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4日13时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县级市)兰江街道凤元路37号的一家大型厂房突发大火,从网络上公开的照片和视频资料看,这次火灾燃烧十分猛烈,火势非常大。最终,该大约4.6万平方米的大型厂房基本上被全部烧毁,损失相当惨重。
经查,起火的大型厂房属于浙江省某著名的民营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已被评为瞪羚企业,列入国家火炬计划的专精特新企业,且已在筹备上市。本次火灾事故的发生,给该企业的经营造成了较为不利的影响,对该企业的顺利上市蒙上了一层阴影。
但纵观这次火灾,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在科技研发上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但在安全管理方面,尤其是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弱项,甚至是严重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最终酿成此次惨痛火灾,给该企业敲响了消防安全管理的警钟。根据本次火灾的一些简单信息,明哥认为,该企业的消防合规业务基本上没有做,或者根本就没有做过消防合规管理,如果该公司上市,这种安全管理思路,必然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损失和不可预测性。
下面明哥根据网上流传的照片和视频,对该公司的消防合规管理进行简单分析:
一是未经设计审查即将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拆除,加建成厂房
原来已有的三座厂房之间,原本有近30米宽的空地,作为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平时作为路面停放车辆或供车辆通行使用,但根据起火时的照片来看,三个厂房之间的空地,已经全部被加建完毕,三个厂房已经连接成为一体。这种情况下,每个厂房是1万平方米,3个厂房连在一起,加上新增的约1.6万平方米,总面积大约在4.6万平方米,这么大的平面厂房,对建筑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有极高的要求,公司就是想做到,也并不容易。
二是未批先建,擅自扩建、加建厂房,对消防安全没有认识
该公司自行加建完厂房后,至2024年9月29日,方取得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新能源汽车流体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厂房补办项目)的批复,加建规模是16865.34平方米,但此后,距离补办加建厂房规划批复才5天时间,该厂房就发生了大火,将原厂房和加建的厂房付之一炬。可见,该厂房的火灾危险性之大,在加建之初,已经埋下隐患。但这也同样说明,该公司对消防安全合规管理的缺乏,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三是超大面积厂房自身消防设施不起作用时,消防队到场也无能为力
该厂房经过加建后,总面积大约在4.6万平方米,如此巨大的单层平面厂房,内部生产工艺又是新能源汽车流体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空调),材料基本上都是橡胶、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燃烧时有大量黑烟冒出,室内温度极高,钢结构还极易坍塌,在此情况下,消防员根本无法进入现场进行灭火。
从上面的情况来看,加建后的厂房,对火灾根本就是不设防,面对火灾的发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火把整个厂房完全吞噬。如果该公司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一点点消防安全意识,有一点点消防安全知识,有一点点消防安全合规管理能力,这样的厂房就无法建立起来,要么重新规划建设,确保消防合规,要么保持原样不动,这样起码不会有10月4日的后果。
另外,重要的是,如果此次火灾有1人以上的人员伤亡,或者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直接财产损失,公司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有被追究失火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可能,这种刑事责任的承担,是公司负责人不可承受之重。另外,即使最终不追究公司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公司要想一切推倒重来,重新建设厂房、重新组织生产,也需要大概半年以上的时间,而此时,大量的订单被积压,这些订单就有可能被其他公司拿走,这种订单损失,也是公司十分巨大的生产经营风险。
既然如此,何必不在企业里把消防合规工作做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