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魔都到帝都,求学二十三载,方遇学做法社科之“趣”。自本科以来,我就期待寻找到法学中更为有趣、生动的领域。例如,我在分析不正当竞争问题时,更偏好关注法官裁判中如何运用比例原则、如何进行经济分析。也正因如此,与法社科结缘让我发现了法律研究的另一个面向。
在读博期间,每每与老师交流、讨论、请教时,都会感受到这个研究传统有着自身的坚持。那就是对“有意思”的现象具有好奇心,本能地想去追问现象背后的解释。在成为后浪的学术训练中,我与师弟师妹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开始“上山下乡”。并不只是闭门造车,而是更为诚恳地迈向社会、进入田野。在此期间,我在“多院之间”收获了更为全面的观察,不仅仅身在法学院,也穿梭于包含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类法院、检察院等组织之间。我的研究兴趣也逐渐聚焦于两个方面,并在未来对相关议题保持跟进。一是通过“组织与程序”视角,发现司法制度中更为细致的现象,提炼一般性问题。二是通过探究“监管与诉讼”的关系,对政法问题与法律实践进行整体性理解。简言之,读书、调研与写作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发现“有意思”的问题,做出些“有趣”的研究。
我所获得的乐趣,不仅体现在研究方向上,更体现在能遇到一群友善且充满活力的同人。无论是集体调研,还是学术交流活动,总能发现学术共同体(无形学院)的每位师友,都有着一股昂扬向上的精气神。这在当下强调绩效主义的学术圈与社会中,显得尤为可贵。学术道路且长,虽然已经是一名独立“青椒”,但我想今后也一定不会感到孤单。因为会回想起集体调研后的每个深夜,大家即使拖着疲倦身躯,也会遏制不住冲动,去复盘讨论一天的收获和想法。我发现,在地图和计步软件中,我和小伙伴们的足迹,已经点亮了祖国大好河山的众多角落。脚力和心力都大幅提升。如果说,还有什么能够帮助法学“青椒”抵挡内卷带来的迷茫与焦虑,那或许就是,研究的治学之乐和同人的互勉之乐。
《追求共识:比例原则的裁判实践与知识互动》
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22年第3期
原文较长,此处仅附摘要、关键词以及目次
摘要:源于德国公法传统的比例原则,近年来受到中国法学界的高度推崇。然而,中国法官并不像中国学者那样,关心对德国教义知识的适用。法官在行政审判中使用比例原则时,主要用其进行说理论证和修辞,或将其作为利益衡量的分析工具。虽然中国学者进一步提出本土改良方案,试图使比例原则成为法官的知识来源,但是作为知识接受者的法官有其自身期待和行动策略,他们会对比例原则作出新的阐释。若要改变知识话语竞争的现状,就得寻求形成关于比例原则的中国法学通说这一共同目标。法官与学者并不拘泥于“局内人”与“局外人”的思维定势。相较于经济分析等外来学科的知识,法官更倾向于建立关于比例原则的法学知识共同体。因此,法官与学者存在着共同建构知识的行动理由。知识互动可以通过转译策略得到实现。
关键词:比例原则;接受理论;话语竞争;行动者网络;法学通说
目 次
导言
一、中国学者关于比例原则的两类主张
(一) 占据主流的法教义学
(二)存在不足的本土改良方案
二、中国法官运用比例原则的司法经验
(一)比例原则作为明显违法情形的修辞工具
(二)比例原则作为利益衡量的判断工具
三、中国法官经验与学者主张因何产生差异
(一)法官具有自身的期待视野
(二)法官拥有知识再生产机制
四、形成比例原则的中国法学通说
(一)破除“局内人”与“局外人”思维
(二)比例原则较经济分析更易转译
(三)建立比例原则的中国行动者网络
结 语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