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政策支持公积金用于租房
有利于释放租住需求
2023年1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360万套(间)。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
此后,多个城市陆续推出公积金新政,包括公积金提取额度增加、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等,进一步减轻公积金缴存人的租金负担,鼓励租住需求的进一步释放。
信息来源:公开信息,ICCRA整理
公积金支付租金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南京公积金直付租金试点项目并非全国首例,此前,广州、厦门、青岛、成都等多地已推行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试点项目工作。而推行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政策的城市范围更广,且各地仍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扩大服务范围。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市租赁平台共同打造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房屋租赁”一站式服务今年1月正式上线。职工可通过“i深圳”APP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时,可同步签订按月委托租房提取协议,实现租赁合同备案与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一次申请、同步联办,进一步提升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的便利性,更好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在深安居。
温州市上线“公积金长租房智慧管理应用平台”,市民日常使用公积金支付租金,需以无房租金提取名义,提取公积金到储蓄卡再支付租金。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租房一件事”集成服务范围再扩大——正式开启“零材料”提取、“随用随提”的“公积金直付房租”模式。在2022年11月推出的租住长租公寓“住房公积金直缴房租”服务基础上,厦门在办理渠道、办理方式、办理材料等方面均实现“提档升级”。其中,办理方式由原先的个人先行垫付租金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变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自动划转资金至租赁机构账户,真正实现“随用随提”。
公积金政策和服务流程的调整,有效减轻租房人群的经济压力,满足先租后购的全生命周期住房需求,助力新市民通过多种居住方式实现“安居梦”;而公积金直付政策于住房租赁企业而言,有效提高租金收缴率,也保证了企业运营平稳,不仅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也从供需两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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