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结,得解开。
情感
2024-12-02 10:58
江苏
网络 | 图
老周 | 文
今天,是你陪着老周的第1723天!
关于收入,我们都比较敏感,但,再怎么守口如瓶,总是会被知晓。
一位河北的朋友,开玩笑说——你是我们拥戴的村长,村里每一户人家的收入,你都知根知底,年底统计,我家赚了50,邻居赚了100,一平均,我家就多“赚”了25,邻居莫名其妙就“赔”了25,村里的GDP依然稳健。就这么“稳健”多年以后,你家的变化却越来越大,房子大了,车子有了,孩子出国了……终于,在某个艳阳高照的冬日,大伙儿在打谷场晒太阳,眼瞧着你挺着肚、背着手走过,大伙儿齐声问道——村长啊,你一年挣多少啊?这个结,不解开的话,村民和村长两边都不自在,相互的不信任感就会越来越深。于是,我们发现问题,也试着去解决这个问题,关于官员财产申报这事,我们还取了一个充满温暖和希望的名字——阳光法案。只是,就目前而言,出台阳光法案,还需要相应的制度建设。实话说,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配套,这束阳光即使出台了,也可能没有阳光,反而昏暗混乱。如你所知,目前官员的收入,其实是一笔糊涂账,之所以糊涂,倒不见得是每个官员都想让它糊涂,而是我们的制度本身使得它糊涂。
即使级别很高的大官,账面上的工资收入,实际上都不高。当然,在目前的官僚体系中,也不是没有主要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官员。但,相当多的人,除此之外,还有大笔的灰色收入。贪污腐败的官,我们不用多说,那是任何时代都不能容忍的,但,在正常收入和黑色收入(贪腐)之间,还存在着一个相当宽阔的——灰色空间。有时候,甚至灰色和黑色之间,也没有一个泾渭分明的界限。我们一直盛行“官本位”,做公务员,不仅地位高,收入稳定,还有相当的尊荣,相信多数人,不见得非要一门心思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这样做,毕竟风险太大,一旦败露,全盘皆输,前面的努力也都白费了。在我看来,官员财产申报的障碍,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这些——灰色收入。而,这些收入,其实多半发生在他们的公务当中。你看,当年大清雍正年间,在对养廉银进行改革时,所面临的问题,和当下是有几分相似的。明清两代,官员的工资不高,仅仅靠工资,官员一家老小虽然不至于喝西北风,但肯定过不好。像海瑞那样的清流,毕竟是少数,多数的官都有灰色收入,活得很滋润。他们最大的一块灰色收入,是来自钱粮的征收。那时候征粮,原则上说是有损耗的(所谓的鼠耗和雀耗),所以需要在限额之上,多征一点,多征的那部分,就称为——羡余。同样,征税的时候,需要把碎银集中熔化,铸成标准的大元宝,所以也有损耗,也要多征一点,这部分称为——火耗。两项加起来,并成为——耗羡。而,在实际的征收过程中,没有哪个“蠢官”损耗多少,就加征多少,肯定多报,多报的那部分,就成了官员和胥吏的灰色收入。当然,灰色,其实也分为——深灰、中灰和浅灰。因为,所谓耗羡到底多征多少,其实没有标准,可以加1%,也可以加5%,全凭官的那张嘴,说出来都有道理。较起真来,都算贪污,不较真,谁都没事。那个时候,官员的职位,也有肥瘦之风,既有地域差距,也有职位分别,所以,灰色收入,在官员本身,差距也很大。雍正养廉银的改革,就是耗羡归功,但,在耗羡之中统一提取一大笔钱,叫作养廉银,发给官员,这笔银子,大大地超过原来的工资,即使清官,靠这笔合法收入,也能过得不错。所以,阳光法案的前提,是要在制度上,把官员职务有关的灰色收入梳理清爽,放在阳光下,根本性地杜绝任何职务馈赠,在法律上画出一条清晰的线,只有白与黑,不再有暧昧的灰。当年,雍正无法对官员的收入实行监控,但,现在的金融手段,完全可以做到。在我看来,只要保障官员的合法收入能在社会中等以上,住房、医疗和退休有保障,阳光法案就会顺利出台,从根本上起到防止腐败的作用,解开官与民之间的这个结。推荐阅读(点击图片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