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研究”
本文载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4年第5期
“国际关系研究”栏目
全球南方思想资源与国际关系理论创新
周桂银 | 文
[摘要] 在全球史研究兴起和国际关系研究“全球转向”的推动下,全球国际关系学正在形成,全球南方日益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对象。全球国际关系学的使命之一,是实现国际关系研究的诸多理论创新,而全球南方能够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关于东南亚、南亚、中东、撒哈拉以南非洲和拉丁美洲五个地区的国际关系基本概念及其内涵与特征的研究,可以成为当前国际关系理论创新议程的一个起点。该议程主要包含三项内容:一是全球南方国家理论,在全球南方历史经验与当代实践的基础上,对国家起源、进程、形态、要素和目标作出系统论说;二是发展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以发展为核心概念,以和平与发展互为因果为首要命题,对发展与国家建设、发展与和平及战争、发展与国际体系的稳定和变革等重大问题作出理论概括;三是复合地区主义理论,梳理和总结世界各地的地区合作历史与现实,以发展与安全不可分为统摄,对地区、跨地区和全球层次的合作主体与形式作出理论归纳。
[关键词] 全球国际关系学;全球南方;全球转向;全球史;概念史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全球史研究兴起和国际关系研究“全球转向”的推动下,“全球南方”及相关理论命题应运而生。一方面,全球史研究面向整个世界历史和全球所有地区,强调全球语境、全球联系、全球进程,关注所有社会领域和不同层次的动力与因素的互动及其过程,推动形成了全球化史、跨国史、帝国史、海洋史、移民史、民族/种族史、环境史等多个分支。在此影响下,国际关系研究不断超越传统外交史叙事、大国外交政策分析、国际体系权力基础及其组合(均势/联盟)的建构与解构,愈益转向全球性国际体系框架下的多领域和多层次的人口、物质、资本、观念的流动,以及这些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语境、方式、过程和影响,愈益摆脱国家中心、大国中心、体系中心、结构中心、西方中心的思维模式,实现了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若干革新。另一方面,全球国际关系学及其主要提倡者提出“全球国际关系学”的理论命题,呼吁国际关系研究界跳出西方中心主义的窠臼,在世界历史和全球空间的宏大视野上,运用多学科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探究各个历史阶段和所有地区的国际体系以及国家、族群、文化间的相互关系,并推动形成全球国际关系学。在全球史研究和全球国际关系学倡议的推动下,两个研究领域的学者通力合作,极大地推动了全球南方研究,其中,全球国际关系学的提倡者阿米塔·阿查亚(Amitav Acharya)、巴里·布赞(Barry Buzan)和秦亚青等人,开拓性地论说全球国际关系学的发展进程、内涵特征和研究议程,指出全球南方及其思想资源对于全球国际关系学建构的重要意义。全球南方国际关系理论界的代表人物阿琳·蒂克纳(Arlene Tickner)、卡伦·史密斯(Karen Smith)等,则携手亚非拉地区的国际关系研究团队,大力推动全球南方国际关系研究,向全世界展示了丰富的全球南方国际关系思想资源,为全球南方视角的国际关系学建设及相关理论创新奠定了一定的学术基础。
全球史研究和全球国际关系学均呼吁人们超越主流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叙事,跳出西方中心主义和中心-外围二元结构,将整个世界历史上的、全球空间的所有地区、国家、文明、人民及其彼此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全部纳入考察和分析视野,尤其要涵盖全球南方的思想资源、历史经验和现实关切。而无论在全球史研究领域,还是在全球国际关系学理论建构中,概念史研究均日益成为一个重要领域和一种重要路径。本文认为,在借鉴全球南方思想资源实现国际关系理论创新方面,概念史研究可以成为一个起点。因此,这里选取若干地区作为分析对象,梳理和归纳全球南方国际关系思想资源,展现若干核心概念的内涵及变化,分析它们在各自地区国际关系概念体系中的地位及其与相关原则、理论、构想之间的相互联系,并在本体论意义上提出几项基于全球南方思想资源的国际关系理论创新议程。
全球南方概念最初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一般是指中低收入国家所在的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大洋洲的绝大部分地区(以下简称“亚非拉”)。随着这个概念进入社会学、政治学、文学、国际关系学等领域,它从一项描述性概念发展为一个分析性和建构性的工具。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国际关系学者创新性地将全球南方作为一项建构性概念,力图在充分研究全球南方思想资源、历史经验和现实关切的基础上,打造出一个包容性的全球国际关系学。
首先,在描述性意义上,全球南方一词来自冷战时期国际政治中的西方与东方、北方与南方之分,而这种两分法兼具地理和政治经济的双重意涵。一方面,它是对应于西方和北方的南方,主要由发展中国家组成,因而隐含着落后地区、农业国家和原材料市场的指向;另一方面,它是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上的南方以及相应的南北关系问题或发展问题。人们在南方一词前面冠以“全球”,乃是说明南方内部和南北方之间愈益密切的互动关系以及南方对于亚非拉以外地区不断增长的影响力。在许多国际关系学者看来,全球南方的各个地区和国家拥有一些共同特征:一是在历史上,有过被殖民、被侵略、被剥削的遭遇,不同程度地经历过新老欧美殖民大国的欺凌;二是在现实中,绝大多数亚非拉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及生活水平不高,面临比较艰巨的发展和治理重任;三是在非殖民化、全球化和政治转型三大进程的叠加影响下,一些全球南方国家迅速崛起,日益在国际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显著作用,例如,中国、印度、巴西、印度尼西亚与非洲地区的互动和影响,越来越具有世界意义。
其次,在分析性意义上,全球南方主要是国际关系后殖民理论及其他后现代理论的一项批判工具。一般认为,后殖民理论的全球南方分析路径继承了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对于意大利北方工业地区和南方农村地区的两分法,以及依附理论和世界体系理论的中心-外围结构学说。后殖民理论家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Said)、佳亚特里·斯皮瓦克(Gayatri Spiv-ak)、霍米·巴巴(Homi K.Bhabha)和穆罕默德·阿尤布(Mohammed Ayoob)等人,不仅力图揭示全球南方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的外围或边缘地位以及由此而来的不平等和不公正,而且还向前跨出一大步,竭尽全力地还原全球南方被遮蔽、被嵌入、被歪曲的殖民历史,重构全球南方的主体地位和自我身份,在理论上提出一种替代性的全球南方国际关系理论和后殖民的历史及政治叙事,在实践上形成全球南方自己的政策倡议和议程。此外,后殖民理论还借鉴批判理论和女性主义等后现代理论的认识论,阐述全球南方作为一种抵抗力量在国家和全球两个层次上发挥的巨大作用,前者指亚非拉国家内部的社会力量及运动,后者包括万隆会议以来的亚非合作、不结盟运动和七十七国集团、南南合作进程以及各种区域性和跨区域性的一体化进程。
最后,在建构性意义上,全球南方是全球国际关系学和全球南方视野下的国际关系研究的一个学术符号,有着重要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指向。在本体论上,全球南方成为当代全球国际关系学者愈益重视的研究对象,包括全球南方主体意识上的自我/他者关系定位,全球南方的思想资源、历史经验和现实关切,全球南方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的地位与作用、它们与相关大国和其他地区的互动及影响。这些研究涵盖一系列广泛的议题,尤其是以下三个方面引起深入讨论:一是全球南方中的新兴国家崛起及国际影响力,尤其是中国和印度日益提升的国际地位和影响;二是全球南方在推动国际格局变化、国际秩序转型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上的进展和成就;三是全球南方崛起对于中国外交、新型南南合作、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以及其他全球南方区域主义进程的含义。此外,一些国外学者基于冷战时期两大阵营相互对峙格局中的“东方”,提出一个介于南方与北方之间的“全球东方”(the Global East)概念,有的意在梳理“全球东方”观念与事实的变迁及机理;有的则试图用“全球东方”来解构全球南方,进而构建新的西方中心主义国际政治叙事。这两种理论尝试都蕴含着很强的战略指向。在认识论上,阿查亚、布赞和秦亚青等人努力突破西方中心主义以及西方与非西方的二元世界观、相应的历史/政治叙事的束缚,提倡一种包容性的立场。在方法论上,全球国际关系学一方面力求超越西方主流国际关系范式,另一方面充分借鉴人文研究和实证主义以及定量分析的方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兼容并包的跨学科和多学科的分析路径。
总之,在不同语境下,全球南方大体上等同于亚非拉、第三世界、非西方、外围或边缘等称谓。在国际关系研究和学科建设上,全球南方的三种内涵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提供了多学科、多视角、多维度的全球南方面相,为构建新的国际关系理论提供了一个丰富多彩的研究对象;二是正在有力地推动塑造一种新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立场,从而指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内国际关系理论创新的方向。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以东南亚、南亚、中东、撒哈拉以南非洲、拉丁美洲作为研究对象,而未将中国和东亚地区、俄罗斯和中东欧地区(以及中亚和高加索)纳入考察范围,主要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其一,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地区有着独立、成熟而丰富的国际关系思想传统,相关研究也已取得重要进展,在此展开讨论有画蛇添足之嫌;其二,对于俄罗斯和中东欧地区到底是全球北方还是全球南方的组成部分,国内外学者分歧较大,他们或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或从政治转型出发,对其全球南方身份提出异议。例如,阿查亚和布赞就认为,在国际关系思想上,1945年以来的苏联/俄罗斯和中东欧地区属于非西方、北方,而不是全球南方、外围或边缘的组成部分。
全球南方思想资源大体上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全球南方各个地区的本土文化和历史传统;二是全球南方近现代民族主义领导人的思想观念;三是全球南方各个地区和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方式/行为模式;四是全球南方的国际关系和地区研究的理论结晶。本文从国际关系基本概念入手,梳理和归纳东南亚、南亚、中东、撒哈拉以南非洲、拉丁美洲在国际关系和对外交往方面的基本观念、重要理论和主要实践。基本观念,主要是指以上五个地区在看待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国家和世界)、人与自然之关系上的观念和框架,是世界观和秩序观在哲学、宗教、政治和外交上的反映。重要理论,是以上地区在处理国际关系和对外交往上的学说、理论、原则,包括历史的思想遗产和现实的理论指南。主要实践,是不同的文明、人民和国家在长期对外交往过程中形成的规范、规则、倾向、习惯和做法,是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国际关系思想传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三方面思想资源主要来自两类人物:一类是思想家,涉及哲学、历史、政治、法律、文化、宗教等领域;一类是处理国家内外事务的国务家、战略家和外交家。
基于上述三个方面和两类人物的思想资源,本文尝试从概念史路径出发,以基本概念的形式呈现全球南方国际关系思想资源。出于分类研究和案例考察之便,这里将全球南方在国际关系和对外交往上的基本观念和重要理论领域的概念归为一类,而将它们作为实践的行动和原则方面的概念归为另一类(详见表1)。
全球南方国际关系思想在基本观念和重要理论方面,主要表达了各个地区的文明、人民和国家的世界观/秩序观以及在国际关系和对外交往上的思想指南或理论框架。这些基本概念既呈现出鲜明的特殊性,又具有一些共同特征。它们是特定环境和时代下特定地区的文明、人民和国家对自我与他者相互关系的界定,如东南亚和南亚的曼荼罗(Mandala)和尼加拉(Nagara)、中东的阿玛纳(Amarna)和乌玛(Umma)、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乌班图(Ubuntu)和黑人精神;是全球南方对于自身前途命运的向往和追求,如东南亚的亚洲主义和亚洲价值观、南亚的亚非主义和印度教特征、中东的阿拉伯民族主义和泛阿拉伯主义以及伊斯兰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撒哈拉以南非洲的非洲民族主义和泛非主义、拉美的泛美主义和依附论。
(一)曼荼罗
曼荼罗有两个版本,即东南亚曼荼罗和印度曼荼罗。东南亚曼荼罗是美国历史学家奥利弗·沃尔特斯(Oliver W.Walters)对7—14世纪东南亚地区一些国家的政治结构及治理模式的一种总结。曼荼罗一词,来自印度梵语宗教经典,系古代思想家用来建构和描述宗教或世俗世界的图景,被沃尔特斯所借用。他写道:“在实践中,曼荼罗代表了一种独特的和通常不稳定的政治情形,其地理区域比较模糊,没有确定的边界。曼荼罗像手风琴那样向外扩张和订立条约。每一个曼荼罗都会有几个统治者向他称臣纳贡,只要机会来临,有的统治者就会摆脱其附庸地位,谋求建立其自身的附庸体系。只有曼荼罗的霸主有权接待使臣并向外派遣代表其无上地位的官员。”可见,东南亚曼荼罗是一种松散的政治共同体或国家形态,其中,最强大的国王是霸主,居于中心,其他小国王、王公或诸侯向他称臣纳贡,构成他的“势力范围”;霸主通过封赐、礼仪、调解、联姻、结盟等手段维持曼荼罗。东南亚曼荼罗也称“国王圈”,处于中心的强大国王与附庸的弱小国王之间不仅构成一种权力关系,而且还组成一个文化、宗教和礼仪的共同体。在东南亚历史的若干特定阶段,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曼荼罗,它们在民族、语言、政治及社会生活方式上是各不相同的,但是,各个曼荼罗之间大体上是分隔而孤立存在的,并未构成近现代意义上的地区性的国际体系。曼荼罗不仅代表了古代东南亚神王国家的世界观和秩序观,而且呈现出东南亚政治共同体之间自古以来的多样性。
印度曼荼罗是一种系统的世界观和秩序观,它源自孔雀王朝国务家憍底利耶(Kautilya)《利论》(又译《政事论》)一书,经过六七世纪之际羯曼陀伽(Kamandaka)的阐述和传播,再到近现代时期印度学者的归纳和论说,成为印度现实主义国际关系思想传统的支柱。憍底利耶在《利论》第6篇写道,曼荼罗体系是由征服者、敌人、盟友、居中者、中立者五种国王组成的一个国际社会或场域,它至少由12个国王、4个曼荼罗(国王圈)构成,4个曼荼罗分别以征服者、敌人、居中者、中立者为中心,再加上各自的盟友和盟友的盟友而组成,因而是一个曼荼罗群。他指出,征服者应当将曼荼罗运用于其他国家,千方百计地从中心位置出发,以自身作为轮轴,以盟友作为轮辋,以各种手段作为轮辐而主导或控制整个体系。曼荼罗既是憍底利耶对历史和当时外交实践的总结,也是他对未来国家形态及国际秩序的设想。许多研究者认为,憍底利耶提出曼荼罗体系的宗旨,在于建议征服者运用包括“六策”(战、和、观望、备战、求援、战和并举)在内的各种手段,夺取霸权、完成统一,建立起一个“达摩”(Dharma,法)制度下的“萨婆宝摩”(Sarvabhauma,世界君主),即“单一的曼荼罗国家”。在现当代印度现实主义者眼中,曼荼罗的基本内涵就是“势力范围”,因而为“印度教特性”基础上的“大印度”“印度中心论”“印度的印度洋”等提供了理论背书。
在东南亚曼荼罗和印度曼荼罗之间,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性。两者都是基于共同文化的、等级制的政治体系,但东南亚曼荼罗是一种国家权力结构,而印度曼荼罗是一种国际体系;东南亚曼荼罗是单数的,只有一个权力中心,尽管中心是变动不居的,而印度曼荼罗是复数的,同时存在多个曼荼罗,有超过一个以上的权力中心,可能是单极的,也可能是两极或多极的。东南亚曼荼罗是地方性的,而印度曼荼罗是地区性的;东南亚曼荼罗的交往和规则是中心与外围之间的,而印度曼荼罗的交往和规则是中心与中心、中心与外围以及外围与外围之间的。
(二)乌玛
乌玛是伊斯兰教世界观和秩序观的核心概念。它在阿拉伯语中意为“群体”,在《古兰经》中指“穆斯林共同体”,因而是一种在信仰上区别于其他群体的阿拉伯人的部落宗教社团。随着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帝国及哈里发制度(Caliphate)的确立,乌玛由宗教共同体发展为政治宗教共同体,超民族、超国家、超地域的穆斯林共同体成为一种乌玛理想。在阿拉伯帝国陷入分裂、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兴衰起伏和西方殖民主义统治的各个阶段,乌玛在政治实践中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形态,即许多不同地方、不同民族(阿拉伯人、突厥人、波斯人)的穆斯林国家;在理论上,穆斯林的“统一乌玛”成为各色各样的泛伊斯兰主义进行政治动员甚至武装斗争的重要手段。在现当代,主权民族国家成为乌玛的主要形式,从而导致乌玛在概念内涵和理想目标上出现多对悖论,即真主主权与国家主权、宗教认同与民族国家认同、伊斯兰法与世俗法律、伊斯兰世界与民族国家体系之间的对立关系。世俗主义和伊斯兰现代主义主张在现代主权民族国家及现当代国际体系的框架下实现乌玛理想,而伊斯兰主义谋求建立复古式的“统一乌玛”,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现代主权国家边界内的伊斯兰国家,二是超民族、超国家的“世界哈里发”。
(三)乌班图
乌班图是南非祖鲁人社群的一种独特的世界观,也是一种独特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它主张个人与共同体之间保持人道关爱、团结互助、彼此尊重、命运与共的关系,亦称“乌班图精神”。根据南非乌班图基金会的定义,乌班图是共同体成员的身份认同、价值观、权利和义务,其核心是“我们”而非“我”。这种精神可以表述为两句话:一是“人之为人,端赖他人”;二是“我之为人,端赖众人”,或“我之为人,在于我为众人之一员,我亦如此看待和对待他人”。李安山将这两个层次的价值观,分别概括为“人道待人”(“仁爱互助”)和“天下共享,连接众人”,可谓洞见。
总之,乌班图精神表现在三个层次上:一是作为个人或人之为人的价值、信念和品德,其核心是集体认同、同情与共情、个人尊严、相互尊重、诚信、友善、关爱他人;二是个人与众人、个人与集体关系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公正、互助、包容、共同命运与责任,核心是相互联系、集体精神、共同义务;三是个人与自然、现实与未来、群体与群体的关系及原则,主要有平等合理地分配资源,根据可持续和福泽后代的原则促进公共利益,基于人与自然及世界不可分割的信念而履行集体责任。可见,乌班图不仅是一种集体主义价值观,还是一种世界观和秩序观,它不仅根植于群体及其成员,而且指向国家政治形态与国家间关系。近年来,非洲大陆内外的学者经过田野调查和比较研究后指出,乌班图不仅是南非的思想遗产,还是撒哈拉以南非洲许多地区的人民、国家和文化的共同价值观,因而愈益成为一项非洲精神要素和集体标签。
全球南方在国际关系和对外交往上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伟大创新,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行动与原则,已经内化为各自地区的政治传统和战略文化,因而也是全球南方国际关系思想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行动与原则,明确表达了全球南方各个地区独立自主的身份意识、反对外部干涉的政治立场和团结自强的使命诉求。东南亚的东盟方式和东盟中心性,南亚的潘查希拉、亚非合作、不结盟,中东的伊斯兰现代主义运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统一运动和集体自主发展,拉美的自主性发展以及所有这些地区的地区主义进程,都是围绕独立自主和团结自强而展开的。
全球南方国际关系思想资源意义上的对外交往实践,在渊源上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借鉴,即对欧美的概念、原则、理论和思想采取“拿来主义”,例如,各地区的民族主义、泛地区主义和地区主义;二是融合,即结合本地思想遗产和外来经验而形成的实践,包括东南亚和南亚的潘查希拉、南亚的非暴力不合作、中东的条约地区和结盟地区、撒哈拉以南非洲的集体自主发展和集体维和原则、拉美的依附性发展与自主性发展;三是创新,即各个地区国务家、战略家和外交家在对外交往实践中的智慧结晶和重要创新,包括东盟方式、不结盟、伊斯兰民主等。这里以潘查希拉、东盟方式、自主发展为例,阐述全球南方对外交往的行为模式及其理论指向。
(一)潘查希拉
潘查希拉亦有两个版本,即印度尼西亚“建国五原则”和印度“和平五原则”。印尼版潘查希拉(Pancasila),源于印尼共和国建国之父苏加诺。他在1945年6月1日的演讲中提出,印尼国家缔造应该遵循五项原则,即印尼民族主义、人道主义、协商民主、社会福祉、信奉神。6月22日,印尼《独立宣言》草案及不久后的宪法草案约定,印尼共和国将奉行五项基本原则:信奉神以及信众遵守伊斯兰教法之义务、公正和文明的人道主义、印尼统一、人民代表协商智慧基础上的民主、印尼全体人民的社会公正。同年8月18日议会一致通过并正式颁布的印尼宪法规定,建国五原则为:信奉万能的神、公正和文明的人道主义、印尼统一、人民代表协商智慧基础上的民主、印尼全体人民的社会正义。后来,印尼社会围绕建国五原则出现过几次争论,包括1956—1959年制宪之争、1982年选举之争、2020年《潘查希拉思想教育法案》之争,其核心问题为:是否将伊斯兰教确立为唯一国家宗教,是否根据伊斯兰法建立伊斯兰国家。在几次辩论中,多样性、包容开放、协商一致、政教分离的现代主义和世俗主义立场均占据上风,而在日常使用上则简化为信奉万能的神、人道主义、民族主义、民主、社会公正。建国五原则的精神还体现在现代印尼的对外关系实践上,如独立自主、不结盟、协商一致。
印度版潘查希拉(Panchsheel),在词源上借用了梵语佛教经典中的“五德”“五戒”之名,用来指称印度与中国达成的双边关系五项原则。1953年12月,周恩来总理在会见印度代表团时,提出根据五项原则处理中印关系,即“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签订《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第一次明确写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该协定后来在印度被称为“潘查希拉协定”。1954年6月,中印两国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共同倡议,写进中印联合声明,并建议使用印度词汇“潘查希拉”名之。此后,潘查希拉在印度流行开来,成为尼赫鲁时代印度外交的核心概念:它先是用来指导亚洲主义运动和亚非合作,其重要标志是1955年印尼万隆亚非会议,后来又用于促进不结盟运动。潘查希拉上承古代印度和平主义思想,下启不结盟外交政策传统,是当代印度国务家和外交家推动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重要指南。由于中印两国长期的共同倡议和推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当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印尼版和印度版的潘查希拉在思想精神上是一致的,即包容、协商、求同、团结、和平。这种精神不仅表现在两国对外交往原则和实践上,还内嵌于两国文化和历史传统之中,是战略文化层次上的核心概念和行为倾向。
(二)东盟方式
1967年8月东南亚国家联盟宣告成立后,东盟五国围绕本地区安全和发展两大目标,形成了处理东盟内外关系和相关事务的一系列原则、规范和制度,被称为“东盟方式”:一是五项基本原则,即1976年2月《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规定的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外来威胁和干涉、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二是若干行为规范和方式,包括在决策上避免正式的机制和程序、通过协商一致和循序渐进方式达成共同目标、强调静悄悄的外交对话而非针锋相对的谈判立场。
东盟方式经过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的塑造和考验,极大地促进了东南亚五国的共同威胁认知、共同外交影响力、共同经济目标。冷战结束以来,东盟大踏步地向前发展:一是在规模上从五国扩大到十一国,囊括了整个东南亚地区,推动了单一地区身份/认同、一个东南亚意识、共同外交声音的形成;二是在地区主义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上向前迈进,实现了从有限的地区主义向开放的地区主义、从两大目标的东盟到三大支柱的东盟共同体的双双跃升。在此过程中,东盟不断塑造和提炼出“东盟中心性”概念,主要有三项原则:域外大国在东南亚进行合作而非竞争,以东盟为中心的东亚和亚太经济多边主义,基于共同安全和合作安全的安全多边主义。东盟中心性是东盟地区实践和开放性地区主义的结合,是东盟方式的最新发展。
(三)自主发展
自主(antonomía)是拉丁美洲地区多个国家的一种对外政策立场和实践方式。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些拉美学者借鉴和融合古典现实主义、依附论和相互依赖理论,提出了一项拉美国际关系“混合理论”,即自主理论,其核心是独立自主、自主发展和团结自强。它是一项基于批判立场的拉美本土国际关系研究路径,不久即演变成诸多拉美国家的对外政策指南。自主立场及政策实践旨在找到拉美国家突破中心-外围结构的发展道路,即“自主发展”,代表人物有巴西的埃利奥·雅瓜里贝(Helio Jaguaribe)和阿根廷的胡安·卡洛斯·普伊格(Juan Carlos Puig)。前者提出“自主”概念,分析自主的结构性条件和功能性条件,主张“决策自主”“发展自主”;后者建构了“自主理论”,论说了“非正统性自主”“脱钩性自主”以及从依附到自主的进阶条件。两人都提倡国家自主发展与地区一体化的相互融合。
进入新世纪以来,拉美学者围绕自主概念的内涵、自主与发展等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和主张,包括古典派的“非正统性自主”“决策自主”和新自由派的“关系性自主”“一体化的或参与性的自主”“多样化的自主”。与前一个阶段相比,新世纪的“自主”概念在理论内涵和政策指向上愈益趋向于温和而务实。总之,“自主”是一项集理念、政策和实践于一体的重大创新,其独立自主、自主发展和地区合作的主题契合了当今全球南方国家的国际政治诉求。
基于前述全球南方国际关系思想资源,本文尝试提出国际关系理论创新的三个议程:一是以全球南方的多样性政治共同体形态及其世界观/秩序观为起点,实现国家理论的创新;二是以全球南方独立自主和团结自强的政策观念、原则和关切为基础,实现以和平发展为宗旨的国际关系宏观理论创新;三是以全球南方丰富多彩的国际关系和对外交往实践为底蕴,实现复合地区主义理论和其他中观理论的创新。
(一)全球南方国家理论
现代国际体系的主要行为体是主权民族国家,在可见的未来较长时段,主权民族国家及其构成的国际体系仍将是国际政治的两项基本内容。近年来,基于西方历史的主权民族国家的概念和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理论模式,愈益受到质疑。首先,近现代主权概念及民族国家都是历史的产物,而且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复杂的演进过程,在纵横两种意义上,都不存在千篇一律的主权民族国家模式。其次,对于全球南方的绝大多数国家来说,它们的领土边界是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产物,并不符合全球南方相关地区人民的族群、语言和地理的分布及传统界线。最后,全球南方国家在独立建国之后相继进入现代国际体系,但它们均未经过近代以来西方国家学说意义上的民族认同、政治契约和经济现代化进程的塑造,但又要履行现代主权民族国家的职责和义务。因此,在全球南方国家建设实践与主流西方国家学说之间存在巨大鸿沟。
自非殖民化进程肇始以来,全球南方国家经历了四分之三世纪的国家建设努力,但许多国家仍未找到适合自身国情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道路。其中一个根本原因,在于其国家建设是依照近代以来的西方现代化模式展开的,但实际上,西方国家学说及治理范式在适用和解释全球南方国家的历史与现实方面,缺乏相关性和适用性。因此,对于全球南方来说,国际关系理论创新的首要任务,是形成一种新的国家学说。一方面,它必须包含全球南方的文明、人民、国家的基本要素,即多样性和多层次的行为体及其特性和要素,如前述概念所呈现出的身份认同的特殊性,包括族群、政治、领土、文化、宗教的认同,以及传统村社和城邦、酋邦、王国、帝国、多民族国家、联邦和国家联盟的规范、规则和习俗;另一方面,它要借鉴和吸收近代以来西方或北方地区的国家学说及国家建设经验,包括约翰·洛克(John Locke)的基于个人权利和政治契约的国家理论、伯纳德·鲍桑葵(Bernard Bosanquet)的集体主义国家学说、列宁及斯大林的民族和国家理论、厄内斯特·勒南(Ernest Renan)和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的民族理论、当代身份政治理论以及北方地区现代化成败得失的大量实践,尤其是主权、领土边界、国家认同、政治忠诚、可持续发展、利益与命运共同体等现代概念和实践。
(二)发展主义国际关系理论
二战结束以来,全球南方理论家贡献了两项著名的国际关系理论,即依附论和后殖民理论。依附论是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南方分支,是中心-外围的结构主义宏观理论;后殖民理论,例如东方主义和底层现实主义,则是批判理论与后现代理论的混合物,其本质是解构主义的。这两大理论在解释和分析当代国际体系结构及全球南方“边缘”地位上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它们在阐述世界二元结构、多元行为体及其性质、行为体之间的多样化互动方式等方面,都存在重大缺陷,未能触及国际政治及国际体系的根本。
从全球南方的根本关切出发,笔者提出一项名为“发展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概念及框架。首先,这里的发展主义是广义的,它试图超越经典的发展经济学,结合和平发展理论,提出以“发展”为核心概念的一系列假设,实现包括全球南方和全球北方所有国家在内的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和平。其中,第一理论命题是“发展与和平是互为因果的”,旨在考察和分析诸如发展与国家建设、发展与和平及战争、发展与国际体系的稳定和变革等重大理论问题。其次,这是一项宏观理论,目的是对于包括全球南方国家在内的国际体系的结构、行为体、互动方式、动力和趋势作出一般解释,尤其要论说全球南方各个地区自古以来的次国家层次上的血缘的、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行为体的性质、互动及作用,例如近现代西方列强统治其殖民地的公司-国家及作用。最后,发展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努力连接全球南方历史经验与政治经济现实,要对包括南方在内的历史、现实和未来有着普遍的解释力和适用性。要言之,这项理论聚焦全球南方国家的核心关切和基本实践,包括主权、独立、平等、自主、发展、联合、协商,而发展主义基本上既能涵括这些关切,又能从发展角度对和平与战争的根本问题作出解释。
(三)复合地区主义理论与其他中观理论
地区主义是二战结束以来全球南方多个地区对外交往和国际关系实践的标签,而东南亚、撒哈拉以南非洲、拉美在地区一体化进程方面制度迭出,引人瞩目。在东南亚,东盟方式和东盟共同体包含了本地区的历史智慧、政治智慧和宗教智慧,形成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全球南方地区主义模式。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和拉丁美洲,地区和次地区一体化进程不仅多元多样,而且十分活跃;同样的,这两个地区的一体化进程也经历了传统地区主义和新地区主义两个阶段,分别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期进入新地区主义阶段,即开放、包容、协商、合作的地区及次地区一体化进程。当然,在长期的地区及次地区合作实践中,撒哈拉以南非洲和拉美两个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地区合作实践经验,同时也留下了不少遗憾,例如机制重叠拥堵、效率低下等。
复合地区主义理论以上述问题和关切为基础,以包括全球南方在内的世界各个地区及次地区的联合自强、平等合作和集体发展为宗旨。在功能领域,主张兼顾经济与安全,但在特定时期以一个领域或一个方面为主,同时允许不同的次地区或国家的错位、平行、有区别的取舍进退。在合作层次上,地区、跨地区、全球三个层次并行、错位发展、同时推进,其中,地区层次合作进程包括国家、次国家、次地区的行为体;跨地区层次合作进程旨在推进地区之间的合作,包括南南合作、南北合作等“地区+”模式;全球层次合作进程力求嵌入世界经济体系和全球治理体系,即“地区+”模式的相互叠加,例如“南方+”与“金砖+”的双重叠加以及它们与其他“地区+”的多重叠加。最后,复合地区主义主张借鉴已有的地区共同体理论和地区一体化经验,特别是将包括安全共同体建设在内的多样性的地区实践和地区治理模式纳入理论创新视野,既摒弃西方中心主义,又拒绝全球南方各地区的中心主义和地方主义。
全球南方对外交往实践还为国际关系“中观理论”提供了十分丰富的经验和启示。当前国际关系中观理论主要出自欧美学者,而且主要源于欧美历史经验,对于更广泛的全球南方的借鉴和关注严重不足,因此,这方面的理论创新同样需要更多地运用全球南方的思想资源。全球南方学者在解释和分析亚非拉国家的外交决策、谈判、威慑、危机处理、全球及地区问题治理上,也要采取“拿来主义”,因此中观理论创新是一项大有可为的事业。原因有三:一是有资源,全球南方国际关系基本概念以及全球南方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和对外交往方面的历史经验,为中观理论创新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和案例基础。例如,东盟、东非政府间发展组织和西非共同体以及其他地区在冲突解决、集体维和、人权保护等方面的成功实践。二是有需求,在呼应上文的全球南方国家理论应予包含的多样性和多层次的行为体、复合地区主义理论的地区及次地区治理方面,中观理论创新蕴含着巨大的潜力。三是有范例,即可资借鉴的现有国际关系中观理论,无论在思想传统和学派分类上,还是在层次和议题上,都是丰富多样的。在此特别呼吁,中观理论建构要呼应全球南方国家理论创新中的行为体性质及构成要素的考察、发展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创新中的行为体的行为方式和决策机制的分析,以及全球及地区治理中的议题政治研究。
在全球史意义上,全球南方国际关系基本概念对于国际关系理论创新的可能路径,首先在于明确相关概念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内涵、变迁及机理,弄清这些概念在不同语境下所表达的政治社会关切和政策行为指向。长期以来,由于殖民主义和欧美话语霸权的影响,全球南方国际关系思想资源中的一些概念及其内涵,在过去和当前国际关系主流话语中是扭曲的、歧义的,甚至是完全错误的。其次,在全球史进程中,在不同的人民、文明、国家及地区之间的各种交流形式中,这些概念发挥了何种作用,出现了何种变化,即概念的互动过程与结果,应成为全球国际关系学理论创新的必要起点及重要内容。上文已指出,全球南方各地区世界观/秩序观方面的概念,在内涵、功能、政治关切及政策指向上存在着一定的共通性,甚至与欧美及中国的世界观/秩序观的基本概念存在着相当的可比性(比较历史研究),因而,对于运用全球南方国际关系基本概念而实现具有普遍解释力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创新,不仅是可行的,也是大有可为的。
总之,从概念史研究的题中之义出发,基于全球南方思想资源的国际关系理论创新,必须在方法论上坚持多学科和跨学科视角,摒弃各种各样的地区/地方的、民族及种族的中心主义及狭隘主义,要在整体主义时空视野下设置未来研究议程、确立研究对象和内容,例如全球南方概念与西方或北方概念之间的共通性、差异性、互动性何在,全球南方对于西方或北方概念的接纳、消化和运用如何,以力求实现全球南方概念与西方或北方概念之间的互动、平衡与融合,最终服务于全球国际关系学的建构、丰富和发展。而方法论上的多学科及跨学科视角,则要求我们不仅要努力实现人文与社会科学方法之间的融会贯通,而且要实现人文社会科学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之间的互通有无和表里相济。这也是全球史和全球国际关系学研究界的共识,此处毋庸赘言。
图文:周桂银
排版:赵明哲
审核:王学礼 秦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