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惊爆 “辣椒水事件”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备受瞩目的 “学力星球案” 一审第三次开庭之际,法庭外却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一幕:前来旁听的律师与法警产生了激烈冲突,法警竟向律师喷射辣椒水,致使律师受伤,这一事件瞬间引发轩然大波。
据现场律师回忆,当天早上,他们像往常一样前往法院准备旁听庭审,然而却遭遇了与前两次庭审截然不同的安检要求。法警要求所有旁听人员必须存包、存手机,禁止携带任何电子物品进入法庭。律师们当即提出质疑,要求法警出示相关法律依据,法警却未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在双方僵持不下时,有律师试图拍摄取证以维护自身权益,却遭到法警抢夺手机。混乱之中,有律师 可能在无意中“打落” 一位法警的执法记录仪(具体如何混乱,是否涉嫌袭警,详情不明),另一法警突然掏出辣椒水,对着律师们喷射,导致律师们眼睛受伤,身体出现不适。
这起 “辣椒水事件” 不仅让涉事律师身体遭受痛苦,更在法律界和社会上掀起了惊涛骇浪,也让公众对司法程序中的执法规范与权益保障产生了诸多疑问。
二、冲突缘起:规则骤变与沟通僵局
(一)庭审安检规则 “急转弯”
在 “学力星球案” 前两次庭审时,律师们一直遵循着相对宽松的安检流程,能够携带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法庭,在庭审间隙还能利用这些设备处理其他工作事务,与法警之间也保持着较为和谐的互动。然而,到了第三次庭审,情况却突然急转直下。当天,律师们像往常一样准备进入法庭,却惊愕地发现安检规则发生了重大变更。法警要求所有旁听人员必须存包、存手机,严禁携带任何电子物品进入法庭,这一要求与此前庭审的安检规定截然不同,让律师们顿时陷入了困惑之中。
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庭审秩序保障诉讼权利的通知》:“对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一般允许携带进入法庭。对重大敏感案件和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禁止携带电子设备进入法庭,防止庭审活动信息被不当传播,确有使用必要的,需经人民法院准许。
由此可见,安检规则的突然收紧并非毫无依据可循,“学力星球案” 或许被法院认定为重大敏感案件,故而采取了更为严格的安检措施,这一点也可以从律师们所发布的可能系“远洋捕捞”有关。但法院在变更规则前,并未提前向律师们充分释明,这使得律师们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遭遇了规则的 “急转弯”,难免心生不满与疑惑。
(二)法警与律师的沟通 “死结”
面对安检规则的突变,律师们纷纷提出质疑,要求法警出示禁止携带电子产品的法律依据。然而,法警们只是机械地执行命令,对于规则变更的依据并不知晓,无法给予律师们满意的答复。在这种情况下,有律师试图通过拍摄取证来维护自身的知情权,却遭到法警的强硬阻拦,手机被抢夺。这一举动瞬间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原本就紧张的气氛变得更加剑拔弩张,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礼说不清。
从职业特性来看,律师们擅长依据法律条文维护当事人权益,对于规则的合法性、合理性有着天然的敏感度。当他们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是面对不明所以的规则变更时,必然会要求一个合理的解释。而法警的职责侧重于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庭审安全,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在执行命令时,有时可能会忽视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在此次事件中,法警未能及时、有效地向律师们传达安检规则变更的背景和依据,双方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沟通陷入僵局,矛盾逐步升级,最终导致了冲突的爆发。
三、矛盾激化:从僵持到 “动武”
(一)法警强行清场
在双方僵持不下的紧张局势下,法警为了维护安检秩序,开始采取强行清场措施,试图将律师们从安检区驱离。从而与律师们发生了激烈的推搡。面对多名律师意图拍照取证的手机、律师证被法警强行抢夺,律师们凭借手机取证,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遭遇规则不明、解释不清的安检变更时,手机中的照片、视频等资料可能成为他们后续申诉、维权的关键证据。
在推搡过程中,法警与律师的身体碰撞时有发生,双方的情绪都愈发激动。律师们大声抗议,要求法警停止这种粗暴的行为,给出合理的解释;法警则坚守命令,继续执行清场动作,双方互不相让,冲突愈发激烈,局势逐渐失控。
(二)辣椒水 “登场”
随着冲突的不断升级,现场的火药味愈发浓烈,局面已经濒临失控。就在这时,一法警在遭到律师 “打落”执法记录仪的情况下,另一法警直接掏出辣椒水,对着律师们喷射。瞬间,刺鼻的气味弥漫开来,律师们被辣椒水笼罩,眼睛、鼻子、喉咙受到强烈刺激,泪水、鼻涕止不住地流,咳嗽声此起彼伏。
涉事旁听律师王某某回忆道:“我过去要看警号时,法警就直接一甩手说,让你看警号,然后就朝我脸上喷辣椒水,我眼睛睁不开。” 另一位在场律师也表示:“当时场面混乱不堪,我们只是想讨个说法,要求法警出示相关规定依据,根本没想到会遭遇这样的对待,辣椒水喷过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只觉得眼睛和呼吸道像火烧一样剧痛。”
而对于法警使用辣椒水的行为,双方说法存在差异。有说法称是律师有看似袭警的举动,但具体情况究竟如何,在没有公布执法记录仪录像的情况下已难以确切还原。不过,无论如何,辣椒水的使用使得这场冲突达到了顶点,给律师们的身体和心理都带来了极大的创伤,也让这起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四、后续发酵:各方反应与困境
(一)律师维权声明
12 月 28 日,郭睿律师、杨晓律师、王兴未律师、李庆铎律师、冷慧律师等五位被害律师发表联合声明,对这起事件表明了坚定的态度。
声明中,他们首先对法院不允许携带手机、电脑等物品参加旁听的做法提出了强烈质疑,强调在与法院工作人员沟通交涉的全过程中,自己始终保持理性克制,不存在任何阻挠、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
其次,律师们指出法院工作人员所称旁听不允许携带手机电脑等物品的规定,来源于已经废止的 2004 版《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而新的 2019 版规则并无此限制。
再者,律师们认定法警抢夺律师手机、律师证并向律师喷射辣椒水致使律师眼睛受伤的行为是明显的暴力执法和故意伤害行为。这些行为不仅直接侵犯了律师的人身权利,更对法律职业的尊严造成了严重冲击。律师们在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过程中,理应受到尊重和保护,而非遭遇如此粗暴的对待。
最后,基于上述理由,律师们提出了明确且坚定的要求:锡林浩特市法院领导公开向律师道歉,以正视听,恢复律师们的名誉;对相关责任法警依法查处,让违法者为其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赔偿因伤产生的医疗等费用,弥补律师们身体和精神上所遭受的创伤。这三点诉求紧密相连,层层递进,充分体现了律师们维权到底的决心。
(二)警方不予立案引争议
然而,律师们的维权之路却荆棘丛生。12 月 28 日上午,他们收到公安局出具的《行政案件不予立案告知书》,派出所告知律师们此案不属于他们管辖。这一决定如同一盆冷水,浇灭了律师们原本燃起的希望之火,瞬间引发了他们的强烈不满。
从警方的角度来看,他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这一决定。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2019 年版第二十条规定:“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受检人员,应当阻止其进入诉讼场所,对不听劝告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
在此案中,法警是在法院内为维护正常秩序执行安检任务,属于依法行使执法权,对于扰乱法院秩序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有明确的条文依据。而且,从管辖权的划分来看,法院内的执法行为通常由法警负责,当地警方认为此类纠纷不在其管辖范围内,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
但律师们认为,警方的做法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法警在执法过程中,尤其是使用辣椒水这一具有较强攻击性的手段时,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是否存在过度执法的问题,亟待调查。在律师们看来,即便法警有权维护安检秩序,也不能超越法律界限肆意妄为。他们在声明中明确表示完全不认可警方的决定,并将继续采取一切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等。他们决心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让这起事件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公正的解决。
五、舆论风波与深层思考
(一)舆论反应
事件发生后,迅速在法律圈内引发热议,虽然传统媒体未见广泛报道,没有形成全国性舆情,但在自媒体平台上,律师们的发声得到了不少关注。许多网友纷纷留言,谴责法警的暴力执法行为,“法警作为执法者,本应依法办事,如今却滥用职权,必须严惩,给公众一个交代。”
然而,这起舆情之所以没有大规模扩散,一方面是因为法律行业相对专业,事件细节涉及诸多法律条文和程序,普通大众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另一方面,法院在事件发生后并未及时发声,信息的不对称使得舆论传播受到一定限制。
注意哈,只要法院一发声,马上就会被传统媒体报道,形成一场全国性舆情。
(二)法律共同体的 “内省”
这起 “辣椒水事件” 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冲突,它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存在的问题,值得每一位法律从业者深刻反思。
从法警的角度来看,执法过度的问题不容忽视。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法警有权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庭审安全,但这种权力的行使必须依法依规,不能随意扩大或滥用。在 “学力星球案” 中,法警禁止律师携带电子产品进入法庭,却未能在前期庭审保持一致做法,且在未充分解释案件被定性为重大敏感案件的情况下,强行实施新规,这显然超出了律师们的预期,打破了原本相对和谐的庭审秩序,其实,决定是否让其旁听决定权在审判长,只要向法院交涉其持身份证即可旁听;另一方面,在面对律师的合理质疑时,法警本应耐心解释,出示相关规定依据,这不仅是对律师职业诉求的尊重,更是维护法律程序正当性的必然要求。但遗憾的是,只知道服从命令为天职的法警未能做到这一点,使用辣椒水这一过激手段,进一步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而从律师的角度而言,部分律师在庭审安检区域试图拍摄取证的行为,看似违反了相关规定。最高法明确规定,安检区域可视作诉讼服务中心,在这些区域内禁止拍照,若发现拍录行为,法院有权暂扣设备、予以删除并训诫。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应当更加熟悉这些规定,在追求自身权益的同时,也需严格遵守法律程序,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陷入先违规的境地。
此次事件也深刻反映出,对于重大敏感案件的理解,法院、法警与律师之间存在较大分歧。法院在认定重大敏感案件后,应及时、主动地向律师群体释明依据,确保信息透明,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同时,法警在执行安检任务时,也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业务素养,做到既严格执法,又文明执法,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律师们同样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在面对规则变更时,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而非采取过激行为。只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各方都能各司其职、相互尊重、依法办事,才能真正维护司法的公信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司法案件。
六、事件启示:规范执法与保障权益并重
“法警对律师喷辣椒水事件” 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带来了诸多深刻且不容忽视的启示。
首先,安检规则明确说明至关重要。如果律师只是旁听而不是案件代理人,那只能算是旁听群众,虽然职业为律师,那也是旁听群众,这一点要明确。法院在审理案件,尤其是重大敏感案件时,若需变更为重大敏感案件的定性,需调整安检规则,应提前向律师、当事人及社会公众进行详尽、清晰的解释说明,阐明规则变更的法律依据、必要性以及预期目的。
其次,执法规范化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法警作为法庭秩序的维护者,肩负着重大责任,其每一个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精确指引。在使用警械,如辣椒水这类具有较强攻击性的工具时,更要慎之又慎,严格按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执法前,务必给予充分的警告,确保当事人知晓其行为的不当性以及可能面临的后果;在执法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克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判断使用警械的必要性与适度性,坚决杜绝过度执法、滥用职权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维护司法的公正形象,让民众对司法程序充满信任。
再者,律师权益保障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应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当律师遭遇权益受损问题时,能够迅速响应、高效处理。比如,设立专门的律师维权热线或投诉渠道,由专人负责跟进处理,确保律师的诉求得到及时倾听与妥善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律师依法履职的保护力度,对于干扰、阻挠律师正常执业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为律师创造一个安全、公正的执业环境。
最后,维护司法公信力是司法工作的核心目标。每一个司法案件,无论大小,都如同法治大厦的基石,关乎着民众对整个司法体系的信任。“法警对律师喷辣椒水事件” 警示我们,司法系统内部必须强化自我监督与自我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偏差与错误。给旁听的群众(从事律师职业在内的也包括在内)以及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强后盾,进而推动法治社会稳步前行。
看戏别入戏哈!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请各位理解并跟贴指正哈。
我是老朱,一介教书匠、专司政务舆情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