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协同推进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不动产登记
文摘
房产
2024-11-15 09:09
天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自治区海洋局携手发布了《关于协同加速推进广西海域及无居民海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着重强调了各级自然资源与海洋管理部门需携手构建高效的协同工作机制,旨在显著提升海域与无居民海岛的不动产登记及管理效能。《通知》具体指出,至2025年末,各级自然资源与海洋管理部门需通过构建数据接口、升级省部共建的系统平台等措施,确保海域使用权管理与登记数据的即时共享与推送。不动产登记单元的划分应遵循海域管理单元的标准,对于需分割或合并的不动产登记单元,应由原审批用海的海洋管理部门先行调整海域管理单元,以保证宗海单元在变更前后的可追溯性。同时,海域使用金的缴纳情况将被明确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中。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需在不动产权证书的其他权利栏或附记栏中详细记载海域管理号、立体分层设权信息、用海方式及类型等关键信息。若用海批准文件已清晰界定用海范围并附有相应坐标,且既有调查成果经审查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则原则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时将不再重复进行实地测量及不动产地籍调查。针对新增项目用海审批、填海项目竣工验收等可能涉及权属交叉重叠的海域使用权管理工作,各级海洋管理部门需联合同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权属核实并采取妥善措施处理。在着手进行涉及无居民海岛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前,应事先征询海洋管理部门的意见,以避免权属重叠问题的发生。全国不动产登记QQ群:626019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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