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法》修订,支付机构需加强新型洗钱风险防控

文摘   2024-10-15 17:38   北京  


作者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马近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对2007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进行了重大修改,于2024年4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支付机构是国家反洗钱责任主体,围绕《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修订内容,可进一步加强对反洗钱工作新态势的认识,并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内控流程,研发解决方案,展开行业合作,预防和遏制洗钱以及相关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秩序。


一、《反洗钱法》修订背景


近年来,我国反洗钱形势日益严峻。一是洗钱犯罪高发,涉案人员数量众多。2024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反洗钱报告(2022)》显示,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洗钱犯罪案件5581起9277人,提起公诉31 233起54 882人;全国人民法院审结洗钱案件38 044起,生效判决69 177人。二是洗钱模式迭代升级。洗钱主体更加复杂,从本人洗钱、亲友参与的简单方式向职业化洗钱团队运作的复杂模式转变。洗钱手段更加多样,从主要利用传统行业洗钱发展到与信息网络技术相结合,资金转换链条复杂,速度更快,隐蔽性更强。


洗钱与电子商务、网络保险、网络赌博和虚拟货币等业态相结合,放大了洗钱的外溢效应和网络效应,逐步形成由单纯国内洗钱过渡至跨境洗钱的趋势。例如,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破获特大非法经营外汇案,犯罪团伙利用信息网络包装成跨境电商,骗取金融机构结汇,为境外博彩类、交友类网站非法转移灰黑资金,涉嫌洗钱28亿元。2024年初,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公安分局破获了浙江省首起数字人民币洗钱案件,犯罪团伙与境外诈骗集团勾结,利用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的商户作案。


《反洗钱法(修订草案)》根据当前国内外反洗钱态势,结合2021年以来陆续出台的《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精神,借助我国作为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成员的优势和中美宣布美国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反洗钱合作的契机,围绕明确法律适用范围、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完善反洗钱义务规定等内容对现行《反洗钱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亮点包括以下几点:对反洗钱打击范围作出重大调整,义务主体范围覆盖全经济活动主体,对收益所有人实施穿透式管理,建立机构与监管部门、客户与金融机构间的沟通通道,对“特定非金融机构”实施法定化处理,提出反洗钱跨境监管的核心价值取向,大幅度提升反洗钱处罚金额等。《反洗钱法(修订草案)》的重大调整将有助于支付业各参与方对标国际同业,提升反洗钱实际操作水平,通过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相结合,推动中国支付业高质量成长。


二、把握新态势,加强反洗钱工作举措


1. 加大跨境电商反洗钱力度


近年来,跨境电商发展迅猛,为国民经济作出重大贡献,亦成为洗钱高发领域。跨境电商执行海量非面对面交易,参与方包括网络购物平台、支付机构、银行、海关、物流企业等众多机构,各参与方分别结算款项、分头监测交易活动,造成资金流向的分割,难以追溯完整的资金流,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提供了可乘之机。


支付机构宜对从事跨境电商贸易的商户实施尽职调查,设立严格审核程序。支付机构应提高合作电商平台准入门槛,把控准入资质,严格审核电商平台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客户的银行结算账户、办公地址、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经营状况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尽可能核实相关信息,防范犯罪分子借助电商平台并利用银行及支付机构处理非法跨境资金。支付机构需与银行合作办理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应按照《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有关要求核实合作银行资质,与银行就从事跨境电商商户尽职调查建立互信机制。


支付机构应加强跨境电商洗钱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结合监管部门发布的行业指引,加强跨境电商洗钱监控。支付机构可参考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及埃格蒙特集团联合发布的《贸易洗钱风险指标》进行相关监控。这些异常交易指标包括以下特征:多具备空壳公司特征;支付或接收的贸易款项为大额整数金额,明显与公司所处行业交易特点不符;货款支付给毫无关系的第三方;账户显示的交易笔数或金额与客户陈述的商业活动不一致;频繁出现大额、高频等异常或可疑交易项下的购付汇与收结汇;跨境资金周转率异常,不符合业务特点;与贸易实体相关的交易活动突然增加后进入休眠状态等。支付机构对异常交易展开尽职调查时,可要求相关机构提供物流信息、货物信息,进行最终客户调查等,对可疑交易客户开展排查。


支付机构可借鉴国际同业经验,与其他金融机构、海关总署、公安机关等机构共建反洗钱数字化平台,分享客户尽职调查数据信息,联动建立完善的跨境电商资金追踪机制和可疑信息共享机制,相互对齐系统、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反洗钱规定和要求,形成反洗钱行业合力。例如,2024年6月,新加坡大华银行充分运用数据分析模型和网络检测能力,根据对账户交易模式和资金流向等异常情况的监测结果,深入分析可疑交易和银行账户,成功识别并冻结与洗钱相关的110多个可疑银行账户,携手反诈骗中心共同打击非法交易。


支付机构还可经由国家反洗钱监管部门,与国际合作伙伴和各利益相关方合作,预防洗钱风险,保障金融资产安全。例如,新加坡为落实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措施,授权反诈骗指挥处向银行客户发出警示,2024年3—4月,成功阻断3000起以上欺诈案,避免了合计约1亿新加坡元的资金损失。支付机构可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实际操作中与上述机构互通有无,对标相关国际标准和做法,做到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既能“放得开”又能“管得住”。


2. 加强数字货币反洗钱工作,推动形成数字货币反洗钱国际合力


(1)加强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工作


支付机构应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数字人民币个人客户身份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核实工作。若出现个人客户身份信息不完整、身份证件过期未及时更新等情况,支付机构可对客户名下数字人民币钱包采取降低交易限额、限制金融服务等措施。


支付机构要特别关注数字人民币匿名钱包的反洗钱工作,谨防匿名钱包用于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支付机构可围绕匿名钱包建立有效客户身份认证机制,通过多重有效措施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确认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交易的合理性;对匿名钱包的使用实施额度控制、功能控制等措施,限制其余额、单笔交易额度、日累计支付额度等,防止匿名钱包用于大额非法交易;对匿名钱包进行持续监测,一旦发现可疑交易或行为即采取调查措施并按照规定报告。


支付机构可借助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进入最小可行化产品阶段的机会,与泰国、阿联酋、中国香港地区等项目参与国家和地区的各类机构有序展开真实交易,对接央行数字货币跨司法管辖区的反洗钱实践,与项目观察员国家和地区探讨央行数字货币的直接可兑换以及跨司法管辖区反洗钱规则的互操作性。例如,2024年以来,数家中资和外资银行开始使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执行央行数字货币在项目参与国家和地区间的跨境转账汇款;腾讯则基于跨境业务场景实施试点验证,进一步提升跨境清算链路服务质效。支付机构可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优势,借助国际清算银行的力量,与项目参与方和观察员以外更多国家和地区的央行数字货币形成互联互通,共同筑牢国际反洗钱屏障。例如,2024年6月,香港金融管理局与法国银行合作测试两地批发类央行数字货币基础设施的互操作性,便利实时跨境和跨币种支付。支付机构宜跟进本次合作进展情况,及时经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对接欧盟的央行数字货币反洗钱规则。


(2)加强其他虚拟货币的反洗钱工作


央行数字货币以外其他虚拟货币作为洗钱媒介的案例不胜枚举,已成为全球反洗钱机构共同关注的重点事项。支付机构可借助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快速有效侦测、预防和遏制以虚拟货币为媒介的新型洗钱行为,有效阻断相关跨境洗钱资金链条。例如,区块链分析企业Elliptic与MIT-IBM沃森人工智能实验室的共同研究成果显示,机器学习模型可经训练辨认来自勒索软件群体或暗网交易市场不法分子发起的比特币交易,善于聚焦“多跳”洗钱流程,有效标注洗钱链接,精确防范洗钱风险。2024年,Elliptic使用自有模型,成功侦测出一起东南亚平台提供技术、数据和洗钱等非法服务的案件,相关交易金额总计超过110亿美元。


支付机构可依据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的反洗钱规制,动员和整合两地力量,共同打击跨境虚拟货币洗钱行为。例如,2024年4月,香港警方破获一起总金额达22亿港币的洗钱案,犯罪集团在内地招募傀儡赴港,开设银行账户收取骗款,提取现金后转换成虚拟货币来清洗黑钱。支付机构在香港展业的或是开展跨境业务的,均可与香港反洗钱负责机构合作,依据内地相关法律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颁布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阻断涉及虚拟货币的跨境洗钱行为,尽可能追回相关资产。


支付机构亦可借助大型国际金融合作项目,对接我国与境外重要国家和地区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规则。例如,2024年7月,蚂蚁国际与法国巴黎银行达成合作,共同推进跨境支付业务。根据谅解备忘录,法国巴黎银行将使用蚂蚁国际的Whale区块链平台,探索形成全球资金管理的代币化存款创新方案。此举有助于促进中国与欧盟共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具箱,与设立在法兰克福的欧盟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局建立合作关系,提升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工作水平,助力金融业更好地“走出去”和“引进来”。

本文刊于《中国信用卡》2024年第9期

责任编辑:康超


 征稿启事 


《信用卡运营》——杂志重点打造的品牌栏目,关注信用卡营销、风控,数字化经营以及产品、业务、技术等的创新应用等,携手业界推动信用卡高质量发展。


《技数派》——解读行业新技术应用,分享数据模型应用案例,推动数字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赋能业务功能价值提升。


《法律事务》——解读金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探讨法律热点和前沿问题。


投稿要求:投稿须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内容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及行业实用性;字数2000~6000字。


投稿邮箱:ccc@fcc.com.cn




喜欢本文的话,戳这里↓↓↓


中国信用卡
《中国信用卡》是由中国工商银行主管,《中国金融电脑》杂志社主办的专业期刊,创刊于1994年的《中国信用卡》伴随我国银行卡市场快速发展,逐渐成长为业界探究产业发展策略、交流业务管理经验、推进技术创新应用的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