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建筑防火大会能给消防带来哪些启示

文摘   2024-10-21 01:06   北京  

   受第二届全国建筑防火大会组委会的邀请,明哥作为建设工程火灾调查分论坛的报告专家,在16日下午的分论坛会场做了主题报告,并就住建部门参加火灾事故调查的可行性,配合消防救援部门搞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参与方式进行了简要分析,与会嘉宾对明哥的分享给与了充分的认可和支持。由于分会场仅能容纳80人,很多提前赶过来聆听明哥报告的朋友没有地方坐,都挤在了门口和会场后面的走道中。在此,明哥对大会和分会场的组织团队表示感谢,并对朋友们的关心支持表示真诚的感谢,对未能找到座位而站在走廊和门口的朋友表示歉意。

   由于时间关系,明哥只在会场参加了一天的会议议程,但明哥还是分别参加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分论坛和新能源防火分论坛等两个论坛,可以说,在这两个分论坛中,明哥充分感受到各位专家的专业性和工作热忱,开阔了眼界,发散了思维,提高了站位,我内心里最大的感触就是:这样的会还是要多组织、多参加,各专业、各部门还是要多沟通、多交流,才能共同把防火工作做好。本次大会,由中国建筑学会建筑防火综合技术分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防火专业委员会、中国消防协会建筑防火专业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联合主办,是一个非官方但较为权威的论坛。按理说,这样的大会,消防救援部门和住建部门均会大力支持,积极选派代表和专家参加会议,但实际上,住建部门参加的人员非常多,而消防救援部门,参加的人员十分稀少,而参加这种开阔眼界、开拓思维的大会,对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会有极大的帮助。

   可以说,这样一个专家云集、专业人才汇聚、企业踊跃参与的大会,对推动全社会的防火工作,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明哥认为,在住建部门仅仅只承担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以及建设工程未经设计审查、未经消防验收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这么小部分的防火监督职权的情况下,能把建筑防火工作论坛开展的这么轰轰烈烈,值得消防救援部门学习。防火工作不能故步自封,而应扩大格局,走出来,请进去,使防火人才在体制内有较大的发展,在体制外也可以得到大量的储备,使整个社会都来关注、关心、关爱防火工作,消防才有更好、更高的发展。相反,如果拥有防火监督职权的部门故步自封,作茧自缚,蜷缩在自己的小圈里,则最终只有职权被其他部门拿走的结局。综合起来,明哥有以下几个启示:

   一是尽快理顺消防监督执法体系。目前的消防监督执法体系,还是沿用几十年来形成的消防救援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没有形成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意志和共同行动。在消防监督部门层面,要坚持消防救援部门为主体,行业部门依法履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格局,进而形成全体政府工作部门共同关注、积极参与防火工作的局面。在消防监督法治层面,要尽快修订《消防法》,将消防救援部门的法律地位、消防救援人员的身份保障、职业荣誉予以明确,进一步厘清和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防火工作职责,使各部门、各单位“动起来”,并明确消防救援部门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中的组织、主导地位,明确企业违反消防法律法规造成火灾事故的行政处罚事项。

   二是尽快理顺防火工作人才储备机制。变当前由消防救援部门自我培养人才为全社会共同培养防火工作人才,并在体制内外积极储备防火专家和人才库,人才库的范围也不应当仅限于防火监督执法,而应当分行业、分领域、分部门储备相应的防火工作人才。同时,让体制内外的人才交流起来,体制外的人才请进来,体制内的人才走出去,交流互鉴。

   三是尽快理顺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变当前消防救援部门体制内自嗨型消防宣传为真正服务全社会的消防宣传机制,要破除各种不必要、无关党和国家政治大局、消防工作大局的禁忌,扩大胸襟,广泛引领社会各界参与消防宣传。要有容人之量,要对那些虽然听起来有些刺耳,但本身不坏,能起到正衣冠、树形象作用的声音,有适当的容忍度,特别是内部的消防宣传人才,也要给与适当的发声渠道,而不是一味的禁止,防止形成“万马齐喑”的局面。要深刻理解“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的真谛,耐受住别人的客观批评,把消防宣传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儿里去。


明哥说消防
王明律师,北京盈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在北京、河南消防部门从事火灾事故调查等消防执法20年。带领消防专业律师团队,提供专业的消防(火灾、爆炸事故)法律服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贸大厦A座50层5001,1358176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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