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涉嫌犯罪的,受害人能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2024-11-20 08:20   广东  
这种诉讼请求很难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两个案件不支持案例:
案例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2 刑终118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属于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3 民终5128 号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阳光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袁某1、袁某2、袁某海、李某兰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① 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已有生效判决认定王某涛就涉案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故袁某1、袁某2、袁某海、李某兰主张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可见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审判实践,对于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不管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另行提起的单独民事诉讼,都是不支持精神损失费的。法理上的原因可能是犯罪分子已经受到了刑事处罚,已经给予了受害人精神上的安抚,不支持受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裁判结果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而有所差异。供参考学习使用,更多分享请关注本号,That's all,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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