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边疆区域间的历史关联
——基于思想与实践维度的认识
袁剑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
【提要】清朝奠定了现代中国版图的基础,这是清朝作为历史中国组成部分的最为重要的证据之一。同样,清朝对于广袤边疆区域治理的广度与深度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我们不仅要对清朝的边疆治理政策与实践进行深入探究,还必须充分理解和认识清朝边疆区域间存在的历史关联,进而理解这些边疆区域间关联具有的当代传承特质。这构成了我们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结构中“多元间关系”的重要切入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对于“多元”的连贯性认识,也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中国疆域历史连续性及与之相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结构完整性的理解。
【关键词】清朝;边疆;区域;历史关联;传承
作为中华文明的地理维度,中国的版图具有深刻的历史传承特质。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古代王朝,既继承了中国古代历史的广袤版图,同时也奠定了现代中国版图的基础。正是这种中国历史贯穿古代与当代的连续性,以及在这一过程中整个中国版图的维系与继承,构成了清朝作为历史中国组成部分的最为重要的证据之一。
在这一认知的基础之上,我们对于清朝广袤边疆地区的理解,也需要放到一个更具关联性的维度中加以呈现与讨论。清朝对边疆地区的治理取得了很大成效,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与实践。这种制度设计与实践,不仅体现在当时整个清朝的国家治理及成效中,而且在清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得以继续发挥作用。正如谭其骧指出的,分裂与统一的情况在中国历史上经常出现,但从总体上来看,每一次由分到合的过程,版图一般都会扩大一次。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统一的时期,汉朝的版图比秦朝要大,西抵玉门关,并进入青藏高原的湟水流域。在这之后,隋唐的统一又进一步扩大,历经元、明,到了清朝,实现了版图最大范围内的稳定统一。这一最大版图的稳定统一,并不仅是清朝用兵的结果,而是几千年来历史发展的结构,它是几千年来中原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政治等多方面紧密关系自然形成的。在某种意义上,清朝的边疆治理与实践,一方面总古代政策之大成,形成了古代中国边疆治理的传统实践方案,另一方面又为近现代中国边疆秩序的稳定与延续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经验,成为当代边疆治理的历史参照。
一、清朝边疆区域间关系的发展历史
清朝边疆区域间关系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进程,这个进程既是清朝逐步统一全国的过程,也是整体边疆空间和边疆区域间关系逐步确立、发展、成型的历程。
从历史上看,清朝自东北地区崛起,最终于1644年在明末政治乱局中入主中原,并逐步统一全国。这个进程并不短暂,涉及的范围也十分广泛。简而言之,清朝在东北、北部、西北、西南和海疆方向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军事行动,建立起“大一统”的政治秩序,有效稳定了边疆秩序,确立起在整个前工业时代高度有效的边疆治理体系。
在观念层次上,清朝一方面继承了前朝原有的“正统观”,另一方面又进行了重建,即通过对远超前代的稳定而又庞大疆域版图的强调,凸显“正统观”中的“大一统”要素及其重要性。与此同时,清朝又对传统的“五伦”秩序进行必要的改造,将“君臣之义”放到“父子关系”之前,修正了既有的宋明“正统观”,进而建立起君权独尊的观念体系。这种“正统观”影响深远,深化了对边疆地区重要性的理解,并将对边地控制的成功与否放到衡量政权稳定性与合法性的重要位置。美国汉学家魏斐德甚至认为,在三藩之乱被平定后,由于大多数汉族官员愿意站在朝廷一边,康熙帝才认识到清朝的建立并非“伪定”,而是中国历史上又一鼎盛时代的真正开端。
在制度方面,清朝多方面承袭明制,有效稳定了内部秩序,体现了治理制度连续性的一面;清朝的治理实践又多有创新,如兼容满汉蒙等边疆治理实践,为我们提供了理解清代边疆区域间互动关系的丰富历史场景。
清朝边疆治理实践的推进与发展,与清朝作为“大一统”王朝的兴衰密切关联,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概而言之,从1616年后金政权建立到1643年皇太极去世是清朝尚未入关时期,这一时期清朝的战略目标主要是择机进入中原,并力图在政治混乱中取代明朝获得全国统治权。由于17世纪40年代初的政治形势尚不明朗,此时清朝边疆政策的重点在蒙古和东北地区,以确立和稳定区域性统治秩序为主要内容。清朝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政治军事行动,有效控制了漠南蒙古十六部,漠北喀尔喀蒙古各部也确立起与清廷的臣属关系,居住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女真各部以及索伦、达斡尔等部也先后臣服于清朝,设置宁古塔副都统,统率重兵镇守东北边疆地区,“兹蒙古诸国,尽归一统”。上述这些措施与实践,稳固了清朝在东北与蒙古各部的控制力,也构成了整合东北与蒙古各部的边疆区域铰接关系的最初一环,可以尝试性地将其称为清朝边疆“统一环”的东北—蒙古一环。这为清朝入关后进一步深化边疆治理提供了初步经验。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这一时期,清朝也在逐步探索并确立与其他边疆区域关联的策略:设置专门管理蒙古事务的机构——蒙古衙门(后改称理藩院);在官方层面重视并提升喇嘛教的地位,派遣使者前往西藏延请五世达赖喇嘛;与蒙古各部王公及索伦等部首领联姻,力图在定鼎中原之后为进一步构筑与其他蒙古地区、涉藏地区的制度铰接关系创造条件。从历史发展进程来看,清朝在这之后一直到19世纪上半叶的诸多政策实践,也确实在努力构筑这种边疆间的制度铰接关系,并进一步与“大一统”的中央政策框架形成整体效应。
1644年清朝入关并定鼎中原后,顺治、康熙、雍正三朝进一步加强边疆治理,除西北地区的准噶尔问题依然有待彻底解决外,在各个边疆方向都有制度和实践层面的深入推进,作为整体的边疆“统一环”正在逐步形成。在东北边疆,为有效抵御沙俄入侵并稳定区域秩序,清朝逐步加强在这一地区的军事与政治组织建设,增设黑龙江将军,建立布特哈衙门,对辖区内的鄂伦春、索伦等部编旗管理,并在当地进行大范围的军屯活动,有力地巩固了东北边疆地区的稳定,尤其是随着中俄《尼布楚条约》《布连斯奇条约》的陆续签订,两国之间在东北方向的力量均势局面得以长期维系。在北部蒙古地区,清朝进一步调整完善地方行政机构,设立定边左副将军,并于康熙三十年(1691年)在多伦诺尔与漠北喀尔喀诸部及漠南蒙古四十九旗王公会盟,强化了对漠北喀尔喀诸部的管理,进一步巩固了北疆的秩序与稳定。与此同时,清朝还通过一系列推动农牧业和商业贸易发展的相关措施,改善当地经济状况;在宗教上进一步利用喇嘛教进行管控,并从蒙古各部王公中选择额驸,持续性地扩大“满蒙联姻”的基本面,清朝皇室与蒙古各部王公之间的联姻范围大为拓展,从最初的漠南蒙古逐步拓展到漠北的喀尔喀蒙古及西北地区的西套厄鲁特蒙古,在联姻制度方面作了更为完整细化的规定。在西南方向的西藏和其他涉藏地区,清朝的相关政策也随着时局的变化发生重大改变,从17世纪中叶到18世纪上半叶,即顺治初年到康熙末年,西藏地方的行政权力主要掌握在以顾实汗及其子孙为代表的和硕特蒙古汗王手中,以达赖喇嘛为首的格鲁派首领则掌握宗教权力,两者之间并没有形成一体关系。清朝在康熙六十年(1721年)平定西藏贵族反叛,实行噶伦联合执政制度,雍正五年(1727年),清朝在拉萨设驻藏大臣,强化对于西藏的管辖。在西南边疆地区,从清朝初期到康熙中叶,地方土司势力依然比较强大,清朝一方面继承明朝土司制度,对当地少数民族上层采取抚绥羁縻政策,争取当地土司土官支持,以确立在当地的统治并打击反清势力;另一方面从康熙中叶开始推进改土归流,至雍正时期全面铺开,决定性地改变了清朝中央政府与地方土司势力之间的力量对比,为西南边疆后续的巩固与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东南沿海及海疆地区,清朝最初曾颁布禁海令应对当时依然影响不小的反清运动,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统一台湾后,为进一步加强对台湾和东南沿海诸岛的治理,在台湾设立府、县,隶属福建省,在海南岛设立琼州府,隶属广东省,有效加强了中央对东南海疆的管辖与治理。以上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伴随着清朝治理能力的深化与细化,尤其是康熙、雍正两朝颁布的具有国家法功能的《清会典》中有诸多关于边疆治理的措施,如在绥服、联姻、宗教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从整体结构上来看,这就逐步构筑了一个“东北—蒙古—(西北准噶尔势力尚未底定)—西藏、其他涉藏地区—西南边疆—海疆”的边疆“统一环”。但是,清朝在实践层面真正完成边疆“统一环”的构筑与稳固,则要到乾隆时期。
乾隆朝既是清朝的鼎盛时期,也是边疆治理政策及其效能的完备时期,更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我们回溯中国古代边疆治理、疆域版图变迁以及中华民族形成史的“历史黄金期”和重要参照系。在这一时期,清军进击天山南北,渐次平定准噶尔势力及大小和卓反叛力量,底定新疆局势,并于1760年在借鉴前代军政建制的基础之上,建立起完整的军政合一的行政管理制度——军府制度,在组织结构上,以伊犁将军等各级驻扎大臣为主干,下辖民政、军事两大系统,职权上兼顾军事、政治、经济、财政、外交等各方面,形成了清代边疆治理层面独特的新疆类型。以此为标志,清朝边疆“统一环”补全了新疆的部分,真正使这一地区得以“东捍长城,北蔽蒙古,南连卫藏,西倚葱岭……居神州大陆之脊,势若高屋之建瓴”,成为清朝“大一统”秩序巩固完备的重要标志。清朝对边疆的治理在新疆和西藏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在新疆,陆续设立各级军政建置,相继制定《理藩院则例》《蒙古律例》等治理西北边疆地区的重要法规,进一步推广屯田措施,发展农业生产;在新疆移驻八旗、绿营兵,以及锡伯、索伦、察哈尔、厄鲁特等部族官兵,以驻防、换防两种形式,控制当地局势和边疆安全,规定新疆蒙古王公及回部伯克等部族、宗教首领,定期到北京或承德木兰围场朝觐,在中央政府控制边疆和保障边疆安全方面形成制度性安排。在平定准噶尔势力后,西藏地方的局势也日渐稳定,尤其在乾隆十五年(1750年)平定西藏珠尔默特那木札勒叛乱后,清朝对西藏行政体制进行重大调整,设立噶厦制度,在西藏确立“政教合一”制度,影响深远。在清军击退廓尔喀侵藏势力后,为完善治理框架,清政府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制定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简称《钦定西藏章程》),进一步强化驻藏大臣的职权与地位,有效巩固了清朝对西藏地方的主权与治理效能。此外,还创立金瓶掣签制度,以此决定达赖、班禅及其他活佛的转世事宜。可以说,乾隆时期在实践层面真正完成了边疆“统一环”的构筑与稳固,并进一步强化了对涉藏事务的管理。需要指出的是,乾隆时期的这些成就出现在18世纪中后期,西方殖民势力的主要力量还没有侵入中国,清朝的边疆治理基本仍以内政为主导,域外因素影响较小,而随着19世纪中期西方殖民势力的日益侵入,域外因素影响日增,成为清朝边疆政策效用下降及领土沦丧的重要变量,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清朝对边疆地区的治理效能,边疆危机大量爆发,最终导致大片疆土沦丧。
二、理藩院:理解清朝边疆区域间关联的制度之维
讨论清朝前中期的边疆治理实践,必然涉及体制机制的有效性问题,也即效度问题。理藩院及其前身蒙古衙门,作为清朝主管边疆治理的关键机构,其形成、发展、变迁的历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整个清朝在边疆治理层面的制度变迁过程,其体现的阶段性意义成为我们理解清朝边疆区域间关联及其变迁的重要窗口。
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有多个机构涉及边疆民族事务,如汉代的西域都护府、护乌桓校尉,唐代的安西、北庭都护府,以及元代的宣政院等,但作为处理整体性边疆民族事务的机构,则始自理藩院。学界一般认为这一机构始创于清朝入关之前的崇德元年(1636年),最初名为“蒙古衙门”(满语名为monggoi jurgan),崇德三年(1638年)改名为理藩院,是后金—清朝在入关前与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之间竞争蒙古各部控制权的过程中产生的,其一开始以处理上述蒙古事务,负责组织会盟、指画牧地、颁布法规、审理讼狱等事宜为主。马汝珩等指出,“理藩院设立对清政权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是清朝管理西、北边疆地区从而使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发展的基石之一。”在清朝入关前,理藩院的事务主要集中于关外的蒙古事务,但又并不局限于传统的北疆地区,而是形成了一个贯通北疆与东北区域的事务治理场景,当这种治理场景积累到一定程度并形成必要的制度规范时,就在事实上构筑了当时被称为“满洲”的东北地区与蒙古地域之间的制度性关联,进而使东北与蒙古地方的联系在认知层面变得日渐寻常。
理藩院最初从属于礼部,这种结构关系体现了清朝对于当时作为竞争者的明朝制度与传统的借鉴和参考,并将之作为内政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入关后,理藩院开始设置尚书、侍郎职衔,随着清朝对全国统治的逐步确立,对各个边疆区域的治理日益成为清朝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内容,理藩院也在这样的背景下获得了与六部平行的地位,并将职权范围拓展为兼管整个蒙古地方事务以及涉俄事务。在这一过程中,理藩院的治理对象也进一步拓展,如在顺治十年(1653年)确定的护卫服色之例中规定:“外藩蒙古,亲王以下、公以上,随从人员服用貂皮、猞狸狲、蟒妆缎。亲王应准十六人,郡王十二人,贝勒八人,贝子六人,公四人……其服色,准照在内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随从人例。”这里就将之前并无护卫待遇的“外藩蒙古”收纳了进来。这一重要变动与补充,使清朝边疆治理中的“外藩蒙古”部分变得日益重要,进而巩固并丰富了北疆治理的对象与空间,使这一区域的群体与社会全面进入清朝边疆治理的整体视野。清朝在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将从皇太极时代开始的三年一次的会盟安排改为五年一次,并订立了更为严格的会盟礼仪。随着清朝统一秩序下“东北—蒙古”关系结构的日益稳定,对于这一关系结构时空下流动群体的治理也提上了议事议程。雍正七年(1729年),雍正皇帝谕示,八旗游牧地方甚属紧要,理藩院据此专门增设巡按游牧御史一职,负责掌管八旗游牧区域的相关事务。平定大小和卓之乱最终统一新疆后,乾隆帝谕令:“理藩院专理蒙古事务,尚可兼办回部。著将理藩院五司中派出一司,专办回部事务。”这标志着理藩院的职权与治理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增设徕远司,专门负责管理新疆南部事务。在这种情境下,蒙古—新疆南北部之间的结构关系也在清朝的统一时空中逐渐凸显。与此同时,理藩院还囊括了管理喇嘛事务、保护藏传佛教格鲁派的重要职权。从各个边疆地区官员的统属关系上看,蒙古各旗札萨克官员、新疆回城诸伯克等官员都由理藩院管辖,而西藏的戴绷、碟巴、堪布等官员也都按规定由理藩院发给执照。
当然,有必要强调的是,作为边疆区域的蒙古—西藏之间的结构关联背后需要有中央—地方关系作为前提与基础,体现在清朝的治理实践中,就是著名的驻藏大臣制度及藏传佛教各大活佛的官方认定制度。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理藩院则例》的正式颁行成为清代边疆治理领域制度规范的重要标志,在制度操作层面把清朝的边疆区域间关系结构进行了归纳与总结。
近代以来随着地缘政治形势的剧变,广袤的边疆地区受到越来越多的外部挑战,清朝传统的边疆治理面临新的转折。1861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1901年改为外务部)成立,总管之前由理藩院处理的对俄外交事务。1906年,在清末新政的背景下,理藩院更名为理藩部。1912年清帝退位后,理藩部改组为蒙藏委员会。从总体上看,理藩院作为清代边疆治理政策的主要具体执行部门,在政策执行中通过制度性的安排与协调,确立了当时各个边疆区域之间的结构性互嵌关系,有效维系了各个边疆地区的政治稳定与社会发展,进而为整个清朝在前中期的“大一统”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撑,最终奠定了中国历史疆域版图,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格局。值得注意的是,清朝在“大一统”秩序的整体架构下,在更为具体直观的中下层的治理实践过程中,以统一疆域版图为基础各个边疆区域之间形成了更为紧密的结构化关系。正是这种关系的历史延续与发展,进一步维系了清朝疆域版图的稳定与统一,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与巩固。正是在这一时期,中国各边疆地区之间的稳定“统一环”得以确立和巩固,并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中国稳固疆域版图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历史与实践保障。
三、边疆山水:理解清朝边疆区域间关系的景观之维
边疆山水作为中国地理景观的重要内容,在理解清朝边疆区域间关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边疆山水作为一种具有历史连续性与持久性的自然地理景观,在清朝的边疆治理实践中扮演了独特的角色;另一方面,边疆山水又构成了历史与当代的意义关系,有助于我们理解边疆山水对当代实践的重要意义。在清朝的边疆治理实践中,边疆山水不仅凸显了作为政治景观的独特意义,而且提供了对于清朝边疆区域间内在关联性的独特理解,长白山与天山就是其中的两个例证。
就长白山而言,其作为东北地区的名山,在清朝入关后广受关注,开始与中原景观联系起来。康熙帝曾敕封长白山之神,其祀典与五岳平级。他在南巡后,进而认为“天山为长白之分支,瀚海为洪荒之泽国”,并专门撰写题为《泰山山脉自长白山来》的文章,系统论述泰山与长白山之间的关系,其中这样写道:“古今论九州山脉,但言华山为虎,泰山为龙。地理家亦仅云泰山特起东方,张左右翼为障。总未根究泰山之龙,于何处发脉。朕细考形势,深究地络,遣人航海测量,知泰山实发龙于长白山也。长白绵亘乌喇之南,山之四围百泉奔注为松花、鸭绿、土门三大江之源。其南麓分为二干:一干西南指者,东至鸭绿,西至通加,大抵高丽诸山皆其支裔也;其一干自西而北,至纳禄窝集复分二支,北支至盛京为天柱隆业山,折西为医巫闾山。西支入兴京门,为开运山,蜿蜒而南,旁薄起顿,峦岭重叠,至金州旅顺口之铁山,而龙脊时伏时现,海中皇城、鼍矶诸岛皆其发露处也。接而为山东登州之福山、丹崖山。海中伏龙于是乎陆起,西南行八百余里,结而为泰山,穹崇盘屈为五岳首。”在康熙帝的笔下,长白山不再仅是东北地区的一座山脉,它穿越渤海与泰山相接,将位于中原的五岳之首与东北满族的圣山联系了起来,在认同层面形成了东北边疆与中原内地之间密不可分关系的整体图景。朝鲜使臣徐有素在道光二年(1822年)的记述中也重述了康熙帝的这一观点:“泰山脉络自长白山分支,至金州之旅顺口入海中,矶岛十数,皆其发露处,至山东邓州之福山、丹崖山,起陆西南,行八百余里,结而为泰山,穹崇盘屈,为五岳首。”这种联系不仅关联陆地,而且与海洋、海疆共同形成了内在的关系结构,提供了一个理解东北边疆与海疆间内在关联的重要视角。
就天山而言,其作为亚洲中部最大山系,与帕米尔高原、青藏高原一起,构成了亚洲地理上的“第三极”,在传统的天下山脉秩序与思想观念中,天山也因其位于中国西部的独特位置与优势,成为关键所在。在时人笔下,天山被看成是由葱岭向北延伸出的主要山脉之一。在王树枏的《新疆山脉图志》中有这样一段话:“国朝勘定回疆,声教所通,讫于葱岭,葱岭为欧亚东西之脊。西洋之山脉,自东往,愈东愈高,至葱岭而极。中华之山脉自西来,愈西愈高,亦至葱岭而极。故导山者,必始葱岭。葱岭者,中国万山之所自出也。”这里体现的是观察视角上的重大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对整个中国山脉一体性的认知框架。乾隆年间,对天山主峰之一的博格达山进行制度性的致祭,大大提升了天山的政治地位与文化意义,形成了“从此天山为五岳”的全国山脉格局。这种举措,虽然从近代地质科学的角度来看显得有些突兀,但在思想史的层面无疑具有重要价值。
除了边疆的“山”之外,边疆的“水”也扮演着类似的角色,并呈现穿越层层阻隔、“百川东到海”的整体意象。以我们熟悉的长江为例,在清代对于江源的一系列讨论中,康熙帝曾亲撰《江源》一文,其中写道:“今三藏之地俱归版籍,山川原委,皆可按图以稽。乃知所谓岷山导江者,江水泛滥中国之始,禹从此水而导之,江之源实不在是也。江源发于科尔坤山之东南,有三泉流出……合而东南流,土人名‘岷捏撮’。岷捏撮者,译言岷江也,是为岷江之源。南流至岷纳克,地名鸦龙江,又南流至占对宣抚司,会打冲河,入于金沙江,东流经云南境,至四川叙州府,与川江合。是真江源根据。”这段叙述显然肯定了徐霞客的金沙江源头说,但同时又明确了长江本身所具有的跨越不同边疆区域的特质,从而将整个西南边疆与中原区域联系了起来,长江也进而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中原川流景观形象,成为贯穿整个中国东西部、连接各个边疆区域并具有整体共享符号意义的“母亲河”之一。
清朝边疆区域间关系的稳固连接,不仅在于制度层面的系统设计和地理层面的山水链接,还必须具备充分的思想基础。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具有整体疆域观的王朝官方意识的形成与维系,而正是这种整体疆域观,保障了边疆区域间关系结构的稳定与发展。
从时间上看,清朝官方意识中的整体疆域观在入关之前就已经形成,入关后迅速成为普遍范式,一直持续到清帝逊位。这种整体疆域观的确立与长期坚持,与清朝皇帝对“中国”的认知密切相关。郭成康指出:“身为夷狄的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必欲争取华夷平等的政治理念以及建国称帝的举动,强烈地震撼了江河日下的明朝统治者,对根深蒂固的儒家‘华夷之辩’理论体系也发出了空前有力的挑战。但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从来没有自外于‘中国’,在不脱离中国的大前提下,努尔哈赤父子对自己政治地位的体认与传统儒家的国家观并无二致。恪守祖宗家法的清太祖、清太宗的后世子孙们,将在更加广阔的政治舞台上,以天命所归的‘天下中国之主’的角色,解释、演绎和推广他们在开国时代的理念和经验。”可以说,作为“天下中国之主”的清朝皇帝的自我体认,深化了对清朝疆域一体性的系统认识。例如,在《清实录》对顺治皇帝十七年治理成就的总结中,就凸显其作为首位入主中原的清朝皇帝在推进天下一统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皇考宽温仁圣皇帝,德合乾坤,功参覆载,统承皇祖开基,弘神武之规,经始中原,继世焕钦文之略,柔怀宣雨露,恒子来以式归,谦让表江河,每天与而弗取,输诚归命者六十余国,沦肌浃髓者十有七年。用是东渐驹丽,西被龟兹,方扩鸿图,揽九州而在宥,及兹燕翼,贻一统于藐躬,宠命自天,抚临华夏,此皆显谟之启祐,峻德之流光者也。”这段叙述,可以视为入关之后的清朝皇帝对王朝疆域“一统”的理念共识,总体来看,顺治皇帝之后的历代皇帝都形成了类似的概括与时空认知。
清朝皇帝还通过相关的文化工程,贯彻疆域一统的理念。例如,康熙皇帝曾就编纂《大清一统志》之事,晓谕负责的总裁官勒德洪等人:“朕惟古帝王宅中图治,总览万方,因天文以纪星野,因地利以兆疆域,因人官物渠以修政教,故禹贡五服,职方九州,纪于典书,千载可睹。朕缵绍丕基,抚兹方夏,恢我土宇,达于遐方,惟是疆域错纷,幅员辽阔,万里之远,念切堂阶,其间风气群分,民情类别,不有缀录,何以周知?故由汉以来,方舆地理,作者颇多,详略既殊,今昔互异,爰敕所司,肇开馆局,网罗文献,质订图经,将荟萃成书,以著一代之巨典,名曰《大清一统志》。特命卿等为总裁官,其董率纂修官,恪勤乃事,务求采搜宏博,体例精详,扼塞山川,风土人物,指掌可治,画地成图,万几之余,朕将亲览。且俾奕世子孙,披牒而慎维屏之寄,式版而念小人之依,以永我国家无疆之历服,有攸赖焉。卿其勉之。”这一编纂行动,将清朝大一统理念在历史地理与具体行政层面的呈现与实践进行了历时性的梳理与总结,进而在官方时空观上深化了对“幅员辽阔、万里之远”的各个区域的认识,其中自然也包括对广阔的边疆区域之间关系的认识,以实现“永我国家无疆之历服”的目标。在实践层面,《大清一统志》延续了元、明两朝编纂一统志的传统,历经三次编纂而成。康熙年间,鉴于“至塞外地名,或为汉语所有,或为汉语所无,应察明编入一统志”,将边疆地区的地名信息进行详细增补,乾隆年间又添加了“西域爱乌罕霍罕、启齐玉苏、乌尔根齐诸回部,滇南整欠、景海诸土目,咸相继内附”,以及“讨定两金川,开屯列戍,益广幅员”的过程,最终达到“一展卷而九州之砥属,八极之会同,皆可得诸指掌间”的效果。
此外,清朝统治者在对疆域认知的理念层面上,还十分强调边疆地区的稳定与有效治理,以此作为塑造“大一统”的关键要素之一,并成为超越前朝的重要衡量指标。例如,康熙帝驻跸鄂尔哲图阿尔宾敖拉地方时,曾谕扈从诸臣曰:“昔秦兴土石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他进一步认为,“帝王治天下,自有本原,不专恃险阻。他秦筑长城以来,汉、唐、宋亦常修理,其时岂无边患?明末我太祖统大兵,长驱直入,诸路瓦解,皆莫敢当。可见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是也。如古北喜峰口一带,朕皆巡阅,概多损坏,今欲修之,兴工劳役,岂能无害百姓,且长城延袤数千里,养兵几何,方能分守?蔡元见未及此,其言甚属无益……”通过与蒙古各部力量的系统性联合与制度性联姻,清朝获得了稳固北部边疆的重要支撑力量,长城作为防御工程的意义日渐削弱。这一看法在历代清朝皇帝那里一以贯之。雍正帝就曾说:“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他强调了本朝疆域一统背后的思想根基:“我朝肇基东海之滨,统一诸国,君临天下,所承之统,尧舜以来,中外一家之统也;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清朝较前代在边疆地区尤其是北部边疆地区的开拓与稳固方面取得了更为突出的成就,“……历代以来,各蒙古自为雄长,亦互相战争,至元太祖之世,始成一统,历前明二百余年。我太祖高皇帝开基东土,遐迩率服,而各蒙古又复望风归顺,咸禀正朔,以迄于今。是中国之一统,始于秦,塞外之一统,始于元,而极盛于我朝。自古中外一家,幅员极广,未有如我朝者也”。到了乾隆年间,随着清军最终平定准噶尔势力,“收准夷之疆索,辑回部之版章”,乾隆帝命将军大臣分部驻守,一切制度章程与内地省份无异,并将西域相关内容增补进《一统志》当中,“以昭圣朝一统无外之盛,这也标志着清朝官方知识空间中整个“统一环”结构的最终完成”。
结语
清朝的边疆治理作为古代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其治理实践与具体成效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代的边疆治理实践。清朝内部各个边疆区域之间的稳定关系,虽然随着时间的演变而有所变化,存在阶段性的区域认知与观念转变,但基本的边疆区域间的关系格局并没有太大改变,这是我们理解清代中国疆域版图统一性的重要基础。
在此背景下,对于古代中国尤其是清朝边疆治理的整体理解与认识,除了中心—边缘关系的呈现,还有必要建立对包括边疆区域间关系格局的认知基础,这种边疆区域间的互联关系为古代中国尤其是清朝版图的稳定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外部圈层,并与中原一起构成了古代中国“大一统”秩序的完整内容,成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绵延传承的地理与空间基础,为之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进一步巩固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时空条件。边疆汇聚成中国,我们对于古代中国尤其是清朝边疆治理实践与经验的研究,有必要深入探析边疆区域间的关系,更全面地认识边疆治理的整体结构,进而为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边疆治理提供重要的知识参考与历史智慧。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24年第5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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