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农业机械,为西方近代工业革命的产物,主要指以蒸汽、电力等机械动力来代替人力和畜力的高级农具形式。使用农业机械乃至实现农业机械化,是中国近代以来直至今天一直追求的农业现代化梦想。就近代而言,如后所述,农业机械推广的实际成效非常有限,故此问题更多具有思想史、认识史的意义。但正是这些认识构成了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不可忽视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原本中国农具起源甚早,但自秦汉以来,无论在名称、样式还是实际使用上都变化不大。直至近代,伴随着外国列强的入侵、中外交流的日益广泛,农业机械或者说西式农具的实物和概念开始进入中国的视野,对于农具的认识以及农具的实际结构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唯其如此,就出现了一系列值得思考的问题:首先,当遇到西方农业机械之时,社会各界尤其是知识界对此有何反应,具体说,就是如何评价西方农业机械和中国传统农具。其次,倘若要学习和使用农业机械,那么如何学习,又如何实践。再者,在此过程中又会碰到哪些问题,结果如何,为什么。这一看似比较狭窄的农具问题,广泛牵涉到中与外、新与旧、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理解近代中国经济尤其是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变迁。不能不说,以往中国近代经济史学界、农史学界对于农业机械的关注是比较少的,即便有所涉及也主要是关注其样式、使用情况,很少讨论其与农业经济的关系,更鲜有如上所说的“认识史”层面的探讨。而在中国近代思想史、观念史学界,对于农业机械的探讨也几为空白。有鉴于此,笔者拟对此做一阐述,以弥补这一不足。本文采用“认识史”而非“思想史”视角,主要是因为学界对思想史的研究对象还有较大争议,主流认为思想史是指杰出人物、思想家的思想,或者说以理论形式出现的思想,而认识史则较为宽泛,无论是杰出人物、思想家还是普通学者、普通人物都可以表达自己的思索、设想、主张,这些都属于认识史范畴,由此可多少避免一些歧义。认识是时代的产儿,“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去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就认识到什么程度”。中国近代农业机械的认识史也是如此,从笔者搜集和梳理的文献可以判断,对农业机械的认识始于晚清洋务运动时期,其演进过程和中国近代史上的政治经济变化是基本一致的,大致晚清时期为第一阶段,北洋政府时期为第二阶段,南京国民政府前十年为第三阶段,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为第四阶段。其中,后两个阶段的有关讨论明显多于前两个时期。
面对农业机械这个新生事物,中国人是提倡还是排斥,是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这一问题与对传统农具的看法如影随形,渗透了强烈的比较意识。近代以前,中国为大一统王朝,实力高居世界之首,间有外力威胁也不能撼动其根基。在此情况下,国人立足于“华夏中心观”,对国内一切事物、制度充满了自信,鲜有自我矮化的情绪。就农具而言,尽管秦汉以后基本定型,但并未产生明显的“停滞”意识。元代王祯的《农书》和明代徐光启的《农政全书》对农具样式、结构和功用的介绍几乎不带任何倾向,恰恰表明了自我欣赏的心态。不过到了明末,随着西方传教士来华及其带来的异域农具的信息,开始让中国农学家受到触动。如由德国传教士邓玉函口授、王徴译绘的《远西奇器图说》,就借外人之口表示了对西洋农具的倾慕,认为西洋奇器之法,“其制器之巧,实为甲于古今……书中所载皆裨益民生之具,其法至便”。但王徴仍不忘记在另一本《新制诸器图说》中介绍在中国见到的新制农具,“见之者颇谓裨益民生日用,有已造而行之者,有未造而仪其必可行者”。这种比较,多少带有西洋人有中国也有的意思,恐为自信心开始下滑之表征。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说,当时国人面对新事物并未采取消极拒斥的态度。到晚清时期,中国进入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列强的坚船利炮让国人真正认识到西洋的强大和本国的危机,于是从以前的优越感变为自卑感,被迫转向学习西方,“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开始产生救亡图存的民族主义意识。在这一历史背景和自省逻辑之下,固有传统逐渐沦为愚昧、保守、腐朽的代名词,西学却愈益成为中国社会追求的主流。尤其是在器物层面上,西方标准成了中国标准。农具的西洋化倾向在洋务运动时就开始了。管见所及,最先明确倡导西式农业机械者,是思想家冯桂芬,他在清咸丰十一年撰写了《校邠庐抗议》,谈到“以中国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今欲采西学……如农具、织具,百工所需,多用机轮,用力少而成功多,是可资以治生”。要想富强,要想提高生计,必须采用西方农业机器的富强之术,但本国思想、制度之本是不能动的。同一时期,清朝派遣首批外交官出访或出使欧美大国,他们目睹西方农业机械的先进,意识到中国农具大大落后了。如1868年,志刚随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蒲安臣出访美国,至敖拜尔参观农器,“其器甚伙。要皆用力少而见功多,是大有益于生民者也”。1877年,张德彝出使英国,接见英国制造耕田机器人郎茀娄,郎氏展现耕田机器的图纸:“各有铁轮关键,而皆驾之以马,可代十数人之力。”张德彝认为“可谓巧夺天工矣”。维新政论家王韬多年游历英国、日本,于1883年提出建议,以京师为首的北方官地,“或济之以西国机器水火二气之力,务使之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这就不只是感叹西方机器先进,而是直接运用于中国农田开发了。立志推翻清朝帝制的革命家孙中山,在1894年《上李鸿章书》中也明确提出要采用机器,改进中国农业落后的局面。他认为,中国农民恒守古法,劳多而获少,民食日艰,“非有巧机无以节其劳,非有灵器无以速其事,此农器宜讲求也”。近世农业机器,“多以器代牛马之用,以其费力少而成功多也……机器之于农,其用大矣哉”。这一认识比王韬进了一步。1895年甲午之战,清朝惨败。戊戌变法后至20世纪初,兴起一股重农思潮。政府设立了农工商部和农务总会,有识之士不仅创办农业学堂、农事试验场,还译介西方农业机械书籍。在此情况下,学习和倡导使用农业机械成为自觉的认识。康有为在其著名的《公车上书》中,讲了养民之法,第一条就是务农。他认为,中国物产亟思救济之良法,外国“田样各等,机车各式,农夫人人可以讲求……刈禾则一人可兼数百工,播种则一日可以三百亩”。中国应该翻译其农书,助力农人,“用新而去旧,农业自盛”。孙中山1906年发表的演说,继续发挥了《上李鸿章书》的认识,认为欧美各国借机械的力去帮助人力,自然事半功倍,农工所生产的物品不愁不足,只愁有余。这一认识,极为鲜明地强调了近代农业机械的优势。《农学报》《广益丛报》等也发表了署名或不署名的文章,宣传中国农具与西方农业机械的差距。1897年,农学学者张寿浯在《农学论》一文中指出,中国农器不甚讲究,犁耙牛种以及各等器具费地费工费时,而泰西讲求农器,是故庶植繁息,累实丰茂。1909年,《广益丛报》发表文章认为,中国农事不振,与仍用古来农具有关。“农具之目的,以最少之时间与劳力,得最多之收益。”欧美诸国农具,应用高等学理,发明精巧器械,由是增进农业利益。这里提到的“以最少之时间与劳力,得最多之收益”,已完全符合西方经济学原理。总之,清末舆论界形成了较为一致的意见,即中国农具明显落后于西方,应学习和使用机器,以发展农业。2.北洋政府时期和国民政府前十年对农业机械的科学认识与农业机械化的初步讨论北洋政府时期,中央设农商部、省级设实业厅、各县设劝业所,颁布农业法规,指导农业经济和农具改良。这些举措也推进了社会各界对农业机械的认识。舆论界对农业机械的认识,仍延续了清末的思路。1913年,王章昺在《农具篇》中说,泰西诸国农具,讲求器械,一人能力可兼数十百人。吾华号称农国,却以农具不精,农业日惰,处此人类竞争,天择物竞之时,“倘不及时改弦更张以利农者利国,则民生国计之前途宁复堪问哉”,将改革农具和采用西方机械上升到中国在世界能否生存的高度。1914年,农业学者彭心如在一篇论述农具的文章中也指出,欧美各邦以“精巧机械运用畜力或凭借汽机电气之力以济人工之穷”,已司空见惯。而中国农界“墨守旧惯”,“处于今日交通经济时代,所万难容身者也”。但和此前不同的是,彭心如开始用数据来证明农业机械的先进,如整地用器每日可耕80余亩,播种用器每日能播30—50亩,收获器每日刈取禾谷60亩。可见,此时中国舆论界对农业机械不再全是比较模糊的叙述,而是提高了认识的科学性。当然,大量真正科学的认识还在以后。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到1937年7月全面抗战爆发之前十年间,从中央到县都设立了相应的农业管理机构、农业试验机关。留学欧美的学者也更多归国,投入经济行政、农业教育和乡村建设之中。在农村危机和复兴农村的声浪中,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对农业机械的讨论比以往显著增加。不仅如此,与此前相比,这一时期的讨论还有两个特点:其一,利用数据资料来证明农业机械的优越性已成普遍论述。以数据进行比较,已不限于中国传统农具和西方农业机械之间,还扩大到中国本地制造的传统农具和新式农业机械的比较。1931年农业经济学者杜修昌发表文章,认为农业机械对农业生产产生了有利影响:在节省劳力方面,耕作0.4公顷的小麦,如果使用人力劳动,锄耕要6小时40分,播种要1小时25分,耙耕要2小时50分,而使用机械,所有这些劳动只需要15分钟。在电机灌溉费方面,如江苏吴兴、苏州地区,每亩分别需要9角、1.4元,而以人工灌溉则增加到1.35元、6.4元。在生产量方面,如常州水田1亩,用电力灌溉收获7担,油力灌溉收获5担,人力或牛力灌溉仅收获2担。杜氏还指出,中美农业机械的差距极大,在美国机械力已达农业生产动力的五分之三,而中国几全为人力、畜力。以上数据的运用,明显多于前述北洋政府时期彭心如的文章,由此更能表现出中西农具的优劣。又如1935年南京中央棉产改进所技师沈其益,也用丰富的数据对发达国家使用先进机器所产生的影响做了多方面论证。他认为,在动力耗费上,用曳引机耕种的费用只及马匹的半数,每单位人工耕种的面积却是使用畜力的数倍;在工作效力上,以收获而论,原本割扎机可以减少总费用的20%,而最新的联合机,其人工费用只及割扎机的1/5,总费用减低50%;在耕种能力上,使用50马力的曳引机每天耕地7.28公顷,而中国每人每牛仅能耕地0.2公顷。从前耕种小麦需要10—15小时,现在仅需要2—3小时。对于机械动力使用的中美差距,沈其益还从人口和动力的比例上做了比较,美国农业人口为0.29亿,机械动力为3336万马力;中国农业人口3.5亿,机械动力仅为100万马力,由此“看出我们是如何的可怜”。用人口和动力的比例进行比较,比杜修昌所呈现的更为直观和有力。以上数据资料的运用,表明中国学者对西方农业的了解愈益深入,对农业机械的认知也越来越有说服力。其二,农业机械化的必然趋势。20世纪30年代开始,学界提出农业机械化(或农业机器化)的概念,并展开了初步讨论。这一讨论将农业机械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上举杜修昌、沈其益等学者的文章都是讨论农业机械化的,兹再从机械化角度增举两例:四川大学农学院教授蓝梦九于1932年发表文章,强调了农业机械化的世界趋势以及中国农业机械化的必要性。他指出,所谓农业机械,多半指所发明的新农具,以蒸汽机、火油机及发电机、电动机为动力,有耕地机、耙碎机、播种机、刈草机、刈割结束机、脱粒机等。农业的机械化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利用机械从事于农业的大经营,使其生产量激增不已。中国若不迅速使农业机械化,“不但国际上的平等自由不能回复,恐怕连民族生存的地位都会渐渐没有了”。文章不仅延续了以前民族生存的观点,而且表达了对苏联社会主义农业机械化的欣赏,这也是20世纪30年代苏联经济对中国知识界产生重要影响的一个反映。机械工程学者萧灌恩在1935年发表文章,也表达了类似意见。他认为,各国农业的趋势无不极力倾向于农业机械化,甚至连阿根廷、澳大利亚都有长足的进步。对于苏联机械化,他同样表达了赞扬的态度,认为苏联自实行“五年计划”以来,对于农业科学及农业机械的应用更力谋扩张,“今日苏俄时代之所以为世人震惊,非共产主义之功,乃因其能采用最新式之农业技术与机械以解决农民问题,使国内的经济基础得以确立”。反顾中国,依然“男徒手以耕”,“女徒手以织”,“我国农业一天不进于机械化,则中国永无富强之一日”。至此,实现农业机械化已成为推进中国农业发展的强音。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陷入了空前的民族危机。国民政府对农业经济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令和条例,对中央和地方农业管理机关、实验机构也进行了多次调整。日本投降后,进入国共决战阶段,社会动荡达于极点。尽管如此,学界仍没有停止对农业机械的讨论,而且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使用农业机械可以缓解战时农业劳动力的短缺。这一目的是以前讨论中未曾提到的。中国农业劳动力一直充盈,甚至如后所述阻碍了农业机械的使用,然而恰恰由于农业生产依赖劳动力的特性,当抗日战争和国共决战的特殊历史时期出现劳力减少的现象时,学界才提出应该使用农业机械来缓解这一紧张。1938年中央大学农学院助教蒋耀撰文认为,抗战开始后,战区不少同胞向西移动,人口骤减,广大区域多因此停止耕种,任其荒芜。待抗战胜利到来时,在人工缺少的情况下,非设法利用机械以补救不可。1939年浙江省农业改进所彭起也发表文章指出,全面抗战时期,壮丁相率入伍从戎,耕种人力顿形减少时,应提倡使用新式农具,以节省人力,不至影响后方生产效能的减低。由此表明,战时劳动力的减少更为倡导农业机械化之说提供了依据。抗战胜利后,此种言论减少,但也不是没有。如1946年有农业学者发表文章指出,“战时家畜大减,劳力极感不足,今后欲恢复生产,对于增加劳动效率一点,极感重要。利用机械,制机器,即可补救劳力不足所生之影响”。区祖继也认为,随着人口之减少、劳力缺乏和荒地的增加,“农民们再没有力量来重建他们的家园,我们只好乞灵于机械了”。也就是说,弥补劳力缺乏,医治战争创伤,成为采用农业机械的重要理由。二是关于农业机械化的讨论更加深入。无论是出于抗战建国的目的,还是对战后未来的憧憬,都让中国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充满期待,关于农业机械化的讨论也比以前更加热烈了,大多数相关论著是在1940年以后发表的。在这一讨论中,依然延续了此前以数据资料增强农业机械的科学化认识,兹不赘述。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意义的认识,比以前更加全面和深入。如1941年刘培德指出,农业机械化的倡行对于中国农业建设的前途具有多方面的影响,包括推动地方建设、粮食的自给自足、原料的供给、提高农民生活等。其中较为重要者,一是产量增加,推行机械农具使农产量增加的速率远在人口增加之上;二是土地集中,大农场的利益远较小农场为大,机械生产效率在规模愈大的农场愈为明显;三是工商业发达,农产品原料的丰足及农村购买力的增高,可促使工业生产的增加;四是农业品质的改进,采用农业机械耕种,有利于农产品加工和品质的改善;五是促进国防,机械耕种可解决战时劳动的不足,使一部分农民得以参加战时工作;六是推动垦殖,中国尚有一半以上的耕地未经开垦,须借助机械之力,省时省力;七是增加农民福利,机器可以节省劳力,耕田工作不再是一件苦役。抗战胜利后的相关讨论比抗战时期更多,如1947年经济学家赵葆全从增进农民收益、增加土地利用和走上工业化的道路三个方面,强调“中国农业是有推行机械化之必要”。同年,李国桓也从提高生产效率、配合工业化的大量生产、改变农业制度、补救农忙时劳力之不足、救济战时畜力之减少五个方面,阐述了中国农业机械化的必要性。这些论述基本上延续了抗战时期的认识。由上观之,在中国近代各个时期,农业经济都曾受到不同程度的重视,为农业机械的认识和实践提供了一定的政策基础。社会各界对农业机械的认识经历了从直觉到自觉再到科学化论证的历史演变。尽管不同时期重视农业机械的理由不尽一致,但与中国传统农具决裂,使用农业机械乃至实现农业机械化愈益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这一认识明显带有现代与传统二元对立的意味,且如后所述,有脱离中国农村经济实际的成分。不过,就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民族国家的独立富强而言,又有一定的道理,可谓中国农业经济认识史上的重要突破。
在改革传统农具、倡导农业机械成为基本共识的同时,社会各界对如何采行农业机械也提出了诸多设想。由于使用和推广农业机械关联到中国农业乃至更为广大的农村经济、社会经济,所以比上述倡导农业机械的认识更为复杂。农业机械来自哪里,此为使用和推广的第一步。由于近代农业机械并非中国自发的产物,而是源自西方,因此首先不得不从国外输入,并向国外学习、模仿和制造。晚清时期,由于对农业机械的接触和认识还是初步的,国内各界对采行农业机械的意见主要是限于从国外购买,来提高垦荒、耕种的劳动效率。譬如,1875年,实业家、思想家郑观应在《论机器》一文中提出,若用西国机器,以之耕种,“何不先购一小机器,以沃壤数亩试而行之。如果异常,然后购其大者,推行尽利”。1877年2月,《申报》发表《论筹购机器以开垦荒田》一文,认为咸丰之后田地多有荒芜,“欲垦荒莫如购器,是亦当今最急至要之先务也”,“何不每处设法购买,以代人耕”。1894年孙中山也断言,泰西创器之家,以后农器之精一定能超过现在,“中国宜购其器而仿制之”。1896年,维新派陈炽在《续富国策》中指出,中国有多田之富人可以购买机器,“俾用力少而见功多”。不过,这一时期也开始有自行制造农业机械的主张。如1874年7月《申报》发表《论机器》一文,认为除了购买西方耕种机器以外,也可“自行制造之。虽不能较胜于泰西,亦不至终落于泰西也”。1907年6月《广益丛报》的一则报道强调:“能仿照外国造出最新农工上各项器具,或能自出心裁创制各项农工器具者,当分别大小轻重,予以各等奖励。”以上认识都主张打破传统观念,鼓励仿造西方机器。到北洋政府时期,与清末不同的是,已很少见到向国外购买农业机械的意见,而是提倡仿造、制造。如1915年9月企业家朱志尧上书政府,西北一带荒田甚多,若用机器耕种,既可得无穷利薮,又可绝外人觊觎,希望政府能提倡培植。他建议开设各种工厂,其中就包括机器农具厂。1922年,农业学者吴宏吉在对农业改良提出的意见中,认为对于稻田灌溉,中国水车不能令人满意,而购买外国的吸水机又价钱太高,故希望中国农具学家和机械家共同研究,办起工厂,做出新农器。1924年,孙中山在《三民主义十六讲》中强调:“如果大家都用机器,需要增加,更要我们自己制造,挽回外溢的权利。”以上看法,反映了这一时期中国社会自主制造机械意识的增强。还有一个与晚清有别的是,这一时期国人对农具和农业机械开始有了研究意识。上述吴宏吉的意见已有显示。再举一例,1917年北京农业专门学校农学科张金銮指出:“农具之学,悉心研究,精益求精,且内顾本国情形,外采欧美新法,一炉合治,推陈出新,以为改良之基础。”此处所谓研究,是指在了解西方农业机械的基础上,对中国农具进行改良。南京国民政府前十年,中国学界继续延续北洋政府时期的认识,重视农业机械的仿造、制造,减轻对外国的依赖。1928年,农学家虞振镛以犁为例,认为“外国犁比中国犁耕得深,犁铲不易弄坏。耕的地方也比中国犁来得宽。地下的垄沟又平。不过……价钱也贵一点。将来我们中国自己能造的时候,价钱自可减低了”。1929年,另一农学家孙清波也说,外国农具之所以发达,乃由于受工业进化之返射,故中国“设农具制造厂,以事改良农具,实属急切不容或缓者矣”,并强调要改革外国农具,发明新农具,使之适用于本地,以适应潮流之需要。1933年李丹五说,初步使用农业机器,势须由国外购置,但在农业机器使用渐渐普遍的时期,就不能不多多建设农业机器工厂,制造新式机器,至少每个省应设立一家农业机器制造厂。这一认识明确表示必须由从国外购置转向自行制造,创办农业机器制造厂愈益成为各界的呼声。强调对传统农具和新式农具进行调查和研究的认识,也比北洋时期进了一步。譬如,1929年河南省建设厅长张钫提出:“先从改良农具着手,惟是改良方法,端赖调查”,要求各县将新旧农具,“绘图贴说,并开比例尺寸”,作为“考查而资改良”的依据。1936年,丁礼卿在山东省《改良农具初步计划草案》中,“责成各县政府选择本地最适用之农具”,并派员赴上海、苏州、南京等地调查新式农具的应用,“以资借镜”。政府机关有此认识并予以介入,与当时社会各界兴起的农村调查之风是吻合的。抗战和国共决战时期,社会各界依然主张制造和研究农业机械。对于农具制造的认识,相关文章颇多,不赘。仅需说明的是,有的学者提出一种此前少见的看法。如1942年,宗秩提出设立农具工厂不以求利润为目的,应多出价廉物美的农具。这是针对农业机械昂贵而言的,但不求利润恐只能为政府行为,而不可苛求私营企业,这一点宗秩并未说明。这一时期更加重视、更加强调对农具的调查研究。譬如,1944年西北农学院农经系学生李作人指出,中国农具改良必须有充分的数理基础,要研究农具病理,必须举行调查。他建议,“农业教育机关应设专科及专系,以造就研究农具基本人才,同时,国家亦应奖励农学界从事农具研究工作及献身创研农具改良事业”。1945年,农学家马保之更提出了一个农具研究分区合作的想法,将全国划分若干区域,每一区域设立一个研究机构,既研究外来新式农具是否适用于该区,又对该区原有旧式农具进行研究与试验,以别优劣取舍。以上阐述,都是对农具认识的进步。农业机械怎样才能被更好地运用于农业生产呢?其所涉问题颇为复杂,最重要的是,农业机械的规模较大,适合于大农场经营,而中国则是农田经营规模狭小,绝大多数农家又处于贫困状态,和农业机械推广是有矛盾的。围绕这一情况,近代中国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提出了各种主张。晚清时期,只有个别人考虑过这个问题,他们侧重于大农场思路。如1896年,陈炽在《续富国策》中指出,英国为“拥有膏腴数百顷”的大农场,法国为“多田者,不过六百亩,少或数亩十数亩”的较小农场,认为中国“拥有田数千亩数万亩者”可以走英国大农场道路,采用机器生产;而只有“数亩数十亩之田”,可仿法国之法。1902年,康有为在他设想的大同世界中,天下田皆为公有,各地农场应备农人若干、机器若干,“机器愈精,道路愈辟,人之智力愈强,则农场愈广也”。可见,关于大农场,两人的理解有显著的区别,前者属西方资本主义经营,后者则是和资本主义不同的公有制,但在使用机器进行大规模经营上是一致的。到北洋政府时期,对此考虑者也不多,但比清末的认识明显丰富。第一种认为,要将农民耕地集合起来使用农业机械。1920年,王珍在《改良陕省农业意见书》中说,要想使用新农具,应将农民的土地集合于一处,以增加耕地面积,减少生产费用。第二种认为,农民应合作购买并使用农业机械。伯材认为,新农具价钱很贵,可由许多人家共同购买,轮流使用。以上合作意识的增强,和民初以来西方合作思潮的传入有关。第三种认为,贷款给农民购置新式农具。1922年,《钱业月报》刊文指出,中国农民大多贫困,无巨款购置新器,故“须先贷款于农民,庶可以收后效”。第四种与前述清末的认识一致,仍将大农场和新农具联系起来。如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指出,用于大农场的农具设备,其效率等于用于小农场者的二倍。当然,其政治信仰完全不同了。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前十年中,基本上延续了北洋政府时期的认识,但关注者之多已不可同日而语,而且对与农业机械相关的各个方面都展开了热烈讨论。有的学者对使用农业机械所遇到的困难及其解决方法进行了多方面分析。1931年,杜修昌指出,中国欲利用农业机械,须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整理耕地,解决耕地面积狭小和分散各处的问题,然后才能使用曳引机等机械;二是农业金融,国家应以长期低利的资金贷给农民,使其有余力购农业机械。同时提倡农业合作社,由农民合资购买农具机械;三是农民教育,普及农业教育与农民教育,提高其农业技术,然后使用农业机械不致茫无所措。1936年,玉壁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多,包括土地所有权社会化、土地重划、开垦荒地、发展实业、推行农业贷款、开办农业机械制造厂六个方面,广及土地、金融、教育、实业等,反映了农业机械推广的复杂性。这一时期,随着合作思潮的进一步传播,社会各界对于合作、大农场与农业机械关系的讨论更加集中、系统和深入了。其一,以合作或合作社的形式,达到共同购买、共同使用农业机械的目的。1932年,蓝梦九指出,机械的价值较贵,单独一家既无那样多的钱去购买,也没有那样多的土地来耕种,因此可采取生产合作社或利用合作社的办法,由各农家集资共同购买、使用新式农具。由此,生产费用减少,生产总量也必然大大增加。1934年,刘汉祥从另一角度说,大规模经营不适合中国,因为中国土地分割,除用暴力以外,实无方法能使土地集中。但通过采取共同作业的办法,也能获取大农制的优点;无论大规模抽水机还是小件机械农具,都可共同购买、共同使用。1937年,合作经济学者尹树生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论证。他认为,世界上农业与机器结合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美国式的农业资本主义化,实行资本主义的大农场经营;二是苏联式的农业社会主义化,或由国家组成国营农场,或由农民自动组成集团农场。但这两种方法在中国都不具有实现的条件和可能,因此“我们便不得不寻找一个新的道路,即农业合作化的方法,尤其是农具利用合作社”。这种经营方式既保持了现存的小农制,又能获得大经营的利益。中国旱灾频繁,有人专门对机器灌溉合作提出了建议。1931年,农业经济学者毛邦汉指出,小农个人购置农田戽水机是不可能的事,只有采取集众合购的办法,集同村或同区的田户合购一部,按照田数的多寡来摊派购机款。举例来说,“如集合各户田数,至四五百亩,购办五匹马力的车水机一部,合来每亩只须出洋一圆有零”。以上是第一年创办的费用,到第二年只须车水机消耗及其用油的费用,合每亩只需数角。他还提出一个自认为更妥善的办法,即纠集众人组织灌溉合作社,通过向农行借款来购置戽水机。1936年,李孟麟以江浙为例,认为小农田亩分配均甚狭小,应联合组织灌溉合作社,从100亩至5000亩都可以组织,柴油机、木炭机适宜于规模较大的组合。二人虽都建议组织机器灌溉合作社,但角度并不完全一样,前者强调节约灌溉费用,后者则是侧重提高灌溉能力。其二,通过大农场经营,采用农业机械。与上述小规模的农民合作不同,有的学者主张可以进行大规模或有限度的大农场经营。1933年,李丹五认为,尽管中国不能走美国和俄国的经营道路,但国有、省有农场或土地可以“重新组织成大规模的农场,充分使用新式的农业生产工具,作科学的、合理的经营”。1936年,社会学家李景汉也指出,对于国有荒地,可先采取过渡办法,先组织小规模的耕田合作社,由合作社员共同经营,逐渐养成大规模的联合耕种习惯,最终达到苏俄式的国家或公共团体的农业集体经营。但与李丹五不同的是,他认为集体农场不一定只适用于共产主义的国家,在要开垦的国有荒地内也可以参酌苏俄大规模集体农场的办法。可以看出,苏联的农场经营模式已在中国学界产生了一定影响。在抗战和国共决战时期,无论是对农业机械使用的困难及其解决办法,还是以合作或合作社形式采用农业机械,仍有相关讨论,各举一例。关于前者,1940年,萧双云提出四点:一是发展工业,所造机器应质优量大、成本低、易于推广,以适应农村经济困乏的需要。二是改良固有农具,推广简单机械。根据中国的自然地形,制造和使用能节省劳力、增加速度、减少疲乏、坚固耐用的农具。三是普及农民生产教育,灌输自然科学智识,使其能利用农业机械。四是调整田亩分布,将碎割与形状不整之地连成一片,以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关于后者,1944年,钟耀山指出,应由县合作管理局派员下乡推行合作农场与合作社,通过向银行借款购买机器,分配给社员有偿租用。与此前相比,社会各界对大农场经营的期待更加热烈了。譬如,1945年,合作经济学者李仁柳指出,中国农业要实现机械化,必须改小农制为大农制,扩大农场面积,扩大耕作单位。农业经营制度的改革不是创设分散式的自耕农制度,而是集体化的、进步性的合作农场制度的推广,合作农场的地权形态是半公半私的,不属于国家所公有,而是为一个团体所共有。1946年,经济学家马寅初也强调,唯有集小农田为大农场,方可达到农业机械化之目的。土地改革的目标是减少小农场,建立大农场。在乡镇普设地方公营农场或发展农民合作耕种,农场为农户所共有,不分割给各个农户。两人的主张是基本一致的。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学者高调认同苏俄的集体农场制,甚至认为“我国农业机械化之呼声,乃来自苏联的国营农场及集体农场”。具体而言,1944年,农业经济专家张保丰指出,农业经营必须把小农场集合组织为集体农场,并利用新式的机械耕作,以期增进生产。苏联的集团农场获得了“伟大而迅速的成果,确已奠定而且巩固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这是我们这小农经营的国家,将来改善农业经营制度的最好榜样”。1946年,李永振也认为,中国要实施机械耕作,最大的阻碍是农场面积过小,首先要打破这一难关。苏联的集体农场制度在中国今后颇有推行的必要与可能。“集体农场,既可利用机械耕作,自不难利用机器共同加工了……我国今后不欲推行集体农制则已,如欲实施,则苏联已行之办法,似尚可供仿行。”可见,此时苏联集体农场在中国学界的影响更大了。此一时期还有一个看法值得注意。有的学者提出,不同区域要采用不同的经营方式和不同程度的农业机械。如1945年,农业机械学者吴相淦指出,按全国农业地域特性及作物栽培特性两方面来决定农业机械化的程度,在“东北大豆、高粱区,外蒙古游牧森林区,新疆玉米区、春麦区、冬麦小米区、冬麦高粱区”,可高度机械化;在西北高原青稞区、四川水稻区,可简单或畜力机械化;在扬子江水稻小麦区,有三大平原可高度机械化,其余实现畜力机械化;在水稻茶区、水稻两获区、西南水稻区,全部畜力机械化。按照以上各区面积估计,高度机械化将来可望占70%,畜力机械化约占25%,简单机械化占5%。由上可见,中国近代关于农业机械来源的认识,经历了从简单地向国外购买,到仿造、制造,并愈益重视调查研究、增强自主性的过程。而在如何将其运用到农业生产上,从开始关注者较少到逐渐增加,讨论议题愈益宽广,其中对合作社与农业机械、大农场与农业机械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尤为丰富。从理论上说,以上设想都各有其依据,然而最关键的问题是,它们在实践中的成效如何,社会各界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农业机械的推行是不同主体参与实践的过程,包括政府、学校、民间团体、企业、个人等。对这一具体过程,已有相关研究,且非本文任务,毋庸赘述。关键是看农业机械推行的结果及其如何解释,这才属于认识史的范畴。在中国近代的不同历史阶段,各个参与主体都对农业机械的输入、仿造、制造和推广做了不同程度的努力。如晚清和北洋政府时期,已有多个省份建立农业试验场、新式农垦公司、灌溉公司和农业高校,引入和使用西方农业机器。农具制造厂也开始建立,生产新式农具。但只有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才形成了政府、公司企业、银行、科研机构、高校、乡建团体、发明家等多种力量促推的局面,农业机械的输入、研究、试验、制造、人才训练、推广等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尤其是江南地区,用抽水机灌溉农田已经比较常见。20世纪30年代初,在农村社会性质大论战中,有人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如被称为“托派”分子的任曙认为,农业机械的应用是“资本主义在农村经济中发展的证明,亦即封建经济破坏的标志……不要看轻这些新工具的采用,它就是资本主义支配农村经济的表现,也即农村经济资本主义化的演进”。这一观点当然与事实相距甚远,即便是机器使用较多的苏南农场,其比例也是很小的,如1949年有105处农场,使用机器设备的仅有8处,不到10%。检索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报刊和地方志,各地都有大量“未有用机械者”的记录,也是明证。所以,一般都认为近代以来推广农业机械的成就是有限的,传统农具仍一直居于统治地位。据本文第一节所述,各界始终强调中国农具落后和倡导农业机械,就已经表明了这一认识的普遍性。不过,这主要从对现状不满和改革的角度,还有从改革成效不足的角度发表意见的。1934年,农业经济学者韩德章就河北深泽县说明北方旱田农具的情形,常见农具60多种,总值还不到一架新式的脱谷器,可见“农具用途效率的低微”。1937年,尹树生认为,中国的农业机器不少是由公私立的农业试验机关使用的,大体说“我国的农业虽称尚未与机器发生关系亦不为过分”。1944年,农业经济学家曲直生指出:“育种防腐病虫害各工作,今年已有相当成绩……惟农具问题,至今仍属停滞不进。”与以上类似的看法,可谓不胜枚举。如此都表明,一切使用和推广农业机械的主张、设想更多是一种美好的祈盼而已。问题是,为什么自晚清提倡农业机械以来的七八十年间,成绩如此可怜呢?在晚清和北洋政府时期,引进和使用农业机械的实践还不多,少见有人对此进行反思。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以后,农业机械的推广已有较多经验,相关分析也越来越多。一些学者侧重从一个角度进行解释。有的认为,小农经营、地块分散阻碍了农业机械的使用。20世纪30年代初,张登岳认为中国是一种家庭的细小经营,生产技术的进步极为缓慢。尽管采用戽水机这样的新式机械,但只有少数地方试验过曳引机等,均无若何成绩,其理由就是小农田天然地排斥大量生产发展,以及不能使用机械的缘故。1939年,社会学家言心哲认为,“我国的农田因遗产制度的关系,重视平均支配,大块的土地每次零碎分割,不独面积狭小,而且形状极不整齐,其结果,耕种不便,生产效率甚微,劳力亦不好分配,大规模的机器耕种,更是不好运用”。有的认为,农家贫困,无力购置农业机械。1936年,《冀察平津农事试验场及推广机关调查报告》对各县份推广农业机械的困难,就频频表述了这一原因。如,永年县,“新式之犁耙,当地农民,向未使用,该所因碍于经费困难,拟置未果”;清苑县,“至耕地之美国三滑犁,人民虽欲引用,奈困于经济,尚未实行”;获鹿县,“本地农家,仍用旧式农具,新式农具因置办困难,尚无设置”。1937年,意檀也指出,“中国今日自己下田的农民,其家庭经济的困窘,十之八九已至朝不保夕的地步……他们种田,没有能力购买适量的肥料,没有能力选留优良的种子,更没有能力添置新式的农具”。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从农业劳力过剩,或农民保守,或农民使用农业机械不够熟练等方面进行解释。也有学者从两个乃至多个方面做出解释。1931年,杜修昌认为,中国农业机械的不发达既有一般原因,也有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技术困难。农业劳动场所是由自然造成的,不像工业那样易于应用机械。二是经济困难。农业生产在一年之中只是短时间利用机械,以机械节省劳力不及工业。三是社会困难。在农村不易得到“娴习使用机械”的劳动者,运送机械也有不便之处。特殊原因也有三个方面:一是贫农普遍,收支不敷,缺乏资金购买农业机械;二是农业劳动工资低廉,比使用机械便宜,没有谁肯费高价去购买机械;三是土地资本过大,缺乏农业经营资本,不利于购办新式农具及机械。此外,小农经济的普遍以及土地使用的分裂也妨碍农业机械的应用。1940年,农业机械学者朱天祜从三个方面分析了推广农业机械的困难:一是由于资金拮据,不能大量制造,输入农村;二是新式农具的选择、鉴别及使用修理的知识,不仅农民毫无所知,即农业推广人员也不是深切明了;三是新式农具价格高昂,在目前中国农村经济破产情形下,缺乏采购能力。与杜修昌的意见大致是相似的。以上认识见仁见智,揆诸中国农村实际,相关资料所在多有,皆有其道理。如果与本文上一节对照,也不难发现,将农业机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具体设想中,试图以合作经济、大农场的方式来解决农业机械推广的困难(即农地狭小和农家购买力弱等),显然远未解决。不仅大农场形成的条件尚未出现,即便是取得一定成绩的合作经济,相对于小农经营的汪洋大海也是十分微弱的,而且更多还是与乡村借贷有关的信用合作,与农业生产没有太大关系。就是说,原本设想的农业机械推广的困难一直存在,也成了农业机械推广不力的原因。从结果不足的角度来解释农业机械推广的困难,并不必然意味着对农业机械推广本身的否定。但与此同时,也有人在此基础上,对农业机械是否适合中国提出了质疑,或者表示反对,或者认为利弊并存,或者认为情况复杂需要变通,或者认为当时没有实现的可能等。在贬斥传统农具和倡导农业机械的主流声音中,这些质疑是比较微弱的,但不失其认识的价值。晚清时期的相关记录较少。有趣的是,在提倡农业机械的文章中,间接地反映出有人对此是持反对态度的。1875年,郑观应的《论机器》一文指出一些人表示异议,“若改用新法,必致夺其旧业,转以病民,故不为也”,“世有拘迂之士,以效法西人为耻,从而非笑之”。显然,他们担心的是,使用农业机器会打破传统惯性,导致民众失业。1896—1897年,谭嗣同的《仁学》也反映有人因“机器夺民之利”而反对机器耕种。如果说以上为间接反映,那么以下就是作者本人的直接认识了。王韬原本认可农业机器的优越性,但同时也表示了疑虑,在其1876年编成的《弢园尺牍》中说:“中国贫乏者甚多,皆借富户以养其家,一行此法,数千万贫民必至无所得食,保不生意外之变”,1877年7月,清朝驻英副使刘锡鸿参观英国农业机器,看到机器可以节省劳力,但更看重的是负面效果:“夫农田之以机器,可为人节劳,亦可使人习逸者也;可为富民省雇工之费,亦可使贫民失衣食之资也。”除了失业之外,又加了一条——好逸恶劳。以上认识表明,反对农业机械的人关心的不是生产效率,而是担忧机器使用带来的社会问题。北洋政府时期的有关论述也不多。同样是在倡导农业机械的文章中,也间接反映了反对者的态度。1914年,古松在一篇改良农具的文章中指出“西方工商业发达,大农多而小农少,宜于汽力畜力,故器械有不得不改之势。东方劳动金低廉,小农盛而大农少,宜于人力畜力,故器械可无改良之必要”,明确表示西方器械不适合中国农业经营。1920年,正在美国攻读棉作学硕士的唐启宇,在赞赏农业机械的文章中也反映了一些人的否定意见,“有许多人以为中国人力很丰富,若用机械不是使许多人失业吗?”这点与前述清末的反对看法又一致了。此外,也有人对此表示疑虑。如1924年,直隶省实业厅长于敷岑指出,中国农民固于旧习,对于农具改良,“现训各劝业所设法劝导,逐渐改良,仍不可操之过急”。此为地方官员的意见,明确表示对农业机械的使用应当慎重。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有关讨论明显增加,各种质疑都出现了。其一,明确表示反对。与晚清、北洋政府时期类似,有人在提倡农业机械的文章中间接地反映了这种反对意见,称之为“不合时宜”“因噎废食”。譬如,1934年,农业经济学者杨蔚指出,一部分人以为中国经营农业的方法与欧美不同:一是中国农工充足,工资低廉,使用机械反不及人工合算;二是耕地面积与地块都太小,不宜于机械;三是机械与原料由外洋输入,不啻为外人造机会,逼中国农人失业,所以“抵死反对”。1941年,农林学者李鲁航也指出,许多人怀疑农业机械化的可能性:一是许多人甚至还有些学农的仍相信中国农业是最进步的集约经营,新的建设却不一定有把握,甚至拿外国拥护小农者的理论来替中国分解零割的农田作辩状;二是中国有80%以上的人口务农,一旦换用机器,省下来的劳力自不在少数,他们会不会失业呢;三是分割零碎的农田,如何可以施用机器;四是中国农业上最棘手的便是贫困,即便有志换用机器来改革农业,但这笔巨资从何而来。有的学者则直接表示,使用农业机械是错误的。1936年,农业经济学者王启美认为,凡采用新式农具都足以使农业生产大大改进,这是一个最大的错误观念。实际上,农具能否改进农业生产,并不完全在乎新旧的问题,农事的改进并非一定要用新式农具。以农人常用的农具犁来说,犁的种类很多,中西犁各有其优劣,不一定凡是西洋农具总是好的。往往一个优良的本国当地犁比较外国劣等的洋犁还要好。1941年,史家麒也认为,在有资本而缺乏劳力之情况下,才发生对机械使用迫切的需求,但中国农场贫困异常,极度缺乏资本,而且有“过多过贱之劳力”,农民根本不需要使用动力的机械。“采用大规模之机器工作,用机器动力代替人力,无异使劳力过剩的农村,陷于更严重过剩之惨境。”应该采取小农场的集约经营,以求获得每亩耕地的最大生产量,使剩余的劳力得以充分利用,维持其一家之生活,才是解决中国农业问题的一条正路。“农业机械化非独目前不需采用,最近二三十年内恐亦难有采用之可能。”从以上反对意见不难看出,无论是耕地面积狭小、劳力过剩还是资本缺乏、人才缺乏等,其实都是那些倡导农业机械者认为应该克服的困难,也是分析农业机械推广成绩有限的原因,在这里则被视为反对农业机械推广的理由。同样一些因素在不同角度下变为三种认识,相互之间的粘连性、复杂性可见一斑。其二,认为推广农业机械既有利于生产,也对农业和农民生活产生了不利影响。与上一派完全否定农业机械的优越性不同,他们认为推广农业机械利弊并存,提醒人们在高唱赞歌的同时也要注意其不利的一面。譬如,1933年,农业经济学家董时进指出,农业机械可以节省生产费用、提高劳力效率、减轻劳苦、减少工人等,但不能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在中国不但难于购置机械,而尤难于扩大农场,农民每户只有数十亩可耕,是不需机械,也不能用机械的。最麻烦的是,机械使用之后数十百家小农向何处安插,所节省的劳力由何处使用。如果不得使用,“不啻将自己应得之工资,供机械之耗费,以换取闲逸之时间,然贫穷之小农民,岂宜有此举动乎”。1936年,王观华也指出,新农具能节省劳力,增加工作效能,但他更强调“利少而弊多”,认为新农具推行的弊端主要有三点:一是年轻农民,性好浮动,平日若工作繁忙,尚可安心耕作,一旦稍有闲暇,便趋之市集,或吃茶,或赌博,小之耗费金钱,大之则扰事闯祸;二是原有人力便觉嫌多,减少工作劳力后,一部分农民便无田可耕而遭失业,“饥寒起盗心”,农村治安便无法维护;三是农民既多闲暇,各地唱花鼓戏、映皮人戏、赛会、迎灯之事日见增多,靡费金钱,莫此为甚。以上种种不利,大多都已包含在否定派所持的理由之中,这里只是触发他们对采用农业机械的疑问,而未导向完全的否定。其三,表示中国各地情况复杂,对农业机械不可盲目照搬,而是应该有所变通。持此认识的学者,也肯定农业机械的功能,但又认为“如果皂白不分,囫囵吞枣地搬运过来,恐怕会有橘移变枳和殃及全局的危险”。他们认为,主要还是应该对传统农具进行改良。美国在华教授、农业经济学家卜凯在1929、1936和1945年连续提到这一问题。他指出,无论对于何种新式工具,绝不能贸然采用。应注意该项农具能否省工,是否合算,工作结果是不是较旧式为佳,尤应注意该项农具对于农民的生活有无提高的可能,然后再决定取舍。由于中国劳力来源极富,比土地与资本便宜得多,所以中国农业的进步不是一定要采用西洋高贵的农业机器才能成功,而是可以采用若干小型机器及改良农具以及新式农具与机器较为合算者。他也提到,如使用大机器,则很多农人将无工作可做。也有其他中国学者提出过类似的看法。1935年,区昭文指出,中国尚无条件实现大规模机械化,田形不独割裂,而且分属于若干主人所有,大机器是不能施展其作用的。另外,中国农业机械制造业不发达,倘若“硬要去干大规模农业机械化的话,恐怕农业什么化尚未化得来,老就断送了整个中国底金钱与外国了”。再者,中国劳动力并不缺乏,若大规模农业机械化适足以加重失业的问题。所以,希望农业机械专家多研究出农民所需要的、财力所能办得到的机械,才能协助农民增加生产。1940年,农学家戴松恩也认为,中国农业生产机械化问题确是一时很难解决的,与其说“农业机械化”,还不如说“农业改良农具化”,改良农具的效率较原有的要高好几倍。他还进一步为此辩护,即便是在美国,也仍有一部分的农场没有完全采用机械化的农具,所以“改良农具化”的农业生产计划,是适合于当时国情的救急办法。其四,认为中国目前尚无采用农业机械的条件,俟诸将来才能实现。持此主张者,也不否定农业机械的优长,但又认为目前中国还没有实现的环境和条件,有待环境和条件解决之后方可。这些前提条件或困难已在前述中出现数次,这里再次作为一个角度,成为另一种认识。其中,又有马克思主义学者与非马克思学者之别。在一般非马克思主义学者看来,采用农业机械尤其是农业机械化有待将来,但这一解决不需要改变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譬如,1947年,宗良指出“目前中国农业机械化似乎已成为不可能”,其原因包括人力过剩、农地多阡陌、没有造曳引机工厂、农民不懂机械、负担不起等。所以,非把以上“彻底解决后,不能使中国农业机械化”。而要解决它们,必须振兴工业,实行整地。1948年,机械学者陈贵耕也认为,曳引机的大量应用仍有待将来,“盖安定农场,重整土地,吸收农村过剩人口,提高农民知识水准等等均为农业机械化之先决条件”。他希望先要研究此等机械,以便将来需要。值得注意的是,从北洋政府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无论在学者改进中国农业之策还是地方政府改进农业的方案中,都有一些未曾提及采用农业机械乃至农具改良。而没有表达观点,可能恰恰表明他们认为当时还没有采用农业机械的条件。至于马克思主义学者,则强调只有进行革命性的制度变革,才能为实现机械化开辟道路,于是对农业技术改良运动者进行严厉的批判。经济学家千家驹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于1936年指出,在中国整个农村未有解决办法之前,应先指导农民做一些选择种子、改良农具及施肥的改良工作,但绝不以为中国农村之危机是由于“生产落后”或“技术不精”所造成的,因为改良技术的应用不仅关系到技术本身,还有使用技术所必需的社会条件。只有在社会生产关系已经根本变革了的社会,技术改良才有充分的、广大的发展前途。推翻帝国主义在华统治,铲除封建经济剥削,才能扫除土地零细和资本不足的障碍。另一经济学家薛暮桥在1934年、1936年也提出,并没有人禁止中国农民采用最进步的农业机械,但是粗笨的手制农具还在中国农村中占有统治地位,就是因为不合理的生产关系阻止机器使用,假使能打破这些阻碍农业生产的各种社会关系,“一切都是容易解决的啊”。总之,革命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基本前提。从以上对农业机械采用乃至机械化的质疑可见,有的比较保守,有的略显折中,有的比较激进,与前述一些学者对推广农业机械成就有限的解释一样,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实际。其区别在于,肯定者反映了农业机械化的必然趋势,质疑者反映了当下社会经济制度对农业机械化的制约。
农业机械的认识史,为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农业经济思想史尤其是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探索提供了一个维度的理解。不像抽象的思想、意识和观念,农具以及农业机械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其生产效率不难判断,所以对此问题的认识比较容易形成一种压倒性倾向。晚清以来,在欧风美雨之下,社会各界对农业机械的肯定是逐渐深化的,经历了从直觉的羡慕到自觉的认识再到科学化讨论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改变中国传统农具,提倡采用农业机械乃至实现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生活水平,进而增强民族国家实力,已成最为普遍的认识。也可以说,在中国与西方、传统与现代、新与旧的比较中,追求西方的、现代的、新的声音已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在使用和推广方法的设想上,社会各界的认识同样有渐趋深入之势。对于农业机械的来源,经历了从简单的输入到自行仿造、制造,减轻依赖西方并注重调查和研究的过程。对于农业机械的推广,从合作、合作社、合作农场乃至大农场等经营形式上,来考虑如何解决在推广过程中所遇到的土地和资金的困难等问题。尽管面对诸多困难,鼓吹农业机械者对推广农业机械的态度是积极的、乐观的。然而,现实并不完全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从理论和逻辑上无懈可击的设想,在中国农村的实践中恰恰遭遇到学者们曾经预料到的困难。而且,这些困难并没有随着推广机器的实践而有所缓解,更谈不上解决。机械推广的效果实在有限,传统农具照旧占有绝对统治地位。于是,本来被设想为需要解决的各方面困难,又变成人们分析机械推广成效不足的原因了。更值得注意的是,当机械推广的必要性成为普遍共识之时,忧虑和质疑之声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尽管比较微弱,但在认识史上别具意义。那些被设想为农业机械推广中所要解决的困难,以及阻碍农业机械推广的原因,此时又变为对农业机械是否适合中国的质疑。当然,同样是质疑,质疑的角度和理由是不一致的。那些对机械和机械化持否定意见者,被称为保守,而更多的质疑并不是反对农业机械,而是提醒人们不能仅看到其好处,也要看到其所阐述的不利影响;不能仅仅看到农业机械的高效率,也要考虑其是否适应中国农村的实际,是否应该予以变通。对农业机械的质疑,还成为革命与改良之争的媒介,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只有进行生产关系的革命,才能实现农业机械化,这一认识预示着未来中国农业机械化、农业现代化的命运。拉长时段或许更能看清历史的发展趋势。1949年新中国成立迄今70余年,农业经营体制经历了从集体化时期合作化、人民公社到改革开放时期农户经营的过程,农业机械的推广也从低水平起步、缓慢发展到快速发展、突飞猛进发展,许多地区已实现农业机械化。问题是,在清末民国时期,小农经营被视为农业机械推广的最大障碍,而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户经营并没有阻碍农业机械化的进程,这是一个颇值得思考的问题。管见所及,尽管它们都属于农户经营模式,但在其他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譬如,城镇工商业的迅猛发展吸引了大量农业人口入城,农业机械制造业和租赁方式的发展,以及经济发展之下农民减轻劳作负担的追求,诸此都缓解和解决了清末民国时期农业机械推广所遭遇的困难,从而推动了农业机械化、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4年第5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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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编|陈家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