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顾客来买了一大包慢病药,月中时顾客来退货,说其中一种药不需要服用了。由于顾客是医保卡结算,如果退货就涉及其它药品追溯码重新上传的问题,但其他药品的追溯码已经损坏或丢弃了。
这就导致退货“受阻”,顾客不依不饶非退不可,不然就投诉,将药店推入两难境地……
这种情况,药店一定要给顾客退货吗?并不是!
该药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退货原因是顾客方导致的,按规定药店并不需要为其承担。
非质量问题,不得退换
退货,在销售领域是很常见的。
但在药品零售领域,药品由于其特殊性,除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可能会有人疑问,药品为啥不能轻易退换?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出台这条规定的背景在于,药品是特殊商品,在运输、保管、储存等方面都有非常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受环境、温度、湿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即使消费者买回去后没有拆封,也不能保证是否因保存不当而致使药品质量发生了变化。
一旦售出,客观上无法保证其“原封不动”的安全状态。因此,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药品售出以后,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而且药店收银小票上一般都会明确写着“药品是特殊商品,非质量问题不退换”。
哪些算药品“质量问题”?
非质量问题不退换,具体哪些才算是质量问题呢?
1.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
药品包装在运输过程中可能破损,如玻璃包装碎裂或包装箱、包装盒破损。瓶口松动或漏液,特殊剂型装置如气雾剂或喷雾剂无法正常使用。
药品包装标签脱落,无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或数字打印错位;印刷错误,如药品标签上的信息不准确或模糊不清。
2.药品变质或不合格
药品可能出现破碎、受潮膨胀、粘连、发霉、变色等情况;软胶囊、滴剂可能熔化或结晶析出。
液体制剂可能含有异物,如玻璃碎片或其他杂质;胶囊装量不足或空胶囊未装药,空泡眼未装填药物等。
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顾客买回去的药品,如果发现存在上述问题,药店应积极退货,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联系生产厂商等。
这些情况,可以不退货
公司质量群里每天有很多门店的退货诉求,但真正符合“质量问题”退货的,寥寥无几。
1.“不良反应”
退货理由不乏“吃了身上发痒”“吃了钙片嘴里起泡”“吃了双氯芬酸胃里不舒服”“吃了拉肚子”“吃药之后头晕”……诸如此类。
这些理由最多算“不良反应”,然而“不良反应”并不算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不良反应是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剂量和用法之下出现与药物无关的反应。药品出现不良反应跟药品质量没关系,任何药品均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
因此,以上理由并不符合药品退货条件。
2.消费者的个人原因
最常见的退货,是顾客的主观判断,自身的一些原因导致。比如:
买多了,家里还有
味道苦,孩子不肯吃
买错了,不是这种包装
吃不惯药片,想换成胶囊
先退了吧,会员日打折再来
……
以上数不胜数的理由和药品质量都毫无关系,全是消费者个人原因导致的退货,药店是可以理直气壮拒绝退货的。
但最无奈的是以上都只是理论,只有一线药店人才深知现实情况,现实就是:“你不给我退货,我就把店给你给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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