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网友问我:“明哥,你一直呼吁的局牌已经挂了,但这都快挂了3个月了,公章没有刻,制度没有发,就挂个牌子,不知道挂个局的牌子,有什么用!”、“挂个牌而已!”明哥听了确实无语。要仅仅是挂个牌子而已,那挂他何用?既然是招牌,那就应当响当当的挂出来,让整个社会都知道,既让各级政府、部门明白消防是“局”,在省级以下地方政府里面,可以和各个局委平起平坐,也要让老百姓知道,消防救援局是个为老百姓办事的机构,可现在牌子挂了3个月了,公章未刻,制度未立,管什么事大家也不知道,当真是“挂个牌而已”?
一般来说,中央成立成立国家局,主管一方面业务,相应的,也要在各级地方政府成立一个局,对应的承担相应的一方面业务,这对于厘清事权,分清责任,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是极其有利的一面。2023年初,中央在部委里面组建成立了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6月20日至30日,全国的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也都挂上了“消防救援局”的牌子,是适应了中央、地方和基层群众的期盼,使消防救援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的重大举措。
但挂牌子的同时,也要同时刻制公章,印发制度,确保这个牌子能够得到中央的认可、部门的衔接、群众的信任。但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公章不刻、制度不立,仅有像北京这样的地方,已经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开始使用“局”章,并对外承担消防执法业务,但更具体的,也没见有特别的制度设计出来。
个人认为,挂“局”牌,就是要分清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将中央的工作交给“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将地方的工作交给 “消防救援局”执行,从而实现中央的管理到位、调度顺畅,地方的支撑有力、发展有劲。很显然,消防监督执法是地方事权,依照《消防法》,地方“消防救援局”履行地方政府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这样,就能很好的区分“队”和“局”的职能:虽然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但毕竟要有个明确的职权划分。队,负责中央事务的处理和执行,局负责属地消防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薪酬待遇,地方土地、财政补贴、车辆、油料的保障和供给,把地方的事权主持好,使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合理分开,管队的把“队”的事务做好,管局的把“局”的业务搞好。对内、对上按照“队”的职务称呼,对外统一按照“局”的职务称呼,主要是对外,要形成统一的形象。当然,这些也都是明哥个人的思路,不代表最后实行的制度。但无论如何,公章和制度,要早点下来了,这事不能久拖不决!
当然,万事开头难,现在国家局尚未完全落编,主要做事的人还未完全到位,要想把基层的事情干好,着实有点为难。但困难在哪里都有,不能一有困难就踟蹰不前,犹豫徘徊。不管怎么说,当初为了挂牌,总队、支队、大队的主要领导,到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申请挂牌时,在那里口干舌燥的讲故事、讲理想、讲规划,咱总不能让他们的努力付之东流!
局牌挂了,后续的公章和制度,真的不好拖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