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澳门理工大学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对于元朝与明朝之间的关系,学者多认为明朝在政治、军事、文化等多方面继承了元朝的发展,二者之间是连续而非变革,即并不存在剧烈的革命。然而,也有学者认为元明之际更多的是变革,而非延续。李新峰从军事、政治结构、社会变迁、文化等角度分析,认为元明之间发生了比两宋、宋元、明清之间更加全面、深刻的变革,元明之际与明中期变革之间的“明前期”可以被视为一个有独立价值的历史单元。以往学者在论及元明鼎革时,通常将继承和变革视为水火难容的两个对立面,且多从传统的陆地视角进行分析。如果我们将目光从陆地转向海洋,从海洋史角度考察元明鼎革,会有怎样的结果呢?
提及元明之际的海洋史,多数学者首先会想到海洋政策由宽松到严苛的嬗变。除此之外,海洋的其他方面如官方海运、造船航海、倭寇活动、海防建设等,是否也出现了同样的变化?抑或有不同的形态?
在海运试行阶段,每年运粮数量有限,只有4万多石,后来逐年增长,高峰时曾经达到300多万石。海运粮食可谓关乎元大都甚至元朝的存亡。从运粮数量上来讲,元朝海运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至元二十年(1283)到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均运粮数量为25.6万石。该阶段运粮数量不稳定,但整体趋势在增加,实为试运阶段。第二阶段,至元二十六年(1289)到大德五年(1301),年均运粮约83.5万石。第三阶段,大德六年(1302)到大德十一年(1307),年均运粮约164.3万石。第四阶段,至大元年(1308)到延祐五年(1318),年均运粮218.4万石。第五阶段,延祐六年(1319)到天历二年(1329),年均运粮约302.5万石。其中,天历二年有350多万石。其后,相关文献对海运粮食缺乏系统统计,只有若干年份的零星统计。例如,至顺元年(1330)集结在南方诸港待运的粮船有1800只;至正元年(1341),从江南运粮280万石;至正二年(1342)运粮260万石;至正三年(1343)有多达3000余艘的船只运粮;至正十二年(1352)“岁运不至”,元廷只好下诏屯田,表明海运粮食已经不能满足大都所需;至正十四年(1354),“淮海漕粟不继进行于京庚,庙堂有忧之”。次年三月,元廷千方百计海运百万石粮食到大都。不过,至正十六年(1356)张士诚割据平江,严重影响海运,其后元廷只能依靠少量漕粮苟延残喘,直至灭亡。
前人对元代海运制度、参与人员等已有较多研究,兹不赘述。笔者仅补充几处遗址,以展现当时海运之繁盛。海运粮食到达直沽后,再经运河转至元大都。为了中转粮食,元朝政府在大直沽设立接运厅。至元二十五年(1288),鉴于漕运司“兼管内外,欺诈者多”,丞相桑哥奏请将之一分为二。在内者为京畿都漕运使司,主要负责将海运粮食转运到大都各粮仓;在外者为都漕运使司,主要负责从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李二寺、通州等处儹运粮斛。都漕运使司的总司设在河西务,建有十四仓,分司设在临清。同年四月,增立直沽海运米仓。河西务十四仓现位于天津武清区,元代时曾有一片湖水,为接卸转运海运粮食的重要基地,其南北、东西均约长2千米,南北两岸各有一个码头,湖东部与运河相通。
近年来,天津陆续发现了十多个与航运相关的重要遗址,如西仓遗址、太子务遗址、杨村遗址、河西务遗址等,出土了丰富的文物。1969年,武清小河村发现金元时代窖藏一处,出土有8个银铤和六耳铁锅、黑釉大罐等元代遗物。银铤刻有行人、秤子的姓名和铤的重量以及砸印符号等。1971年,武清大赵庄村发现1个银铤,长14.5厘米,宽8.7厘米,重1974克,正面砸印“平阳路 伍拾两 旦课银 流泉库官张□王仲□库工张海”,錾刻“课税所”,背面铸有“平阳”两个大字。1976年,河西务公社东西仓村出土2枚铜权、1枚铁权。其中一枚铜权通高10.5厘米,底宽5.3厘米,实重775克。权身六面均铸阴文,正面中部为两行汉字“大德七年 大都路造”,右侧为察合台文“量秤”,左侧为回鹘式蒙古文“秤石”,背面中部为汉字“二十五斤秤”和八思巴文“一斤锤”,右侧为回鹘式蒙古文“二十五”,左侧为察合台文“二十五”。天津还发现多枚铜权、铁权。
1982年,考古学家曾对河西务十四仓遗址进行初步勘探挖掘,发现了成排的房屋基址和水下管道等遗迹,并出土了瓷器、铜镜、建筑瓦件等元代文物。瓷器有浙江龙泉窑所产的元青瓷划花碟、青瓷小盘,河北磁州窑所产的元白釉褐彩鱼藻纹盆、荷叶口罐盖、白釉褐彩盘,钧窑所产的元瓷碗、盂、炉、小盏等,江西景德镇所产的元影青龙凤纹扁壶、圆壶等。这些瓷器与元大都、元上都所发现的瓷器类别大体相同,出土时有的成类在一起,应为成批的商品。2021年,十四仓遗址考古发掘项目获国家文物局批准,启动了新的发掘工作。相信随着更多相关文物的出土,元代仓储的众多秘密也会被一一揭开。
从江南海运粮食到直沽,一路惊涛骇浪,遍布礁石,极易酿成灾难。为祈求海运平安,沿途多建有妈祖庙。作为海运粮食的终点站,直沽海河的东西两岸分别有两座天妃宫,均始建于元朝。“每岁海运驶至海滨刘家港,省臣、漕臣斋戒卜吉于天妃灵慈宫,谓东庙也。”东庙,也称天妃灵慈宫、天妃祠,位于海河东岸大直沽,始建于元至元年间。据《元史》载,“惟南海女神灵惠夫人,至元中,以护海运有奇应,加封天妃神号,积至十字,庙曰灵慈。直沽、平江、周泾、泉、福、兴化等处,皆有庙。皇庆以来,岁使齎香遍祭”。妈祖被加封天妃神号,时为至元十五年(1278)八月。据此可知,至元中后期,直沽就已有灵慈宫。泰定年间,灵慈宫毁于大火,后赖朝廷发官帑钱,得以重修。之后,灵慈宫经过多次重修。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洗劫大直沽,灵慈宫毁于战火。1998年底,考古工作者对灵慈宫遗址进行系统考察,发掘出元代建筑基址与明清时期的灵慈宫大殿基址,并出土了大量的元明清建筑构件和生活用品。目前,在原址上建有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
明朝初期就已开始海运粮食。早在洪武元年(1368)二月,明太祖就令汤和从明州海运粮食到直沽,但因“海多飓风”,最终只能将粮食运到镇江。这可能是明代最早的官方海运粮食活动。尽管这次海运以中途失败而告终,但次年明廷又重启海运,令太仓储粮30万石,“以备海运供给辽东”。洪武三年(1370)正月,明朝新设永平卫,急需大量军粮,因陆路“劳于挽运”,故中书省令山东招募水工,“于莱州洋海仓运粮,以饷永平卫”。洪武四年(1371)二月设辽东卫指挥使司。七月,设定辽都卫指挥使司,“总辖辽东诸卫军马,修治城池,以镇边疆”。十一月,明太祖“命青州等卫官军运山东粮储以给定辽边卫”。
明朝将辽东纳入统治范围后,经过长年战争,“其地早寒,土旷人稀”,经济发展十分落后,而明太祖又“不欲建置劳民,但立卫以兵戍之”。据估计,明初驻守在辽东地区的官兵至少有11.2万人,甚至可能高达27.5万人。驻守官兵的饷粮无法由当地提供,只能依靠明廷从江南、山东等地调拨。
当时,从江南运输饷粮有陆路和海路两种方式可供选择。据《寰宇通衢》记载,从南京到辽东都司主要有两条道路:第一条是水陆路,先从陆路北上至蓬莱,然后从蓬莱渡过渤海海峡到达旅顺口,最终从陆路到达辽阳,中经40个驿站,行程3045里;另一条是陆路,中经64个驿站,行程3944里。显然,第一条水陆路远比第二条陆路行程要短,更为便捷,因此成为江南与辽东交运粮的首选路径。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隔海相望,登辽海道的存在使两地之间的海上交通颇为便捷,促进了两地间的交流。
明初驻扎在辽东的众多官军,每年所需粮食大约90万石,其中只有部分粮食由当地提供。为此,明朝每年需要外地至少输入60万石粮食才能满足辽东需求。洪武五年(1372),“命率舟师海运以饷辽,岁七十万石”。洪武十八年(1385)五月,明太祖命右军都督张德督运75.22万石粮米输往辽东。洪武二十九年(1396)三月,明太祖命中军都督府都督佥事朱信、前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宣信等总领神策、横海、苏州、太仓等40卫的8万多人,负责由海道运粮至辽东。因这次海舟增多,明太祖命令增运10万石粮食,最终总运量达到80.44万石。
除粮食外,辽东的军装、棉花、布匹、俸钞等也都需要通过海运输入。洪武初期,明朝给辽东官军直接配备军装。例如,洪武七年(1374)正月,由太仓海运船运送战袄及袴各2.5万条给辽东军士。洪武十二年(1379)三月,明廷实行改革,将官方配备军装改为配发布花,由军士自己缝制。输入辽东的布花数量较多,平均每年布约33万匹,棉花约14万斤。洪武十五年(1382)十二月,明廷给辽东诸卫11.21万名士卒配发了43.04万匹棉布、16.93万斤棉花。洪武二十二年(1389)正月,明廷命令山东、北平、山西、陕西等地布政司运134万匹棉布和56万斤棉花给辽东,可谓盛况一时。
此外,山东等地还向辽东输送了大批军士。洪武六年(1373)闰十一月,明太祖在辽阳城北设置定辽右卫,下辖5个千户所,定辽都卫指挥佥事王才等领“原将山东诸卫军马屯守”。洪武七年正月,“以左千户所青州土军五千六百人属定辽左卫,以右千户所莱州土军五千人并本卫军七百九十四人属定辽右卫”。洪武十九年(1386),辽东设置沈阳中、左两卫,命指挥鲍成“领原将河南、山东校卒一万三百二十八人分隶焉”。由此可见,明初有相当大的一批山东军士被调往辽东,驻守当地,为辽东的边防安全、开发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
考虑到海运成本和海难问题,在实行海运的同时,明太祖也在谋划推行屯田制度。按照明太祖的设想,若辽东逐步实行屯田制度,实现军食的自给自足,那么海运也就没有必要存在。洪武五年,辽东开始屯田。但是,当时纳哈出等10多万蒙古残余势力依然严重威胁辽东安全,辽东驻守官军需要不断警戒、作战,未能大规模推广屯田。直到洪武十九年,辽东屯田依然成效不大,大部分的兵饷无法自给自足,“辽东定辽等九卫官军吏胥,其屯军不支粮者万八千五十人,余四万七千四百五十人,月支粮五万五千四百石”。洪武二十年(1387)闰六月,纳哈出等投降之后,辽东局势逐渐稳定,屯田很快得以推行。次年,辽东屯田基本实现了自给自足,故明太祖下令辽东定辽等二十一卫军士“自明年俱令屯田自食,以纾海运之劳”。洪武三十年(1397),鉴于辽东已经实现自给自足,军饷“颇有赢余”,明太祖下令“今后不须转运,止令本处军人屯田自给,其三十一年海运粮米,可于太仓、镇海、苏州三卫仓收贮”。自此,延续多年的饷辽海运粮米得以暂停。
命令下达后的第二年,明太祖便去世。建文帝继位不久,朱棣举兵发动靖难之役,全国烽烟再起,作为边疆的辽东也不能幸免于难。靖难之役期间,屯田自然难以为继,辽东军士只能通过登辽海道来补充大量粮草辎重等军事物资,因此登辽海运又得以重启。
永乐元年(1403),永乐帝命平江伯陈瑄为总兵官,“总督海运,输粟四十九万余石,饷北京及辽东”。直到永乐四年(1406),陈瑄“犹督运至辽”。之后,辽东继续大力推广屯田,海运粮食到辽东才得以废止。永乐帝登基不久,便着意迁都北京。为了方便南北物资运输,永乐帝下令开会通河,打通南北漕运。永乐十三年(1415),从江南运往北京的物资改由经过内河运输。
尽管海运粮食到辽东和北京的活动暂停,但是辽东布花、蓟州军饷等仍需要海运。永乐二十一年(1423),明朝敕朝鲜送马2万匹,令辽东都司以官贮大布4万、大绢6万酬其值,但当时辽东储备不足,未能付清。宣德二年(1427)五月,户部重提此事,宣德帝遂令山东布政司将布匹运至辽东偿还余值。从山东运送布匹到辽东,应经登辽海道。尽管海船大为缩减,但正统年间明廷仍规定山东每年需向辽东输本色布333 809匹,本色花139 589斤,折布花银102 714两,本色钞1 873 500锭,折钞银29 726两。土木之变后,大批军队调防,辽东边防任务也骤然加重。为了缓解辽东都司的压力,景泰初年,明廷下令登州卫海船改在小凌河、六州河、旅顺口、牛庄河等处交收。但是,小凌河等处滩浅淤积,不利于船舶停靠,加之“秋深风高,海洋险远,尤为不便”,往往造成很多损失,故景泰三年(1452)六月户部奏请将“所余布花钞锭六十余万,暂运于旅顺口”。
因海运船只减少和损坏,饷辽物资的运输问题日渐严重。为此,成化十四年(1478)二月,巡按山东监察御史王崇之提出了将物折银的措施:
辽东阻隔山海,官军俸钞、布花类皆取给山东、河西诸卫。今陆挽既难,海运复废,军士怨嗟,恐贻意外之患。乞勅山东布政司将原欠布、钞折价赍银以纾目前之急。
将物折银省却了物资长途运输环节,无疑会大大降低成本,但是这一措施牵涉到折价交易、当地市场的物价变动、海运存废等诸多问题,更重要的是这将会改变长期存在的祖宗定制。宪宗深知此策的复杂性,故未妄作决断,只是“下所司知之”,并未下令施行。
正德三年(1508)八月,登州又上奏反映海船损坏导致运输不畅的问题:
登州府丰益、广积二库所收登、宁等八场折盐布疋,例以海船运赴辽东,分给军士。近因船坏未修,不能转运,岁久积多,无所于贮,恐致腐坏。
为了防止布匹损坏,登州府提出将这些布匹“借充沿海军士月粮,且请折收银价”。但户部并不同意登州奏请,反而督促登州核查所积布匹数量,用现存的海船继续将之运往辽东,并且“严督该卫修船备用,不得仍前折银,致误边计”。按照户部的意见,登州卫非但没有实现折银充粮的计划,反而要继续承担起修船的重任。然而,当时权倾一时的宦官刘瑾(1451—1510)坚持“以银折之”,驳回了户部的意见。最终,户部同意将贮存在丰益、广积两库“鲜洁可用”的40万匹布运到京城,然后按照每匹银两钱的价格折银后运送到辽东“作官军俸粮”。布匹运到之后,验收太监却又以布匹“纰松浥损”为由,弹劾户部疏于验勘,司府收受失宜,库官护视无法。面对如此指责,户部只得同意以后将布匹等物资悉数折银之后运往辽东。次年,山东布花全部改为征收折色陆运,加上海船失修。至此,登辽海运布花终于告一段落。
宋朝出使高丽的使团所乘坐的客舟,“长十余丈,深三丈,阔二丈五尺,可载二千斛粟。其制皆以全木巨枋搀叠而成。上平如衡,下侧如刃,贵其可以破浪而行也……每舟十艣……大樯高十丈,头樯高八丈……每舟篙师水手可六十人”。出使高丽使团所乘的“神舟”则更为庞大,其“长阔高大,什物器用人数,皆三倍于客舟”,“巍如山岳,浮动波上……震慑夷狄,超冠今古”。宋代海船之庞大与造船技术之高超,可见一斑。
海船所用的木材常以松木、杉木为主。杉木主要分布于南方地区,松木则在南北都有分布,但因战争破坏和过度砍伐,除陕西的秦陇地区外,北方其他地区木材普遍匮乏。因此,宋代官营造船厂主要分布在南方各地,虽然北方的凤翔斜谷、阳平、大名府、开封也有官营造船厂,但规模远不如南方。
指南针的应用,是宋代航海技术的一个重大突破。指南针发明以前,船员通常通过“夜则观星,昼则观日”来判断方向,是为天文导航。然而,当天气阴晦时,太阳与星星均不可见,这就给航海造成了极大障碍。指南针被用于航海之后,“阴晦观指南针”,使航海判断方向突破了天气限制,为远洋航海创造了有利条件。
元代造船与航海技术在宋代基础上有不少发展。指南针为“人之命脉所系”,若“针迷舵失”则会造成船毁人亡的悲剧。到了元代,指南针已在航海中广泛应用,文献中多有关于“针路”的相关记载。元代的航海指南对安全航路、航海方法、海上航程、危险物等都有具体的记载,更有利于航行安全。
一些元代富商拥有从事海外贸易的大型海船,“挂十丈之竿,建八翼之橹,长年顿指南车,坐浮庋上,百夫见鼓畨修整如官府令。拖碇必良,綍繂必精,载必异国绝产”。文所描述的海船和宋代的二千料大海船极为相似。为了保持稳定,海船两旁通常用“大竹帮夹”,便于破浪航行。海舶四周常有另外两层厚板加在船身,以增强船的牢固性。船底有两层或三层。普通的船有四桅,还有船可多达五六桅。舵杆普遍用来自桂林和日本的坚固耐用铁力木,这种木材价格甚昂,造船者往往不惜千金来置买。除富商外,也有许多中小商人,后者通常无力自备船只,只能充当前者的“人伴”,或在船上充任各种职务,或随船捎带货物,出海交易。
元代官方造船同样也是以南方为主,但北方也有一些造船厂。例如,河北平滦就曾是元代的一个造船基地。至元十九年(1282)五月,元世祖“发军民合九千人”在平滦州造船。从参与伐木、运输、造船的人数来看,这次造船规模较大。九月,元世祖又敕平滦、高丽、耽罗及扬州、隆兴、泉州共造大小船3000艘。但平滦造船所用木料需要从远处运输,劳民伤财,因此次年元月改为在阳河造船。
雄厚的造船和航海技术为元代海运粮食提供了有力保障。元代海运粮食到大都的航道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有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约而言之,海运航线前后有三条。最初,元朝从江南运粮到大都,自浙西涉江入淮,再由河运和陆运到大都,费工费时,多有不便。为方便运粮,至元十九年,伯颜追忆起早年海运图籍之事,遂请于朝廷,令罗璧(?—约1279)、朱清(1237—1303)和张瑄(?—1302)等造平底船60艘,从江南海道运粮4.6万多石到大都。此次海运沿岸而行,但因风信失时,船队被迫在山东刘家岛停泊过冬,后由登州放莱州洋,直到次年三月才到直沽。海运虽然费时较多,但毕竟比当时的河运和陆运方便,于是元朝便决定大力发展海运,设立两个海运万户府来管理海运。海运粮食的具体行程:
初,海运之道,自平江刘家港入海,经扬州路通州海门县黄连沙头、万里长滩开洋,沿山㠗而行,抵淮安路盐城县,历西海州、海宁府东海县,密州、胶州界,放灵山洋投东北,路多浅沙,行月余始抵成山。计其水程,自上海至杨村马头,凡一万三千三百五十里。
运船从刘家港入海,沿海岸线一路向北,途经海门县黄连沙头、万里长滩、盐城县、东海县,再于密州、胶州界放灵山洋,北至浮山、崂山,沿山往东达延真岛,东北转过成山,再西北驶入界河口,最终沿界河上行至杨村码头。
至元二十八年(1291),朱晞颜(1260—1341)乘漕运船从东南出发,浮海北上,走的应该就是这条航线。他在《鲸背吟》诗集中多有记录“舟航所见”的沿途风景,如《盐城县》《莺游山》《乳岛》《东洋》《沙门岛》《莱州洋》《辽阳》《直沽》等带有地名的诗篇,给我们提供了详细的航海路线。
初开的这条航线,离海岸线太近,浅沙太多,“其路险恶”,且到达成山就需要一个月多,完成全程则需两个多月,多有弊端,不利于航船。为方便运粮,至元二十九年(1292),朱清聘请浙江长兴李福四探索开辟了第二条航线:
自刘家港开洋,遇东南风疾,一日可至撑脚沙。彼有浅沙,日行夜泊,守伺西南便风,转过沙嘴,一日到于三沙洋子江。再遇西南风色,一日至匾担沙大洪抛泊,来朝探洪行驾,一日,可过万里长滩,透深才方开放大洋。先得西南顺风,一昼夜约行一千余里,到青水洋,得值东南风,三昼夜过黑水洋,望见沿津岛大山。再得东南风,一日夜可至成山,一日夜至刘岛,又一日夜至芝罘岛,再一日夜至沙门岛。守得东南便风,可放莱州大洋,三日三夜方到界河口。
与第一条航线相比,这条航线从万里长滩起就不再沿海岸线航行,而是直接驶入青水洋,再驶入黑水洋,然后径直驶抵成山角,余下的路程和前述航线基本相同。这条航线可以借助西南和东南季风,又能利用西太平洋自南向北的黑潮暖流,所以航线时间有所缩短,若一路顺风,半月可达。但是,“如风水不便,迂回盘折,或至一月、四十日之上,方能到彼”。
至元三十年(1293),千户殷明略又开辟了第三条航线:
从刘家港入海,至崇明州三沙放洋,向东行,入黑水大洋,取成山转西至刘家岛,又至登州沙门岛,于莱州大洋入界河。当舟行风信有时,自浙西至京师,不过旬日而已,视前二道为最便云。
这条新航线从刘家港入海,到崇明三沙后避开万里长滩,直接向东驶入黑水洋,然后径直向北奔向成山角,余下的路程和前两条基本相同。顺风顺水情况下,只需要10天左右便可完成全程,耗时最短。至大四年(1311),元朝以嘉兴、松江秋粮,并江淮、江浙财赋等转为海运,由是海运更加繁忙。
明代海运船主要有一千料海船、四百料钻风船、遮洋船等多种类型。成书于洪武年间的《诸司职掌》记载了建造一千料海船和四百料钻风船所需的物料,其提供的详细数据,颇为难得。遮洋船,“从海运,船大人众,载米亦多”。《天工开物》记载:“凡海舟,元朝与国初运米者,曰遮洋浅船,次者曰钻风船(即海鳅)。”永乐六年(1408),“令遮洋海船运粮八十万石于京师”。由此可见,明初遮洋船曾用于海运粮食到辽东和京师。永乐十三年,“海运罢,其海船以运布花于辽,及改为遮洋船通蓟永运”,遮洋船主要改用于从直沽运粮到蓟州。永乐年间,清江厂、卫河厂成立,主要用于督造运船。遮洋海船和山东、北直隶的三总浅船,最初由清江厂制造,后都改由卫河厂制造。天顺时期,海运蓟州的船只,约有350艘,平均每艘需用18人驾驶,可载粮800多石,岁运总量约30万石,参与海运的旗军约有6300人。因遮洋船“梁阔底深,闸河水浅难行”,为了配合内河漕运,成化二十三年(1487)依照内河浅船样式,遮洋船被改造为五百料船。万历时期,遮洋船的定额增至525艘。海运船的建造地点主要集中在南方的福建、浙江、湖广、江西、直隶、四川等地,以及南京龙江船厂、临清卫河厂、淮安青江厂等处。
明初,登州卫原有100艘海船,主要用于运送山东到辽东的粮食、花布钞锭等军需物资。明廷规定“如或新造海运船只,须要度量产木各便地方,差人打造”。登州卫造船所需的杉木、楠木、铁力木、松木等多产于南方,胶东本地所产较少或不产,亦无官营造船厂,故其所用船只最初都是由福建、湖广、浙江、江西等地分造。
山东饷辽海运的主要路线是直接从登州、莱州等地出发,然后横渡渤海海峡到达辽东半岛。登莱饷辽具有得天独厚的海运条件:
饷辽莫如海运,海运莫如登、莱。盖登、莱度金州六七百里,至旅顺口仅五百余里,顺风扬帆一二日可至。又有沙门、鼍矶、皇城等岛居其中,天设水递,止宿避风。惟皇城至旅顺二百里差远,得便风不半日可度也。若天津至辽,则大洋无泊;淮安至胶州,虽仅三百里,而由胶至登千里而遥,礁碍难行。惟登、莱济辽,势便而事易。
这条航线从登州、莱州发船,中间经过沙门岛、井岛、鼍矶岛、钦岛、黄城等岛屿,渡海到达旅顺和牛家庄等地。长山岛、沙门岛“海运故道最要处,见有井可汲,旧有监察、行台二巡检司”。沙门岛上还建有显应宫,并且在正德以前进行春秋两次祭祀活动,由此足见两岛在海运中的重要性。
洪武二十九年十月,辽东都司下辖的二十五卫被编入山东按察司管辖的辽海东宁道。从行政上来看,辽东隶属于山东,表明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而居中起到重要连通作用的就是登辽海道。“国家建制之初,以之隶山东者,止以海道耳。”顾祖禹也称“辽东隶于山东,亦以登莱海道”。顾炎武在论述两地之间的密切关系时也特别提及登辽海道的作用:
辽东之隶山东,先朝有深意。辽山多苦无布,山东登、莱宜木绵,少五谷,又海道至辽一日耳,故今登、莱诸处田赋止从海道运布辽东,无水陆舟车之劳。辽兵喜得布,回舟又得贩辽货,两便之。
从江南运送粮食至辽东,其海运路线主要是由苏州太仓刘家河出发,再沿海北上。海运船一般是春夏北上,秋冬返回。据黄省曾记载,其先祖黄忠洪武年间曾从事饷辽海运,其具体海运航线如下:
遮洋船出刘家港,由满谷沙、崇明黄连沙北指没印岛、黑水大洋、延津岛、之罘、成山,西绕夫人山,东出刘岛鸡鸣山、登州沙门岛,以达于辽阳。
海运船从刘家港出海后,北上到达芝罘、成山,往西航行到登州后,再北上渡过渤海海峡,最终到辽阳等地。
洪武初期,海运任务繁重,所以基本上是不分季节,常年无休赶运。然而,这种不顾自然条件的海运面临不少的困难和挑战,“时多逆风,艰于渡海”,海难时有发生。早年马云等人曾经准备运粮12 400石到辽东,但中途遭遇大风暴,结果损失船只40多艘、米4700多石、马40多匹,更严重的是多达717名海运官军也被葬身大海。明太祖“闻之恻然”,痛心不已。洪武九年(1376)正月,户部计划向辽东运粮5万担、棉布20万匹、棉花10万斤,但当时风向不顺,不利于航行,于是山东布政司趁机奏请海运船在五六月份顺风之时再行转运。考虑到海运需“顺风渡海为便”,户部最终同意了请求,将从登州出发的海运船改为春夏顺风之时北上,秋冬返回。洪武十三年(1380)十二月,登州卫再次奏请“继今运送军需等物及军士家属过海者,宜俟春月风和渡海”,以避免“覆溺之患”,从之。
尽管如此,囿于当时的航海技术,海难事件仍时有发生,以致“一夫有航海之行,家人怀诀别之意”。面对接二连三的惨重海难,明太祖忧心忡忡,“近闻有溺死者,朕终夕不寐,尔等其议屯田之法,以图长久之利”。经过多年开垦,到永乐十三年,辽东粮食已基本实现自给自足,海运粮食到辽东的活动得以暂停。然而,辽东布花、蓟州军饷等仍需海运,故海船得以留存,至正统十三年(1448)减至18艘。
随着时间的推移,船只多有损坏。对于船只的维修,明廷规定“凡在京并沿海各处,每岁海运辽东粮储船只,每年一次修理”。正统四年(1439)九月,有官员说道:“洪武、永乐中海运粮船损坏,俱有司修造。今遮洋船亦是过海之数,年久损坏,虽称官支物料,多系军士陪办,以此船不坚固,稍遇风涛,人船俱丧。”海运船损坏之后,名义上是“官支物料”,实际上却是当地军士自己出钱修理。这不但给地方驻军造成了沉重负担,而且修理后的船只不牢固,多会造成“人船俱丧”的惨剧。如此一来,势必会影响军需物资的运输。景泰七年(1456)九月,户部奏称:
山东登州卫海船损坏者多,其应赏辽东军士布花,不敷运给,宜令本布政司量拨济南、东昌、兖州三府绵布十二万疋、绵花五万斤、钞五十四万贯运赴山海卫堆积,仍行广宁卫差官验收,量拨军夫运回本卫,以俟辽河迤西各卫所官军关领给散。从之。
户部明确指出登州卫的海船多有损坏,已无法满足正常的运输需求,以致户部只能改用陆运代替海运运送所需物资。相比海运而言,陆运无疑路线长,耗时多,运输成本高,故常常无法满足辽东的物资补给。成化十三年(1477)正月,兵部右侍郎马文升上书奏请整饬边备,其中提到“因登州海船数少,及运到,又无官吏及时给散”,故而造成辽东“军士岁例有冬衣布花之给,而海运不继,妻子不免号寒”,因此他建议在旅顺口修建金州、复州、盖州三卫库房30间,“设立官吏,遇到即收,以俟给散”,以此来缓解物资短缺的状况。从马文升的建议可以看出,他并未提及如何增加造船与提高海运能力的问题,而是只计划提高收储与给散物资的效率,这无疑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
弘治时期,登州海船的建造与运输问题已积弊重重。弘治三年(1490)四月,辽东都指挥陈概、三万卫掌印指挥朱礼、辽海卫掌印指挥周缙等人派下家人陈鉴等前往山东购买粮米,却因“不通舟楫,无处籴买”而颇为犯难,只好恳请改纳黄豆。因舟楫不通,辽东地区的粮米供应无法得到保障。是年,工部奏请孝宗下旨,令福建布政司建造两艘海船给登州卫,以帮助其海运布、钞等至辽东。然而,福建镇守太监陈道借口“福州近年山木消乏,且自此至登州,海道险远,恐有人船俱没之患”,从而奏请“备银万五千两,送南京龙江提举司造海船为便”,即改为由福建出银资助南京龙江提举司造船。弘治十六年(1503),登州卫海运船又减少了4艘,只剩下14艘。
登州造船所需的料价“坐派于四川等布政司并直隶、安庆等府,其征解之弊甚多”。每建造一艘海船约耗银六七千两,如此高昂的造价换来的却是劣质船只,“即成,复不堪驾运”,稍遇风涛便会损坏,导致“所鬻之价仅得四十分之一”,从而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为此,正德元年(1506)三月,工部上奏:
近者山东巡抚官奏减海船止用一十四只矣!今宜如旧例,令湖广、江西各造四百料者四只,南京遣匠往彼就料完造;浙江、福建各五百料者三只,则定价银五千两,征送本部完造,但立限责,其早完如式,期于经久。四川并直隶等司府所派料停止勿征。
登州卫原有100艘海船,因罢黜海运已被削减为18艘,但山东巡抚官又提议再次削减。由此可见,对当地政府来讲,修理和维护海船可能也是一项不小的负担。为解决征解之弊,工部提议“宜如旧例”,即令湖广、江西各建造四百料海船4艘,并派南京工匠前往两地协助建造,又令浙江、福建各建造五百料坚固海船3艘,同时取消了对四川和直隶等地的派料征收。正德四年(1509),“以布花折价陆运”,登辽海运船停造。
登州等地沿海船只除用于运送援辽物资外,还“兼防海寇”。因此,虽然海运停止,但造船并没有停止,“派征造船银两如故”,南京工部仍继续向浙江、江西、湖广和福建诸省派征造船银。嘉靖二年(1523),遮洋总漂粮2万石,溺死官军50余人。为避免劳民伤财,次年七月,南京工部右侍郎吴廷文奏请停止造船。经工部商议,嘉靖帝下令“海船罢造,勿复征派扰民”。至此,海船才算停造。
除上述海运船外,山东沿海还配有与海运密切相关的战船。洪武三年七月,明朝“置水军等二十四卫,每卫船五十艘,军士三百五十人缮理,遇征调则益兵操之”。洪武七年,明太祖诏以靖海侯吴祯为总兵官,都督佥事於显为副总兵官,总领江阴、广洋、横海、水军四卫舟师,出海巡捕海寇,所统在京各卫及沿海诸卫官军,悉听节制。卫所配置的船只类型多样,例如,即墨水军配置的船可分为五等:数百料大船、八橹哨船,若风尖快船、高把哨船、十桨飞船。根据倭寇来犯的时间,山东巡海以三、四、五月出哨,谓之大汛,七、八、九月出哨,谓之小汛。然而,山东的巡海制度往往执行不力。洪武十五年正月,山东都指挥使司言“每岁春发舟师出海巡倭,今宜及时发遣”,但明太祖以“海道险”为借口,令其“勿出兵,但令诸卫严饬军士防御之”。由此观之,明太祖当时并不热衷于主动出击,而是一味被动防御。
目前有关北方沿海战船的文字资料较少,所幸的是,出土沉船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1984年3—6月,蓬莱水城在大规模清淤工程中出土了一艘古船,后编号为“蓬莱一号古船”。该船残长28.6米,残宽5.6米,残深0.8米,呈流线型,头尖尾方,有14个舱位。复原后,该船长32米。该船身窄而长,首柱长3.96米,用樟木制成。龙骨由两段方木连接而成,共长22.64米。在主、尾龙骨的交接处,采用凸凹槽式连接。随船出土的文物还有铜炮、铁炮弹、铁炮、石炮弹、铁锚、木锚、石锚、货币及大量陶瓷器。根据船型特征、出土器物和地理条件等判断,该船应为明代用于巡视海防的战船。2005年7—11月,水城再次出土三艘古船。其中,蓬莱二号古船残长22.5米,残宽5米,左右船舷残存各11列船板,主龙骨长16.2米,首柱残长5米,尾龙骨已无存。二号古船首部呈V形,中后部呈平底U形,单层板结构,身窄而长,与一号古船基本类似,也是战船。二号古船下的堆积层中存在明代晚期的标本,因此废弃时代应在明代晚期。蓬莱一号古船和二号古船,为我们了解明代水师战船配置情况提供了最直接的实物证明。
郑和下西洋的壮举为世人所瞩目,其船只之巨大与船队规模之庞大令人惊叹,但是,规模更为庞大的饷辽海运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郑和下西洋时所有航海人员,最多的一次约有2.7万人,240多艘船,而参与饷辽海运的人员与船只则更多。洪武二十一年(1388)九月,航海侯张赫(1324—1390)“督江阴等卫官军八万二千余人出海运粮,还自辽东”。洪武二十九年三月,明太祖令朱信、宣信率领神策、横海、苏州、太仓等40个卫的官军由海路运粮至辽东。此次参与海运的官军多达8万余人,是郑和船队人员的近3倍。洪武三年,设水军24卫,“每卫船五十艘”。保守估计,若每卫只有一半的船只参与海运,那么至少约有1000艘船参与登辽海运,海运高峰时“动计数千艘”。领导饷辽海运的官员多为位高权重的大臣。例如,明太祖曾命靖海侯吴祯“总舟师数万,由登州饷之”。吴祯不畏艰险,“率舟师重载东往,所运甚大”,且“经理有方,兵食无乏,完城练卒”,因此备受器重。航海侯张赫因习海道,被委以重任,督饷辽海运。张赫前后往来辽东12年,“凡督十运,劳勚备至,军中赖以无乏”。其他还有德庆侯廖永忠(1323—1375)、延安侯唐胜宗(1335—1390)、舳舻侯朱寿(?—1393)、平江伯陈瑄等,都曾总领过饷辽海运。所以,无论是从参与的人员数量还是船队的规模来讲,饷辽海运都远超郑和下西洋远航,实为当时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海上活动。
及至明朝新立,辽东半岛局势未定,政府派遣大量士兵驻扎于此。经过长年战争,驻军虽有屯田,但尚不能自给,故只能依靠明廷从江南和山东等地海运粮食、军装、俸钞、布花等军需物资。在支援辽东的海运过程中,山东半岛发挥了极其关键的作用,为维持辽东边疆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从参与人员、船只数量、运输总量等方面来讲,饷辽海运可能远超后来的郑和下西洋活动,为当时海禁形势下的一个特例。
在造船航海技术方面,元代继承宋代,将“人之命脉所系”的指南针广泛用于航海,掌握了天文定位、测深、用锚、使舵和各种风向下使帆等航海技术。元代造船工艺又进一步提升,能够制造出大型远洋船舶,且其航海队伍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明前中期虽然实行海禁,但因官方航运所需,造船航海技术得以继承和发展。明代官方造船工场分布广泛,规模庞大,各种配套设施和人员齐全,所造船只种类繁多。郑和下西洋所用的“体势巍然,巨无以敌”宝船及其庞大船队,为世人所瞩目,是中国古代造船和航海技术的一个高峰。
回到最初的问题:元明海洋,到底是断裂还是传承?若从海洋管理和海洋贸易方面来看,元明无疑有着根本性的转折——这是学界之共识。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元明时期的官方海运尽管在航线、运输数量、参与人员、起废原因等细节方面有所不同,但绝非有些学者所认为的“完全不同”,而是具有一定的传承性。世间的每片叶子,虽然大小不等、厚薄不均、形状不一、色彩各异,但并不影响它们都同属于叶子。从宏观角度来看,从元朝到明中前期,官方海运都在持续进行,造船航海活动也得以延续。
除海洋政策和官方海运外,如果再考虑倭寇、海防、海盐、渔业等海洋因素,恐怕只会使问题变得更加繁复难解。这些交织缠绕的因素似乎时刻都在提醒人们:复杂的元明鼎革,恐怕很难——同样也不应该——用非此即彼的单一词汇去概而论之。对元明之际海洋史的研究,有助于突破以往单纯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陆地角度的单一解读,为我们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元明鼎革理论提供新视角和新注解。
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4年第11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