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限制新增,医保药店太多!太密!

健康   2024-11-28 07:04   江西  


11月18日,黑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区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要基于合理性、均衡性等原则设置定点医药机构,避免出现医药资源过度匮乏或过度集中等问题。


其中在目前尚无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区域,规划期内新开设且符合规划要求的零售药店,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评估范围;对目前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相对不足的区域,规划期内新开设且符合规划要求的零售药店,择优纳入医保定点评估范围;对目前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相对饱和的区域,在规划期内按照常住参保人口购药需求逐步优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布局及密度。


此外,要探索构建15分钟基本医保定点服务圈,在步行15分钟有效活动半径范围内,有同类型机构能满足参保人员看病购药需求时的,原则上不再新增医保定点。



严控密度,规范经营


从以上新规可以看出,政策层面对新增定点药店的限制越来越多了。而除黑龙江之外,近来多个地区也都对定点药店的审批标准进行了调整,严控布局密度,提高定点医药资源利用效率成为必然趋势。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起草的《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新纳入定点的医药机构,要设立6个月政策辅导期,各市县医保经办机构通过政策培训、上门宣讲、信息共享、检查提醒等方式,有针对性指导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医保管理要求。


政策辅导期内,定点医疗机构不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省外异地就医服务(区域医疗中心除外);定点零售药店不予申请“双通道”药店和“门诊统筹”药店。辅导期内,违反协议约定或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辅导、纠正,并加大政策辅导频次;违约情节较轻的,政策辅导期延长6个月;违约情节严重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解除定点协议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在均衡定点资源配置方面,海南同样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内一般不超过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医药机构相对饱和的地区,按照常住人口就医购药需求逐步优化布局及密度;定点医药机构资源相对不足的地区,对新开设符合规划要求的医药机构,应该优先纳入定点管理。


国家医保局公众号在今年9月相继发布两篇文章,以厦门市和河北省近年来医保定点药店审批条件调整以及布局规划进行了详细介绍,倡导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合理布局,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维护参保人权益。


在《如何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一文中提到,近年来,河北把“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布局合理”作为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纳入的基本原则,细化了每项要求的具体指标。


比如,在技术方面,新增定点中高级职称的医师、护理等人员数量要更多,诊疗设备、检验检查设备要更先进。服务优方面,要能24小时购药、网上挂号、直接结算、提供节假日门诊或急诊服务,群众就诊满意度在90%以上。价格低方面,收费标准、次均费用等不高于现有同级别定点,实际报销比例要更高。布局合理方面,根据人群密集、地区边远程度,合理确定新增定点的数量和服务区域。


2020年以来,河北省有10718家药店提交定点资格申请,审核通过5016家,通过率46.8%;在选优选强定点的基础上,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2020年至今共解除协议3148家,暂停医保服务4408家,追回医保基金46.67亿元,行政处罚9664.05万元,两定机构的医药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医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是什么?怎么做?有什么用?》中则指出,2015年依规取消医保定点资格行政审批后,由于缺乏规划,厦门市两年间定点机构数量暴增,机构“小、散、多”的无序增长导致行业恶性竞争,空刷、套刷等骗保行为时有发生,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为把好定点“准入关”,厦门医保局发布《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零售行业营商环境。其中提到两大重磅举措:一、调整医保药店布局规划,避免放开距离之后的密集扎堆;二、调整医保定点机构准入资格,且要求严格,需要在区域内各项指标均衡优秀。


规划出台后,厦门市定点医药机构增长率由改革前的93.77%降至年均0.8%,总体解决了数量过多、供需失衡的问题。“通过规划强化了严格准入、规范经营的理念,倒逼已定点机构珍惜定点资质、苦练内功,为参保人提供更为优质的医药服务。同时,也实现医保领域的源头治理,基本形成“资源配置合理、就医便捷有序、基金安全高效”的医保定点新格局。”厦门市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定点药店格局或将生变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8月底,全国定点零售药店达48.4万家;截至2023年底,全国药店数量则为66.7万家。而根据相关机构预测,目前我国药店数量已经超过70万家,其中定点药店占比在70%以上,且依旧处于增长状态,可以说在数量上已经处于饱和状态。同时,在“门店供大于求”“药店生存难”的环境下,药店“骗保”等违规经营的风险也随之会增加,进而给医保基金造成损失,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率。


在此背景下,医保部门不仅要控制、指导、优化定点医药机构的市场布局,从源头上防范“骗保”情形的发生,更要加大力度,提高监管效率,严打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以上地区发布的新规内容正是对新趋势和新要求的积极响应。相较于以往的标准,新出台的规定对申报定点药店的要求显著提升,尤其是对实力较弱的中小型药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淘汰风险。而从我国零售药店市场整体发展趋势来看,在保证医保定点药店数量的同时,从政策层面避免药店陷入内卷和同质化竞争的泥潭,更有利于药店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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