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何种情况下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主张及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2024-11-13 17:29   广东  
在交通事故中,如受害人不幸遭受致残或死亡,满足一定条件,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是事故赔偿非常重要项目之一,需要认真对待。本文简要介绍主张养人生活费的条件、证据准备及计算方法,供参考学习使用。
问题一:那么何种情况下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呢?
一、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受害人条件:

1、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受害人死亡: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受害人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或不幸导致死亡的;

2、抚养能力:受害人在事故前有抚养的能力。

二、被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条件:

1、被扶养人的资格:首先受害人有扶养的义务,无义务则无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通常是指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如果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亲属;

2、经济依赖性:被扶养人证明在经济上依赖于受害人,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问题二:如何主张及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呢?

一、积极履行举证义务,在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时,可能需提供证据如下:

1、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2、受害人死亡证明:如果受害人死亡,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3、劳动能力丧失证明:如果受害人伤残,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鉴定。

4、收入证明:受害人的工资单、纳税证明等,以证明受害人的收入水平。

5、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及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如残疾证明、医疗证明等。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注意区分年龄和伤残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系数,不区分城镇或农村户口):

1、被扶养人生活费(≤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 X (18 -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X 伤残系数

2、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 X 20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X 伤残系数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 X [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 ÷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X 伤残系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 X 5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X 伤残系数


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更多分享请关注本号,That's all, 谢谢!

法观世界
正三观,看世界,分享学习和实践, 如交流请私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