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安全事件中慎报原因与领导批示风险

文摘   教育   2024-12-17 10:25   北京  

说明:这是摘自某内参的部分观点,看不懂的可私信,闲话少说,上干货。

一、突发事件慎报的原因应以法庭陈述为准

对于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在实践上,嫌疑人从被控制的那一刻起,话语权便发生了转移,说直白了,便失去了话语权,至于什么原因而行凶,以法庭调查时被告人陈述为准,至于是不是真的原因,只有以官方对外发布为准。

二、领导批示是把双刃剑

众所周知,对于公共安全事件,主要领导批示是常见的事,内容诸如:全力救治伤员、依法严惩凶手,稳妥做好善后,尽快查明案情等,这一批示,一旦传统媒体报道后,便会使舆情热度迅速上升。

这一时间段网民评论观点大多对后果表示震惊、悲痛、恐慌;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严惩重判等。

从心理上讲,犯罪嫌疑人可能做出极端行为正要是引起高层关注,领导批示可能正中其意,官方媒体报道后,要协调网信部门进行限流,避免出现连上热搜排行榜现象的出现,以免“共情者”为让领导关注而挺而走险,引发羊群效应。

回想当年郑某生案造成8死5伤后,因羊群效应致随后发生多起伤害小学生事件,最后导致全国中小学门口派驻警察,这就是羊群效应的典型事件。

抱歉哈,只能写成这样,懂者自懂,估计八成老铁看不懂,一头雾水,莫名其妙,请理解哈。

不妥之处,请各位跟贴指正或提醒哈。我是老朱,一介教书匠、专司政务舆情16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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