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子花10800买了6瓶茅台,没想到付完钱刚出店门,就被店员追上来,把酒抢走摔在了地上。
女子报警后,警方却这样处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01 案情回顾
广东深圳的陈女士是一家公司的客户经理,一天下午,老板喊她晚上跟着一起去应酬,还让她提前去买6瓶茅台。
陈女士知道茅台价格很贵,认为老板肯定是要请重要客户吃饭,就赶紧去买酒了。
她出了公司直接去了楼下的烟酒店,店内只有一名年轻店员正在整理货架,陈女士直接表明了要买6瓶茅台。
店员眼前一亮,麻利地从柜台里取出6瓶茅台,包装好以后说:每瓶1800元,六瓶一共10800元。
陈女士虽然平时不怎么喝酒,但也知道茅台市场价都在2000多,就提出了疑问:这价格该不会是假酒吧?
店员保证道:这您放心,我们老板有特殊渠道。
陈女士没有多想就痛快地付了款,毕竟是公事,要报销,她要求开发票,店员却说老板不在,开不了发票。
陈女士只好要求先开个收据,等明天再来补开发票,但店员写的收据既没签名也没盖章。
在陈女士强烈的要求下,店员才勉强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电话。
这时候陈女士接到了老板的催促电话,顾不上再纠缠收据的事,她搬起酒箱准备离开。
还没出店门就与回来的老板碰面了,他们打了个招呼,陈女士准备回公司。
没想到刚出烟酒店门口没多远,那名店员竟然追了出来,还没等陈女士反应过来,店员就抢过酒箱摔在地上,直到六瓶茅台酒全都摔碎了才停下。
陈女士很生气地说:你有病吧!摔我的酒干嘛!
店员却表示可以退款,陈女士很生气地报了警,警察赶到现场后,经过询问,认为这是经济纠纷,并不涉及违法行为。
店员当着民警的面,退还了陈女士支付的10800元,无奈之下,陈女士只赶紧往其他烟酒店买茅台酒。
事后陈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怀疑那天摔的很可能是假酒,她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了这家烟酒店。
02 法律分析
陈女士买完酒后,跟烟酒店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店员故意摔碎酒瓶,属于单方面违约。
但店员的行为不只是违约这么简单,还构成了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陈女士支付了10800元已经购买6瓶茅台酒,酒的所有权就已经属于陈女士或者公司。
店员故意摔碎茅台酒,构成了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虽然退款了,但这并不能抵消他行为的违法性,将会面临刑事责任。
更严重的是,这起事件可能涉及销售假冒茅台。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若商家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等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如果鉴定后确实是假酒,烟酒店的行为显然构成消费欺诈。虽然烟酒店已经退还了货款,但这并不影响陈女士根据法律主张三倍赔偿的权利。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了调查,并对该店的酒进行了鉴定,但鉴定结果尚未出炉。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肯定不是真茅台,因为开收据,怕担责任,直接砸坏赔原价。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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