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实租赁唯一一只存续债“21上实01”公告停牌并计划展期。
结合其公司名称(2013年国资入股,由上海真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更名为目前的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股权关系(最大股东为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28.95%,此外上实城开(上海)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00%,均为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这是国企债券要违约了?
考虑到永煤事件后,近年来央国企债券再无违约记录,如果此次是国企租赁债券违约,可能会对信用债市场造成一定冲击(但预计影响有限,毕竟“资产荒”)。
但是,需要声明:该主体实为民企租赁公司,且信用资质恶化的主因或为内控问题,预计不会对信用债市场以及租赁行业债券造成影响。
首先,发行人未按期披露23年半年报及23年审计报告,多笔银行贷款已经逾期,已有违约征兆。近年来未披露评级报告,好在根据财新报导,持股比例25.73%的悦诚投资有限公司为董事长林振(持股16.81%+8.51%=25.32%)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林振才是上实租赁的实控人,而非上海国资。
其次,根据同业调研情况,上实租赁虽然由民企改制而来,但原管理层控制力很强。且上实集团早有退出国资股份的打算,因此预计其救助意愿非常低。补充:此前分析央企债券违约案例时,也有过多起案例,发行人债券违约前,股东已有退出计划。最后,虽然发行人租赁业务涉及贵州及广西等网红区域,预计近年来流动性压力很大(近期134号文将边际改善该情况!)。但导致其丧失偿债能力的更大原因可能是其实控人林振非法转移公司资产(后台读者质疑该财新报导,特此修改),较100亿左右的总资产而言,窟窿属实较大。因此,严重的内控问题可能是其丧失偿债能力的最根本原因。综上,“21上实01”即使后续真的违约(展期亦然),也是一起出现严重内控问题的民企债券违约,对目前债券市场及相应行业的影响可控。其实,该私募债停牌之前,5月28日摘牌的“21上实次”仅兑付14.19%!虽然ABS次级并不是固定本息,但根据此前的ABS评估逻辑(浅析ABS信用分析方法),只要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即会通过各种手段调节次级在内各档产品的实际兑付。但上实租赁果断放弃ABS次级的兑付,反而在后续尝试解决私募债的兑付(虽然是展期,但仍有想解决问题的态度),突出了次级的“次级”属性。同时,根据与同业老师交流,可能该期ABS是上*所硬要求次级摘牌,也反映出监管方对于ABS次级的态度-不对付是合理的!因此,今后再入池ABS次级时,要适当降低对主体兜底的信仰,一定程度上提高对底层资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