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严庆,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理论与实践、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民族教育;王跃,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政治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民族历史观研究”(项目编号:
228LZD210)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 (格局) 理论,契合百余年来的实然国情,得到主流政治议程的接纳,但“多”与“一”常被不自觉地视作二元结构呈现,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人们对“多”与“一”辩证关系的洞悉。与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相比,“中华民族共同体”更加强调“共同体”特质,追求更大的包容性、更强的凝聚力。“凝聚”是共同体的功能,体现“一体”的动态发展;“包容”体现结构内蕴的有机性。“凝聚与包容”以进程和关系的概括,淡化了“多元一体”静态结构中的可能张力,更能满足对新时代国家建设理论的表达。“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关切主要包括责任关切、回应关切、价值关切。责任关切强调共同体成员对于现代中国与中华民族的责任、义务,以共同责任担当引导共同认同。回应关切强调共同体对于其所有成员地位、贡献承认的回应。价值关切强调以共同价值愿景超越身份分殊,塑造与现代中国相匹配的新身份认同。
【关键词】多元一体;凝聚与包容;责任关切;回应关切;价值关切
2021 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包括对基本概念、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演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路径、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百年经验等方面的研究,这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时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P90-9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立足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遵循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科学地揭示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道理、学理、哲理。要优化学科设置,加强学科建设,把握准研究方向,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因此,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建设、发展、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是学术界的重大使命和战略方向。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要描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与进程。近代以来,围绕国家主权,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更加聚焦于多民族国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重点阐释中华民族现代国家建设
多民族国家是现代国家的主流形态,将多民族有机整合在统一的主权之下,促进“‘多’认同‘一’”与“‘一’统合‘多’”的结合,是现代国家建设的关键问题。中国与其他国家一样具有现代国家的共性,现代国家建设的普遍规律、基本理念适用于中国;同时,因应中国的超大规模和复杂国情,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理念又具有自身的鲜明特质,既是多民族国家建设,又涉及国家统一的问题。从多民族国家建设的角度来看,一体性的“中华民族”概念反映了百余年来中国的政学精英对现代国家的核心特征“一体化的国民”的基本认知,体现了中国人民现代国家观念的成熟。从国家统一的角度来看,一体性又是长期以来中国政学精英审视现代国家建设问题的基本价值底线。在学术史中,学者们讨论最热烈的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实然的多元国民及其与中华民族的关系。以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为代表的单一中华民族论(一元论),要求弱化对实然多元的表述和呈现,强调“多”不能与“一”相提并论,“中华民族”之内不能嵌套任何“民族”。然而,这类观点事实上并未否认“多”的现实,不管是将其称为“文化集团”(顾颉刚),还是“宗族、宗支、边民”(蒋介石),最终都要回归现实,在制度上承认“多元”正式存在,1947 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即明确“中华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应指出,主权意义上的中华“民族”是否嵌套其他“民族”,深层关涉的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问题。复合中华民族论 (多元一体论) 则认为,应当承认、伸张多元的实然存在,并主张是“多”复合为“一”,“中华民族”内可以嵌套“各民族”。此观点发端于吴文藻“文化多元、政治一体”论,集大成于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论。由于更契合实然国情,这种理论更易被当时的主流政治议程所接纳,同时,一元论强烈的应然期许,又构成了对实然的引领、规约、思辨,进而产生深远的影响。此语境下的“各民族”是构成主权民族的不具备主权的族类群体。基于以上认知,笔者认为,既有的现代国家建设理念,无论是对“多与一”的思辨,还是对一体性、多元性话语要素的先后、高下、大小、总分的探讨,归根结底讲的都是“多个民族”与“一个国家”之间的二元层次分殊结构,而且普遍侧重于一种静态格局的描述。这类定义及其理念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对结构的侧重使相关研究必然追索静态的要素差异、分殊。这种方法是对特定时空切片的瞬时观测,在认识论意义上有其必要性、科学性、基础性,然而当我们聚焦于多民族国家建设的方法论问题时,这种方法与民族发展的根本规律、根本现实的张力就突显出来——对结构的描摹与判定并不足以涵盖“发展”“运动”的现实。其次,既有的各种“多与一”概念往往局限于描述结构,而非阐释关系的机理,因此往往只能通过调整“多”和“一”在概念中的侧重来体现某种倾向,替代关系之实质。例如,“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描述了部分与整体的组合样态,但若将其置于民族发展的现实走向与多民族国家建设议程的诉求之下来审视,这种理论对于“多与一”的关系呈现就存在不够清晰、不够与时俱进的问题。于是有学者提出“一体多元”和“多元一体主义”。“一体多元”将“一体”置于“多元”之前,以强调一体之于多元的重要性;“多元一体主义”则针对西方“多元文化主义”的消极影响,突显中国“多元一体”经验相对于他国“多元文化”经验的特殊性。这些对“多元一体”的完善,回避不了概念话语中“多元”与“一体”机械拼接的区隔与张力,回避不了“土豆与土豆口袋”的类比。复合式概念中要素关联的柔韧性和有机性不足,主体侧重只能依靠对“多与一”相关语素的有限打磨调整来实现。这些问题在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得到了一定的反映。会议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存在讲具体民族多、讲中华民族少,讲民族之异多、讲民族之融少,讲民族身份多、讲公民身份少等现象”。当前,中华民族现代国家建设到达了新阶段,遇到了新情况、新变化、新命题,也迫切需要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的回应。其理论体系要从既有的“多与一”描述中寻求新的理论生长点,突显进程中的发展与结构中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提出旨在解决这些问题,其一,以“一个共同体”的概念“首声”效应强化了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其二,改变既有思维定势,完善对中华民族多元性及其发展的认知。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潜力研究现代国家建设实践的中国概括
建设怎样的现代国家和怎样建设现代国家是认知论和实践论的分别作答。在近百年间,深度的全球化使世界上各民族完成了由自在向自觉的过渡,催生了现代国家的普遍兴起与巩固,也催生了现代国家内部普遍存在的族性张扬与多元张力,“多与一”问题始终是各个国家进程中的一项长期问题。在西方先发国家,先后采取过同化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共同体凝聚等策略,其政策走向出现过反复摇摆。在20世纪中叶之前,先发国家以“一族一国”“内聚外斥”的民族主义“基本教义”为依据,长期采取同化主义策略,制造了种种悲剧。20世纪60年代,多元文化主义兴起,以制度化的权利保障、固化多元群体身份,却衍生出平行社会、多元撕裂等问题,原因在于,这种路径本质上是消极缓和而非积极调和,表面的和平并不必然导向积极的合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世纪初出现了一些促进多元团结的方案,如英国“共同体凝聚”政策,强调在多元基础上消弭隔阂,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远不足以根本解决“多与一”问题,其长期绩效还需观察。在当代中国,“多与一”问题的调处,始终围绕着中国共产党建设和发展现代国家的历史主题而进行,其基本方略就是以党对全体人民的凝聚为现代国家建设的“神”;以对多元身份的承认与权益保障为现代国家建设的“形”,最终实现神定而形聚,明确一体对多元的统摄。中国共产党长期把“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作为解决“多与一”问题的根本遵循,以国家统一为国家建设的至高利益,将民族团结作为民族建设的基本方法与共识基础。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中国人民新的时代目标,“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成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新发展。因应这种形势,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指明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走向及重点,反映了新形势下中国调处“多与一”问题的策略与主张。从现代国家建设的东西方经验看,西方先发展国家尚未摸索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有效路径,多元问题挑战日渐严峻。中国的民族关系则经受住了数十年国内外各种严峻挑战和复杂局面的考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工作成就为国家的长期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与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新时代的目标明确了新任务,也需要新思路的襄助。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在承认多民族彼此之间共同性不断增长的客观事实基础上,使全体人民牢固树立共同建设一个相互趋近的更大共同体的信念,并将这一信念转化为自觉意识和行动。换言之,中华民族现代国家建设实践已经不能仅满足于既有方略中“多元”和“一体”的静态并存,而是要关注“多元”向“一体”的动态“趋近”及其聚合机理,要强调既有格局中的新趋势、新变化,以及顺应这种趋势的积极作为。三、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彰显的“凝聚与包容”
任何共同体,无论其标签是血缘、地缘、业缘,还是政治、经济、文化,本质上都是以共同的需求或愿景为基础。而共同的需求与愿景,又是对共同体成员“多元”需求愿景的兼容、叠加、汇合而使然,共同体成员们在互相依赖中获得安全感、确定性和归属感。同时,仅有某个共同“标签”并不足以界定为共同体,共同体一定离不开内部结构的有机关联与发展进程的动态延续,共同体在概念上并非指基于某种标准或性质而被圈定的一群人,而是指生活在一起的人们的交往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形成的共同文明,强调“共同的生活”——共同体成员相互生活在彼此的生活领域之内,彼此熟知、保持持续性的高频互动。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作为现代中国的主权人民,属于政治共同体的范畴,当下之所以要在“中华民族”后增加“共同体”一词,就是为了强调中华民族的共同体特征——有机性、整体性、延续性。如果说“中华民族”概念强调“多元一体”,那么“共同体”一词意味着当代的中华民族与以往各个历史时期相比,其团结性、共同性更为突出。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较“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包容性更大、凝聚力更强、民族身份与国民身份更加趋近的“新中华民族”,这里的“新”就新在“一体”与“多元”不再是高下难分,而是“一体”较“多元”的更胜一筹、不断深入,其内涵体现为“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马克思把社会定义为:“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由于人的社会性,人成为自主的“类”而与自然物种的“种”相别。因此,人在本质上只能是社会人,而“共同体”的要旨就是社会合作与社会整合。社会越是发展、分化,对人的整合就越是增强。民族是社会的一个部分,也遵循社会发展的深层规律,在现代化洪流中重组嬗变——旧结构分化、裂解乃至原子化的同时,进行更为密切、广泛、深入的整合,这种变化的过程就是包容与凝聚的结合。换言之,发达的现代社会应是包容复杂个体性、差异性的社会,同时也是以有机性、一体性为主旨而凝聚起来的社会。共同体主义理论相信,人们对共同体的期待,源于现代文明中面对高度流动性和不确定性的个体对安全感的怀念,共同体之所以能够为人们提供安全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个体的包容,这是共同体的魅力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包容,就越是得到认同和维护,就越会绵延不断。”“凝聚”“包容”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解释中高频出现的并列概念,侧重的不是静态的“多与一”结构,而是进程中的发展变化与结构中的机理——“凝聚”是动态、是进程,是共同体对于团结的积极作用,体现了“一体”的演进;“包容”是积极、能动的承认、接纳,体现了结构内蕴的有机性与“多元”的与时俱进。因此,要审视中华民族共同体,就要以“凝聚与包容”为切入点,“凝聚与包容”构成了新时代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理论延展的方向。作为对“多元一体”的升级完善,“凝聚与包容”的意义在于:其一,从概念话语上看,“凝聚与包容”以进程 (凝聚) 和关系 (包容) 的概括取代了对静态结构的描摹,搁置和规避了长期以来关于多元、一体何者为先的繁琐论证,淡化了复合式概念二元机械拼接的斥力。其二,从结构来看,各民族人民广泛的交往交流交融,体现了多元要素相互包容、并被一体所包容,也是多元结构内部边界消融、发生“凝聚”的客观表现。“凝聚与包容”对关系的强调,增强了“多元一体”间要素关联的柔韧性、有机性、均衡性,调和了“多元一体”结构中隐现的对立倾向,更能满足以概念反映客观现实的需要。其三,从进程来看,伴随着社会与政治的现代化进程,各族群众共同的人民身份愈发明晰,作为统一“人民”的角色感与主体认同进一步增强。而“凝聚与包容”较“多元一体”更增强了动态色彩,这是在进程维度上对多元一体民族观 的完善。其四,从现实来看,中国式现代化既包容了“多元”自身的现代化——“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又在现代化进程中将多元整合为一体。“凝聚与包容”体现了百年变局的历史阶段性特征,是对现实的更精确表述,与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历史大势更为契合。其五,与“多元一体”不同,“凝聚与包容”在进程与结构上清晰明确地趋向民族融合,即进程上直通未来的彻底凝聚,与对一切结构要素的完全包容,这就在历史与未来之间搭建起了重要的桥梁。四、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范畴关切
共同体的要义在于它的构成性——无论是在存在论意义上还是在伦理意义上,共同体都先于个体而存在,相对于个体“自我权利”具有优先性,强调使个体意识到对共同生活的“依赖”、对整体的“责任”、对“我们”的仁爱,个体的主观认同使之接受并内化与其身份相关的角色要求,构成了个体与共同体的纽带 。认同的价值维系在于责任培育而非权利获取。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现代中国的国民共同体,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很大程度上应基于并体现为对现代中国的责任认知,唯此方能激励和鞭策共同体成员能动地相向而行、团结凝聚。现代国家是公民组成的法治国家,从法治的角度看,一切公民权利合法性的认定都基于对权利——义务线索的追问。多元共生是现代国家的普遍现实,多元国民共同建设、治理现代国家,而现代国家发展成就也必然由多元国民共享,前一个“共同”体现共同体成员的责任,后一个“共享”则体现其权利,先建设才能后享受成果,后者以前者为先决条件。因此,不论是基于公民个体身份还是基于民族群体身份,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任何成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均要承担其相应的道德义务和法律责任。可以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要求中国各族人民共同承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同分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在国家建设、民族复兴的进程中,任何民族都不享有特殊的、超然的权利与地位,都要共同承担维护、建设现代国家的责任;应以对普遍共同责任的认知引导共同认同的夯实,促进基于相同动机的凝聚与相互包容。回应性被视为真正共同体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共同体的价值、结构、内容、形式要全面回应共同体的所有成员的需要;二是共同体要回应其成员的真实需要。“回应”是共同体“包容多元”的一种积极、充分、全面的表现形式,它不同于结构上的静态、机械的承认与容纳,而是突出了动态、有机的相互作用。多元之所以能够产生一体化的动力、以一体为方向汇聚,在于一体对多元的积极回应所产生的能动的牵引与聚合。在现代国家的情境中,“回应”是超越具体化、形式化、物化的差异,在利益、信念、价值、情感、 意识层面寻找 、选择与培塑“公约数”。这个公约数的基本载体就是“共同的公民资格”——国家充分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公民,而超越对其身份之别的关切,“充分平等的对待”作为一种无差别的“回应”,彰显的是共同体对其成员的无差别的包容、承认、接纳;同时,要尽可能在多元国民之间发现共同的价值追求、目标愿景、现实感知、历史记忆等,充实各自民族认同中的交集与共性,使多元国民都能在国家的公共生活中找到自己的映像,巩固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认知纽带。从国家建设层面来说,国家职能的扩展是现代国家的发展完善的重要标志,作为典型的现代共同体,国家日益追求“细致入微的公平”,以愈发精准得体地回应其成员的诉求,这种“精准回应”趋向,是现代社会的分化与多元性深入发展的表现,是对个体的多重认同的尊重与伸张,是现代国家对其公民的深度承认、接纳与整合。个体的公民应是共同体回应与关怀不断延伸的终极对象,如果这种趋向被停滞、固化、局限于某个特定群体 (只回应部分共同体成员的需要)或某种范畴的群体 (片面回应共同体成员的需要),则说明共同体发展遭遇了障碍。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是中国各民族的 共同体,更是全体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全体成员的共同体;既是共同体的共同体,也是个体的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要回应所有成员的需求:其一,要遵循共同体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价值、身份,回应作为一个整体的共同体自身的需求。其二,要回应共同体中所有民族的需求,而不仅是回应部分民族的需求。其三,要回应共同体成员个体特别是公民个体的需求,而不仅是回应民族等特定身份范畴的需求,更要防止特定身份范畴对公民身份的局限。其四,要回应共同体成员在安全、发展、尊严、自我价值实现等各个层面的需求。其五,要回应共同体成员合理的传统需求,还要与时俱进地回应其新需求。对共同体成员的充分回应,是现代国家建设的必然结果,也是一体性、共同性不断生长的客观需要,彰显的是“多元”的与时俱进,体现的是充分、彻底的包容。“回应关切”有助于化解现代化进程中所积累的一系列利益分殊与身份隔阂,为进一步的凝聚和深度的交融创造条件,也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各种文化之争,本质上是价值观念之争,也是人心之争、意识形态之争”,“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 、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价值是民族历史记忆升华为现代民族认同的关键,设定了共同体的追求与愿景;多元团结也取决于共同愿景与价值追求,而非对特定身份的坚持,先发展国家的历史经验可以证明,即便缺少充足、积极的多元共生经历,仍能够发展出超然的国家价值观,并产生新的“我们”身份 。更直白地说,现代国家建设的成功经验,并不在于共同体的历史渊源是否纯粹、明晰,而在于价值对历史的开解、统合、超越。与价值相对应的是身份认同,身份认同不能简单建立于过去的历史渊源之上,原因在于,对过去的追溯往往与对未来的期许产生冲突,这是共同体悖论在时间进程维度上的体现。而认同恰恰就是要从进程上统一个体的过去经验和未来期望,并基于对过去的评价以及对未来的思考而形成对“我是谁”的主观回应,同时也在结构上实现个体与整体的有效整合。在这里,价值决定了认同的归属,并进一步决定了共同体建设的成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我国56个民族、13亿多人紧紧凝聚在一起的,是我们共同经历的非凡奋斗,是我们共同创造的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培育的民族精神,而贯穿其中的、更重要的是我们共同坚守的理想信念。传统中国政治文化深受共同体理念的浸润,崇尚和合、一统,侧重于要素关系而非边界。其对理想政治共同体的设定是基于开放、多元的天下,这构成了中国各民族的共同价值基础;近代,这种价值为各种国家转型思想所继承,而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政治变迁很大程度上就体现为不同共同体理念的竞争。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共同体价值与马克思主义共鸣、结合,在大一统、民本的价值传统中植入了平等、人民至上与党的统领集结,以新的形式唤醒了对“天下”远景的构想,形成了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理念基石。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是基于中国经验的理论建设成果,离不开对中国经验的关键特征的把握。不论从进程还是结构来看,现当代中国国家建设的经验的核心特征都是“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构成了国家建设与发展的源动力和国家结构 的内核,也构成了人民至上价值的集中体现。百余年来的历史经验证明,传统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型、现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的集聚与成熟,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作为凝聚核心的作用,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将中国这个地广人众的多民族国家有效凝聚起来,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是百余年来中华文明历史走向深刻改变的最具决定性的自变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各族人民以及中华文明全体成员的命运之所系,更是中华民族根本认同所系。五、结语
针对“多元一体”概念的不足,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紧紧把握国家统一这个国家建设的基本价值遵循,关注“多元一体”所处的动态进程与结构要素的有机关联,并将其内涵聚焦于凝聚与包容;在方法论的层面,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强调共同体成员的责任担当与对共同体成员的全面充分的回应,强调共同价值的关键作用与政党在中国经验中的核心地位,呼应了百年变局和民族复兴的历史主题。人类处在不同范围和层级的共同体中,也长期纠缠于各种关于“元”“体”的纷争之中,依据“共同体团结悖论”的论断,身份边界内外的共同体建设似乎是矛盾的,这无疑是基于对先发展国家“零和博弈”经验的归纳与思考,中国共产党提出建设“两个共同体”的主张——对内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对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前者的建设方略、价值支撑、路径载体既能为普遍存在的全球性国家建设实践提供启示和借鉴,也能为国际层面的“多元”关系调处与发展方略提供有益的价值指引和经验参照。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贵州民族研究》2024年第3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转自 民族学与人类学Anthropology 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