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鹏,中国政法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美国陷阱》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著,法意译,中信出版社2019年版。
法国阿尔斯通前高管皮耶鲁齐2013年出差美国离奇被捕,2018年9月出狱时,阿尔斯通已经被美国通用电气低价收购,曾经的500强企业就这样被悄然“肢解”。美国用“长臂管辖”巧取豪夺他国资产的手段令人瞠目结舌!
皮耶鲁齐是法国一家跨国通用电气公司阿尔斯通的高管,在一次乘机前往纽约出差的途中,突然收到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语音播报,要求他等候出舱。这条语音令他困惑,更令他不安。意外发生了,皮耶甫一出舱,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工作人员象征性地出示证件之后,他还未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就被逮捕了。皮耶长达四年的牢狱之灾由此开始,一场针对阿尔斯通和皮耶的阴谋也逐渐拉开帷幕。
皮耶在狱中一直关注阿尔斯通被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的过程。皮耶出狱之后,寻求公司内外部知情人士的帮助,让这场阴谋浮出水面,他根据还原的事实与一位法国新闻作家合作写下这本回忆录。本书采用第一人视角揭露了美国司法部针对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和皮耶本人的阴谋,揭示了美国的霸权主义逻辑,也揭开了美国司法虚伪的一面。书中的许多细节有助于吾侪深入了解美国自由民主的实质和各种不讲理行径的霸权逻辑,为吾侪对于企业合规、律师伦理、有效辩护和辩诉交易这些大词的理解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也为进一步了解美国社会提供了一个窗口。
注:《反海外腐败法》实施30多年以来,美国司法部只惩罚了本国21家公司,而且通常是二线企业,但对其他国家企业惩罚的数量与日俱增,惩罚数额也远甚于对本国企业的惩罚。美国的行业巨头一旦在国际市场上和竞争对手针锋相对,竞争对手的麻烦就来了。《反海外腐败法》是确立美国标准的利器,也是美国工商业巨头实现利益的抓手,二者互为表里。
01
无端被捕
皮耶双手反扣着被戴上手铐,被工作人员带回了联邦调查局。他全程被黑布遮蔽双眼,即便乘坐电梯会见联邦检察官时,仍被要求转身,不许看工作人员的按键号码。联邦检察官寒暄几句之后便直奔主题,他提到了阿尔斯通十多年前在印尼通过贿赂当地政府官员从而中标电气项目,而皮耶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违反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皮耶在狱中深入研究了该法,美国政府依据该部法律可以随意逮捕一个公司的任何一名员工,不论他在这个世界的那个角落,也不论任何时候,都可以将他投入监狱。皮耶面对指控,竟一时语塞,他慢慢地回想起自己曾作为工作人员遵从阿尔斯通的高层指示调拨了一笔款项。但他不明白自己只是遵照领导的指示作了批复,对行贿事宜怎么可能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自己也没有作为终端的执行者向当地官员行贿,为何会被逮捕。
问题还不及于此,《反海外腐败法》为何会突破国家主权限制,对他国企业或者个人提起追诉?根据皮耶的研究,该法实际上确立了以违反美国利益为判断标准的追诉机制。这具体体现在,他国企业只要以美元作为支付货币或者使用与美国相关的电子邮件,都有可能与美国利益的实现挂钩。此外,即便美国联邦调查局依据《反海外腐败法》实施逮捕,仍需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但阿尔斯通的行贿是发生在十几年前的事情,早已过了追诉时效。联邦检察官对此的解释是,阿尔斯通已经接到整改通知,却未进行整改,所以对皮耶的逮捕仍在追诉时效之内。
此处有一个小细节:皮耶被逮捕之后前往联邦调查局的路途中,双手被反拷着,他的行动自由被剥夺了;但当他接受联邦检察官讯问之后,在前往监狱的路途中,工作人员将其双手正向铐住,他明显感受到自由带来的“舒适”。
02
锒铛入狱
美国的监狱是私人监狱,皮耶四年的牢狱生活可以为了解资本主义运作的本质逻辑提供参照。监狱根据人种和罪行不同,区分为三种不同类型:白人罪犯的监狱设施最为完备,与正常人的居住条件相差无几,篮球场等健身设施一应俱全,甚至就差一个游乐场了;罪行稍微严重一些的犯罪分子的监狱条件相较于白人监狱次之,但基本的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罪行非常严重的犯罪分子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们的监狱环境和设施破败不堪,甚至生活保障设施也差强人意。但按照关押罪犯的标准,皮耶应该被囚禁于次一等的监狱,不应该是最次等的监狱。这其实埋下两个伏笔:第一,针对作者实施的逮捕本就是有预谋的;第二,私人监狱终究是按照资本主义运作的,此种运作深嵌于“国家利益”之中。
皮耶进入监狱之后,进一步了解了这里的真相:厕位与厕位之间没有隔挡物,厕位数量和囚犯数量显著不成比例,至于监狱里经常发生的暴力,早已成为饭后的谈资。囚犯打电话需要自己缴纳话费,该笔费用需要由其亲属汇款至特定账户。打电话要钱,吃饭自不待言。监狱里的通信没有隐私,每个人都能听到他人的对话,这些通话都要接受监听,最后上传给联邦调查局探员。
值得一提的是,监狱里的电视节目区分不同的区域,而不同的区域代表了不同的群体,主要是以人种和国家为划分标准,这种标准的形成是非常默契的。不同群体观看的频道有所不同,如果某个群体的个人想去观看其他群体的频道,他只能静静地观看,没有更换频道的权力。若他敢越雷池一步,等待他的便是群殴,此时狱警是放任不管的。
皮耶在入狱之后偶感风寒,在他拖着病怏怏的躯体再三央求之下,监狱管理人员伸出了吝啬的人道主义之手,但仅仅是一片阿司匹林的施舍。美国联邦宪法明确规定的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利的规定并未出席,至多只能称得上不适格的出席。一个黑人囚犯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也不知道和多少女人发生了关系,更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孩子。这无疑反映了美国底层社会一个基本事实:贫困与无序。帕特南著有《我们的孩子》一书,专辟一章描述美国底层孩子的家庭环境和背景,他们可能从出生开始就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稍有极端的是,可能也不知道的自己的亲生母亲是谁。
为什么说美国的私人监狱最终服务于国家利益呢?在美国司法部针对阿尔斯通的指控以及针对皮耶实施抓捕所欲实现的目的之间,二者的确存在“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联邦检察官在结束虚伪的讯问之后,便迫不及待地表达了自己的真实目的:希望皮耶能和美国当局合作,使其得以顺藤摸瓜对阿尔斯通的高层施压,最终逼迫阿尔斯通就范。这大概就是一种辩诉交易吧,问题在于,皮耶根本就不承认联邦调查局对自己的指控,遑论令其认罪伏法并接受辩诉交易呢?换言之,皮耶没有罪行,怎么可能接受辩诉交易呢?
03
辩诉交易
皮耶的辩护律师是由阿尔斯通的法务部聘请的,朴素地看,阿尔斯通并未忘记忠诚于公司的高管。实际不然,辩护律师坚定地告诉皮耶,阿尔斯通保证支付他的辩护费用,但如果皮特被判刑,公司则要求他偿还这笔费用。荒诞之处在于,阿尔斯通在美国逼迫之下,势必接受欲加之罪,并尽量保全公司和其他高管。如果用一个还算时髦的词来概括的话,就是合规(这可能是合规的最初由来)。在阿尔斯通看来,无论皮耶是否涉嫌反腐败犯罪,在美国的重重压迫之下,肯定会千方百计地寻求减轻罪责的出路,也就是辩诉交易。退一步来讲,在阿尔斯通的利益面前,皮特就是一个可以发挥余热的弃子。但此处为后续的辩诉交易留下了一个伏笔,从辩护律师对阿尔斯通意见的转述中就可以看出:阿尔斯通聘请律师为皮特辩护,辩护律师到底是在为谁辩护,阿尔斯通与皮特的利益显然不一致,辩护律师到底坚持的是何种职业伦理?
和正常的辩诉交易不同,针对皮耶的辩诉交易似乎是蓄谋已久的。一位辩护律师之前担任康州检察长,深谙辩诉交易的奥妙。但在皮耶看来,他和另一位辩护律师自始就没有打算作积极辩护,他们屈就于司法部和联邦检察官的淫威,对自己循循善诱,以便使自己尽快接受辩诉交易的条件。皮耶更是认为,所谓的资深辩护律师并未结合规范和事实对检察官的起诉意见加以驳斥,亦未向法官发表有效的辩护意见。前述吊诡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辩护律师仅向皮耶言说涉嫌罪名的严重性,几乎不对案件事实的疑问之处发表意见;第二,辩护律师一味地劝说皮耶接受辩诉交易,甚至对皮耶不情愿接受的态度表现的极不耐烦,甚至最终透露出威胁的语气,“如果不接受辩诉交易,后果如何云云”。
这里可能涉及两个刑诉法的问题:第一,两位辩护律师的辩护能称作有效辩护,按照个人粗浅的理解,辩护必然是律师依据证据认定事实,与检察官形成对抗关系,向法官摆明委托人的立场,在法律框架之内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此种罔顾规范分析和事实定性的空洞劝解可能都算不上辩护,更遑论有效辩护。第二,犯罪嫌疑人与辩护律师之间存在委托关系,聚焦到刑事辩护的场景中,二者角色定位似乎有待厘清。从理论上讲,辩护律师的权利来自于辩护权,而辩护权来自于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只不过辩护权又具有基本权利的特点,但这仍然无法溢出犯罪嫌疑人的委托。这决定了辩护律师可以在法律框架之内寻求最优解,但不意味着置犯罪嫌疑人自己的利益考量于不顾,更不意味着辩护律师在未向当事人作实质性解释时,径直以威胁的口吻要求当事人接受自己的辩护意见。具体皮耶的辩护律师的做法,这样的意见可能难以称为辩护意见,更不用说让当事人接受辩护意见了,这背离了辩护权的初衷。
这场所谓的“辩诉交易”仍然服膺于美国的国家利益。联邦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一直迫使皮耶接受辩诉交易,两种压迫手段潜藏其中:一是增加辩诉交易接受结果的可变性,皮耶被逮捕之后,另一位阿尔斯通高管也遭到逮捕,联邦检察官对皮耶接受辩诉交易的时间予以权衡,并一直对皮耶说,如果他接受辩诉交易的时间晚于另一位高管,则辩诉交易的效果便大打折扣。联邦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以此向作者施压,要求其权衡接受辩诉交易的时间早晚带来的后果。但显而易见的疑问在于,这还是辩诉交易吗?或许只能将其称之为被剪裁的辩诉交易。另一个是,即便皮耶接受辩诉交易之后,联邦检察官仍然坚持要将皮耶囚禁于监狱,并以最大化皮耶的利益为正当化依据,但实质则是迫使阿尔斯通尽快就范。这至少造成一种假象:皮耶被囚禁的时间越久,其“出卖同伙”的可能性就越大,以致于阿尔斯通的高层人人自危。
04
早有预谋
联邦调查局对皮耶的逮捕受本国利益的驱使,此种利益形式上体现为美元的霸权地位,即美国经济在全球的统治地位,这需要依靠工商业巨头的跨国企业实现;但此种利益实质上则体现为对普适的美国标准的可接受性,其根源在于美国傲慢的优越心态,这与臣子不可触犯天子龙颜的道理是一样的。质言之,经济帝国的霸权主要体现为商业活动和美元流通,而文化帝国的霸权主要体现为普适性的标准的渗透。
美国依据《反海外腐败法》对阿尔斯通进行调查时,就已经通知阿尔斯通,要求它予以配合。惯常的做法是,向所有即将接受的企业提出建议:签署《推迟起诉协议》,企业必须同意自证其罪,披露其所有行动,必要时还要揭发自己的雇员。此外,企业还必须承诺建立内部的反腐败机制,并接受美国指派的监察员的监督。若能满足这些条件,法官会和企业达成协议,对企业施以罚款,正常不会再对管理人员追诉。但阿尔斯通想和美国硬碰到底,并不肯轻易迁就。当美国司法部发现被愚弄时,联邦检察官决定改变策略,由警告变为猛烈进攻。
于是,皮耶成为替罪羊,他进了肮脏的圈套,成为阿尔斯通高层的牺牲品。
从后续章节来看,联邦调查局为搞垮阿尔斯通用尽了手段和心思,联邦检察官根本不担心皮耶不接受辩诉交易的合作,因为他们掌握了阿尔斯通涉嫌贿赂印尼当地政府官员的大量证据。为了逼迫皮耶就范,他们甚至找来与皮耶有关联的间接行贿人,而事实上皮耶仅仅遵照内部指示处理了财务的一个环节。联邦调查局对证据的调查详尽程度让皮耶大为吃惊,更令皮耶吃惊的是,联邦调查局明确告诉他,他们已经掌握了所有证据,这些证据几乎没有缺漏,甚至包括公司的同谋是如何商讨收买印尼议员的。严丝合缝的证据链条的背后却是,联邦调查局为了拿到让阿尔斯通无可反驳的证据,甚至使用了十分卑鄙的手段——在阿尔斯通内部安插间谍,以便窃取有利情报。
不禁要问,在奉程序正义未圭臬的美国,即便犯罪事实确实存在,这些证据的来源合法吗?
05
保释出狱
皮耶接受辩诉交易之后,又与联邦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进行了保释出狱的拉锯战。皮耶这类特殊人员得以保释的条件主要有三个:提供巨额保证金(作者提供的保证金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作为公司高管的积蓄)、保释出狱之后不得对联邦调查局的逮捕和询问提出质疑、接受辩诉交易。由于皮耶无法提供足够的保证金,被迫寻求美国朋友的帮助,朋友以自己的房屋为皮耶的暂时出狱提供保证,保释金条件得以满足。这或许就是自由与资本主义结合在一起的特色吧,资本主义国家自由或许也是非常昂贵的。即便不涉及涉嫌犯罪这样极端的例子,就拿税收来讲,道理也是一样的,这无疑让我想起一本书——《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通过巨额保释金的压迫,联邦调查局自然无须担心皮耶保释出狱之后肆意逃脱,更不用担心他在保释期结束之后不会自动归狱。
06
终获自由
为期一年多的保释结束之后,皮耶收到了联邦调查局要求其重返美国接受监禁的指令。纵使皮耶万般不愿,考虑到美国友人的房屋抵押,他只能选择重返美国,重新回到监狱。这或许就是资本主义的魅力吧,即便全程没有警察看管,但皮耶仍然只身一人乖乖地回到监狱。阿尔斯通被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之后,法国国内群情激愤,纷纷指责阿尔斯通的高层是卖国贼,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了皮耶的不幸遭遇。由于阿尔斯通已经被成功收购,皮耶对美国司法部也就没有太多意义了,再加上法国官方的不断交涉,皮耶于2018年终于恢复了自由。
07
真相大白
皮耶重获自由之后才知道,阿尔斯通为了保护所有的高级人员,早已投了一份保险。但在皮耶鲁齐被捕时,公司并未动用保险,这是匪夷所思的。这类保险的主要目的在于避免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利益冲突,雇员可以受益于独立的律师,避免遭到老板的逼迫。在皮耶入狱之后,阿尔斯通根本就没有动用这笔保险金的打算,这进一步表明皮耶鲁齐早已成为阿尔斯通弃卒保帅计划中的一部分。
皮耶出狱的时间和阿尔斯通被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的时间存在紧密的衔接。皮耶恰好是在阿尔斯通被收购之后出狱的,这不是惊人的巧合,而是精致的预谋。联邦调查局千方百计地延缓皮耶出狱时间,以防止皮耶对收购计划产生不利影响。皮耶的悲剧是美国霸权主义和阿尔斯通高层之间默契“合谋”的结果。对于美国霸权利益的实现而言,皮耶成为美国司法部向阿尔斯通施压的砝码,迫使阿尔斯通接受普适性标准;对于阿尔斯通的抵抗而言,皮耶作为公司的牺牲品,以便阿尔斯通和美国司法部的谈判能够得到缓冲。但阿尔斯通的不配合触犯了美国的威严,阿尔斯通的合规整改并不足以挽回美国的颜面,也不足以实现美国的经济霸权,这最终促使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对阿尔斯通实施收购。
文字:任天鹏
编辑:任天鹏
审核: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