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晓苏上次引起舆论热议,是去年初劝“老百姓拿出1/3的储蓄买房”。
大家听听一笑而过,冠以哗众取宠之辈。
这次他说“取消公摊”不符合国情,然后建议向小产权房征税来填补财政赤字——
不得不说,不论他真实目的是什么,出招确实更加“聪明”了,因为他更精准的切中了宏观的要害——财政压力,并提出了不涉及所有人的解决方式——仅针对小产权持有者,宏观或许更容易接受。
他提到的80亿平税基,说实话,这么大规模确实让人大感意外(很少有公开数据可以用来验证它),毕竟从统计局数据看,2000-2024.7累计出售的商品住房面积也才216亿平——
两者的区别是,一个没缴土地财政,一个缴了。所以购买价格天差地别,有人测算按照深圳的“市场系数”看,小产权房价约为商品房的3成。
而他所提到的“城市居民违法购买农村不能上市交易的住房”现象,也确实存在已久,违规搭建别墅的亦不在少数。
所以大家不再一笑而过,这两天都在很认真的讨论这个政策如果推出,会碰到哪些问题,比如——
1)收税的前提是把小产权房“扶正”?
2)如果扶正,这笔税额,是不是最后和商品房的税额一致(公平性)?
3)这笔税收不收得上来(也就是持有者的态度)?
4)如果不缴(有能力,没意愿),有没有什么惩罚,上不上征信?
5)如果是没能力缴,是不是有保障房可以作为给他们的退出渠道?
6)怎么才能杜绝没意愿伪装成没能力?
7)它的评估价怎么确定?
8)它对商品房市场(也就是现有屋主)有没有影响?
9)对农民的利益有没有损害?或者说,这笔税会不会留出一部分贴补农民?会不会给中低收入者进一步减税?
10)全国是不是一视同仁?强硬执行会不会导致人口流出大城市?
看得出,处于不同位置的人,想要的利益诉求截然不同,简单来说,持有的人如果能以小税额换“名正言顺”,那么会举双手赞成,因为他们会觉得自己“赚到了”——小钱也买了平安;但非持有的人意见就很大(觉得不公平),进而拖累商品房信心;
持有的人如果要以“和商品房一样”的税额去换产权,那么肯定不愿意(很多人购买的初衷本质是套利,不能接受利差消失),但非持有的人则会举双手赞成,并且还会畅想这笔多出来的财政对自己说不定还能得些许利益。
再换个角度,购买小产权的城镇居民除了套利群体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填补保障房的功能(因为无力购买高价商品房),所以这笔财政他们肯定希望更多用于保障房建设,以免自己重新回流租房市场。
当然,这里面还要触及更深的利益群体,就是过去能够调动资源在当地操作小产权房买卖的“土阀”,一串大闸蟹要被拎出来吐泡泡。
搞不好要追溯到很多拆迁往事里的猫腻。那能给财政填补的,可不仅仅是小产权房的持有者了。
歪打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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