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及区别

2024-11-26 11:22   广东  
看起来不能论热点,都删除了才能发布成功。今天笔者简要论述一下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及区别。

一、三个罪的构成要件介绍(构成要件必须同时满足,才构成此罪)。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2#、犯罪客观方面: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行为和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非交通运输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过失。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的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放火、决水、爆炸、驾车撞人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

3#犯罪主体: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他人的生命权;

2#犯罪客观方面::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犯罪主体: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十二周岁;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三个罪的区别

1、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且必须造成严重后果;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观上是故意。

2、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在于,故意杀人罪针对的是特定的个体,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

3、交通肇事罪发生于交通运输过程中,与交通工具相联系;故意杀人罪可以发生在任何情境中,不必然与交通工具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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