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鼓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取得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优自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
根据有关规定,驻新加坡使馆教育处(以下简称教育处)负责受理在新中国自费留学生的“优自奖”申请和初审工作,详细申报办法请点击阅读原文或参阅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
欢迎符合条件的自费留学人员积极申报。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申报相关规定,如确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教育处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4180464;邮箱:singapore@lxgz.org.cn
留基委信息资源部(负责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6093306;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