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曹三公子(曹晟)《嗜血的皇冠 - 光武皇帝刘秀的秀》读完了,自然和当年石破天惊的《流血的仕途 - 李斯传》的恣意汪洋才气纵横有些差距 - 但也可能是读者第一道菜印象比较深而已。
不打算对曹三这本分了上下集的历史小说做臧否,但通过本书了解了刘秀这个人,这个温和比所有开国皇帝都更像正常人的光武皇帝。他不像典型的唐宗宋祖秦皇汉武,他一直是比较温和的,比如一开始和同学做生意,是为帮助哥哥刘縯赚钱,是大家族中敦厚懂事的二弟。作为一个真性情的良家子弟,从小的意愿不过是:“仕宦当作执金吾 娶妻当得阴丽华” - 那时阴丽华还是个10多岁的小姑娘。
但是他是一个有相当leadership的人,天下大乱的时候,昆阳之战,刘秀显示出自己的才能,身为偏将军,让他的那些领导心服口服的听他指挥,以三千胜百万,古往今来,历代名将,无出其右。而在命运巨大变故,大哥刘縯被更始帝刘玄在绿林将领共谋下杀害,刘秀随时命在旦夕,为了家族和危如累卵的命运刘秀极力隐忍,二十几岁的年纪有不亚于后世司马懿的忍辱负重,这一点尤其凸显了刘秀真正的底色 - 疾风劲草- 思维冷静,能屈能伸。面对昆阳大胜后,朝廷反而冤杀大哥,招他回朝的危局,能够冷静思考: “当朝的大司马是谁?” “刘赐” “那我得赶紧回去请罪”。这种勇气已够“虽千万人吾往矣”,不是愚忠。
“努力”这个词,在描写刘秀的历史上出现次数最多,也最形象地勾画他一个成熟大男孩的勃勃生气 - 讲真,我不赞同曹三公子这本书的起名《嗜血的皇冠》,整个一本书,正如作者的话说,就是一个在宿命中努力的故事:
(刘秀等人)进至下博城西,遑惑不知所之。有白衣老父在道旁,指曰:“努力!信都郡为长安守,去此八十里。”
——《后汉书·卷一》
光武谓(王)霸曰:“颍川从我者皆逝,而子独留。努力!疾风知劲草。”
——《后汉书·卷二十》
更始大悦,谓(赵)憙曰:“卿名家驹,努力勉之。”
——《后汉书·卷二十六》
至于嗜血和血腥,和历代开国君主的血腥历史比,简直可以说是幼儿园级别的小儿科。刘秀是敦厚、智慧和宽容大度的开国之君。
“ 和秦始皇相比,我不折腾;
和刘邦相比,我不流氓;
和王莽相比,我不拍脑袋;
和李世民相比,我爱我的兄弟;
和赵匡胤相比,我统一了中国;
和朱元璋相比,我不杀功臣;
我是刘秀,别名刘文叔,东汉的开国皇帝,我只为自己代言,
我不相信劣币驱逐良币,如果世间坏人当道,那是因为好人还不够努力。”
如果“伴君如伴虎”有指数的话,刘秀大概是危险系数最低,趋近于0的那一个。刘秀天生有“带头大哥”气质,但作为家中老二,他性格中缺乏那种明晰的“成功roadmap”野心,待大哥刘演更多时候从维护“大汉刘氏”家族利益出发,恪尽职守随遇而安中,逐渐努力圆满了一个个机缘,最终成就大业,读刘秀的历史,有一种水到渠成的感觉。刘秀的爱好单一,就是工作。感情则比较,夫妻恩爱,阴丽华成为历史上死后受封的第一个皇后。仿佛一切都和平常人的爱情婚姻家庭那样美满。刘秀一朝,他本人是不世出的军事天才,统一天下后不杀功臣,“云台四十八将” 是他戎马一生中天南海北的助缘。我在读这本书前,因为罗永浩段子的关系,对排名老三的吴汉故事印象深刻,读完《嗜血的王冠》,嗜血二字,给吴汉是合适的,不适合刘秀。
刘秀性格里有相信谶语,容易受命运影响的一面。王莽新朝时期,天下多有以命数预测出名的星象占卜学家(好比今天的经济学家),舌灿莲花给出各种谶语,今天看可能是拥立者搞出来的“民意”和自我实现的预言。刘秀大哥请教于南阳郡神人蔡少公,蔡说:“诸君都年纪轻轻,不该算命,一旦算了命,反而会畏首畏尾,束缚住了手脚。“- 这是肺腑之言。然而刘縯等不及,非要追问,最后蔡说:“人命有三,一为正命,二为随命,三为遣命。自古乱世,正命不如随命,随命不如遭命。正命在父母,随命在人,遭命在天。天不可问!”以及“刘秀当为天子” - 石破天惊到无人相信。
正命相当于基因,父母给的智商情商体力等等先天条件。随命在人,个人的性格努力等等。遭命是运气,是甚深的缘起,那种叫做因缘合和的东西,一个人的努力是有限的,事物的成住坏空和与此相关的种种因缘际会有关,所谓“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刘秀一生最辉煌的时期都在驰骋沙场,对战争产生厌倦,光复汉室之后,能兢兢业业于民休息,《后汉书》对刘秀评价是:“帝虽身济大业,竞竞如不及,故能明慎政体,总榄权纲,量时度力,举无过事,退功臣而进文吏,戢弓矢而散马牛,虽道未方古,斯亦止戈之武焉。”。翻译过来是:刘秀“虽然成就了光复汉朝的大业,却始终兢兢业业,唯恐自己做得不够,所以能明智谨慎地处理政务,总揽朝政大权,审时度势,决策没有什么失误。不用功臣而重用文官,收藏起刀剑,遣散战马,虽治国方略不能与古代圣贤相媲美,却也践行了“止戈为武”的武德精髓了。”
这是一篇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