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源显示的现形记:明知行贿犯却提拔任命?

文摘   教育   2025-01-12 20:25   北京  

本文以此文为基础进行删改哈,特此说明。

本文以副区长李某虎为例演示如何发现行贿犯被组织任命为副县长的。

2020年2月24日检方发布消息,原厅长冯某(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依法向中院提起公诉。起诉指控:被告人冯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6月24日,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冯某犯受贿罪一案。

判决书公开的细节成为新闻源之一:“2009年6月,为谋求职务晋升,时任组织部副部长李某请时任县委书记冯某给予关照,遂被提拔为镇长。

为了表示感谢并继续得到关照,2009年10月,李某在冯某的办公室送给冯2万元。2011年7月,送给冯2万元。另先后6次以节日拜访为名送给冯某6万元。”

这些信息,均为受贿罪判刑的判决书里白纸黑字记载着的。

判决书主角冯某已落马,写他的文章已经很多了,新意有限,判决书里披露的关于李某行贿的细节,反倒是值得写作者高度注意的写作线索。

结合其他方面的公开信息,注意哈,是公开的官员任命信息显示:李某行贿行为暴露后还被提拔了。

这新闻可就有看点了,行贿犯不仅没被处理,居然还能高升,对当前这个仇官的自媒体时代,这篇文章就有了戏剧性。

判决书显示,陆续给冯某送了10万元后,李某到2020年,担任县委办主任。

注意哈,中院认定这10万元是李某行贿冯某时,明确记载着行贿人李某以证人的身份出具了行贿的证言。

这说明,2020年6月李某行贿的事情已经相关部门掌握。

这可热闹啦,2021年9月,在李某行贿的事情暴露一年后,居然当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这就有看头啦,这可都是来源于公开信息,行贿行为被曝光后,相关部门居然给提拔啦,这其其中的潜台词,懂者都懂。

哈哈,继续看戏。很有意思,李某行贿的键证人叫曹某。

2009年李某为谋求职务行贿冯某时,曹某担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看戏,这组织部长居然是介绍行贿人,热闹吧,这给公众一个什么印象啊。

行贿证人曹某2021年8月成为该区区委书记。冯某判决是2020年8月作出的,李某2021年9月才当选副区长的,这意味着曹某刚刚向相关部门 当完李某行贿冯某的证人,又同意组织上将行贿犯李某从正科级提拔到自己的手下当副区长的决定。

相关部门明知李某因行贿冯某获得提拔后,却再次被提拔成了市管干部,当上了副区长;

哈哈,这官场啊,这可都来自公开信息哈。

正如作者所说:“这就是官场现实,而我们从公共信息中梳理发现的这些有内在逻辑关系的信息,正是新闻专业中经常说的有效的新闻增量”。

该作者感叹说:“要养成留心公共信息的习惯,信息积累多了,或者持续关注一个地方一件事一个人,你就能找到各种看似没有直接关系的信息的内在联系,然后你就会发现:哦,原来这些事这些人都是这么勾连在一块的啊”。

哈哈,作者思路没毛病啊,逻辑能够自洽,都是来自公开信息。

这行贿犯担任副区长,当地相关部门明知而任命,这政府官员的公信力啊,就这样被拉下神坛。

又一部官场现形记!

当然,看戏哈,别当真,这舆情比较小,相关部门完全不用理会,假装没看到即可,别回应啦,一回应就会成为全国性舆情,可能还会处理人,何苦来着。

只不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这舆情啊,属地或省或市会发现的,网信如果不报告,可能要承担责任的,报告了,这当地行政首长发现而不回应这政务舆情,结果就不知道啦。

反思一下,任命公开是没办法的事,属于必须的信息公开范围,可甩锅给判决书过细惹的祸!哈哈

看戏别入戏哈!切瓜,接着看戏!

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请各位理解并跟贴指正哈。

我是老朱,一介教书匠、专司政务舆情17年。












































老朱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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