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出台药品网络销售新规,监管风暴或将全国来袭!

健康   2024-11-25 07:02   江西  


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时代,药品网络销售日益成为一种常见的购药途径,它为民众带来了便捷,但也伴随着诸多风险与挑战。  


在此背景下,江西省药监局重磅印发《江西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确定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举措不仅在江西本地激起层层监管涟漪,同时也折射出全国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趋严的整体态势,预示着一场更为全面、深入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风暴即将席卷全国。



全国药品网络销售的发展与监管现状


近年来,我国药品网络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众多药企、零售药店纷纷“触网”,第三方平台也蓬勃兴起,为消费者提供了足不出户就能购买药品的便利条件。然而,与之相伴的是,部分不良商家打着网络销售的幌子,违规销售处方药、售卖假药劣药、虚假宣传药品功效等乱象丛生,严重威胁着公众的用药安全,也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



为此,国家层面早已高度重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出台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从要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严格遵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到规定第三方平台履行入驻审核、交易管理等诸多责任,这些规定逐步构建起了较为系统的监管框架。




江西省新规的亮点及示范意义


江西省出台的药品网络销售新规在落实国家要求的基础上,有着诸多值得关注的亮点。


《细则》共49条,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为基础,紧密结合江西省互联网药品销售监管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从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到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要求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而细致的规定。


首先,从事药品网络销售应当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这意味着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必须建立与业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在网络销售过程中,药品的质量和服务标准与线下实体销售保持一致。


对于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情况,《细则》明确要求应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


此外,《细则》还明确了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第三方平台应向省药监局备案,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立覆盖药品网络交易全环节管控的网络交易管理系统。并且,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至少每6个月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同时,第三方平台要建立相应应急处置制度和预案,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事件处置等工作。


这些细化规定,无疑为全国其它地区进一步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细则提供了良好的示范样本,让各地看到了如何结合地方实际,将宏观的监管要求落地生根。




其它地方药品网络销售政策


在江西省之前,已有北京、山东、上海、湖南、海南等地出台药品网络销售相关政策。


北京:《北京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省、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出台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该细则对购药人信息实名制管理、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及记录保存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例如,网站首页、医药健康行业板块首页和平台商家店铺主页不得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处方通过执业药师审核前,处方药销售页面不得展示或提供药品说明书及相关用法用量等信息。


山东:《山东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强调“线上线下一致”,要求网络销售企业资质、经营信息与许可一致且零售需有实体门店。第三方平台需建立多项质量管理制度,在网售处方药方面,明确区分展示处方药并警示,销售要签协议、实名制登记。


上海:《上海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的备案、报告流程,强调对药品网络销售信息的展示、审核等要求,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湖南:湖南省药监局发布的《湖南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于2024年8月1日开始执行。该办法强调了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责任,要求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并对药品零售企业资质及药品信息、电子处方等进行审核、监测、管控。


海南:《海南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同样强调了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责任,要求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并对药品零售企业资质及药品信息、电子处方等进行审核、监测、管控。




全国药品网络销售监管面临的挑战


尽管有了法规依据以及部分地区的积极探索,但全国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依旧面临不少挑战。从监管技术层面来看,网络销售具有跨地域、隐匿性强等特点,监管部门需要借助更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以网管网”,实时精准地监测海量的网络交易信息,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目前在这方面的技术应用还需要不断升级拓展。



再者,部门协同监管仍需进一步加强。药品网络销售涉及药监、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多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跨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还不够流畅,容易出现监管空白或者重复监管的情况,影响监管效率和效果。


另外,部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的合规意识还较为薄弱,为追求经济效益,存在侥幸心理,打擦边球甚至故意违反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也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江西省出台的药品网络销售新规是全国加强这一领域监管的一个生动缩影。全国应以此为契机,不断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补齐短板,让药品网络销售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切实守护好广大民众的用药安全,为建设健康中国筑牢根基。




本文为中国药店原创/整理

未经许可,谢绝转载




投稿给“中国药店”公众号,可致信:

yaodian2019@163.com

稿费=200元+阅读量*0.01元


中国药店
《中国药店》新媒体,分享中国药品零售业的重磅资讯、新鲜干货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