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辩护,还是其他刑事案件的辩护,大方向上都是分为罪轻辩护和无罪辩护两种类型。辩护方案的内容分为三部分:①事实和证据辩护;②定性及适用法律辩护;③量刑辩护。本文简要说下交通肇事罪的罪轻辩护与无罪辩护。2、 事发后立即停车,主动报警,拨打“120”急救电话积极救助,积极垫付抢救费用;5、初犯、偶犯、过失犯罪,以前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6、被害人或者第三方有过错、负有事故(次要)责任;8、受害人的死亡并非完全由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对于受害人死亡的参与度不高;9、如果肇事逃逸,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并且交通队已经适用过一次肇事逃逸,据此认定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且如果没有肇事逃逸,不可能承担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则可以从已将逃逸行为作为入罪情节这一点上进行辩护,如再将该行为作为量刑加重情形,则有违刑法“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角度,可以力争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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