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强 | 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究竟在哪里?——运用“三重证据法”所作的重新考察

文摘   2024-07-22 08:48   吉林  


朱自强,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对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来说,“起点”问题至关重要。对“起点”的判定,不仅会隐含地定义中国现代文学的性质,规划中国现代文学的学科范畴,而且会影响到中国现代文学史整体的价值叙述走向。因此,对“起点”的进一步深入和有效的研究是建构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中国现代文学“起点”的判定,近30年来莫衷一是,众说纷纭,说法多达十几种,不仅分歧越来越大,而且越来越向晚清甚至向晚明延伸。我们当然不会期望关于现代文学“起点”研究取得一致的看法,但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上,并不一定是学术观点越多,学术研究就越有张力。如果研究方法不当,很可能出现相反的状况,即越是“众声喧哗”,越会造成学术价值、学科价值的弥散,而最终导致中国现代文学的根本性质越来越被遮蔽。
在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研究这一问题上,与提出具体的学术观点相比,建构、运用科学而有效的研究方法更为重要。对中国现代文学“起点”研究的方法论探究,更具有中国现代文学史学科建设的重要意义。
目前的中国现代文学“起点”研究有不少学术操作在方法论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陷。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研究方式是将现代文学看作一个个“实体”(具体作品),仅仅去指认具体作品,将其作为现代文学的“起点”,而不是将现代文学视为一种“观念”,通过对其进行“知识考古”来判定“起点”;另一种研究方式是仅仅以某个人表达的某种文学观念作为现代文学的“起点”,却不去考察那种文学观念在历史上是否进行过“话语实践”,是否被历史“事件化”。这两种研究方式共同存在着三个缺陷。第一个缺陷是以局部代替整体,以要素代替本质。以往的“起点”研究所指定的作为“起点”的某部作品或某种观念,只具有“现代文学”的局部特征,所具有的是“现代文学”的某一要素,并不能代表整体的“现代文学”。第二个缺陷是观察视角的单一性和阐释的简单化。虽然有的学者既拿具体作品,又拿具体的文学观念来判断“起点”,但在其论述中,作为“起点”的作品与作为“起点”的观念之间缺乏联系,两者并没有形成互动和催生的关系,因此,依然是视角单一、阐释简单的研究。这种视角单一的简单化的“起点”研究,所提供的往往是一种孤证。第三个缺陷是,研究者离开了历史的现场,只顾自己站在当下对现代文学“起点”进行言说,却忽视了当年的历史人物对现代文学的“起点”所作出的判断,更不去辨析在“起点”的言说上,自己与历史人物的判断何以会出现差异。在“起点”研究上,如果当下研究者的观点与历史当事人的观点发生了矛盾,前者的立论应该以能够推翻后者的观点作为前提。
鉴于中国现代文学“起点”研究在方法论上存在着的以局部代替整体,以要素代替本质,视角单一、阐释简单以及脱离历史现场这三个缺陷,为了使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研究能够获得更多的历史真实性和客观性,获得阐释的丰富性、合理性、有效性,并以此实现学术的更大增值,我们需要在中国现代文学“起点”研究上探寻更为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因为按照康德的观点,科学就是论证它的方法。好的研究方法能为科学研究指出正确的方向和提供有力的工具。
在经过较长时期的思考、探究之后,笔者尝试建构出以回到历史现场为旨归,以探究事物整体的各要素间的互动关系、因果关系为理论指向的“三重证据法”,希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目前学术效果不彰的中国现代文学“起点”研究所存在的价值判断和研究方法上的问题。
所谓“三重证据”,指的是同一个历史时代出现的具有“现代性”新质的“文学观念”“文学作品”和“文学场”。所谓“三重证据法”,就是回到中国现代文学的历史现场,通过对既成的具有“现代性”新质的“文学观念”“文学作品”和“文学场”之间所具有的互动关系、因果关系进行考证、论述,来证明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出现在何时、何处。
笔者所建构的“三重证据法”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回到历史现场,取历史上的证据;(2)不是将现代文学作为“实体”,而是作为一种进行话语实践的“观念”来看待,并重视对“现代文学”(在诞生之初被一致称为“新文学”)这一观念进行“知识考古”;(3)“三重证据”不仅同处于一个历史时代,而且三者之间必须具有互动性、因果性,三者互相联系、互为证明,形成具有整体性的证据链。
在“三重证据”中,笔者之所以将“文学观念”放在首位,是因为笔者赞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笔者同样赞同经济学家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将思想的重要性置于更高的位置:“行为之前是思想。思想是预筹将来的行为,并回顾过后的行为。思想与行为是不可分的。每一行为总是基于一个关于因果关系的特定观念。思考一个因果关系的人,是在思考一个理论。没有思想的行为,不要理论的实施,是不可想象的。推理可能错误,理论可能不正确,但思考与推理在任何行为中都是有的。”笔者认为,文学本身就不是“实体”性存在,而是“观念”性存在,而在理性自觉的现代,中国现代文学与古代文学不同,它是一种更为自觉的文学观念。对于具有革命性质的文学运动来说,在思想上发现真理(即建构文学观念),行动(即进行文学创作)才能更为自由并取得成就。也就是说,在现代文学的“起点”上,“新文学”这一观念与作为“起点”的作品之间,存在着的是因果关系,而不只是关联关系。事实上,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就有着观念先行、作品随后,即观念催生作品、作品印证观念这一因果关系特征。那么,重视回到历史的现场,从历史中取证,考察“新文学”观念催生“新文学”作品这一“话语实践”过程,由此得出的结果便是第一重证据。
在判断作为“新文学”的“起点”的“新文学”作品时,不能仅仅持着当代人的价值标准去衡量,即所谓“后知后觉”,而是首先要回到历史现场,考察历史中的“新文学”观念催生的是哪些作品(因果关系),再进一步考察持着“新文学”观念的历史当事人视为“新文学起点”的是哪些作品,经由这两个步骤检验出的作品就构成现代文学“起点”的第二重证据。
一种离经叛道的新形态的文学,如果不经“合法化”是无法开创出延续不绝的历史的。中国现代文学的“合法性”不是其发明者所能自相授受的,而必须由它所置身其中的一整套社会机制授予。这种历史上的一整套社会机制,笔者借用布尔迪厄的概念,将其命名为“文学场”,此为第三重证据。
我在思考、建构“三重证据法”时,虽然在命名上受到了历史研究中王国维提出的“二重证据法”、黄现璠等人提出的“三重证据法”的启发,但是,因为文学史研究与一般的历史研究不同,笔者提出的“三重证据法”是根据文学研究、文学史研究的特性,尤其是针对中国现代文学“起点”研究的特殊性而作出的创设。

接下来,笔者就运用“三重证据法”,对“新文学”的“起点”在何时、何处进行新的考察和阐释。在行文的过程中,笔者将描述历史事实、介绍历史文献与阐释个人思想观点尽量作有机的融合。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使“新文学”的“起点”研究获得更多的客观性以及克罗齐所说的“文献”给“历史”带来的“可证实性”,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沦为柯林武德所批判的“剪刀加糨糊的历史学”。


一、作为整体观念的“新文学”是何人在何时建构出来的?


1.“新文学”词语的提出
“中国现代文学”这一概念中“现代文学”的所指对象,在其发生的最初是被称为“新文学”的(偶尔也有“新文艺”这一说法)。考察一种思想或观念的发生,探究指称它的词语的源头和使用过程是一个十分有效的方法。
胡适于19141月发表的《非留学篇》一文是最早使用“新文学”一语的史料。胡适写道:“以言文学,则旧文学已扫地,而新文学尚遥遥无期……”紧接胡适,黄远庸于1915年发表的《晚周汉魏文钞序》使用了“新文学”这一词语。黄远庸在该文中说:“向日持论,谓今欲发挥情感,沟通社会潮流,则必提倡新文学。”同年,“新文学”一语又出现在黄远庸的《致甲寅杂志记者》之中:“果尔,则其选事立词,当与寻常批评家,专就见象为言者有别。至根本救济,远意当从提倡新文学入手。综之当使吾辈思潮,如何能与现代思潮相接触,而促其猛省。而其要义须与一般之人,生出交涉。法须以浅近文艺,普遍四周。史家以文艺复兴,为中世改革之根本。足下当能语其消息盈虚之理也。”胡适于191623日写给陈独秀的信中又出现了“新文学”一语:“今日欲为祖国造新文学,宜从输入欧西名著入手,使国中人士有所取法,有所观摩,然后乃有自己创造之新文学可言也。”
19168月,李大钊在《晨钟报》创刊词《〈晨钟之使命——青春中华之创造》中使用了“新文学”的同义词“新文艺”:“由来新文明之诞生,必有新文艺为之先声。而新文艺之勃兴,尤必赖有一二哲人,犯当世之不韪,发挥其理想,振其自我之权威,为自我觉醒之绝叫,而后有众之沉梦,赖以惊破。”李大钊这段话之重要性,在于揭示了“新文学”是一种“一二哲人”的“理想”以及这一“理想”所具有的“惊破”“众之沉梦”的力量。
19174月,钱玄同在《新青年》上发表《寄陈独秀》,其中两次出现“新文学”一语。同年11月,钱玄同再次使用“新文学”一语,不过只出现于《新文学与今韵问题》这一文章题目之中,文中未见。
19175月,刘半农在《新青年》上发表寄陈独秀信说:“此后本志所登文字,即当就新文学之范围做去,白话诗与白话小说固可登,即白话论文亦当采用。”刘半农此语,既能见其将《新青年》作为“新文学”专门刊物的意识,也可视为《新青年》自1918年起,悉用白话文之先声。
19184月,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将此前多次使用的“活文学”改称为“新文学”。“新文学”一语在文中出现19次之多。
191812月,周作人作《人的文学》,开篇的“我们现在提倡的新文学,简单的说一句,是‘人的文学’”一句中出现了“新文学”一语。
应该说,到了1918年底,“新文学”已经成为《新青年》派所共同使用,并以此作为区别于“旧文学”的崭新概念。自此以后,“新文学”一词逐渐约定俗成,成为今人所谓“中国现代文学”这种文学的“法定”称谓。比如,1933年出版的《中国新文学运动史》(王哲甫),1934年出版的《中国新文学运动史资料》(张若英编)、1935年至1936年出版的《中国新文学大系》(赵家璧主编),这些重要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著作,就都在采用“新文学”这一称谓。
2.“新文学”理念的建构
现代性质的“新文学”是一个复杂的理念,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我们最应该采取的方法,是考察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包容性,以及最具有实践性并被实验过的那个“新文学”理念。但是,现有的一些“起点”研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局部代替整体、以要素代替本质的问题。
有学者就认为黄远庸是“‘五四’新文学变革的先行者”:“他的文章和思想对‘五四’新文化运动倡导者扬起文学革命大旗的陈独秀和筹划文学改良的胡适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他的文学改革理论与实践对‘五四’新文化运动有着筚路蓝缕的作用,真正成为‘五四’新文学变革的先行者。”黄远庸有意“提倡新文学”,确有先见之明。不过,笔者阅读两册《远生遗著》,并没有找到他所谓“新文学”的更多的具体主张,更找不到理念的设计及其实践,反而明显地感觉到黄远庸的“新文学”主张只是点到为止、语焉不详、方向不明。因此,虽然《晚周汉魏文钞序》是仅晚于胡适的《非留学篇》而出现“新文学”字样的文献,但笔者并不承认黄远庸是“新文学”理念的发明者,因为所谓“理念”,必须具有相对完整和系统的思想的建构过程。笔者认为,赵亚宏所谓黄远庸的“文学改革理论与实践”是不存在的,说黄远庸对陈独秀和胡适有“很大影响”(持同样观点的还有沈永宝等学者)是没有确凿事实依据的,说黄远庸的“文学改革理论与实践对‘五四’新文化运动有着筚路蓝缕的作用”也似夸大其词。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思考文学史叙述的严谨性,遵循“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这一历史研究的规范。
一些学者作为“起点”所指认的黄遵宪、梁启超、鲁迅的文学观念,虽然具有“新文学”的局部特征,具有“新文学”的某一要素,但并不是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包容性的“新文学”理念。
真正完整、系统的“新文学”理念,显然是《新青年》派在五四“新文学”运动中共同建构出来的。它以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19171月)为发端,以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刘半农的《我之文学改良观》、钱玄同的《新文学与今韵问题》、傅斯年的《文学革新申义》等文章为接续,以周作人的《人的文学》(191812月)为收官,历时两年,建构出“新文学”的完整、系统的形态——“简单说来,我们的中心理论只有两个,一个是我们要建立一种‘活的文学’,一个是我们要建立一种‘人的文学’,前一个理论是文字工具的革新,后一种是文学内容的革新。中国新文学运动的一切理论都可以包括在这两个中心思想的里面。”
3.“新文学”理念的“话语实践”
从文学观念这一维度考察“新文学”的“起点”,最重要的就是看某一种文学观念有没有进行过“话语实践”,因为没有“话语实践”,只停留在空言的层面,“新文学”不可能成就一番大事业,或者说“新文学”将没有它的演化历史。
黄远庸的“提倡新文学”就是一个令人遗憾的例子。
黄远庸的思想和见识在当时无疑是第一流的,他对“新文学”的内容和形式都有所触及。但是,命运无情,黄远庸1915年底便在旧金山遭人暗杀而离世,他的“新文学”主张失去了继续发展和进行“话语实践”的可能性。胡适对黄远庸作出过公允的评价:“黄远庸那年到了美国,不幸被人暗杀了,他的志愿毫无成就;但他这封信究竟可算是中国文学革命的预言。他若在时,他一定是新文学运动的一个同志,正如他同时的许多政论家之中的几个已做新文学运动的同志了。”钱基博也公正地评价道:“远庸又不良死,而于所谓新文艺者,徒托诸空言,未及见诸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除了黄远庸,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中提出的“言文合一”、梁启超提出的“三界革命”、鲁迅提出的“立人”构想,也都是在文学史上没有经过“话语实践”的文学理念。
在历史上经过“话语实践”的文学理念是《新青年》派提出的“新文学”这一理念。
“新文学”的话语实践首先表现在对新文学作品的催生上。这一问题我们放在下一节“‘新文学’的‘起点’作品是哪些”中去论述。这里要指出的是“新文学”在使白话文落地生根的国语教育领域里的话语实践。黎锦熙说:“其实民国五年的国语运动,调本唱得很低;民国六年的新文学运动,调却高了一些;民国七年这两种运动合而为一……”与国语运动的结合,借助国语教育的力量,“新文学”的话语实践得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展开。
关于“新文学”观念的“话语实践”的结果,梁漱溟在“新文学”观念提出的20多年后作过一个“证言”:《新青年》派的“白话文运动是当时新文化运动的主干……今日的局面、今日的风气(不问是好是坏)都是那时他们打出来的,虽甚不喜之者亦埋没不得”。陈子展也认为“新文学”是“成功”的。他说:“自有新文化运动,文学革命运动以来,将近十年了,这种新的势力已经植基甚深,不可动摇。”“‘文学革命’问题闹过了,又闹着‘革命文学’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及其解答,即已显示着中国文学再生的活力,显示着中国新文学成功的途径。”

说到“新文学运动”之一翼的白话文运动所取得的成就,不能不说到五四学生爱国运动的重大贡献。虽然五四新文学运动与五四学生爱国运动不是同一件事情,但是两者有着某种内在的、深刻的联系,那就是五四学生爱国运动的一些主要领袖如罗家伦(“五四运动”的命名者)等人都是五四新文学运动的生力军,他们创办的《新潮》杂志是五四新文学运动的重要阵地。王哲甫在《中国新文学运动史》一书中介绍说:“在五四运动正激烈的时候,有一件最可记述的事,便是白话杂志刊物的盛行。各地的学生团体里忽然产生了许多白话小报纸,形式略仿《每周评论》,这时候出版的白话杂志也很不少。有人估计,这一年(民国八年)之中,至少新出了四百种白话报。内中如上海的《星期评论》,如《建设》,如《解放与改造》,如《少年中国》等,在新文化运动上都有很好的贡献。”黎锦熙更进一步证实说:五四学生爱国运动“这件事底影响却不在政治与外交方面,乃在文艺与思想方面!《每周评论》式的白话小报,突然发生至四百余种之多。日报的附张,大都取消了旧式滥调的诗文或优伶娼妓的消息,改登新文艺和国语的译著;有名的几种副刊,如上海《时事新报》的《学灯》,《民国日报》的《觉悟》,以及北京的《晨报》副刊等,都是从那时候逐渐改良,逐渐增刊的。”也就是说,五四学生爱国运动极大地促进了白话文和新文学向全国的传播,这无疑为“新文学”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生长园地。


二、“新文学”的“起点”作品是哪些?


为了避免以往仅仅以具体的作品来判定“起点”这种研究方式的缺陷,笔者在判定“新文学”的“起点”作品时,一是重视回到历史的现场,考察历史人物是如何判定“起点”作品的;二是将同时代的文学作品与文学观念之间是否存在紧密的互动关系、因果关系,作为判定“新文学”的“起点”作品的重要评判条件。
1.“新文学”观念催生出的“起点”作品
胡适在19184月写作《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时,对“新文学”作品的创造心里还没谱——“至于创造新文学是怎么一回事,我可不配开口了。我以为现在的中国还没有做到实行预备创造新文学的地步……”可是,就在胡适说这番话的同一个月里,鲁迅执笔写下了《狂人日记》,而时隔仅一个月,读者就可以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上读到这篇划时代的小说。这看似历史的偶然,实则历史的必然。
毫无疑问,《狂人日记》是“新文学”观念催生出的作品。
1918年,钱玄同任《新青年》的编辑,他认为“周氏兄弟的思想,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所以竭力怂恿他们给《新青年》写文章”,为此他还“常常到绍兴会馆去催促,于是他的《狂人日记》小说居然做成而登在第四卷第五号里了”。钱玄同(金心异)“竭力怂恿”鲁迅创作“新文学”这件事,在鲁迅的《〈呐喊〉自序》里化作了关于“毁坏这铁屋”的对话。创作《狂人日记》之后,鲁迅一发而不可收,创作了一系列“新文学”白话小说,1923年将它们结集出版时题为《呐喊》。鲁迅明确说过,《呐喊》是“听将令”而创作的作品:“……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鲁迅提及过的催促自己创作新小说的人,除了钱玄同,还有陈独秀。他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中说:“《新青年》的编辑者,却一回一回的来催,催几回,我就做一篇,这里我必得记念陈独秀先生,他是催我做小说最着力的一个。”
对由“新文学”观念催生出来的《狂人日记》,与鲁迅同时代的人们将其作为“新文学”的起点,进行了反复指认。
傅斯年于1919年这样评论《狂人日记》:“就文章而论,唐俟君的《狂人日记》用写实笔法,达寄托的(Symbolism)旨趣,诚然是中国近来第一篇好小说。”对傅斯年的赞誉,鲁迅马上作了这样的回应:“《狂人日记》很幼稚,而且太偪促,照艺术上说,是不应该的。来信说好,大约是夜间飞禽都归巢睡觉,所以单见蝙蝠能干了。”鲁迅的“夜间飞禽都归巢睡觉,所以单见蝙蝠能干”这一自谦之语,未尝不是对自己首开风气的一种承认。
张定璜(张凤举)于1925年将鲁迅的《狂人日记》和章士钊的《双枰记》,与被有的学者视为现代文学“起点”作家的苏曼殊的《绛纱记》《焚剑记》作对比时,就说过“他们不是一个东西”:“《双枰记》等载在《甲寅》上是一九一四年的事情,《新青年》发表《狂人日记》在一九一八年,中间不过四年的光阴,然而,他们彼此(相)去多么远。两种的语言,两样的感情,两个不同的世界!在《双枰记》《绛纱记》和《焚剑记》里面我们保存着我们最后的旧体的作风,最后的文言小说,最后的才子佳人的幻影,最后的浪漫的情波,最后的中国人祖先传来的人生观。读了他们我们再读《狂人日记》时,我们就譬如从薄暗的古庙的灯明底下骤然间走到夏日的炎光里来,我们由中世纪跨进了现代。”在这篇文章里,张定璜划出了旧文学与《狂人日记》的明确界限,指出鲁迅“是新文学的第一个开拓者”,“是文学革命后我们所得到了的第一个作家”。
茅盾在1935年也将鲁迅的《狂人日记》视为第一篇新文学的小说作品。他说:“民国七年(1918),鲁迅的《狂人日记》在《新青年》上出现的时候,也还没有第二个同样惹人注意的作家,更其找不出同样成功的第二篇创作小说。”同年,李长之这样评价鲁迅小说创作的“文学史界标意义”:“鲁迅文艺创作之出,意义是大而且多的,从此白话文的表现能力,得到一种信赖;从此反封建的奋战,得到一种号召;从此新文学史上开始了真正的创作;从此中国小说的变迁上开始了真正的短篇……这都在显示着是中国新文学的作品加入世界的国际作品之林里的第一步了。”
2.经同时代“新文学”观念认证的“起点”作品
不只是鲁迅的《狂人日记》在历史上被视为“新文学”的“起点”作品,发表于1919年的周作人的《小河》,也于同年被胡适称为“新诗中的第一首杰作”。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的《导言》开篇说:“胡适之氏是第一个‘尝试’新诗的人,起手是民国五年七月。新诗第一次出现在《新青年》四卷一号上,作者三人,胡氏之外,有沈尹默刘半农二氏;诗九首,胡氏作四首,第一首便是他的《鸽子》。这时是七年正月。他的《尝试集》,我们第一部新诗集,出版是在九年三月。”另外,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时曾介绍1922年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的《新诗年选》。《新诗年选》选1919年的新诗,书中有署名“编者”的《1919年诗坛略记》,其评论道:“周作人随刘复作散文诗之后而作《小河》,新诗乃正式成立。”《新诗年选》的“编者”并非等闲之辈。据姜涛的查证,所谓“编者”“实际上是康白情以及应修人等一批年轻的新诗人”。康白情不仅是新诗人,而且是五四刊物《新潮》《少年中国》的核心人物。
沈尹默的《月夜》也享有“新文学”的“起点”作品的评价。《月夜》刚一发表,胡适就大赞曰:“就如《新青年》四卷一号所登‘霜风呼呼的吹着’一首,几百年来那有这种好诗!”正如刘纳指出的,胡适无意中混淆了“新”与“好”,他实际上是想说,几百年来哪有这种“新”诗。上述《新诗年选》的“编者”(康白情、应修人等)则称《月夜》为“第一首散文诗而具备新诗的美德”。

需要指出的是,历史上对某一作品是否称得上“新文学”的“起点”这一问题也是看法不一的。比如,钱玄同在《寄陈独秀》一文中说:“曼殊上人思想高洁,所为小说,足为新文学之始基乎?”很显然,前面说到的给予鲁迅的《狂人日记》高度评价的张定璜就不会同意钱玄同的观点,因为在他眼里,曼殊的小说在性质上是“我们最后的作风,最后的文言小说,最后的才子佳人的幻影,最后的浪漫的情波,最后的中国人祖先传来的人生观”。陈子展也不会同意钱玄同的观点,他在1929年时说过,苏曼殊的小说“可以算是新式的古文小说”,“至于真正的新小说,则有待于文学革命以后一班新文学家的努力了!”


三、“新文学”的“文学场”是如何打造出来的?


1.“文学场”是什么?
“三重证据法”中的“文学场”,是从布尔迪厄那里借鉴来的一个概念。布尔迪厄在《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与结构》一书中指出,要理解和阐释是“什么使在博物馆展出的一个小便池或一个瓶架成为艺术品”,“这需要描述一整套社会机制的逐步出现,这套社会机制使艺术家个人作为这个偶像即艺术品的生产者成为可能;也就是说,需要描述艺术场(分析家、艺术史家都被包括在当中)的构成,艺术场是对艺术价值和属于艺术家的价值创造权力的信仰不断得到生产和再生产的场所”。“艺术作品的意义和价值问题,如同审美判断的特定性问题,只能在场的社会历史中找到它们的解决办法,这种历史是与关于特定的审美禀赋的构成条件的一种社会学相联系的,场在它的每种状况下都要求这些构成条件。”
“文学场”中的“场”,不是社会历史批评方法中的“环境”“时代”这种概念,而是使得一种话语能够作为权力话语来运行的“一整套社会机制”。与布尔迪厄略有不同的是,笔者这里描述的“文学场”,与具体作品、具体事件的“场”相比,更是整个“新文学”在发生时期所身处的“场”。这个“文学场”具体包括知识的生产场域、知识权威、文学批评家、媒体(报刊)、行政权力、政策法规等要素。特定时空中的一种新文学的话语权和合法性,就是由这些要素所综合地决定着。
2.“新文学”的“文学场”何以能被打造出来?
布尔迪厄明确说:“文学(等)竞争的中心赌注之一是对文学合法性的垄断,也就是说,对话语权的垄断,即以权威的名义说出谁被允许自称‘作家’(等),甚或说谁是作家和谁有权利说谁是作家;或者如果愿意这样说的话,就是对生产者或产品的认可权力的垄断。”“新文学”的出现必然构成与旧文学的生存竞争。那么,五四“新文学”是否获得了“话语权”的垄断以及如何获得“话语权”垄断的呢?
所谓一阴一阳谓之道,陈独秀与胡适因不同性格,成为推动“文学革命”的最佳搭档。胡适在给私人(梅光迪)的诗中,说出了“文学革命”一语,但是在公开发表自己的“新文学”主张时,还是使用了“文学改良”这一温和的表述。而陈独秀则马上发表《文学革命论》一文,把胡适的“文学改良”变成了“文学革命”,并且在文章中充满火药味地“宣战”说:“吾国文学界豪杰之士,有自负为中国之虞哥、左喇、桂特、郝卜特曼、狄铿士、王尔德者乎?有不顾迂儒之毁誉,明目张胆以与十八妖魔宣战者乎?余愿拖四十二生的大炮,为之前驱!”胡适读了陈独秀这篇文章,似乎是感受到他的专断,当日就致信陈独秀说:“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我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对胡适的“宽容”态度,陈独秀马上写信反对:“改良文学之声,已起于国中,赞成反对者各居其半。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16年以后,胡适回顾五四“新文学运动”,引用了陈独秀的上述话语后说道:“这样武断的态度,真是一个老革命党的口气。我们一年多的文学讨论的结果,得着了这样一个坚强的革命家做宣传者,做推行者,不久就成为一个有力的大运动了。”很显然,陈独秀的上述“武断”的态度,就是在争夺“新文学”的“话语权的垄断”。虽然胡适当初有异议,但后来看到“新文学”打下的天下,不能不对陈独秀这位“坚强的革命家”表示赞佩。就“新文学”话语权的竞争而论,陈独秀的“武断的态度”,对于建立“新文学”的文化主导权是十分有效的策略(当然,因这一“武断态度”,此后将不断付出传统文化传承方面的代价)。胡适就反省自己的“态度太和平了,若照他这个态度做去,文学革命至少还须经过十年的讨论与尝试,但陈独秀的勇气恰好补救这个太持重的缺点”。
一种以变革传统为前提的新的艺术形态,如果不能取得“文学场”的支持,就会陷入生存困境。杜尚的小便池成为艺术品如此,离经叛道的“新文学”最后成为正统的“中国现代文学”也是如此。“新文学”与旧文学的较量,其实就是“文学场”的争夺,文化领导权的争夺。我们看到的争夺结果,当然是“新文学”战胜旧文学,成为被“文学场”赋予权力的普遍“知识”。正如布尔迪厄所说:“……这些社会空间通过它们运行的历史法则,就像社会炼金术,最终从特定的情感与利益的通常残酷的对抗中,抽取升华的普遍性本质;并且提供了一种对人类事业最高成果的更真实的观念,这种观念最终更有保证,因为不那么超出常人。”
以文学的白话文和“人的文学”为双翼的“新文学”,就是它所置身的时代的“文学场”所提供的“更真实的观念”,尽管很难说这一观念是完美的。
3.“新文学”的“文学场”的主要构成
1)反对派
在“新文学”的“文学场”中,反对派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反对派之所以重要,不仅是因为没有黑即没有白,没有谬误就没有真理,而且更是因为在“文学场”里,反对派帮助“新文学”完善自己、壮大自己。对反对派的帮忙作用,历史的当事人郑振铎就看得很清楚,他说:“他们的言论和主张,是一步步的随了反对者们的突起而更为进步,更为坚定;他们扎硬寨,打死战,一点也不肯表示退让。”我们甚至可以说,因为有反对派的存在,“新文学”反而更快、更牢固地获得了“话语权的垄断”。
“文学革命”这一主张在《新青年》提出之后,局面有些沉寂。鲁迅就说过:“仿佛不特没有人来赞同,并且也还没有人来反对,我想,他们许是感到寂寞了。”于是,“新文学”阵营有意地虚拟出一个反对派,由钱玄同伪装成反对派,化名“王敬轩”与刘半农演了一出十分逼真的双簧戏。由虚拟的“王敬轩”信,为“文学革命”造出了不少舆论。如果不论道德层面的折损,这场“双簧”的确为“新文学”赢得了分数,打开了局面。
“新文学”有许多反对派,其中最有影响和代表性的是林纾。林纾于1919年作小说《荆生》《妖梦》影射、攻击“新文学”运动。小说发表以后,引起极大反响,多家报刊予以转载,有的还加上“想用强权压倒真理”的编者按。林纾的确塑造了痛打田必美(陈独秀)、金心异(钱玄同)、狄莫(胡适)的“伟丈夫”荆生,不过,这也许只是发泄一时之怒气,并无鼓吹在现实中用武力解决文化争端的意图。但是,经过媒体发酵,以及“新文学”阵营的反击,林纾则立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以至于要在报上公开道歉。不管怎么说,新旧文学的权力斗争也是沾染政治色彩的。据胡适说,古文家“他们又想运动安福部的国会出来弹劾教育总长和北京大学校长,后来也失败了”。
福柯说:“我们会说如果能建立这样的整体;如果我们能够指出所涉及的话语的任何对象是如何在这个整体中找到自己出现的地点和规律;如果能够指出话语在本身无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或者连续地产生出相互排斥的对象的话,那么,一种话语的形成得以确定了。”以林纾、学衡派文人等为代表的“反对派”,就是“新文学”的“相互排斥的对象”,而“新文学”则是“本身无需发生变化”的“话语”,因而,它是“文学场”里“得以确定了”的新知识。
2)蔡元培
前文里胡适说的被旧文学阵营欲除之以后快的“北京大学校长”就是蔡元培。在“新文学”的“文学场”中,蔡元培是一个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决定“话语权利”的天平向何处倾斜的关键人物。可是,至今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研究中,几乎都忽略了蔡元培对“新文学”的成立所发挥的举足轻重的历史作用。没有蔡元培,“新文学”发生、发展的历史无疑会被改写。
对“新文学运动”,蔡元培所起的作用既极为重要,又颇为特殊。陈独秀说:“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之必然的产物,无论是功是罪,都不应该专归到哪几个人,可是蔡先生、适之和我,乃是当时在思想言论上负主要责任的人。”仔细考量,蔡元培与陈独秀、胡适在思想言论上所负的责任是不同的。具体而言,“蔡先生一生的成就不在学问,不在事功,而只在开出一种风气,酿成一大潮流,影响到全国,收果于后世”。所谓“开出一种风气,酿成一大潮流”,主要是指蔡元培打造了北京大学。“若没有当时的北京大学,就不会有五四运动出现,而若非蔡先生长校,亦即不可能有当时的北京大学。”
是蔡元培一担任北京大学校长,就把陈独秀、胡适、周作人、刘半农等一大批人聘请进北京大学,使北京大学成为“新文学”知识生产和实践的大本营。1919年,林纾给蔡元培写公开信发难时,是蔡元培也以公开信的方式,回信申明北京大学“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之方针,保护了陈独秀等人。蔡元培回复林纾的这封长信,“后来受到广泛的转载和征引,极大地促进了新思想和新文学运动的传播”。在“新文学”与旧文学的斗争中,以蔡元培与林纾的公开信论辩最为激烈,也最为关键。正是因为作为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的明确支持,“新文学”才开始获得了话语垄断的权力。梁漱溟说:“人人皆知蔡先生长北大,于新旧各派人物兼收并蓄,盛极一时。然其内心倾向坚持在新的一面,我们从其用陈见之,尤于其后一力支持陈氏见之。”1934年,赵家璧酝酿出版《中国新文学大系》时,“拟请蔡元培写个总序,鲁迅极表赞同”,恐怕就是因为蔡元培“开出一种风气,酿成一大潮流,影响到全国,收果于后世”。
3)北京大学
“文学”是一个现代的观念,而现代大学是“文学”这一知识的最为重要的生产和再生产的场所。五四时期的北京大学,中国知识界的精英大半聚集于此,几乎可以说,谁掌握了天下瞩目的北京大学,谁就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了“文学场”的话语权力。
沈卫威在《胡适图传》一书中描述说:“19161226日,也就是蔡元培被任命为北大校长的当天,他经汤尔和、沈尹默举荐、介绍,亲自到前门中西旅馆,拜见《新青年》主持人陈独秀,力约他出任北大文科学长,整顿北大文科。陈独秀以不善教务,且正在办杂志为由,再三推辞,并说有安徽同乡胡适,思想、学术颇新,可胜此任。蔡元培当即表示,陈独秀的杂志可带到北大来办,胡适也可约请入校任教。于是,陈独秀向蔡元培谈了胡适在美国和诸友讨论文学革命之事,并说即出的《新青年》(1917年第1期)有胡适《文学改良刍议》一文,预计文学革命之火可由此而点燃。”如果沈卫威的描述符合历史事实,那就几乎可以说,北京大学成为“新文学”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大本营,从一开始就是有组织、有计划的。
1917年,陈独秀、胡适、钱玄同、刘半农、周作人、沈尹默等“新文学”领袖和主将聚集于北京大学(鲁迅虽然自1920年才来北大任教,但是此前他就与蔡元培及北大人过从甚密),再加上后面要介绍的“新潮”派学生,形成了一个颇有势力的“新文学”集团。此时,桐城派学者已经渐次离开北京大学。的确如贺昌盛所说,钱玄同的“小说戏剧,皆文学之正宗”,“这种意见倘在桐城学人主持北大之时,恐怕连站稳脚跟的机会都不会有的”。上述“新文学”阵营的主要人物立足于《新青年》这一阵地,形成了颇有势力的集团。他们倡导“新文学”时,彼此之间是声气相求、相互呼应的。在“新文学”的思想基础层面,比如,周作人于19185月在《新青年》上发表译文《贞操论》,两个月后胡适就在《新青年》上发表《贞操问题》,呼应周作人借译文提出的问题,而鲁迅也紧接着在8月于《新青年》上发表《我之节烈观》,继续妇女道德问题的讨论。再比如,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中提出“祖先为子孙而生存”这一“人的道德”,鲁迅就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呼吁“准备改作幼者本位的道德”,而胡适不仅写作《慈幼的问题》这样的文章,还写出《我的儿子》这样的诗歌。在“新文学”的文学理念层面,翻开19171918年的《新青年》,新文学主张者之间的呼应可谓连篇累牍、层出不穷。胡适有《文学改良刍议》,陈独秀便有《文学革命论》,刘半农则有《我之文学改良观》,胡适有《寄陈独秀》,陈独秀则必《答胡适之》,而胡适还有《再寄陈独秀答钱玄同》。《新青年》同人之间的声气相求、相互呼应还表现在相互辩证上面,比如,“胡适在美洲做的白话诗还不过是刷洗过的文言诗;这是因为他还不能抛弃那五言七言的格式,故不能尽量表现白话的长处。钱玄同指出这种缺点来,胡适方才放手去做那长短无定的白话诗”。
说了北京大学校长、教授,再来说说集结在“新文学”旗帜下的北京大学学生对教授们的呼应。“新文学”运动没有广大青年学生的响应和参与,不仅传播力和影响会大减,也将因为缺少生力军而难以持续。“1918年的冬天,北京有一群才能卓越的学生,因为受到当时潮流的影响,热烈支持新思想和新文学运动,便合作创办了《新潮》杂志……这个杂志的第1期出版于191911日,很快地受到全国文学青年的热烈欢迎。”《新潮》第1卷第1期印了3次,累计发行数为13 000册,在当时来看,这样的声势足以惊人。后来,新潮社的大多数会员有的成为五四学生爱国运动的领袖,有的成为“新文学”的重要作家和诗人。
青年学生对“新文学”最大的贡献是发动了五四爱国学生运动。五四运动有力地推进了白话文的传播,这在前文已经提到。对五四运动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周策纵曾作过这样的分析:“新文学”的反对派“企图游说安福系控制下的国会,去弹劾教育总长和北大校长,并且他们还要求教育总长解聘陈独秀、胡适、钱玄同等自由派进步派的教授。弹劾的议案曾在国会被提出,但没有通过,因为政府担心学生和舆论的强烈反对。然而到1919年春天,政府要干预的说法开始甚嚣尘上,3月,陈独秀被逼辞去教务长的职位。如若‘五四’事件没有发生,在北大和其他大学里的新思想运动极可能会被军阀政府镇压下去。江苏省省长齐耀琳就曾以保存国粹为借口,下令所有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严禁购买或阅读任何批评旧文学和传统伦理的报章书籍。”由此可见,五四学生爱国运动不仅对于“旧文学”、旧势力产生了很大的牵制甚至抵御的作用,而且在政治上为新文学阵营消除了危机,为“新文学”持续掌握“话语权利”创造了重要条件。
4)民国教育部
发起成立国语研究会的黎锦熙在《国语运动史纲》一书中指出,在1919年,国语研究会的“‘国语统一’‘言文一致’运动和《新青年》底‘文学革命’运动完全合作了……而联合运动底大纛‘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已打出来了……”黎锦熙特别指出,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就是这会的会长,其间自然发生声气应求的作用”。联合运动以“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这一口号为大旗,看来,将选定国语标准以备教育界采用作为宗旨的国语研究会,最终选定的就是“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这一“新文学”。
“新文学”的白话文学运动不仅与国语研究会这一民间组织形成了合力,而且紧接着得到了1919年成立的国语统一筹备会(1919年)这一附属于教育部的官方机构的大力支持。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为“这筹备会的会员,大多数就是研究会的会员,每有举动,发端于彼,观成于此;此主执行,彼任宣传。到了后来,索性‘宫中府中,俱为一体’,而研究会这个机关,渐成了一个历史上的名词,更不能不把这个行政机关作国语运动史的主体了”。还有一事须得一记,胡适、钱玄同、周作人、刘复(刘半农)等“新文学”倡导者也都是国语统一筹备会的委员,他们在国语统一筹备会中提出的一些重要议案,均上报教育部并得到批准,作为教育法令得以公布实行。
1919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召开的第一次大会上,胡适、钱玄同、周作人、刘复、朱希祖、马裕藻提出《国语统一进行方法》这一议案,其中就建议“改编小学课本”,主张将“国文读本”改为“国语读本”,国民学校全部使用国语,高等小学酌加文言,但以国语为主。黎锦熙证实说:“此案通过,并组织委员会整理呈部施行,民九一月,民国教育部遂训令全国各国民学校先将一二年级国文改为语体文。”同月,教育部又通令修改学校法规,要求国民学校三四年级也要完全使用“语体文”。四月,教育部发布通告,将国民学校四个年级的“国文教科书”分期作废,实际上就是废止文言文。至此,“初等小学四年间纯用语体文,而正其科目名称为‘国语’,就在民九完全定局了。”
黎锦熙指出:“但中国向来革新的事业,不经过行政方面的一纸公文,在社会方面总不容易普及的;就算大家知道了,而且赞成了,没有一种强迫力也不会实行的。”自从《新青年》派自1917年提倡白话文学,社会上从学者名流到普通的儿童家长,都存在着强大的反对势力。教育部以法规的形式发布的在初小行白话文废文言文的通令,赋予了“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这一“新文学”以极大的合法性。
值得重视的还有与白话文相配套的“新式标点符号”的制订。标点符号对于语言的表意而言,有则意义明晰,无则意义晦涩。“新文学”的规划者们将“新式标点符号”作为现代白话文构建的题中之义,胡适、钱玄同、周作人、刘复、朱希祖、马裕藻于1919年年底向国语统一筹备会提出了《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19202月,教育部即发布第53号训令——《通令采用新式标点符号文》。

不能不说,“新文学”白话文运动是幸运的。19191920年间,恰逢民国教育部处于最为开明、进步并愿意进行大胆改革的时期,于是,“新文学”的白话文运动,能够得天时、地利、人和,取得了在教育领域,实际上也是全国领域的话语权,而自1924年以后,北洋军阀作了反动势力的后盾,国语统一筹备会连会都不能开、不敢开了。


结语


根据以上考证和论述,笔者将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定于19171920这四年间。笔者曾一度考虑只将19171918这两年间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因为这两年里,“新文学”的理念已经十分明晰地被建构起来,这一理念所催生的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以及《朋友》(出书时改为《蝴蝶》)等第一批新诗也已出现。但是,考虑“新文学”的合法性获得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最后还是将19191920这两年也划入了“起点”。“新文学”如果不能在1919年得到青年学生以《新潮》杂志为阵地的支持,得到蔡元培《答林琴南书》的支持,得到五四运动的支持,如果不能在1920年通过“民国”教育部的一系列“立法”获得生存权,则后面的百年历史就不会出现,而没有历史延续性的“起点”是不能成立的。
用“三重证据法”来考察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有足够丰富的历史事实和历史文献可以证明,在这四年间,“新文学”的观念、作品、文学场都已经生成。如果给作为中国现代文学“起点”的这四年作一个大事记,它大致是这样呈现的:
1917年:蔡元培、陈独秀、胡适、刘半农、周作人等人入职北京大学(此前钱玄同、沈尹默、朱希祖已入职北京大学)。1月,蔡元培正式就任北京大学校长,胡适发表《文学改良刍议》;2月,陈独秀发表《文学革命论》;3月,《新青年》编辑部迁至北京大学。
1918年:《新青年》全面采用白话文,使用新式标点;教育领域“国语统一”“言文一致”运动与“新文学”运动双潮合一。3月,钱玄同与刘复唱出所谓“王敬轩”双簧戏;4月,胡适发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5月,鲁迅发表《狂人日记》;11月,北京大学学生社团新潮社成立;12月,周作人发表《人的文学》,《晨报》《每周评论》全面采用白话文。
1919年:1月,《新潮》杂志创刊;2月,周作人发表《小河》;3月,蔡元培发表《答林琴南书》;4月,鲁迅发表《孔乙己》;5月,五四学生爱国运动爆发,鲁迅发表《药》。
1920年:1月,教育部训令全国将国民学校一二年级改“国文”为“语体文”,教育部通令国民学校三四年级也要完全使用“语体文”;3月,胡适的《尝试集》出版;4月,教育部发布通告,在国民学校四个年级废止文言文;12月,周作人发表《儿童的文学》。
中国现代文学的“五四起点”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具有历史的必然性。统计物理学家张首晟从能量、信息与时空这三个基本概念出发,运用统计力学的方法解释看似偶然的人类历史的必然性。他认为,当某一个时空,能量和信息达到相应的密度,就会产生“知识”的大爆炸。他说:“亚历山大大帝通过战争打通了古代世界,促进了交流,而亚历山大图书馆则空前地汇聚了人类的知识与处理人类知识的大学者,达到了信息与信息处理的超高密度,创造了古代世界知识大爆炸的奇迹。由此看来,使亚历山大大帝流芳千古的,并不是他在战场上的丰功伟绩,而是他留下的这个图书馆。”如果我们借鉴张首晟教授解释历史的这一方法,考察1917年至1920年的中国这一特定的“时空”,就会感到震惊地发现,聚集在这一时空的“能量”和“信息”不仅达到了史无前例的超高密度,而且这些“能量”和“信息”彼此声气应求,从而朝一个方向引发了现代知识的大爆炸—— 中国现代文学(“新文学”)的诞生!
可以说,聚集如此高密度的信息和能量的这样的四年,在晚清至民初的任何时代都是找不到的。我们可以去考察一下以往学者们定为中国现代文学“起点”的那些年份——以作品作为“起点”的,比如,陈季同出版《黄衫客传奇》(法文版)的1890年,韩邦庆连载《海上花列传》的1892年,刘鹗出版《老残游记》、曾朴出版《孽海花》的1903年;以观念作为“起点”的,比如,黄遵宪于《日本国志》中提出“言文合一”的1887年,梁启超提出“三界革命”的1899年至1902年(也恰好是4年),鲁迅发表一系列文言论文的1907年,黄远庸提出“新文学”词语的1914年和1915年。这些年份在能量和信息的密度上,与五四“新文学”的最初四年相比,几乎可以说有着云泥之别。即使拿来王德威所推崇的优于“五四现代性”的“晚清现代性”的那一个甲子,其现代知识的密度也不能与五四“新文学”的这四年同日而语。
文学本身不是科学,但是,文学史研究应该成为科学工作,就像维柯在《新科学》中所做的研究那样。康德在谈论《纯粹理性批判》一书时说:“这项批判是一本关于方法的书,而不是一个科学体系本身……”康德所说的“方法”,即他从数学和自然科学那里借鉴的方法,他将科学“方法”多次称为“思维方式的革命”。包括文学史研究在内的人文科学也是这样,对研究方法的追求要高于对具体知识的追求。因此,笔者认为,检验关于中国现代文学“起点”研究工作的科学与否,与判断其具体观点是否正确相比,更为重要、更为关键的是检验其研究方法是否科学、是否有效。在此,笔者将“三重证据法”以及运用“三重证据法”对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所作的重新考察呈现于读者面前,以求得方家对“三重证据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4年第7期,注释从略。


责编|王艳丽

网编|陈家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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