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民间旧时的“扑墓”等旧俗

文摘   2024-10-25 20:43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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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村北路口,以前有一座精美的碑楼,碑楼后被毁,碑也断成了几块,残碑在年九十代还经常看到,在村中一家门口平铺着,记得上面刻着“节烈可嘉”四个大字,小字就没有怎么注意,只记得有书写者的官衔,“军功记录几次,进士及第”等字样,时间是清咸丰某年。现在残碑在整修村道的过程中也已经埋入了路基之中,具体时间和内容也没有人留意。但是这座碑为什么人所立,为何而立,村中老人一直流传着这样的一个说法。
传统碑楼
       据村中人传说,此碑是是村中以前大财东“积盛魁”家的,当时他们家有一位男子去世,其妻悲痛欲绝,在其夫下葬当天,扑入墓道之中殉葬,朝廷为了表彰她的节烈,特建牌楼一座,赐匾额一方。而“扑墓”这种事情在封建社会也是时有发生,族人和地方官吏都会因此得到官府的表彰,所以不管是政府还是民间对此举都比较支持和赞同。所以很多妇女受此影响,都成为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而据老人传说,对于在葬礼上扑入墓道的妇女,当时的习俗边上的人也不会去拉,直接填土生埋,让人先不受罪,等扑墓的已经没了气息,再挖出来重新装殓,奏报官府,隆重安葬。而人们传说,地方上出了这样的事情,地方官吏要官升一级。这种遗毒直到民国还有发生,当时还有社会名流都会送来挽联挽诗,称赞她们的节烈。而在周边的苏坊姚古村和高阳洼里村,以及富平的庄镇,清末及民国时期都出现了扑墓殉节的女子。比较出名的如姚古村张瀛孙媳妇和高阳何高侯的小妾“扑墓”都被县志收录记载。
张瀛
        姚古村曾任山西布政使的张瀛孙子中有一位名张明善的,据说去世后,继配焦氏思念亡夫,在葬礼上扑入墓道殉葬,大概发生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后在宣统元年(1909)下旨旌表,建立的牌坊立在村口路南边,解放后牌坊倒塌被砸碎修了西韩铁路。由于焦氏是二夫人,又很年轻,所以当地留下了”焦姑娘扑墓“的传说。苏坊后李村的李采白先生还写了《挽张烈妇焦氏》的悼念诗词。张瀛在同治十二年(1873)曾撰《张烈女碑记》,没想到三十多年后,自己家里孙媳妇也成了烈女。而这位烈妇焦氏,在旧县志中有详细记载,作为张瀛的孙子,成家之后已经家道中落,早已不复往日,焦氏鼓励自己丈夫出去闯一闯,不要在家坐以待毙,他在妻子的鼓励下进京谋事。焦氏在家侍奉婆婆,操持家业,几年后家里生活得以改善,没多久,婆婆因病而亡,丈夫从北京回家后觉得自己闯了几年,仍一事无成,还没有给母亲尽孝道,到家一周就郁郁而终。妻子安排好婆婆丈夫的后事后,了无牵挂,从容而赴死,虽然是旧礼教的殉葬品,但也不愧为奇女子!没过多几年,在毗邻的富平庄镇也有一位扑墓的,为了纪念这位烈女,李采白先生同样也有诗词存世。可见当时此风之盛,这些贞洁烈女也都是受了封建礼教的毒害,也都成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

蒲城牌坊旧照

        民初富平庄镇也有一位“扑墓”的,东四团团总杨昌年(外号增删卜)对村中出了这么一位节妇也是大肆宣扬,请戏班来唱戏,报请政府予以表彰,当时的文化名流也都送来了挽联,挽诗,下面收录了部分。
当时无名氏送挽联一
        忍心抛老母不过杀身成仁愿为天地立正气;
        甘志殉征夫惟是舍生取义欲教纲常辅直躬!
 当时无名氏送挽联二
         纲常独操方寸地;
         节烈时达九重天!
 苏坊李采白送挽联:
         一念之真,仙风道骨;
         三生已定,天上人间!
       从以上名人的挽联中可以看出即使到了民国,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人们对于“扑墓”这种封建遗毒仍推崇备至。
节烈诗联
       旧社会,丈夫去世,女人改嫁非常少,也会被人看不起,不过也有一些妇女为了生存,不得已改嫁。据老人传说,我们当地直到解放前,如果寡妇改嫁都要出城门钱,不然村中长辈就挡着不让出去。有一户家里十分贫困的,为了改嫁,最后不得不让人用绳子吊过城墙,并没有从城门出去。据史料记载,包括湘军名将后来的新疆巡抚刘锦棠,十多年后回家探望,祖母年老已经认不出来他,母亲因早年不得已改嫁他人,迫于礼法,他只能隔河与母亲相见,可见当时礼法之森严。
刘锦棠
        我们当地,将改嫁有一个特别的说法,称为“出去”,或者“走了”,改嫁到哪里,会说成“出到哪里去”,或者“走到了哪里去”,而将“续弦”,会称为“伴(音判)人”,所以当地有这样的民谣:“月明月明光光,三年伴个婆娘”。而对于招赘,丈夫去世后再招女婿的这种情形,在民间传统礼法中都视为不正统,也会被人看不起。解放前,如果家里儿子因其他原因突然去世或者没有儿子,有女儿也不兴招女婿,族人都会在侄男子弟中选上一位,给他家继承香火。所以当地也有这一句俗语:“亲的可不亲,不亲的来强做亲”来描述这种关系。我们有个亲戚解放前丈夫去世了,后来为了过日子,经人说和,就招了个女婿继续过日子,女婿进门当天,她娘家妈就气呼呼的回去了,认为这样做让她没面子。而我们当地也有流传有这样的俗语:招的女婿典下的房,住到究底不气强。可见对于上门女婿的一个态度。
         而一些有儿女的还好有个盼头,而有的没有儿女,最后孤独一生,也是最为悲惨的。而在这样严酷的旧礼教之下,很多人为了出路,也做出了一些惨绝人寰的事情。有的女的丈夫早逝,留下一个幼儿,有个后人,家里就有个盼头,就希望女的在家守寡,把娃抚养成人。有的女的为了能够早点嫁人,就会将自己的亲生骨肉戕害,造成孩子早夭的假象,而后了无牵挂,更好的方便嫁人。当时出生率高,死亡率高,人命如草芥,虽然听起来有点残酷,但是要后面几十年守寡抚养遗孤,并不是一般人能够坚持的下来的。而如戏曲《大劈棺》中讲的,丈夫去世留下遗言,自己坟上的土干,妻子就可以嫁人。妻子等他去世后,嫌他墓上的坟土干的太慢,拿起扇子在坟前闪土,当时戏曲也就是在嘲笑那些守不住寂寞而改嫁她人的妇女。
大劈棺
       而另外一种生有女儿而丈夫早逝,如过继他人,家产最终也是别人的,所以有些妇女在丈夫去世后,带着女儿改嫁他人,女儿也会跟着母亲嫁给她们家的儿子。这种父子两个娶了娘们两个的情况,我们当地就称为“子母婆妇”。儿是亲儿,女是亲女,这样亲上加亲的事情很多地方都有。尤其解放前随着日军入侵,很多河南人逃难到了陕西,就有很多娘俩因丈夫去世而嫁给了本地人,成为“子母婆妇”。就如戏曲《窦娥冤》中张驴儿父子强占蔡婆婆媳,父子娶了婆媳两个,也和我们当地的这种“子母婆妇”的关系类似。虽然说亲娘俩做婆媳,但是随着儿女的增多而导致家庭矛盾的尖锐。据一位亲戚讲,他家的公公和他嫂子就是亲姐弟,和姐姐一母两父,和兄长一父两母,这样的多层关系应该来说亲缘关系更近,不过事实并没有这样,其姐一直认为自己母亲偏心小儿子,而没有向着她们,经常为一些琐事与母亲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所以是亲的关系也不见的关系有多好。这也是旧时家庭关系的一个缩影。
窦娥冤
        旧时候除了在家守寡,还有就是改嫁,有的将女儿带走,也有将儿子留下的,也有改嫁将儿子带过去抚养长大,有的甚至为其娶妻生子,后来又回到自己的老家顶门立户。儿子留在夫家改嫁的,我们当地称为“丢下”,比如经常听人说,“谁走到了那里,在那里丢下了个儿子”。有的为了改嫁,儿子带不走或者家族不让带的,都会留下来,由老人或者叔伯婶子抚养成人。有的被丢下的儿女长大了对于母亲就非常的怨恨,认为当时丢下他不管了,自己走了。也可能因为当时的情况,身不由己,很多都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去年轰动一时的“榆林埋母案”中的儿子就因为早年母亲丢下他改嫁他人,造成他受了很多的苦,所以对于母亲一方面没感情,另外一方面也比较怨恨,所以才做出了这种背弃人伦的事情。

贞节牌匾

      总之,旧时候,受封建礼教的毒害,尤其妇女受害最深,最残酷莫过“扑墓”一俗,其他如改嫁,招赘,都被世俗所不容,即使生的儿女能够出人头地,作为父母也会低人一等。解放后随着教育的普及,移风易俗,封建传统思想也进一步得到了根除,劳动人民翻身做了主人,解放后前几十年,虽然经济发展缓慢,但最主要是将人们从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解脱了出来,这样的旧俗恶例也从此杜绝,这样的封建礼俗和枷锁也彻底没有了基础。
说明:
1、图片和资料来自网络;
2、参考资料:主要参考《民国三十七年县志稿》、《蒲城县志》及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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