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 “凡事不要做过头”
文化
2024-01-09 23:26
广东
老子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老百姓连死都不怕,你用死来威胁他们,有个毛用?老百姓不是不怕死,只是当知道自己注定要死的时候,也就不怕了;到了死都不怕的地步,那就没有什么事情不敢做了。旧时,某地有个大户人家,家里进了贼,被偷了很多金银,官府雷厉风行,派出衙役追查。那个大户人家却恨得要命,非要狠狠惩罚贼人,用很多银子贿赂牢头,想尽办法折磨他们。牢头收钱办事,出狠招,把贼人吊在半空,使他们的脚整日挨不着地,也不让上厕所,让他们大小便都拉在裤子里。半个月过去,贼人的手被吊废,裤子里也长满了蛆虫,啃吃他们的大腿。不过,一日三餐照常供给,好让他们不能很快死掉,多受些痛苦。三个贼明知自己没活路,对大户人家恨入骨髓,私下商量,按照律法,盗劫财物,不分首犯从犯,一律斩首;而轮奸妇女,按法律也是不分首犯从犯,全部斩首;两罪加在一起审判,也只是斩一次头,并不会加至剐刑的道理。他们心意已决,在当堂审问时,异口同声招认,说除了偷抢财物外,还把那个大户人家的妇女全部强奸了一遍。县官不相信他们的话,不肯把他们的话录入供词,但他们就是一口咬定,坚持有这回事,在场的人也都听到了。很快,这桩“情节”不胫而走,传遍四邻八乡,人们议论,说盗贼们已被判处死刑,已抵得上他们的罪过了,而大户还不惜花钱折磨他们,之所以恨到如此地步,显然是因为他们强奸了他家妇女的缘故。乡邻们添油加醋,越传越逼真,绘声绘色加入了很多香艳不堪的细节。大户人家吃了哑巴亏,根本无法辩白,整个家庭从此在当地蒙受极大羞辱,连头都不敢抬。是啊,盗贼们犯了法,一齐杀头,不能怨大户;就算是拷打审问,戴上镣铐,长时间关押,也不能怨大户,因为根据法律,这是他们应受的。但是,大户在罪刑之外,又想办法来增加对盗贼的虐待,他们肯定不会甘心的,为了一时痛快,使整个家族蒙上了百世耻辱,不就是因为做得太过分了吗?出《阅微草堂笔记》,原题“仲尼不为已甚”。用石头敲打石头,力量过猛,石头必定会反弹回来,把你击伤,这是反作用力的反噬,不能不时刻惊醒。2024年1月9日