默许和支持,以“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的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家知识分子,建立了以“天人合一”为中心思想的一整套理论,试图令儒家学说能解释宇宙间万事万物,于是儒家祖师孔子成了“受命于天”的“先知”。
二
后世将儒、释、道并称为“三教”。此“教”并不能等同于现代所谓“宗教”,大略是指“学派”之义。然而,当代仍有学者著书立说,在儒家学说中寻找种种要素,试图将其解释为中国的宗教。若以外在形式而论,则两汉时代之儒家当与宗教最为相近,其“天人合一”思想可溯源于原始宗教万物有灵论之遗留。董仲舒等人将儒家学说以此为核心系统化整理之后,以为孔子受天命而作《春秋》,明大义、立新王之制,如此则创教之教主、规定教徒行为之经典似乎也已具备,然而在最根本的世界观问题上,儒家体系之中其实完全没有任何“神性”存在的位置。
作为主宰的天,依董仲舒所定义,实为“自然之全体”(在不同语境中“天”也指自然界的一部分,即与地相对的“天”),其本质是物质的,是可观察、可认知的,虽有意志,但绝非“有人格之上帝”。故而虽董仲舒欲使儒学体系发挥之功能或与宗教有相通之处,观其体系构建本身,与其说是儒学之宗教化,不如说是一次以朴素唯物主义的阴阳学说解释世界的尝试。正如冯友兰所言:“盖阴阳家之主要的动机,在于建立一整个的系统,以包罗宇宙万象而解释之。其方法虽误,其知识虽疏,然其欲将宇宙间诸事物系统化,欲知宇宙间诸事物之所以然,则固有科学之精神也”。
至于早期儒家天命观中存在的一些神秘主义因子,曾一度发展为谶纬学说。及至王莽以谶纬符命充当篡权的合法性依据而最终身死国灭,“天命”残存的神性完全崩塌。春秋战国时期儒、道等诸家学说从政治规律、自然规律角度对“天命”所作出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等朴素唯物主义解释为更多的中国知识分子所信服,谶纬学说也从此为主流文化所排斥。此后尽管带有神秘主义性质、保持君主与“天”联系的一些理论和仪式流传下来,但那只是统治者用来愚弄人民的工具,亦或是士大夫集团用以约束皇权的手段,其原本价值已很少被严肃看待。
由此可知,华夏民族文化的形成,是建立在对西周之前曾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的上古宗教的反思与消解之上的。这种反思与消解,经过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代的洗礼,最终汇合成以人本主义学说解释人类社会,以朴素唯物主义学说解释自然界,同时在更高层次上将人类社会纳入到自然界之中,形成将二者相统一的主流思想体系。相反,世界上其他一些民族的文化,在其成熟过程中宗教意识反而愈加凸显,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犹太文化。
三
犹太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发展成熟的一神教,同时又是今天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一神教——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的母体。说到犹太教,就不能不提及传说中率领犹太人出埃及的摩西。在此之前,希伯来人(其中有一支自称为以色列人,而被历史学家习惯地称为犹太人要等到几百年以后了)只不过是一支被埃及人所奴役的、与同时代西亚其他民族一样信仰多神教的微不足道的游牧部落。
让我们假定摩西确有其人,他“开创了某种一神教,而这种一神教最终演变为犹太教”。那么他的这种宗教思想除了其所声称的天启之外,是否还可能有其他来源呢?事实上,讨论一神教不能不谈到公元前十四世纪埃及曾经发生过的一次重大的宗教改革。
古埃及传统宗教与包括殷商在内的其他古老文化的传统宗教一样都是从万物有灵和祖先崇拜的泛灵信仰发展而来的多神教。早期人类的各个部落都不同程度地发展出本部落的信仰体系,信奉本部落的宗神。随着部落联盟演变为早期国家,各部落的信仰体系被纳入到国家的宗教体系之中,造成这一体系庞大复杂,而祭司集团势力的膨胀则可能导致王权与神权之间产生尖锐矛盾,从而引发严重的社会动荡,危及国家存亡。古波斯帝国的祭司高默达就曾发动叛乱阴谋夺取政权;古代中国,商王武乙射天而被雷霆震毙的传说或许也暗示了殷商后期王权与神权之间的冲突。
西周的政治精英们通过反思殷商因暴政而覆灭的历史教训,认识到统治合法性的赋予在于人民而不在于神灵。古代中国进而迎来了“人道主义之黎明”,社会生活的宗教氛围和政治统治的政教合一色彩也随之淡化。如何在宗教体系内解释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如何处理神权与王权关系这样尖锐的问题自然也不复存在。但古埃及统治者则是通过塑造一个凌驾一切的唯一神,宣布自己是唯一神在人间的代言,从而极端强化政教合一的统治方式。
埃及第十八王朝法老埃赫那吞(约公元前1379—1362在位),出于削弱祭司集团的需要,创造了对唯一神“阿吞”的信仰,将对原有的主神“阿蒙”以及古埃及神系中的其他一切神明的信仰全部废除,甚至神这个词的复数形式都不能出现。同时建立一种崭新的、简化的崇拜仪式,废除传统宗教的一切繁文缛节,阿吞神“没有人或动物的形象,但被想象为给了人以生命和温暖的太阳的光线。它是万物的创造者,因此不仅是埃及之神,而且是全宇宙之神,埃赫那吞认为自己是阿吞的继承者和共同统治者;法老及其妻子崇拜阿吞,而其他的人则把埃赫那吞作为现世的神加以崇拜”。为了摆脱祭司势力的纠缠,埃赫那吞甚至将都城迁出底比斯。
尽管这场由最高统治者亲自领导的宗教改革最终失败了,但它的历史地位不可低估。弗洛伊德曾指出:“就我们所知,这种新宗教在世界历史上还是首次尝试;在那以前及之后很长时期,人们还没有产生宗教偏执的问题,然而当时却无可避免地产生了只有一个神的信仰”。他还进一步认为,“如果摩西是一个埃及人,如果他把自己的宗教传给了犹太人,那么这种宗教是埃赫那吞的阿吞神教”。弗洛伊德在其《摩西与一神教》一书中对他的这一观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可以认为这种推测是相当合理的。
四
今天我们从基督教的《圣经》及其宗教哲学学说中了解到的唯一神概念是明确清晰的:它的本质与特性是独一无二的,是宇宙中唯一的;它全知、全能、永恒;它不受任何物质形式、存在和表现的约束;它看不见、摸不着、不可比拟、无法描绘、甚至无以称呼,所有关于唯一神的有形表述都仅仅是考虑到要适应人类低下的理解力。
由于《圣经·旧约》中记载的希伯来人的历史长达几百年,今天人们无从精确得知究竟是在哪一个时期最终完成了由多神向唯一神转变这一过程,但学界一般认为犹太教中最重要的、对后世西方思想影响最大的那部分成就,如其独有的超自然神学,是在摩西的发起之下达成的。
从圣经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上帝与摩西之间的交流中,前者只是单纯地以无形的意志通过某种“异像”给后者提供启示,而后者之所以获得启示,纯粹是由上帝的意志决定,绝非是由于摩西个人与上帝之间存在某种特殊的关系,比如古代的君主经常声称自己是某神之子、继承者或化身;也绝非摩西掌握了某种能够与上帝交流的特殊技术,如祭司或巫师通神时所用的神秘仪式或法器(除了斋戒,这或许是单纯作为一种敬畏的表达)。这样看来,摩西似乎放弃了能令他更方便地控制信徒的工具,在短时间内不利于这一宗教的传播,实则是捍卫了上帝的独一性和超在性,体现了“除了它之外没有其他权力,或没有其他权力自上帝而出”,消除了有形世界对上帝意志的一切约束,令上帝真正成为了凌驾于万物之上,也凌驾于信徒想象力的唯一神,令后人无法在其宗教体系内部找到破绽,从长远来看极大地增强了犹太教的权威和信徒群体的凝聚力。
摩西向希伯来人颁布了据说上帝亲授的以十诫为纲领的一系列诫命,内容十分庞杂。其中不乏体现利他与公正性质的律令——这也可以说是这些人要在西奈沙漠艰难求生,以及在贫瘠的巴勒斯坦地区谋求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有诸如不得以母羊奶煮小羊羔一类的琐碎小事。而且与那位新神的无上权威相匹配的是违背任何诫命都将面对的严酷惩罚:例如仅仅在安息日拾柴就要被石头砸死,或许制造恐惧正是摩西强化信仰的主要手段。他不厌其烦地历数希伯来人每一次违背诫命的行为,警告他们上帝的怒火是如何令希伯来人危在旦夕。当然,由于摩西的祈求,上帝的怒火最后都平息了。几十年过去,摩西在临终前还不忘重申诫命,是为“摩西五经”最后一卷之《申命记》。直接来源于上帝的神圣诫命,使宗教教义完全统治了犹太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此极端的政教合一统治便成为了一神教的固有特征,基督教、伊斯兰教莫不如此。
摩西的所作所为一方面令犹太民族在宗教感召下具有了非凡的凝聚力;另一方面,排他的一神信仰和绝对的神授诫命,又极大限制了犹太教和犹太民族的包容性,难以吸收和融合其他文化因素令自身发展壮大——更何况不得与其他民族同化本来就是诫命中的一条——犹太人空有具有“普世”潜力的上帝,却只能被日后半野蛮的北欧人和阿拉伯人加以利用。
《圣经》中记载了古代犹太人国家坎坷的命运,而从公元135年到1948年,则在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犹太人国家。没有国家的犹太人历尽苦难,然而,作为一个“被连根拔起的文明”,一个几乎遍布全世界的散居的少数民族,犹太人却一直设法保住了自己的民族特征。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为犹太民族之所以能达成这个持续了几乎二十四个世纪之久的奇迹总结了三个要素:首先,自愿遵守严格的宗教仪式和教规律法,使其能够维持自身的凝聚力和连续性;其次,自信自身特性蕴含着具有无与伦比的意义和价值的宗教启示,而不愿融入当地多数人社会;最后,犹太人社群有机会为自己挣得足够的金钱使其维持下去。由此看来,犹太文化中厚重的宗教感确实是令犹太民族在两千多年的逆境中生存下来的决定性因素。
五
当武王克商、封建诸侯之时,遥远的希伯来王国正值年轻的大卫王崭露头角,在对菲利斯丁人的战争中连战连捷。当以色列王国被亚述攻灭两年后,西周国都镐京被犬戎攻破,幽王死难,平王东迁,周室一蹶不振。两个国家的兴衰似乎画出了相近的曲线图,然而两种文化却绝非如此。周室虽衰,诸侯列国却如同火种,将华夏文化播向四方。
“平王东迁,王纲不振,这一个政治体系竞可由强大的诸侯接过去,依旧维持了对外竞争的团结。齐晋先后领导华夏世界抵抗戎狄,攘御荆楚,只能归于华夏世界内部因共同意识而产生的文化凝聚力。”宗教则恰恰是在更大规模的人类群体内产生共同意识的阻碍。由于教义、神祗或仪式、律法等诸多相异甚至对立,“属于两种不同宗教的人,不能共同饮食,不能共同进行日常活动,几乎不能交谈,人与人的这种隔绝状态,是古代东方大部分衰落的原因之一”。
华夏文化正是由于消解了自身的宗教传统,具有了普世性和开放性的特征,从而能够作为联结不同文化——无论其有无宗教传统、是何种宗教传统——的轴心,进而与之融合同化,实现自身的进步与扩张。华夏文化这种由于其世俗主义传统而具备的普遍性与开放性、凝聚力与包容力,最终使中国成为拥有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多民族统一的国家。
对未知事物感到恐惧,同时又为其所吸引,是人类的天性。在科学知识匮乏的古代社会,即便是对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自然现象,人类也难以做出合理的解释,故而很容易受到宗教的影响。中国在殷周革命和汉初独尊儒术之后,亦发生过宗教势力的回潮。如东汉末年张角领导的黄巾起义,即是以中国土生的道教为号召,这一事件也被一些学者视为道教正式登上中国历史舞台的标志。东汉时传入的佛教也在中国蓬勃发展,并衍生出了多个变种,某些时期的中国统治阶层——特别是以北方民族政权尤为突出——极度崇信佛教,僧侣阶层一度权势熏天,如元朝时蒙古贵族崇信藏传佛教,喇嘛集团享有特权,参与朝政,一度成为强大的政治势力。各种外来宗教在中国基层社会与民间信仰相结合,亦产生了若干曾一度强大的民间教派,如宋以来不断起事的白莲教,乃至晚清的拜上帝会。但是这些宗教势力终究未能战胜中国社会的世俗主义传统。
长期代表中国主流社会价值取向的儒家知识分子普遍反感宗教势力对现实政治施加影响,更对装神弄鬼,以“天意”欺人的行为不屑一顾。如北宋时宋真宗与臣下密议,伪作所谓“天书祥符”,企图以类似“天启”的方式增强自身的统治合法性,事后大臣当面驳斥“天何言哉?岂有书也”,而“帝默然”。宋真宗此举,史书无不以为笑柄。精明的统治者,则在利用宗教作为控制人民之工具的同时,在认识上与儒家知识分子保持高度一致。如清高宗为笼络蒙、藏而优待黄教,但明确指出:“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而非若元朝之曲庇谄敬番僧也”,表明了绝不迷信宗教的态度。
需要指明的是,这种排斥仅限于政治领域,且正是由于坚持世俗政治原则,才能实现中国文化对各种宗教的兼容并包,并进一步实现更高层次上的“大一统”。中国的宗教也因此获得了政治上的超然地位,大体上能与历代当权者及其他宗教和平相处,其中的外来者则在此基础上逐渐本土化,最终成为中国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非政治领域,只要外来宗教没有表现出明显敌意,儒家知识分子对其并不介意,甚至积极吸收借鉴其中的有益因素。例如兴盛于宋明时期的新儒学——理学,便借鉴佛教哲学完善了儒家学说的本体论思想;对中国化的佛教——禅宗,很多儒家知识分子都欣然接受,甚至成为其信徒。
中国文化的强大包容力对西方一神教同样有效。例如曾有犹太人社群于北宋初年入居开封,之后世代繁衍,中国人对其友好相待,其最初严格坚持犹太教律法和习俗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受到干涉,他们中的很多人参加科举,入仕为官,成功融入主流社会。最终这一社群完全归化中国,与中国人通婚,接受中国文化,自认为中国人,甚至自行将其迁来中国的时间“篡改”为周代,以示其与华夏一脉相承。以色列驻华大使海逸达博士曾就这一现象表示:“我相信,而且可以确信,这是唯一的一个犹太团体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的例子。你知道,我们犹太人内部是十分团结的,一直习惯独立生存,非常不容易融入其他社会。唯独中国和世界不同”。
中国文化对基督教也是包容的。基督教聂斯托利派等教派早已传入中国,罗马天主教亦于元朝时传入,对其合法地位,元、明两朝的中国政府都给予肯定。明朝后期,贵为礼部尚书、大学士的徐光启皈依天主教,并在各种场合与利玛窦等外国传教士一起积极传播天主教教义,发展教徒。他们的这些工作虽然成效不甚显著,但也没有受到官方阻挠,更没有遭受迫害。清朝初年,天主教的合法地位仍被认可,其宗教场所及传教活动亦受保护。直至康熙年间,“礼仪之争”导致中国政府与罗马教廷断绝关系。罗马天主教廷以其狭隘的宗教观念理解中国文化,否定了早期耶稣会的传教政策。在中国皇帝应耶稣会的请求亲自向教廷解释中国人拜孔、祭祖等礼仪绝非宗教仪式的情况下,教廷仍多次下达针对中国礼仪的禁令,并要求赴华传教士誓约遵从,企图消灭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更欲向中国扩张其世俗权力,从而使中国人与天主教徒这两个身份难以共存,并触及了中国政府不允许外国干预内政的底线。天主教在中国遭遇的挫折,可以说是因其自身的不宽容而自食其果。
鸦片战争后,天主教等基督教教派凭借西方列强的武力以征服者的身份在中国耀武扬威,自然只能激起更大的敌意与仇恨,终于酿成义和团运动与八国联军侵华的惨剧。罗马教廷直到1939年才迫于形势撤消了相关禁令,而由于时代变迁,西方宗教在中国大发展的历史机遇也已经失去。
六
相对于中国,在一神教信仰根深蒂固、实行政教合一统治的中古西方社会,则宗教对立极其严重。各利益集团以宗教为旗号煽动人民,引发社会分裂,屡屡爆发大规模战乱。从犹太教中脱胎而出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为了自身发展都曾向欧亚各民族固有文化作出过一定程度的妥协。例如基督教明显带有偶像崇拜的痕迹,伊斯兰教继续尊奉麦加的黑石为圣物,各地民间信仰中的神灵被以天使或魔鬼的身份吸收到基督教、伊斯兰教的信仰体系中。但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一神教的各种固有特征并未动摇,且随着其不断扩张在历次教义讨论中得到了系统化阐释,并在统治者的支持下作为官方教条固定下来。
欧洲中世纪的黑暗腐朽毋庸赘述,这一时期的西方宗教除保留了少量继承于希腊罗马时代的文明火种外,委实乏善可陈。被称为“宗教改革”的新教运动,其精神内核实为追求复古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运动,并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为欧洲大小封建君主和新兴权贵所利用,以与罗马教廷相抗衡。实际上,在加尔文派等新教教派的政教合一统治下,思想专制和滥用暴力比罗马教廷有过之而无不及,双方之间的血腥战争,更造成欧洲历史上的诸多惨痛灾难。西方世界宗教偏执的逐渐淡化,不是缘于哪个宗教势力主观努力,而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宗教统治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包括人际关系、利益链条和政治环境等各方面都走向瓦解的必然结果。今天,全世界范围内仍在继续加速这一瓦解进程。
实际上,即便是法国大革命以来,西方社会人文主义思潮高涨,对历史污点进行过多次清算,宗教偏执仍余毒未清。如基督教文化中延续一千七百余年的反犹传统,终于在德国纳粹政权所导演的大屠杀中达到顶峰。一神教信仰的绝对性和排他性,已深深刻入西方文化的基因之中,而继承自犹太教的选民思想,随着西方人因近代以来的强盛而日趋坚定的文化自信,更与信奉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相融合,成为其将社会上的失败者视为懒汉、道德低下者,肆意剥削、镇压;将落后民族的人民视为低等动物,无情奴役、屠杀的合理性依据,甚至将之视为所谓“天命”。
马克思·韦伯以其对近代西方文化的理解,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标榜西方文明所谓“理性传统”,进而试图将非理性的西方宗教与之统一起来,然而他所主持起草的魏玛共和国宪法最终却成了人类历史上最非理性的希特勒纳粹政权的产婆,这一政权几乎摧毁了西方文明,德国新教教会也沦为其反犹大屠杀的帮凶。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辛辣的讽刺。
二战后,西方列强的殖民帝国体系瓦解,亚非拉各民族觉醒独立,特别是在取得冷战胜利之后,西方世界的主流文化似乎也变得温和。如今西方各国基本实行文化宽容政策,西方宗教的各种代表人物也经常公开发表信仰宽容的言论。但应该注意到,如中国古人早已认识到的“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这种现象是西方世界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基础上实现了普遍富足,在武力全面优势的基础上实现了绝对安全,从而很大程度上摆脱了生存竞争压力之后的自然表现。另一方面,则是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的发展,宗教普遍走向衰落的情况下,西方宗教势力改变了过去在扩张中以强暴武力乃至野蛮屠杀毁灭其他民族文化的做法,转而力图发掘各民族文化,特别是世俗主义传统非常强大、神秘主义成分稀少的中华文化中的类宗教因素,为其传教铺路。然而在柔软外皮的包裹之下,一神教信仰所锻造的西方文明之坚硬内核今天仍然存在。
冷战结束后,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和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一度受到西方主流社会的热捧。其坚信西方文明得天独厚的论调流行背后,仍然是一神教信仰固有的绝对性与排他性及根深蒂固的“选民”与“天命”思想在作祟。
在种种可预料与不可预料的内外因素作用下,可以想见西方社会目前的普遍富足与绝对安全不可能持久,且实际上已经遭遇了严峻挑战,西方文明体面的外衣还能维持多久是个严肃的问题。
七
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相信,人类文明进步背后存在着神秘力量。他推崇一神教的作用,但也对古代中国能够保持长时间的大一统抱有浓厚的兴趣。汤因比相信,由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人类社会已经没有机会重复过去的老路:“因为如果我们等待着这样一种重复,那么我们将面临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出现一种世界暴政,要么人类本身毁灭”。尽管在他看来,包括古代中国在内的历史上的大一统国家多属于“暴政”之列,所能提供的主要是反面教训;但一个真正世界性的、自愿联合的统一政体可能是人类未来最好的出路。而“我们从大一统国家历史中所获得的最大教益之一就是,相互竞争的文化如何和平共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汤因比还曾满怀希望地写道:“如果中国人真正从中国的历史错误中吸取教训,如果他们成功地从这种错误的循环中解脱出来,那他们就完成了一项伟业,这不仅对于他们自己的国家,而且对处于深浅莫测的人类历史长河关键阶段的全人类来说,都是一项伟业”。人类的出路是否在于建立新的大一统国家,中国的历史经验能在其中发挥何等作用暂可置之不论,但对于未来的命运,身为中国人无疑应当满怀信心。
自从西方文明的火种在西亚北非的城邦中点亮,众多民族一度鼎盛辉煌,亚述、巴比伦、赫梯、埃及、波斯、希腊、罗马、阿拉伯、奥斯曼、西班牙、不列颠等诸帝国都曾无比强大,几近统治全部已知世界,令其统治者和人民都相信他们的帝国必能永世长存。然而时光流逝,伟大帝国四分五裂,辉煌功业湮没无闻,甚至血脉断绝,文字失传,很多文明若非若干残垣断壁浮现于黄沙之中,则只有神话传说中的只言片语流传后世。故西方人震惊于命运无常,感叹永恒之可望而不可及,进而揣测人类历史背后的神秘力量,膜拜那位未知的上帝,相信神恩如海、神威如狱,宗教意识遂根深蒂固。
反观华夏民族及其文明,自殷周革命以来,虽经历种种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惨痛磨难,几度陷于绝境,却总能不出数十年便恢复勃勃生机,复为东西方各民族所艳羡。其血脉、文化、疆域、制度一脉相传并不断发扬光大,实为人类历史所仅见。即便近代以来面对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一度沉沦,但经几代仁人志士不懈努力,如今不过百年亦复为举世瞩目之强国。中华文明如此强韧,很大程度上当归功于长久以来的世俗主义传统所赋予的强大包容力与极大灵活性,使其虽偏居东亚,却总是善于及时从其他文明中吸收养分,令自身重新焕发活力,生生不息。
中国人应从中华文明的历史中汲取精神力量,树立文化自信,正面应对现实世界的一切挑战,坦然面对自然规律不可抗拒的力量。人类和人类社会只是自然界中渺小的存在,人类在当下以及可预见的未来也只能认识自然界的极小一部分。我们应当以理性的态度对待未知与不可知的事物,而不是妄想依靠蒙昧时代的神话或虚无缥缈的玄思来接近正确答案,因为人类的思想只能是对已知事物的反映。(节选自《北京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选编
本期编辑: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